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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校車安全責任書(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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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校車安全責任書(新版多篇)

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一

為嚴格校車安全管理,確保乘車學生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就校車服務達成協議,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車基本情況

1、車牌號碼:甘F169732

車型:大型專用客車

3、車主姓名:賈世民

4、核載人數:25人

5、校車標牌編號:

6、校車使用許可有效期:20xx年7月15日

7、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停靠站點:見校車標牌

8、安全技術檢驗有效期:20xx年8月30日

二、相關人員情況

1、駕駛人:姓名:;性別:年齡: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20xx年9月1日;準駕車型A1A2;聯繫電話:。

2、備用駕駛人:姓名:性別:年齡:;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年月日;準駕車型:聯繫電話:

3、學校校車安全管理員:姓名:電話:

4、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姓名:電話:

三、甲方責任

1、指派專人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做好與乙方對接工作;

2、選派確定隨車照管人員,並做好安全教育;

3、建立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學生在學校校園內或校門附近上下車的組織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5、健全完善校車安全管理檔案,實行一車一檔。

四、乙方責任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技術條件檢查,定期進行安全維護,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2、保證所有校車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配備校車標牌、校車標誌燈、停車指示標誌、有關安全設備和衞星定位裝置;

3、加強校車駕駛人管理,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開展安全教育,保證校車駕駛人與校車標牌記載的駕駛人一致;

4、保證提供服務的校車和校車駕駛人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

5、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校車標牌載明的線路行駛;

6、校車因故不能接送學生時,及時調配其他符合國家標準的校車。

五、其他事項

1、責任期限:20年季學期

2、月票價格:每生每天乘車費用為:元(含財政補助)

3、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教育局。

責任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家長安全責任書 篇二

為保證幼兒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xx市中國小(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定》,學校與幼兒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責任

1、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建立乘車幼兒、駕駛員、接送幼兒車輛信息檔案。

3、定期對駕駛員身體狀況、接送幼兒車輛運行狀況進行檢查監督。

二、家長責任

1、家長應教育幼兒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乘車,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車窗外。車輛停穩後方可從汽車右邊下車。

2、家長應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並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3、家長可以對駕駛員身體健康狀況、車輛運行狀況進行檢查。

4、家長應準時在規定地點接送幼兒。

5、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①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②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③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④駕駛員酒後駕駛。

⑤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⑥駕駛員出現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6、家長如需僱傭車輛接送幼兒,必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及幼兒家長各執一份。

幼兒家長簽名(蓋章):

趙村蓓蕾幼兒園(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兒園校車家長安全責任書 篇三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汛期要教育學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車時不得離開候車地點下河玩水,遠離河道,要熟知乘車時間,不得過早候車。家長要對學生乘車前時段安全進行監管,如果發生意外,由家長負責。

三、家長必須在學生返校時將子女送到校車站點,乘校車學生必須在固定乘車地點候車。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長要向隨車調度員打電話或向學校打電話説明情況。離校不乘坐校車首先要和班主任請假,然後由班主任和校車管理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請假。放假時,需要接站的家長按照學校接送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接送車將學生安全送到家長手中籤字後方可離開,不需要接站的,校車把學生送達車站學生下車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長負責,要求家長要及時監管學生是否回家,知道學生去向。如因路況原因遲到的,駕駛人要立即告知家長,讓家長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發生意外事故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四、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託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由家長自己承擔責任。

五、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衞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不得在校車上打鬧,喧譁,更不得吸煙。要服從隨車照管人員管理。

六、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管理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在途中乘載其他人員的。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後駕駛的。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七、乘坐校車學生取消乘坐校車必須要由家長和班主任溝通,由班主任同意方能通知校車管理人員取消乘坐。個別趟次不乘坐要首先和班主任請假,然後和隨車照管人員請假。

八、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校車駕駛安全責任人(簽名):________

乘坐校車學生(簽名):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名):________

校車安全責任書例文 篇四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學校方面: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乘坐符合要求的專用車輛;

2、班主任老師對全班學生的上學放學交通情況進行查驗。

3、禁止在校園內騎車。

家長方面:

1、保證讓學生乘坐合格車輛,不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放學;

2、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家長要親自接送徒步的學生上、放學。

4、學生年齡不滿12週歲的,嚴禁騎自行車上、放學;未滿16週歲,不準騎電動車上、放學;一律不許學生自己騎摩托車上、放學。

5、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騎自行車或電瓶車須保持一定的速度,不準超速騎車或飛車,不準追逐打鬧,不準雙手離把或手中持物,不準騎車帶人,自行車或電瓶車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

6、教育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

淮陰區南陳集中學 學生姓名:

班主任簽名: 學生家長:

學生家庭住址:

家長聯繫電話:

日 期:

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五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教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學校與校車駕駛員簽定校車駕駛員安全責任書如下:

1、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工作標準,確保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6、行車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向110報案,並與學校取得聯繫協助處理,救助傷患人員。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學校報告。

7、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裏如一,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處以相應的罰款,並按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偽造駕駛證。

10、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年檢不合格的,不準駕駛車輛。

11、嚴禁酒後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12、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閒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

14、嚴格執行並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駕駛員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車前:

1、檢查各種證件,證件齊備才出車。

2、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檢修。

3、冬天要先預熱車輛。

4、準時發車。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行駛途中:

1、校車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80公里。司機有權拒絕違反交通規則的行駛路線。

2、在校內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10公里。

3、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到達各接送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人員已全部上車,否則需等候至規定時間方可開車。

4、到達接送點,車輛停穩後方可開門;人員沒有坐穩繫好安全帶、車門沒有關好,不準行駛。人員下車時,切勿將車停在危險處。

收車後:

1、檢查車內是否有乘車人員遺留的物品。

2、清掃、消毒車箱,擦洗車輛外部,以保持車輛的清潔衞生。

3、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

4、進行車輛的保養,檢查車況(詳見《校車安全管理制度》)。發現故障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未經批准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5、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否則後果自負。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校車駕駛員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章): 校車司機(簽字) 年 月 日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六

公司各部門的用車時間和用車次數不斷增加,經公司研究決定,公司員工可有償使用駕駛公司車輛外出辦公。為進一步加強車輛駕駛人員的管理,最大限度的降低車輛駕駛的安全風險,保障乘車員工人身安全,公司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員工需簽訂《公司車輛使用協議書》及本責任書後方可使用公司車輛。

(一)、車輛使用流程

1、司機出車必須在“出車單”上註明車型、里程數。

2、出車返回後,必須寫清楚抵達具體時間、里程數。

(二)、車輛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定時保養責任制。駕駛員發現無力排除之故障應及時報告其車輛保養負責人,不得帶病出車。

2、車輛為運送公司商品及公務物品專用車輛、禁止公車私用。

3、車輛不得運載任何與業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

4、車輛行前應特別注意安全檢查。

5、車輛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承擔。

6、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駕照。

7、車輛駕駛人需身體健康,可勝任準駕車型的駕駛。

8、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非公使用。

9、熟悉駕駛車輛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規程,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法規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具有一般機械故障排除和車輛日常維護的技能,駕駛員操作符合安全行車的要求

(三)、車輛保養:

1、車輛維修方式:逐步過渡到指定特約維修廠維修。

2、車輛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應事先電話通知公司車輛保養指定人同意。

3、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疏於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並全額賠償公司經濟損失。

4、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並立即與公司負責人聯絡協助處理。

5、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公司理賠金額後,全額有車輛駕駛人承擔。

(五)、駕駛員管理規定: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2、交通違章罰款由車輛駕駛人全額承擔。

3、車輛駕駛人應愛惜公司車輛,要注意車輛的保養,出車前應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能安全正常行駛。

4、車輛駕駛人用車後需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5、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6、車輛駕駛人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維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輛負責人,需維修的,到車輛負責人處辦填寫維修單,經審核批准後,將車輛送廠維修。

7、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先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放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車輛駕駛人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8、車輛駕駛人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9、晚間駕駛車輛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10、車輛駕駛過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塞車等)。

11、車輛駕駛人出車前應檢查合同證照齊全、因證照不齊導致違章罰款由車輛駕駛人全額承擔。

12、工作時間之外,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3、車輛駕駛人不得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鄉鎮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辦法》等規定、規章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落實救生衣行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為落實好 “四級”(縣、鄉鎮、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四個”責任體系,規範我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和公共安全,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特與村民委員會簽訂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管理範圍

本行政區域內使用的渡船、採石船、漁業船、自用船等各種類型船舶及渡口、碼頭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目標責任

1、村民委員會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務必做到船舶安全管理“四落實”(即:機構、人員、經費、責任),村委會主任為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的幹部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二責任人,船員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三責任人。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鄉鎮船舶安全管理職責規定(試行)》和《綿陽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體系》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做好本轄區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公益性渡口建設的要求,重新落實船主,建立健全村民委員會和船主以及渡口、渡船、渡工的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村、船主三級安全責任,逐級簽訂水上交通安全責任書,把日常安全管理落實到具體的領導人、管船人員和船主、船員頭上。

3、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規章制度,定時召開有關領導和管理人員會議,及時研究、佈置、檢查、總結船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在轄區內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宣傳和對本轄區內的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和船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4、搞好轄區渡口渡運安全管理,落實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額、定專人管理的渡口“五定”工作。

5、加強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監督管理。督促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和船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各種證書證件,配齊有效的工具和救生設備,及時維修、保養船舶,確保船舶隨時處於適航狀態。設立渡口守則碑,勘劃載重線、警戒水位線、渡口封渡線。協助有關部門處理違章、違法行為和水上交通事故,嚴禁無證人員駕船,嚴禁帶病、安全設備不齊、證書證件不齊或失效的船舶從事客貨運輸,嚴禁船舶超載(超員)、冒大風、冒大霧、冒大浪和夜間冒險行駛,嚴禁人與車、人與大牲畜、人與危險品混載。堅決禁止貨船、漁業船舶和自用船舶非法從事客貨運輸。在“五一”、“十一”、“春運”、“汛期”、“逢場天”、重大集會、農忙、學生放學放假等交通高峯期間和大風、大霧等氣候惡劣時期要組織安排管船員加強轄區內水上交通現場檢查和秩序維護,重點時段要派人現場值班守護。

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漁船管理工作。

7、按照“誰管理、誰負責、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落實籌集好船舶維修、更新改造和渡工工資等經費,做好船舶的維修和更新改造=救生設備添制、渡工工資保障等工作。

8、按照省政府“救生衣行動”的統一要求,保證轄區船舶必須按照乘客定額和船舶配員人數100%配備救生衣、100%配備救生浮具等安全設備,上船乘客和船員100%的穿着和使用的三個100%的落實,進一步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

9、進一步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消除船舶安全隱患,建立健全“四個”責任體系。

10、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要求,督促轄區內從事營業性運輸的船舶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11、經常對各類船舶進行安全檢查,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跟蹤落實,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必須落實嚴密的監控和補救措施,嚴防死守,確保全年無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發生。

12、認真完成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依法交辦的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獎懲辦法

鎮人民政府將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實施獎懲。

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八

為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隨車照管人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國家《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教育局的精神,與隨車照管員簽訂安全責任書。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後需要橫穿道路時,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2、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者發現駕駛人飲酒、校車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並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行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開。

6、幼兒園比較小的學生,照管員應該與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在校車停靠站點交接。

7、校車的副駕駛位置禁止安排學生乘坐。

8、校車駕駛人不得在載有學生是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熄火前離開駕駛座位。

9、校車行駛途中,除依法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許與乘車學生無關的人員上車。

10、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誌,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學生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並及時與學校、校車公司聯繫處理後續工作。

責任人:

日期:

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九

親愛的家長:

您好!

為保證對校車得以規範管理,確保校車安全運行,特與校車簽訂如下責任:

1、每週最少進行一次校車司機安全會,並作好記錄,

2、發現問題及時與司機溝通,及時瞭解校車相關問題。

3、校車出行前、歸校後監督司機履行常規檢查,並作好記錄。

4、依據車輛保養審驗要求,按時對校車進行保養審驗。

5、定期交納車輛規範的'保險。

6、嚴禁司機酒後架車。

7、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時,向校長申請,經落實後及時到維修廠維修。

8、遇有不能解決的一切嚴重問題,及時向校長請示彙報。

9、根據學校工作需要,聯繫和安排司機相關工作。

責任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十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題和基礎,為了確保學校學生的生命安全,確保學校正嫦的教學秩序,進一步加強學校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的責任,根劇相關法律法規,特簽定本責任書。

1、保持接送車車況處於良好狀況。要定期對汽車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並做好相應記錄備查;

2、駕駛員要尊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嚴禁酒後開車,嚴禁服用國家管制的或品後開車,嚴禁患有防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開車;

3、遇見自然災害、惡劣天氣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採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不得強行開車;

4、駕駛員要孰悉接送學生路線的路況,在城鎮路段上行駛時速不超過60公里,在村間路段上行駛時速不超過40公里。特別在威險路段、人羣蜜集的地方要減速慢行。

5、駕駛員要根劇乘車學生人數合理劃分趟次,每趟載人不得超過核定人數,不得超載;不得違反規定客貨混裝;

6、駕駛員要在每次接送學生時清點乘車學生人數,不得漏接,確保把每一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與學生家長做好跟尾。要培育學生文明乘車,安全乘車。

7、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察;

8、本責任書一式三份,駕駛員執一份,學校執一份,派出所執一份,自簽名之日起生效。

駕駛員(簽名):______ ______鎮中心國小(蓋章):

_____鎮派出所(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