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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國旗禮儀制度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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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國旗禮儀制度多篇

升降國旗制度 篇一

為嚴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以下簡稱《國旗法》),對全校師生進行國旗教育,增強全體師生的國家觀念和國旗意識,加強對學生的愛國主義系列德育教育,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基本要求

一、除假日(包括寒假、暑假、節日假,和雙休日)外,每日升掛國旗。

二、每週舉行一次升旗儀式。升旗儀式在每週星期一早晨8:40正式舉行。

三、重大節日或紀念日,學校將根據具體情況安排舉行升旗儀式。遇有重大活動,如校慶、開學典禮、運動會等,將舉行升旗儀式。含重大活動在內,一週內升旗儀式不超過兩次。

四、舉行升旗儀式時,如遇惡劣天氣將不舉行。升旗後如遇惡劣天氣,須將國旗降下。因惡劣天氣,星期一未能舉行升旗儀式時,本週內不再補充舉行。

六、升降旗時由週一升旗儀式上擔任旗手(一名)、護旗(兩名)的學生擔任升降旗任務,採取周輪換制。執行任務時,旗手和護旗要精神抖擻,佩帶紅領巾。

七、旗手和護旗在經過嚴格訓練,熟練掌握升降旗程序和要求後,執行升降旗任務。具體要做到徐徐升降國旗。升起時,將國旗升至杆頂;降下時,不使國旗落地。

八、升降國旗用旗採用2號國旗,由少先大隊(專人)負責保管和及時更換。堅決不升掛破損、污損、褪色和不合規格的國旗。國旗降下後,由當日旗手交與少先大隊保管。

九、升旗設備由少先大隊負責日常維護和管理,以確保升降國旗的順利進行。

十、按照《國旗法》規定需下半旗時,將遵照《國旗法》的第十四條和第十六條第二款執行。

升旗儀式和程序

一、準備

(一)由少先大隊輔導員負責組織安排旗手和護旗的推選產生和訓練。旗手、護旗手的推選根據每學期學校少先隊工作計劃確定。訓練時間為每週星期五下午。

(二)星期一,學生衣着整潔,少先隊員佩帶紅領巾。升旗儀式開始前5分鐘,各班級整隊(值日學生必須停止值日,迅速回班列隊參加升旗儀式),學生應前矮後高縱向列隊,由班主任親自帶領學生到指定位置,然後站於學生隊列之後,其餘教職工在全體學生隊列後橫向列成一隊。8:40,全體師生面向國旗整齊列隊完畢。升旗儀式不準有任何師生遲到。主持人宣佈儀式開始時,全體立正肅立。

二、出旗

旗手持旗(持旗方式為雙手持旗,右手在上,斜扛肩上),護旗在旗手兩側,齊步(正步)走向旗杆,全體師生目送旗至旗杆下,同時錄音播放(或樂隊奏)《歌唱祖國》。護旗負責將國旗掛到升旗繩上,旗手檢查無誤後,準備升旗(樂隊或錄音播放做好準備)。

三、升旗

升旗同時奏國歌。國旗伴隨國歌樂曲徐徐升起,至樂曲終了時,國旗升至杆頂。國旗升起時,全體師生肅立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全體師生及學生家長無論何種原因,升旗時必須肅立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國旗升至杆頂(國歌奏完)後,由旗手和護旗將升旗繩固定好。主持人宣佈禮畢時,全體師生同時禮畢。

四、唱國歌

國旗升畢,全體師生由大隊文娛委員指揮齊唱國歌。由樂隊或錄音伴奏。國歌的演唱要嚴肅、規範,聲音洪亮、整齊劃一。

五、國旗下講話

升掛國旗後,首先由學生代表進行演講(演講稿由本人撰寫,所在班主任審稿並負責訓練學生進行脱稿演講,最後由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審查),然後由校長、大隊輔導員或其他教師等作簡短而有教育意義的講話(時間一般在五分鐘左右)。

六、以下方面,一般不作為國旗下講話的內容:

(一)批評和處分學生的意見、決定;

(二)日常的一般性工作佈置和意見,如課程變更、某項工作或活動的安排、會議通知等。

七、升旗儀式結束後,由值周老師教師指揮,班主任指導本班文體委員把學生有秩序的集體帶回教室。

八、重大節日、紀念日或學校重大活動舉行升旗儀式時,其要求和程序視具體情況由少先大隊安排組織。

領導與管理

一、升降國旗制度的落實及升旗儀式的組織由學校教導處領導,由少先大隊具體落實。學校建立升降國旗制度檔案,內容包括計劃、落實措施、旗手與護旗光榮冊、國旗下講話及升降旗活動大事記等,由少先大隊負責整理歸檔。

二、各班班主任要通過嚴格升降國旗制度,對學生進行生動具體的愛國主義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增強國旗意識;要把學生遵守升降國旗制度的情況,列為學生思想品德評定的內容之一;要教育學生尊重國旗,愛護國旗,同一切污損國旗的人和行為作鬥爭。

三、對師生中不尊重、不愛護國旗,不嚴格遵守升降國旗制度的思想和行為,學校將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甚至處分,並與教師個人或班級的年終考核掛鈎。

升降國旗制度 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和國家教委關於中國小升降國旗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週一晨讀前或重大節日舉行升旗儀式,全體師生參加升旗儀式時要肅立、脱帽、行注目禮,唱國歌聲音洪亮,除寒冬外要穿校服。

二、每天早、晚升降國旗,升國旗時凡從旗杆旁過往的師生要立正,面向國旗行注目禮。

三、擔任週一升旗任務的班級,從上週一下午開始擔任每天的升降國旗任務,遇有惡劣天氣,及時把國旗從旗杆上降下來。

四、在升降國旗時應徐徐升降。升旗時,必須將國旗升至旗杆頂。降旗時,不使國旗落地。

五、下半旗時,應當將國旗升至杆頂,後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杆全長的1/3處;降旗時,應當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徐徐降下。

六、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可以不升掛國旗。退役的國旗,放學校檔案室收藏。

七、要愛護國旗,不焚燒、撕毀國旗,不得損污國旗。

八、違反上述規定的,除批評教育外還將視情節輕重,會同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升降國旗制度 篇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中關於“全日制學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應當每天升掛國旗”。“全日制中國小,除假期外每週舉行一次升旗儀式”的規定,為了嚴格我校升降國旗制度,使學生通過升降國旗這一具有教育意義的儀式或受到深刻的愛國主義教育。特作出如下規定:

1、升旗儀式在每週星期一早晨舉行(寒假暑假除外,遇有惡劣天氣可不舉行)。重大節日或紀念日應舉和升旗儀式。

2、舉行升旗儀式時,在校的全體師生參加,整齊列隊參加,面向國旗,肅立致敬,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

3、旗手、護旗手由各班推選代表流流擔任旗手一名。護旗員三名。均應經過嚴格訓練後方可執行升旗任務。學校開展人人爭當旗手的活動。各班要讓那些表現好的,或者有進步的學生當升旗手。

4、嚴格按照升旗儀式程序升旗,分出旗、持旗、奏國歌升旗行注目禮呼號。國旗下講話由升旗手所在班的學生代表負責。講話內容要簡短而有教育意義。呼號為:“忠於祖國,為祖國服務”。

5、每日夜晚靜校前。由旗手和護旗員按《國旗法》第十六條規定降旗,次日清晨升掛國旗。下面和颳大風時應降旗。旗幟退色應換旗。

6、在不舉行儀式的升降國旗時。凡經進行現場的師生員工都應面對國旗。自覺肅立。待國旗升降完畢時,才可自由行動。

7、學校政教處,共青團組織和班級要配合升降國旗,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深入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和傳統教育。

升降國旗制度 篇四

為確保升降國旗的規範性、嚴肅性和崇高性,根據國旗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全日制學校,除寒暑假和星期日外,應當每日升掛國旗,對學生進行國旗教育,以激發學生愛國熱情,培養學生為國增光,為國旗添色的高尚情操。

1、嚴格保證升降旗時間。學校在每週一早上升旗,週五晚降旗。

2、升降旗規則。升旗時,必須將國旗升至旗杆頂端,旗繩繃緊,升旗速度適宜。

3、升旗要求。一人掛旗,二人護旗,同時奏唱國歌一遍,升旗速度與奏唱速度相符合。參加升旗儀式的全體師生應立正脱帽致敬。少先隊員行隊禮,教師須行注目禮。慶典活動,全體學生須穿校服,統一着裝。

4、全校師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升旗儀式。特殊情況缺席的,須報請學校職能部門批准。

5、一學期中,凡有一次不參加升旗的班級,取消評選“文明中隊”資格;學生無故缺席的,也將取消該期“三好學生”的評選資格。

升降國旗制度 篇五

一、升國旗儀式程序:

(一)週一升國旗儀式程序:

宣佈升國旗儀式開始

1、出國旗:

奏出旗曲《歌唱祖國》,旗手在前,手持國旗,護旗在旗手兩側,按節奏由出旗點正步走向旗杆,全體師生整齊列隊,立正站立,着裝整潔。

2、升國旗,奏國歌:

在國歌伴奏下,旗手將國旗徐徐升起,必須將國旗升至杆頂;升旗時,凡在場的師生員工都應停止任何活動,面對國旗,自覺肅立,脱帽行注目禮,少先隊員敬隊禮,待國旗升降完畢後,方可行動;國歌伴奏帶應音調準確、保證質量。

3、唱國歌:

唱國歌時,必須設有指揮,全體師生態度莊重,聲音嘹亮。

4、國旗下教育:

(1)國旗下講話:國旗下講話可由校領導、教師及優秀團隊員代表或邀請勞動模範等先進人物作簡短而有教育意義的講話。國旗下講話要認真準備,具有較強的針對性、時效性、激勵性,保證教育效果。

(2)自主教育活動:根據學校教育重點,適當安排合理的教育活動。

5、呼校訓:

呼校訓時聲音洪亮,態度認真。

6、宣佈升旗儀式結束

(二)重大節日、紀念日或重要集會升國旗程序:

宣佈升國旗儀式開始

1、出國旗

2、升國旗,奏國歌

3、唱國歌

(以上程序要求同週一升國旗儀式)

4、宣佈升旗儀式結束

程序要求同週一升國旗儀式

二、降旗儀式:

(一)降旗時師生員工都應面向國旗,自覺肅立,少先隊員行隊禮,待降國旗完畢時,方可自由行動。

(二)降下時,不得使國旗落地。

三、升(降)國旗要求:

(一)每週星期一早晨應舉行升國旗儀式,寒暑假除外。

(二)重大節日、紀念日及重要集會應舉行升國旗儀式。

(三)因特殊原因在室內舉行升旗儀式同重大節日、紀念日或重要集會升國旗儀式要求相同,可不安排出旗。

(四)遇有惡劣天氣可不舉行升旗儀式。

(五)旗手、護旗要由各班推選代表輪流擔任,並經過嚴格訓練後方可執行升降旗任務。

(六)降國旗由旗手和護旗手擔任,國旗降下後由旗手放到指定位置存放。

(七)按照本規定按時升(降)國旗,不得無故擅自取消升國旗儀式。

(八)國旗應定時由專人清洗,確保國旗整潔,如發現破損應及時更換。

(九)建立升(降)旗日誌制度,做好《國旗下講話》的檔案管理。

(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規定下半旗的日期應下半旗。下半旗時,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再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杆全長三分之一處。

升國旗制度 篇六

每週一次的升旗儀式是校園中特有的風景線,雄壯的國歌,晨陽上冉冉升起的國旗,標準劃一的隊禮,組成一幅壯觀的畫面。升旗儀式,是實施愛國主義的極好形式,是培養隊員榮譽感、責任感的良好途徑,是激發隊員愛國情感,拼搏向上,頑強向上的佳徑。為進一步完善升旗儀式,提高升旗儀式的質量,特訂製度如下:

一、旗手:

升旗手和護旗手承擔升國旗任務,是升旗儀式的主角,因此,旗手必須是品學兼優、有責任心的。隊員。在提前一週,由年級推薦上報學校政教處。學校團委負責旗手培訓,旗手應按時升旗、降旗,在惡劣天氣中更要愛護國旗,及時收回保管。

二、主持:

升旗儀式的主持由校團委負責確定人選,同時由各年級組負責推薦、培訓。主持應熟悉升旗過程。要求普通話標準,主持沒有差錯,會使用學校擴音設備。

三、國旗班:

連續負責兩學年的出旗工作。一般在高一年級中產生,利用暑期新高一學軍時機完成培訓任務。每週一早提前等候在學校操場,作好出旗準備工作。

四、國旗下講話:

由學校團委具體負責,在開學前負責一學期的升旗儀式的工作計劃,包括主持人、升旗手、授旗老師、講話人等。講話人可以是學生、老師、學校行政領導、家長等。講話的內容主要涉及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遵紀守法教育,革命傳統和艱苦奮鬥教育,勤奮學習和立志成才教育,團結友愛和文明禮貌行為養成教育等內容。學生講話稿在一週前完成,由團隊部審閲批改。

五、升降國旗要求:

升旗時,應當徐徐上升,全體在場人員行注目禮,升旗時必須將旗升至杆頂,降下時,不得使國旗落地。對國旗必須愛護,不升掛破損、污損、褪色或不合格的國旗,如有以上情況,立即更換國旗。

升國旗制度 篇七

為了增強全體師生熱愛國旗的意識,為了使升旗儀式更加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我校對升旗儀式具體規定如下:

1、我校除寒暑假、公休日和天氣原因外每日懸掛國旗。節日堅持專人負責升降國旗。每週一課間操時間舉行升國旗儀式。

2、升國旗儀式由校團委負責,全體師生員工參加,在操場進行升旗。值日行政負責考核教師,升旗手由優秀學生擔任。

3、聽到集合信號,各班學生不得無故缺席,按“快、齊、靜”的要求,迅速到達指定地點集合列隊。

4、升國旗時學生按學校要求穿着校服,團員佩戴團徽。

5、當主持人宣佈“升旗儀式開始”後,全體師生面向國旗立正,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少先隊隊禮,行禮至國歌完畢為止,全體師生應伴隨國歌樂曲聲高唱國歌。

7、每次升國旗活動時,由學校領導、優秀教師代表及優秀學生代表進行“國旗下講話”的思想教育。

8、升國旗活動中,值日組檢查各班出勤和紀律情況,作為常規評比的一項重要內容。

9、領導、老師及優秀學生代表在國旗下講話時,務必保持場面的安靜。

升國旗制度 篇八

一、五星紅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標誌和象徵。尊敬國旗體現着維護國家的尊嚴。升降國旗是一件嚴肅的事情,通過升降國旗儀式使學生受到直接的愛國主義教育,增強國家和民族觀念。

二、我校每週星期一晨會時間舉行升國旗儀式,全體在校師生都要整隊集合參加升旗儀式,非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缺席。

三、舉行升國旗儀式時,要奏國歌及唱國歌;全體人員脱帽立正,儀態要莊重、嚴肅、向國旗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

四、每次升旗由三人負責,並按《國旗法》規定執行。旗手、護旗要由少先隊員代表輪流擔任,並經過嚴格訓練後方可執行升降旗任務。

五、國旗升起後,由學校領導或教師、學生代表在國旗下三分鐘演講,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教育。

六、除週一舉行升旗儀式外,其它時間每天7:30由升旗人員升起國旗,晚5:30降下國旗。經過現場的師生員工都應面對國旗,自覺肅立,待國旗升降完畢時,方可自由行動。

七、學校在國慶節、勞動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都要升掛國旗,學校的重大活動也要升國旗,但不舉行集體升旗儀式。

八、規定的升旗儀式時間,若因天氣或特殊情況不能正常進行時,經領導批准可不進行。

九、全校師生員工都要做到尊重和愛護國旗,對升國旗儀式態度不端正者,對損壞國旗及設施者,對當事人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責任。

十、升旗儀式由大隊部負責組織,值班校領導參加。

升國旗制度 篇九

為了深入對師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進一步規範升旗和早操管理,使我校升降國旗儀式規範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和《國家教委關於嚴格升降國旗制度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升旗儀式規範

1、每週星期一及重大紀念日時舉行全校性升旗儀式,(除假期外,遇有惡劣天氣可不舉行)由學校教育處領導安排,各班班主任負責實施。教育處和班主任組織負責升旗儀式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2、根據國旗法第七條,國慶節、國際勞動節、元旦和春節,學校升掛國旗。

3、組織舉行升旗儀式時,全體學生統一着校服並佩戴紅領巾到操場整隊,全體師生精神狀態飽滿,面向國旗,雙手緊貼雙腿站好,肅立致敬,行注目禮。不得隨身攜帶包,儀式完畢整隊退回到指定地點。

4、全體師生列隊完畢,舉行升旗儀式。

5、升旗儀式結束,全體師生按照疏散順序排隊行進,不得嬉笑吵鬧,前後交談。

二、升旗儀式程序:

(1)全體師生立正,左右前後看齊。

(2)出旗:播放出旗曲,升旗手持旗,護旗手護旗正步旗杆。

(3)升旗:奏國歌、升旗,現場所有人員都應面對國旗肅立,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

(4)唱國歌:全體師生高唱國歌。

(5)國旗下講話:

1、由校長或校指定人員做簡短而有意義的講話。負責國旗下講話的領導、教師或其他人員部應認真作好講話材料的準備,講話內容應結合學校開展的主題教育、結合當前的形勢、結合學生的實際,德育領導小組負責收集講話資料。

2、學生講話,每週由每班指定學生在國旗下講話。(針對學生的愛國主義、衞生、紀律思想教育)

(6)退場:旗手退場,學生退場,教師隊伍退場。

6、每日傍晚靜校前,由旗手和護旗手按《國旗法》第十條規定降旗。

7、每日升降旗(不舉行儀式)時,凡經過現場的師生員工都應面對國旗,自覺肅立,待國旗升降完畢時,方可自由行動。

8、升旗手和護旗手要由學校負責推選或由各班推薦的代表擔任,並經過嚴格訓練後方可執行升旗任務。平時各班級要加強日常列隊與行禮的教育與訓練,保證升旗儀式的莊重與規範。

9、【】每週一升旗儀式,原則上人人必須參加升旗儀式,儀式中不得談笑、打鬧,保持肅靜。通過升旗儀式,增強學生的國旗意識,認識國旗、尊敬國旗、愛護國旗。

升降國旗制度 篇十

為增強全校師生的國民意識,培養集體主義、愛國主義情操,樹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每週一和重大節日期間都要舉行隆重的升旗儀式。升旗時間由政教處根據季節變化決定。

2、升旗過程:

①迎國旗;②奏國歌、升國旗;③升旗講話;④儀式結束。

3、全校師生都要參加升旗儀式。升旗時,師生要穿着整齊,要脱帽肅立,面對國旗行注目禮。

4、星期一下午6:00,由旗手降旗。週二到週四,由旗手在教學樓前升、降旗。

5、國旗要使用標準的五星紅旗。國旗在使用期間要保持整潔乾淨,沒有破損。遇有大雨、大風等惡劣天氣,要及時降下國旗,以免損壞。

6、每週一升旗時師生不能遲到,儀式過程中要保持嚴肅、安靜。

幾點要求:

1、師生都要參加升旗儀式。班主任要清點各班人數,政教處要隨時抽查。凡是升旗時間留在教室或宿舍,或者是到處閒逛的,一經發現,予以嚴肅處理。

2、升旗時,師生要嚴肅認真,不準交頭接耳;要脱帽肅立,面對國旗行注目禮;要穿着整潔,佩戴好胸卡。

3、升旗儀式結束,宣佈解散後,師生要安靜退場,任何人不得大聲喧譁,更不準胡亂起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