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公共政策分析報告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92W

公共政策分析報告多篇

公共政策分析報告 篇1

摘要:針對實際的政策活動中,由於政策效果的長期性、潛在性以及附帶效果的存在等原因,導致政策效果評估陷入困境這種情況,要更加確定評估標準、建立評估項目、引入多元主體參與。

關鍵詞:效果評估;困境;實現路徑

英國撒切爾政府在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了國有企業的私有化改革,私有化領域由最初的經濟領域擴展到教育、衞生、住房、醫療保險、公共服務等政治和社會領域。這使得80年代英國經濟逐漸擺脱了石油危機的影響,經濟狀況明顯改善,政策財政赤字逐年減少出現盈餘,通貨膨脹率降低[1]。但是,把國有企業全盤出售形成新的私人壟斷,私人壟斷企業以較低的服務質量向民眾索取儘可能高的價格,人民生活困難而社會矛盾尖鋭。可以看到,一項政策效果的顯示有一個相對長期的過程,則公共政策效果評估的研究則顯得尤為重要。

一、公共政策效果評估界定

公共政策效果即為政策執行後的對政策客體及周圍環境產生的影響。定義公共政策效果評估,要將其與公共政策評估、公共政策績效評估區別開來:政策評估是對政策全過程的評估;政策績效評估則是指基於結果導向、運用科學的方法、規範的流程、相對統一的指標及標準,對政府公共政策的投入產出進行綜合性測量與分析的活動[2]。政策效果評估只是政策評估的一部分,績效評估與效果評估也是不相同的,而學界當前對於政策效果的評估也少有涉及。

二、公共政策效果評估的困境

(一)評估標準不明

政策評估標準是政策評估者在評估過程中據以對政策方案和政策效果進行優劣判斷的準則,其實質是一種價值判斷[3]。效果評估標準則通常包括事實標準和價值標準,前者是能夠反映事物過去、現在和將來的存在狀況的數量值、比率關係等一些可測量的客觀指標;後者是評估主體在評估過程中所堅持、依據的傾向性準則和原則,反映主體的信念、理想和價值追求[4]。實踐中效果評估往往出現兩種標準的失衡問題。

(二)效果自身性質

陳振明教授將政策效果分為直接效果、附帶效果、意外效果、潛在效果和象徵性效果[3]。效果自身有長期性、隱藏性、潛在性等特徵。政策常常有明顯的短視效應,即其在短期內會產生明顯的正向或負向效果,但更多的政策需要長期的過程才能見其成效,如對環境進行的治理,改善空氣質量並不能一蹴而就,又如撒切爾夫人國有企業私有化改革:政策的短期效果非常明顯,但是長遠來看,英國人民生活愈加窘迫。

(三)政策效果的外部效應

外部效應,是某些個人或企業的經濟行為影響了其他人或企業,卻沒有為之承擔應有的成本費用或沒有獲得應有的報酬的現象[5]。外部效應可以分為正的外部效應和負的外部效應。政策效果的外部效應是一種附帶效果、間接性的政策效果,其存在加大了對政策效果評估的困難,主要原因是附帶效果的不可量化,外部效益和外部成本的存在不可能清楚明確,因此我們很難清楚明晰地判別效果到底如何。

(四)利益相關者

政策效果評估的利益相關者大抵包括政策制定者、政策執行者、評估推動者、評估執行者、受評估影響者等各方主體。其困境主要有:一是領導者的不重視,政府往往更加熱衷於制定、宣傳政策,卻忽視政策效果評估[6];二是政策的制定者與執行者因自身偏向於維護政策而可能會在效果評估的過程中過分誇大政策的作用;三是決策者與評估者由於自身政策立場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參考框架理解問題[7];四是評估者與實際受政策影響的人認識不同導致評估受阻,這其間又包括政策直接影響的人和間接影響的人。此外,政策與政策效果之間的因果關係不確定[8]。引起社會現象發生變化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多層次的,一果多因、多果多因的情況在效果評估過程中難以排除,這也給評估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三、實現效果評估的路徑

(一)增強評估重要性的認識

從思想意識上鞏固提高認識是實現效果評估的第一步。特別是作為國家領導核心的政黨和政府,工作重心不僅要放在制定執行政策方針上,更要關注政策產生的系列效果,本着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提高政策質量的評估態度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總結,收穫成效、汲取經驗,推動地方政府對評估工作的重視,從而自上而下地促進全國性的效果評估。當然,普及政策評估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有了意識的支持還要實踐的助推。

(二)評估標準:事實與價值標準

堅持事實標準,用經濟學知識對政策效果進行定量分析可以一定程度上反映政策執行結果對政策制定目標的實現程度、反映政策是否以最小的投入獲得了最大的產出。但同時,價值標準是評估標準中絕不可拋棄甚至應給與更多關注的內容,包括公平性、迴應性、充足性等,政策是否有利於人民、政策是否惠及一般民眾、政策是否對羣眾的迫切需求做出了迴應,這些都應該是在評估時應該考慮的問題。

(三)建立評估項目

“項目建立起一種手段-目的的關係,藉此可以打造問題的初始條件和導致變化的未來政策之間的‘因果關係鏈’”[9]。為了長期而有效地掌握政策效果,做出科學的評估,需要構建評估項目,即針對某一政策進行立項研究,設置獨立的評估機構、制定評估過程規範和原則、配備相應的專業評估人員、以預先設定的評估標準,長期動態地實地考察情況,尋找“因果關係鏈”。

(四)多元主體參與

提倡公民參與、社會媒介、社會組織等的參與。公民參與公共政策評估是適應當代公共行政民主理念的必然趨勢,羅森布魯姆將“代表性”作為衡量政策評估的一大標準,斯圖亞特.內格爾從政策過程評估的角度提出了“公眾參與度”大標準[10]。同時,公眾參與政治的意識和熱情已經覺醒,參政議政的能力素質有了很大提高,政府需要做的,就是拓寬公眾參與政策效果評估的渠道並給與法律保障,建立政府與公民互動的評估機制,接受公民的監督、批評和信息反饋。

參考文獻:

[1]李俊江.英國公有企業改革的績效、問題及其對我國的啟示[J].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9(5).

[2]中國行政管理學會課題組.政府公共政策績效評估研究[J].中國行政管理,2013,(3).

[3]陳振明.政策科學-公共政策分析導論[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

[4]張潤澤.形式、事實和價值:公共政策評估標準的三個維度[J].湖南社會科學,2010.

[5]高培勇編,公共經濟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

[6]申喜連.試論我國公共政策評估存在的困境及制度創新[J].中央民族大學學報,2009,36(5).

[7]李允傑,丘昌泰.政策執行與評估[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

[8]謝明編.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9.

[9]弗蘭克.費希爾.公共政策評估[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

[10]張為波,張鵬.試論公民參與公共政策評估的重要作用[J].西南民族大學學報,2013,(5).

公共政策分析報告 篇2

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據特定時期的目標,在對公共利益進行選擇、綜合、分配和落實的過程中制定的行為準則。

它是“一種含有目標、價值與策略的大型計劃。”當某一社會問題成為公共政策干預的對象時,人們完全有理由認為這一社會問題是一個重要的且將對今後社會發展產生深遠影響的問題。

關愛女孩行動的開展,就是在國家有關部門倡導之下、運用公共政策手段針對我國近年來出生性別比偏高問題進行引導、糾偏的活動。

這一活動,是黨和政府在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推行20年多後,對我國人口問題認識進一步深化的表現,也是我國政府為了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與自然環境相互協調、確保我國人口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從社會性別分析的視角,以現實政策實施效果為依據,對“關愛女孩行動”做一解讀,以促進政府運用公共政策調節社會問題的能力、提升政府公共管理水平,對進一步促進我國性別公正、構建和諧社會是非常有益的。

一、“關愛女孩行動”的政策類型及相關性討論

性別結構的平衡是社會總平衡的基礎,出生人口性別結構的失調,必將殃及子孫後代,危及國家人口安全,破壞社會穩定,影響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中央11個部委於是2002年11月聯合發佈了《關於綜合治理出生性別比升高問題的意見》,之後,2003年8月,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決定》精神指導下,全國11個省市開展“關愛女孩行動”專項活動。

“關愛女孩這項任務,同總人口和各個亞人口及其變量即人口的規模、增長速度、出生和死亡、結構、分佈、遷移、質量等,同屬公共管理的對象,各自的關係是密不可分的。”“關愛女孩行動”涉及國家人口安全及國家長遠發展目標的大問題,具有了公共利益的特點。

政府運用權威、公共政策進行管理、制約、導向,是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實現其職能的重要特徵之一,這也是人們認識“關愛女孩行動”政府行為的一個大背景。

近年來,我國各級政府針對出生性別比偏高的現象,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抓住“專項治理出生性別比”這個關鍵,綜合運用宣傳、法律、教育、行政等手段,關注、尊重、維護和發展女孩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行為,出生性別比失衡現象得到了初步遏制。

根據政策功能可以把這些政策劃分為三種類型,即:鼓勵保護性政策、打擊控制性政策、宏觀調控型政策。

(一)、鼓勵保護性政策。

出台鼓勵保護性政策的目的在於倡導、張揚先進、積極的價值觀而否定、摒棄落後、愚昧的婚育觀,進而在社會上樹立起具有時代氣息的新風尚。

在“關愛女孩行動”中,各地出台的鼓勵保護性政策主要是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物質利益的誘導;主要是體現在對生育獨女或二女孩的家庭或女孩本身的切身利益獲得與維護方面。

這一政策的制定主要是由人口計生部門牽頭、關愛女孩行動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參加、以黨委和政府的名義公佈的、在一定範圍內具有物質利益導向的扶助措施。

以江西省為例,省人口與計生部門和教育部門聯合下發的《江西省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會考優惠加分的實施辦法》、省人口與計生委制定的《關於為農村獨生子女辦理健康平安保險的指導意見》等等,都較好地體現了對農村二女户及家庭的關愛。

另外,全省共有70%的縣(區)設立了人口和計劃生育獎勵基金,各地衞生、教育部門實行了女孩就醫、就學方面的多項扶助政策、積極開展“一幫一”等結對幫扶活動,加快女孩户家庭脱貧致富步伐。

在黨委政府統一指導下,教育、衞生、工商、共青團、婦聯和涉農部門積極發揮行業優勢,把本部門日常工作與落實關愛女孩利益導向政策結合起來,使每個部門都能在其中發揮作用,做好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工作。

人口與計生部門、財政部門做好計生家庭的一次性獎勵工作;農村信用社、農業開發辦、農業局等提供資金、信息、技術方面的優惠,優生扶助農村計生户發展生產;勞動就業部門、勞務輸出單位和用工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錄用農村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的獨女户、二女户孩子就業;衞生部門對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的獨女户、二女户小孩在本轄區內公辦醫院就醫的醫療費用減免,免收掛號費,酌情減免手術費、治療費、住院費等。

二是精神情感方面的鼓勵與支持。

如江西一些縣進行“十佳女孩”的評選,對優秀的女孩及家長披大紅花,頒發獎狀,以示榮耀,對評上的女孩支助其上高中、上大學。

從社會影響的角度上説,鼓勵保護性政策的實施,使農村部分計劃生育扶助對象直接地感受到了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關心,為人們更好地理解執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起到了宣傳、示範的作用。

在看到“關愛女孩行動”鼓勵保護性政策起到積極作用的同時,我們還要清晰意識到以下兩點:其一是,鼓勵保護性政策實施效果的好壞,關健在於財力的支持,沒有經濟做後盾,這一政策在執行中就可能打折扣,政策受益者的人權益就可能打折,剛剛樹立起“好政府”的形象就會受損。

因此,對農村獨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家庭的經濟利益的扶助資金必須足夠到位,財政預算一定要有足夠的預留。

換言之,要實現我國在2010年出生性別比基本平衡的目標,鼓勵保護性政策的力度只能加強,決不能削弱。

在實際調研中,我們還了解到,由於現有的物質利益誘導的政策其力度還非常小,如一個國小生,本應該交學雜費是210元,能免的只是雜費部分,如果一個家庭有兩女孩同時讀書,真正減免的金額還是小的。

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地方政府財力薄弱,根本無力墊付這些的公共服務支出。

希望即將開始國家“十一五”規劃將加大公共財政支出,對農村公共服務條件的改善帶來福音,肯定也能為“關愛女孩行動”營造更良好的環境。

(二)、打擊控制性政策。

針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嚴重損害女孩權利的行為和歧視女孩的偏向,制定一些強制性措施對一些行為如“兩非”行為、棄嬰、溺嬰等等加以打擊、控制是行政手段的一種。

我國廣大農村有着幾千年封建思想的統治,“男尊女卑”、“養兒防老”、“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等封建落後觀念仍深藏在人們的心靈深處,再加上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與家庭生育觀發生巨大沖突之時,沒有強制性的行政措施控制人們的生育行為,是不行的。

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條文中相關條款、國務院頒佈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國家計生委、衞生部、藥監局《關於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都對保護女嬰和女孩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但貫徹好這些法律法規,還必須要有符合本地實際情況的實施辦法,這個辦法也就是當地的“政策”。

當然,各地的措施必須是在不違犯上位法的前提下制定的,是有法可依的行為,特別是在當前強調依法行政、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

打擊強制性政策與法律、法規相比,它有反映更及時、迅速和效果明顯的特點,這也是政府履行行政職能的特殊性所決定的。

打擊強制性政策主要是針對“B超”的使用。

這是因為,絕大多數人們認為,“私人診所B超機的使用,或者某些公立醫院醫護人員對B超機的濫用,都使流產中的女嬰數量多於男嬰。

這是出生性別比失調的最直接原因”。許多地方,成立了由行政領導掛帥的專項整治工作機構,有的地方甚至於開展跨省際的合作,如九江市與湖北、安徽等周邊省的多個縣建立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區域協作制度,經常互通信息、聯合行動,還建立了超聲和染色體檢查技術准入制度鑑定胎兒性別監督制度、16周以上終止妊娠申請審批制度,對B超使用實行嚴格准入、掛牌上崗、持證檢查、建立了監督、詳細登記等制度,有效地堵住了管理的漏洞,為打擊“兩非”起到了威懾作用。

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在執行政策時,各政府部門之間的協調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如果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不能形成合力,那專項治理活動只能是走過場而已。

從現有的B超使用部門來看,一方面是人口計生部門計生服務站需用B超為優生優育做合法的孕產期檢查,另一方面是農村醫療部門需用B超做一般性的醫療診斷的檢查,但由於管理上的不嚴密與部門之間的配合出現漏洞,就可能出現即使發現了有人利用B超進行胎兒性別鑑定之後有墮胎行為,但查處起來非常困難。

因為,很難判斷是哪個部門人員造成了這一事實。

這也就是在一些地方,儘管出生性別比非常高,但卻很難找到查處的對象的原因之一。

(三)宏觀協調政策。

這一政策的主要功能在於從根源上消除人們的生育偏好,真正實現性別公正。

“我國出生性別比失調的主要原因,就在於家庭生育的有計劃與國家生育控制的有計劃之間的矛盾。

在這個矛盾中,國家控制住了人口數量,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但家庭生育影響了嬰兒的性別比結構,導致了女嬰的短缺”。説到底,出生性別比失衡是長期以來封建思想“男尊女卑”、“養兒防老”沒有清理的反映,也是長期以來我國“男女不平等”思想觀念的積累。

因此,從源頭上遏制出生性別比失衡,光靠短期專項治理只能是治標而不能治本。

加大國家在宏觀政策層面上的力度,提高全社會的男女平等意識才是找到了遏制出生性別比失衡的真正原因。

“我們把男女平等作為促進我國發展的一項基本國策”是1995年在北京第四屆世界婦女大會上中國政府向世界作出的莊嚴的宣言。

使各級領導幹部真正有“男女平等”的意識、有性別分析的眼光,使各種法律、法規在制定中能着眼於長遠公共利益、着眼於社會公平與性別公正,從根源上消除出生性別比失衡,對我國來説,還是一個長期漸進的過程。

所以,“關愛女孩行動”不能僅僅是為滿足女孩或女孩家庭爭得一些物質利益,而是要立足於解決婦女發展的阻礙,立足於婦女的戰略利益的實現。

若只是解決了女孩或女孩家庭眼前的經濟困難,社會上卻大量存在女大學生(研究生)就業受到歧視、女性勞動報酬低與男性、女性角色主要定位於家庭、屬於社會的“第二性”等諸多男女不平等的現象,那“關愛女孩行動”的鼓勵保護性政策、打擊控制性政策是不可收到預期效果,也就不可能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生育偏好和對兩性評價的標準。

出生性別比失衡問題也就不能從根本上得到有效解決。

宏觀協調政策是應該鎖定在消除男女不平等根源上,它不僅僅是營造一種氛圍,宣傳一種價值觀念,更重要的是為具體政策措施提供法律保證。

穆光宗先生所言:“關愛女孩”重在“公正賦權”。

“關愛女孩行動”宏觀協調政策的目標應該是重上提高婦女的能力建設上。

當然,沒有具體配套措施與之跟進,宏觀調控政策將變為符號政策或是象徵政策,寫在紙上,擱置在法律文本之中。

同理,政府在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上沒有具體措施,改變“重男輕女”觀念沒有物質利益作為保障,那就會掉入唱高調、玩空轉的怪圈。

“關愛女孩行動”最終目的是要為婦女們長遠發展奠定基礎,而不僅僅是為了解決眼前的困難。

如果宏觀政策上諸如婦女的教育權、勞動權、生育權、參與權等方面不能在全社會形成保障網絡體系,如果不能着眼於提高婦女發展的能力出發,即朗維分析框架中所言“婦女維權,使女人獲得與男人同等的地位,平等參與發展過程,從而與男人在平等基礎上控制各種生產資料”的話,那麼,“關愛女孩行動”只能停留在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層面上。

綜上所述,“關愛女孩行動”的一系列公共政策,應有其三個不同層次的目標價值:長期目標:推動社會公正,實現性別平等,構建和諧社會;中期目標:出生性別比達到自然比值,人口質量得到優化,人們基本樹立了新的生育觀;近期目標:對“兩非”行為進行遏制與打擊,保障女孩的生存權。

這三個層次的價值目標是一個完整體系,損缺任何一個層次都可能導致整個價值目標體系的瓦解。

當然,這三個層次價值取向需要三個與之對應的政策保障:鼓勵保護性政策是從微觀的角度解決生育獨女家庭或二女孩家庭與女孩的利益,公共政策在執行過程中沒有一個個行政相對人的充分理解與支持,好的政策難以維繼。

如果宏觀協調政策不能為提供足夠的長遠支持與供給,就意味着“關愛女孩行動”僅僅是一種臨時性的對策。

宏觀協調政則是立足於從長遠、深層次解決出生性別比失調的問題;而打擊強制性政策只是一種策略選擇罷了。

如果宏觀協調政策不能得到真正的認同與貫徹,出生性別比也許依靠強打擊強制性政策暫時的回落了,但反彈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因為強制性政策執行的基礎是政策相對人極不情願被迫服從,只要一放鬆,他們就可能反彈。

因此,打擊強制政策執行其成本是三個政策執行中最高的,它得作用是有限的。

因此,這三個政策之間的關係是一個整體的三個方面、相互補充不可偏廢某一方。

二、“關愛女孩行動”政策執行中多重因素分析

影響公共政策效果的因素是多重的,有政策內容本身的、有政策執行者的、有政策相關利益人的、有政策執行環境等等。

即是説,同一公共政策,均會因以上多重因素中的某一個因素的差異產生不同的政策效果。

在人口問題上,我國政府在20世紀80年代制訂了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已形成了一系列的公共政策。

回顧我國20多年計劃生育實踐,從公民對計劃生育政策的排斥到逐漸認同再到自覺執行的發展過程,實質上都是在政府主導、推動、公眾參與的公共政策貫徹與執行的過程。

在這一過程中,人們已形成了基本共識: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質量絕不僅是某一政府部門所能夠做到的。

進而言之,“關愛女孩行動”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和政府繼續執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新舉措,仍然需要全社會來共同推進才可取得最佳效果。

各地人口與計生部門的確把關愛女孩行動納入了本部門的工作之中。

“關愛女孩行動”中確定的這些政策從當下開展的效果來看,產生了積極影響,對一些侵害女孩權益的不良行為起了震懾作用,引起了一些國際媒體的關注,產生了良好的影響,等等。

我們在看這些正面的影響與作用的同時,還應清醒地意識到,“關愛女孩行動”因開展的時間短,人們對它的認識有限、其影響力有限、相關配套措施的跟進遠沒有達到決策者設想的效果,不少的人仍然只是從局部利益出發,認為“出生性別比失衡只能是將在今後引發幾千萬中國男性公民配偶緊張”,並沒有從社會公正、保障人權、國家長遠利益等多重角度來認識出生性別比失衡將帶來的嚴重惡果。

在調研中我們發現,當談起“關愛女孩行動”時,或是一些人説“那是計生部門的工作”,或是有人説“這個活動沒有聽説,只知道有‘春蕾計劃’、‘希望工程’”;也有的人認為,現在各地出台的一系列“關愛女孩行動”政策措施,依然是具有輸血性質的扶貧辦法,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國人性別生育偏好上的“重男輕女”傾向;還有的人認為,“關愛女孩行動”只是在農村開展的,城裏不存在“重男輕女”的現象。

諸如此類的看法,直接影響到“關愛女孩行動”的政策效果,甚至影響整個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執行效果,不得不引起人們進行更深的思考與分析。

首先,“關愛女孩行動”具體實施部門所能調動的資源有限,影響了政策效果。

公共政策的合法性直接影響公共政策的權威性,而公共政策的權威性又直接維繫政策執行效果的高低。

實踐中,各地區雖然都有“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甚至於“出生性別比專項治理領導小組”,但由於日常工作主要是由人口與計生部門承擔,許多部門的同志認為“關愛女孩行動”就是人口與計生部門的事情了,對他們單位而言,只是“額外負擔”。

這就使得“關愛女孩行動”中,具體實施部門產生了畏難: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都是政府的一個部門,除非分管省、市、縣領導出面協調,否則平級協調不好辦。

政府部門的分工是現代社會正常、有序運行的基本要求,同樣政府各部門間的合作與配合也是實現公共利益與保障公民權利的基本要求,沒有政府各部門間的合作與協調,再好的政策也終將因各自為陣的政府辦事程序與職能而分割了。

因此,增加“關愛女孩行動”具體實施部門的權威性與各相關政府部門的協調是十分重要的,“橫向聯繫是當代管理活動一個十分重要的內容,平行執行機構之間應相互溝通信息、主動配合、協作。”良性互動。

只有把公共政策內容的合法性和執行政策機構的權威性結合起來,才能使公共政策達到應有的效力。

其次,“關愛女孩行動”政策執行人員的素質與工作態度影響了政策效果。

“任何一項政策最終都靠執行者來實施,執行者對政策的認同、對政策執行行為的投入、創新精神、對工作的負責、較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是政策得以有效執行的重要條件所在。”公共政策執行主體的認同水平關係影響政策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策執行人對此問題的認識程度。

如果只是為了完成上級佈置的工作任務、實現工作目標,那可以説這樣的政策只能是短期性的,所制訂的辦法只是為了完成短期內工作的需要。

客觀地説,計生專幹在人口日常管理中做了大量艱苦的工作,湧現出許多感人的事蹟。

但我們還得看到,光憑工作熱情是搞不好工作的,那仍然處於被動之中,只有在提高了自身素質的基礎上,把樸素的情感轉化成對工作正確認識才可能發揮出工作的能動性與創造性。

“關愛女孩行動”面對的是老百姓的個人利益,如何使公共政策為百姓所認同、接受,每一個政府工作人員的工作方法與水平有巨大的活動空間。

但由於我國現行的幹部考核制度及幹部提拔制度等諸多因素的影響,“關愛女孩行動”中“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執行起來馬馬虎虎,做表面文章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還有的地方以查處“兩非”特別困難為由,對打擊“兩非”行為不力;還有的工作人員對中央強調的“七不準”很不理解,仍然習慣用強制性行政命令與手段,等等。

“關愛女孩行動”中公眾參與的有限影響了政策效果。

“關愛女孩行動”的過程,對羣眾而言,是新婚育觀念取代舊婚育觀念的過程,採取羣眾能夠接受的方式進行相關知識的宣傳、激起公眾參與的熱情是必不可少的內容。

現實中,鄉村人口學校的作用發揮的並不理想,對育齡對象的宣傳、培訓難以集中,即使是花大力氣請了來育齡對象,也是匆匆而來,匆匆而去,只是為了應付上面的檢查而已。

所以在“關愛女孩行動”中也存在一些羣眾的不理解或片面理解的行為,這了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政策執行的效果。

三、幾點建議

“關愛女孩行動”的目標主要是在努力實現“2010年實現出生嬰兒性別比趨於正常、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觀念和生育文化”,這一目標離現在只有短短的四年時間,要達到這一基本目標,最少以下幾點是當前十分迫切的任務。

首先,在全社會進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宣傳與教育。

特別是加強各級決策者們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學習與理解,使社會性別意識主流化。

從思想觀念上解決“關愛女孩行動”的價值取向問題。

同時,還應加大尋求在新形勢下構建新的婚育觀念和生育文化的新形式,解決人們觀念更新問題。

關愛“女孩行動公共政策”的價值取向的定位不準確,“關愛女孩行動”只能停留在工作層面上,而不能實現其真正目標。

當然,思想觀念的轉變是一個長期漸進的過程,需要持之以恆的努力,但這努力一刻也不能放鬆。

各地在“關愛女孩行動”的政策類型上有着很大的差異性,究其原因,不僅僅有經濟基礎問題,更重要的是決策者們對“關愛女孩行動”認識問題所致。

其次,完善“關愛女孩行動”的協調機制,發揮相關部門的業務優勢與職能優勢,增大其協調能力與權威性。

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決定》中指出:“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廣大羣眾切身利益的社會系統工程,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協調有關部門,動員全社會力量實行綜合治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也規定了相關部門在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中的法定職責,規定了社會團體協助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法律責任。

“關愛女孩行動”涉及到眾多政府部門和組織系統,目前尚沒有哪一個部門能夠獨立承擔起計劃生育工作全責,也沒有一個部門能夠全部包下“關愛女孩行動”所有政策的執行。

因此,發揮人口與計生部門在人口工作中的業務與職能優勢,黨委、政府協調好教育、文化、財政、勞動人事、衞生、公安、民政等有關部門是非常重要的,要有定期協調機制和穩定的工作機制,走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不少、實際工作卻難以落實的局面。

第三,確保各級政府對“關愛女孩行動”利益導向機制是長期延續不斷的。

“關愛女孩行動”是政府倡導的、配之與具體政策利益導向的重大行動。

因此,政府投入的質與量,是直接關係這一活動目的'能否達到的關鍵。

在當下我國社會保障體系還沒有履蓋社會全體成員,尤其是廣大農村養老保險還非常薄弱,人們的生育偏好依然停留時間在“男強女弱”、“養兒防老”、“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等傳統觀念之中,現實生活中各種信息又從不同的角度反映着社會上男女不平等的諸多現象,糾正人們在性別上的偏好,“關愛女孩行動”方面的政策是否配套、是否能落到實處是至關重要的。

鑑於過去我們一些政策調整中向羣眾解釋不夠,引發羣眾對政府誤解的教訓,更是要做好解釋宣傳工作,確保政府的權威性,從而消除羣眾對政策的疑慮。

政府在“關愛女孩行動”方面的手段、保證條件供給是否充分是與能否達到目的起着主導作用。

從現有的物質發展水平來看,在我國沒有政府資源性的保護政策,難以達到在短時期內通過自然規律協調出生性別比目的。

從公共管理的角度説,人口問題直接與公共利益相連,在政府實施“十一五”規劃中,強大對公共事務投入的基本精神指導下,確保“關愛女孩行動”的財政投入也是應有之義。

因此,在各級政府加大公共財政支出的前提下,增加對人口與計生事業相關事業的投入,特別是農村醫療、養老保障、義務教育等方面的投入是切實體現以人為本、服務型政府的具體要求。

第四,建立“關愛女孩行動”監督反饋與目標管理考核機制。

在江西一些縣區,不定期地組織人大、紀檢、監察、人口與計生等相關部門對農村獨生子女、已扎二女户女孩子及其父母獎勵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發現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單位與個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和當事人嚴肅處理。

這些做法都非常好的。

但現有的計生考核指標體制分為“黨政線”與“計生線”,還有計生工作的“一票否決”制度,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走形式、沒有起到多大的實際作用。

如何使現有的目標管理考核機制與“關愛女孩行動”統一起來,還需要加入性別統計的指標,還需要嚴格按現有的制度執行,檢查評估過程中的“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現象不應該再繼續下去了。

在“關愛女孩行動”中實事求是,把人民羣眾利益相關的事情落到實處,還需要監督與考核機制完善與真正發揮作用。

公共政策分析報告 篇3

摘 要: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參與是一個複合性的話題。無論是對於政府、行政管理者、作為行政相對人的公民個體、還是對於整個社會,乃至於公共政策本身,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參與的積極作用是勿庸置疑的。

關鍵詞:公共政策;公民參與;民主監督

一、我國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參與的現實依據和理論基礎

我國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參與的現實依據和理論基礎通過政治學和行政學的理論知識論述。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參與以下幾個方面體現。

第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指全國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依法定期選舉產生自己的代表,組織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作為行使公家權利的機關,並由人民代表大會組織其他國家機關,以實現對整個國家和社會的有效管理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共和制政體。

第二人民主權理論,人民主權理論體現出來的是理想主義的民主範式,但就是這種理想主義發揮着人類社會無法停止的形而上學的衝動,這也是人本性的理想傾向。

第三民主行政理論,我國隨着社會主義社會的發展,依法治國理念的牢固樹立,公眾的維權意識,法律意識不斷地提高,民主和科學理念逐步深入公民意識,促進民主裏也也逐漸成為共識。政府和智囊團也很重視民主行政中的公民參與。公民參與是行政民主化的必然產物,民主行政在行政過程中體現行政權力因素以外,還應該體現行政權力對象的公民因素。

二、我國公共政策中公民參與的現狀以及困境

1.我國工政策中公民參與的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的短短的幾十年,政府對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參與做了積極的推動。本文指出了一下幾點分析我國公民參與的現狀。

第一公民參與日益逐漸提高,自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的公共管理理念不斷的創新,不斷的完善逐漸的符合時代的要求,我國社會的整體改革對公共管理體制的改革創新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國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外還逐漸建立和完善選舉制度,聽證制度,信息公開制度,民主行政立法制度,公民批評建議制度等。同樣政府也在公開公共行政活動包括機關工作,工作總結,行政人員管理和經費開支等情況,以確保政府的透明度和人民對政府行政活動的知情權。

第二公民參與制度的日益健全,憲法為重點的法律體系為公民參與合法行為提供了制度,規範的準則,不管是選舉,黨團,政治監督以及其他活動,都在法律和憲法或其他有關規範文件中得到確立。我國的立法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許可法,選舉法,工會法,集會遊 行示 威法,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公共事業捐贈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以及關於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等都有公民參與的相關內容。公民在法治基礎上自主地參與公共政策活動,通過影響我國政府對權威性價值的分配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三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參與途徑的多樣化,我國對公民參與從憲法上給予了明確的規定。憲法對公民參政權的規定給公民參與政策制定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全體公民都有權參加公共事務,公民自身在參與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一方面是實現公民權力和義務,另一方面公民更願意直接參與關係到自身利益的公共政策以及公共事務的處理。

2.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參與的主要途徑體現

公民參與的主要途徑體現在一下幾點:

第一,民主選舉制度選舉的基本特徵是實現選舉人的意志,從而實現公眾的選舉權。選舉權是現代民主社會中的最基本政治權利。第二,信訪制度我國國情的具體體現之一,人民羣眾通過寫信渠道來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見,也是法律所賦予權力之一,是社會主義民主的具體體現,是人民意志的表達,同時信訪制度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下的民主。第三,參與政治團體活動參與政治團體活動是我國公民參與影響公共政策的重要方式。在我國,政治團體主要表現為各種羣眾組織,特別是工會、婦聯和共青團。第三,聽證會制度是一種把司法審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第四,網絡參與隨着互聯網的發展,網絡社會的普遍也為公民的政治參與生活提供了新的途徑和手段。

3.公共政策中公民參與存在的問題

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政府,社會都面臨着很多不可預測的問題。公民參與在現實中並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參與方式也有眾多的問題。以下是我國公共政策中公民參與存在的問題。參與方式單一,公民參與能力不足,政務信息不透明,公民組織不完善。

三、完善和豐富我國公共政策中公民參與的相關對策

完善和豐富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參與的渠道有完善公民組織,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質和參與意識,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加強和完善公眾參與制度的制定,執行和監督,完善參與方式單一和參與途徑等幾個方面。公民參與的深化和擴大已經是不可抗拒的力量,我國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參與也避免不了大潮流。公民政策中的公民參與不僅是民主的進一步實現更是實現民主權利的主要途徑。而且是公共政策公平,公開,有效實現的現實意義。不過目前,由於制度設計,參與渠道,公民自己的參與能力和文化素質方面的因素無論是參與的深度,參與的範圍或者參與的廣度方面制約我國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參與的暢通,並且存在諸多問題。現實存在的問題我們必須通過完善制度,暢通參與的途徑,提高公民的法制素養和文化素養,健全公民參與制度等一系列途徑來完善並廣泛的推行。

目前,我國而言民主是一個雙劍刀。現實生活中真正的推廣民主還是存在諸多的複雜和困難。歷史留下來的各種因素原因,我國的政治制度,行政制度不能快速的變革。公共政策的公平性也短時間內不能滿足全體公民,因為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參與更是需要很長時間來完善它鞏固它。因此,完善公民參與是一個循環的動態的過程。對此,我們必須得有理性的態度。隨着我國民主政治的不斷加快。公民參與制度也會不斷成熟,穩步推進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參與的進程。

參考文獻:

[1]馬駿 牛美麗著:公民參與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年出版

[2]蒲興祖著:當代中國政治制度,復旦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3]黃建榮著:公共管理學,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版

[4]郭紅玲著:公共政策學導論,西南交大出版社2007年版

公共政策分析報告 篇4

摘要:

媒體對公共政策的作用和影響主要體現在民眾與政府的信息溝通以及監督執行方面,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過程中皆能起到重大作用。

關鍵詞:

公共政策媒體信息溝通監督執行

對於國家政治生活與長治久安而言,公共政策的制訂是最為重要的部分。正確合理的公共政策將幫助政府機構更好地管理社會,服務民眾。而媒體與公共政策本身就具有天然性的聯繫,能將信息集約、整合、溝通和傳播,為廣大社會羣體提供瞭解公共政策、參與政府決策、表達切身利益和自身觀點的機會。同時,也方便社會中的個體對政府行政作為與公共政策執行程度等加以監督,以保證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合法化、民主化及科學化。媒體又是國家進行政治社會化、塑造自身形象和增進政府合法性的重要舞台,國家利用這一公共空間加強與社會民眾的交流,可在很大程度上促進政府與社會之間的良性互動。

媒體在公共利益表達方面的功能

作為羣眾利益的表達渠道,大眾媒體通過自身所提供的信息和輿論點,促使公眾參與到政治決策當中,使得原本比較分散的公眾意願轉化為明確集中的決策要求,再將政府部門的公共決策信息公開透明地傳達給公眾,最後將公眾的意願和建議反饋給決策者,使決策層可以充分了解社會成員的意見,能夠不斷對決策進行適當調整,從而有利於公共政策制定合法化、民主化及科學化。同時,利用大眾傳媒監督和糾正政策制定過程中的偏差,對行政決策進行完善。媒體在公共利益表達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是2009年5月7日,浙江大學畢業的譚卓在過杭州城西繁華路段斑馬線時,不幸被一輛正在高速行駛的三菱跑車撞倒後身亡,而肇事者胡斌和朋友卻在現場談笑風生。由於該事件發生在杭州市的鬧市區,慘案發生以後,社會輿論非常強烈,不管是在傳統媒體,還是在網絡媒體上,很多人都在發表着自己對這件事情的見解,最終引發了政府相關部門對該案件的重視。

在該案件當中,媒體作為一種具有話語表達、信息溝通、輿論監督等社會功能的公共平台,在平衡、統一和協調不同關係、不同利益的相關過程中,通過雙向性的對稱進行傳播,讓政府和公眾可以在溝通和了解的基礎上達成一致。這一事件讓我們充分認識到媒體在信息對稱傳播當中的新角色,並將進一步促進社會發展的作用。

另外,媒體充當了公共利益的守護者。在當前信息化的社會,媒體的依存度已經越來越高,人們更加容易體會到大眾傳媒對社會發展和人類生存的重要意義。例如近段時間,央視《焦點訪談》報道了河北武邑縣周先生辦理護照的新聞,報道中的周先生稱從北京到老家往返6次,走了將近三千公里才最終將所需的證件的辦理成功。以此事件為輿論焦點,《新京報》聯合優數諮詢進行了類似辦理相關證件手續難的調查。該事件中,針對當前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普通羣眾辦理手續困難的現狀,由相關媒體進行聯合深入地調查和了解,而後將產生問題的原因與解決的方式進行敍述,從而很好地落實了媒體實現公眾利益表達的工作。同時,我們還可以看到,媒體作為一種可以讓人們參與、理性平等進行對話的話語平台,是積極促進政府和公眾有效交流、互動、溝通和發展的重要力量和有效途徑,最大限度地為維護公共利益的實現發揮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它可以減少利益輸入的一些中間環節,有利於讓公眾接近決策的核心,從而來實現自主的利益,有效的進行表達;另一方面,作為一個溝通政府和公眾的橋樑,媒體一般都是以弱勢羣體代言人的身份,為很多無法和決策系統進行接觸的人羣提供了表達問題和提出意見的窗口,從而有效的擴大政策問題的來源,同時還可以較為有效地克服政府決策的盲區。

公共政策制定中媒體的功能

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中媒體具有的功能主要表現在:

一、具有促使問題進入到政策議程的功能。在媒體報道當中,媒體工作者需要先對所採集到的信息具有的價值進行選擇後,才可以進行報道。媒體對現實世界選擇性的報道對公共政策問題的提出非常有利。在一些具體的情況中,媒體在推動公共決策完善和改革的同時,還可以發揮關鍵性的作用,比如他所提供的一些真相有很大的可能是決策機構通過常規政府機構渠道不可能瞭解到的,或者是因為某些政府機構和部門由於各方面原因所造成的信息流失,從而導致決策者難以瞭解到。

二、媒體具有反映社會公眾利益的功能。媒體有助於公共參與和公共政策的制訂。媒體作為連接着公共決策和公眾參與的有效橋樑,能夠幫助很多不能夠直接和決策系統接觸的公眾來公開的表達自己的訴求,讓基層老百姓可以直接關注政策問題並且直接有效傳達心聲。媒體傳遞信息的及時性和直接性將會幫助那些分散公眾及時參與到公共政策的過程中。所以,媒體具有強化公共利益表達的功能,它將真實地反映公眾的利益。

公共政策執行過程中媒體的功能

公共政策規劃後形成比較成熟的政策方案,最終在政府部門的允許下進行執行。在公共政策執行的過程當中,通過媒體能夠提升公共政策的執行過程中的科學性。

一、使政府機構、羣眾間的信息保持通暢。通常説來,媒體會擁有社會問題的現場資料和內部信息,在公共政策執行當中,媒體的優勢可以為執行帶來信息上的支撐和提供事實上的證據,消除羣眾對政府只從單一方面公佈信息所產生的質疑感,同時實現羣眾、政府對於事件情況的跟進性瞭解。

二、避免公共政策執行中出現的有限理性模式。該模式主要認為公共政策執行時,政策的制訂者和執行者受到來自多方條件的影響與限制,自身出現理性有限,所執行的工作不是在完全理性的環境下進行的。因此,在公共政策執行過程中需要利用媒體的作用。如媒體通常會進行相關領域專家的採訪,公佈羣眾意見以及書寫新聞評論的方式,儘可能多的為公共政策執行提供客觀依據、建議參考,降低理性有限出現的可能性。

三、媒體能夠起到政策執行前宣傳,政策執行中監督和政策執行後討論的作用。特別是在新媒體技術出現後,具有公共性、開放性、交互性、多元性、瞬時性的網絡媒體,媒體公共議程的設置邏輯也開始發生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由於公共政策的執行就是整個政策體系當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是檢驗和落實政策的一個關鍵環節,也是將這些政策轉換成現實的唯一的途徑。因此除了自身作用以外,還需要第三方予以支持,媒體則能夠恰如其分充當起這一角色。

公共政策分析報告 篇5

論文摘要地方立法與地方公共政策統一於地方治理的實踐中,因此,認識地方立法與地方公共政策之間的關係不但具有理論意義還具有重大的實踐意義。一般來説,地方立法與地方公共政策相輔相成;其中,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必須符合地方立法的要求;同時,地方公共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地方立法的不足,而地方立法亦能從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精華,不斷髮展。

論文關鍵詞 地方治理 地方立法 地方公共政策

談及地方公共政策時,從廣義角度來講,地方公共政策由兩大方面組成:一方面,地方政府負有使中央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在本地區內得以貫徹執行的責任;另一方面,按照中國的現行體制,縣級以上的地方政府有權制定本地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決定本地區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衞生、民政等重大事項;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其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從狹義角度來説,地方公共政策則嚴格限制在地方行政機關對中央政府公共政策的貫徹執行,和決定本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等重大事項的開展兩大方面。因此,認識地方立法與地方公共政策的關係其前提是明確地方公共政策的界限。

本文從地方公共政策的狹義外涵出發,將地方公共政策限定在地方行政權實施的內容內,來討論地方立法與地方公共政策之關係。

一般來講,《立法法》第63條第1款、第2款中確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施”,明確了地方立法權的歸屬和行使的基本品格要求,即地方立法權屬於省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較大的市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所有。

因此,在釐清了地方立法權和地方公共政策權的歸屬後,所謂地方立法與地方公共政策的關係,即主要表現為有地方立法權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同相對應的人民政府之間在公共政策同地方立法之間的關係問題。

一、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執行必須符合地方立法的要求

一般而言,公共政策起源於政治活動,其本質是社會利益分配的手段,為的是消除利益全體在利益尋求、利益分配、利益實現等方面的矛盾狀態;而地方立法則是對特定地區內長期形成的定型化的本地區內重要客觀現象的確認和規範。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必須遵行地方立法的要求。因為我們知道,在推進法治化的過程中,“法律永遠是主導力量……政策為法律服務,是輔助力量。”

地方公共政策是特定地區的人民政府為了實現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目標或實現某一時期、某一方面的任務而做出的政治設計,具有時間上的特定性。因此,自然在穩定性和存續性上都遜於地方立法。在制定地方公共政策的時候,以地方立法為基本指針,注意研究地方立法的內容,保證地方公共政策符合地方立法的要求,從而保證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都符合“法治精神”之要義。

美國法理學大師博登海默的理解:“公共政策這一術語,主要是指尚未被整合進法律中的政府政策和慣例。”因此,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須嚴格遵行法治要求,做到合理性、合法性兼備。為了實現這一要求,在人民政府制定地方公共政策的時候,就必須仔細研究相關地方立法的具體內容和立法程序,保障地方公共政策與地方立法的統一性。可以説,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執行離不開地方立法的影響,是社會主義法治現代化的現實需要和重要保障。

二、地方公共政策能夠彌補地方立法的不足

“我們對事實的相對無知,我們對目標的相對模糊”是人類,也是立法所不能擺脱的困境。可以説,由於人類理性的侷限性,我們很難預知現實中可能出現的多種利益衝突,也很難預知這些利益衝突可能發生的各種生活場景,以及在這些生活場景下會涉及哪些大小不等的價值目標。

進一步來説,地方立法是以成文法的形式對特定地區現在和未來的社會生活中所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的一種預測,而社會生活本身卻是不斷向前發展、變化的。正如梅因所講:“社會的需要和社會的意見常常或多或少地走在‘法律’的前面,我們可能非常接近地達到它們之間缺口的結合處,但永遠存在的趨勢是要把這缺口重新打開來。因為法律是穩定的;而我們談到的社會是前進的,人民幸福的大小,完全取決於缺口縮小的快慢程度。”可以説,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便是以不斷向前發展的社會為服務對象的。地方公共政策反映了特定時期特定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等多方面的現實需求,是打開立法與現實缺口的重要方式,通過及時性的地方公共政策的有效介入,彌補地方立法滯後性之不足,服務人民羣眾,服務社會主義建設。

三、地方立法需要從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營養

地方立法是一種複雜的知識創造活動,需要經過提出法案、審議議案、表決議案和公佈法案等非常複雜的程序,因此其修改也往往需要經過幾乎同樣的繁瑣程序。因此,每一次地方立法活動,都是非常嚴肅的,同時也需要非常認真地研討,並從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營養,對那些在實踐中已經成熟的地方公共政策,也應當及時納入地方立法的議事日程,仔細探討,認真論證,對於那些確實符合本地區社會發展根本的地方公共政策應當採取合適的方式吸納入地方立法中來,服務地方社會建設的大局。

地方立法需要從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營養,不單單體現在地方立法的制定和修改過程中,相反,汲取營養的過程應該是完全開放的,地方立法機關對地方公共政策應該採取持續連貫的態度,關注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執行的整個生命過程,只有這樣才能判別地方公共政策的效果,進而選出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為相應的地方立法做好基礎準備。

總之,地方立法同地方公共政策,二者相輔相成,是地方治理的統一體。特別是在我國這樣一個社會主義國家裏,各級人民政府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即其常務委員會的根本宗旨都是“為人民服務”,因此,具體到有立法權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進行地方公共政策制定、執行的地方人民政府,將地方立法同地方公共政策有機結合在一起,各司其職,擔憂相互配合,在科學發展觀的統一引領下,紮實工作,努力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踐行地方立法科學化,地方公共政策法治化而不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