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借到 人民幣 大寫: ,月息率為 ,借款期限 月,自
借款人身份證號:
借款人: 連帶責任擔保人: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之間借款借據篇三: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在___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二條 借款期限:一年期(_____年12月1日起至_____年12月1日)。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1分,拾萬元全年利息為壹萬貳仟元整
第四條 還款方式:本金和利息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利本合計壹拾壹萬貳仟元整(¥112000.00元整)。
第五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以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擔保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利率按前約定利率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另加收0.3%/天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的,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4、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貸款人對未超半個月的借款提前歸還的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實際天數加收5日的利息。
第七條 合同的履行:簽訂合同之時,以現金方式交付。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生效: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2、借款人應為貸款人債權提供合適的擔保。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如貸款人在合同期內需用資金,需提前1月通知借款人,利息按0.5分計算,雙方願承擔一切民事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附則
1、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貸款人持一份,借款人持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貸款人:
見證人:
今 出借人 從銀行□取現□匯款人民幣 元(小寫 元) 元(小寫 元),共計人民幣 元(小寫 元),借給 借款人。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利率為每月 %,利息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全部本息 借款人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償還。如 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額償還借款,除仍需按每月 %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還應向 出借人 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大寫 元(小寫 元),並應支付 出借人 實現債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擔保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款項向 出借人 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為借款償還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借條無效、被撤銷,保證人仍應就全部借款、逾期付款利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承擔全部責任。
三方一致確認合同履行地為 。
借款人(身份證號碼: ):
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
年 月 日
説明:
1、取現或匯款應擇一填寫;
2、根據合同法及浙江省高院的司法解釋,借款的利息不得從本金中扣除,如扣除的,按實際借款數額返回借款並計利息。且在民間借貸訴訟過程中需對出借的事實舉證,但現實中很多出借人可能以身邊保存多時的大額現金出借,而缺乏相關銀行的憑證,導致事實難以查清。故在借條中最好明確哪部分錢是通過銀行取現或匯款的,哪部分錢是平時自留的現金,這樣在訴訟過程中會處於有利地位。
3、書立借條的同時最好保存借款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以備法院立案使用。
今借到 胡__ 人民幣 ___ 元整,__日內還清。
立字此據!
借款人:___(簽名蓋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今(出借人)借給(借款人)人民幣整,即¥元。借款期限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共個月,利率為每月,利息共計人民幣整,即¥元,全部本息於200年月日一次性償還。
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整,即¥元。
擔保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借條出具時間:
年月日
今(出借人)借給(借款人)人民幣整,即¥元。借款期限自20__年_月_日起至20__年_月_日止,共個月,利率為每月,利息共計人民幣整,即¥元,全部本息於200年月日一次性償還。
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整,即¥元。
擔保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借款人: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借條出具時間:年月日
__年__月__日
今 (出借人)借給陳俊豪人民幣(大寫數字)__圓整,即¥__元。借款期限自____ 年_月_日起至____年_月_日止,共_個月,利率為每月 _%,利息共計人民幣(大寫數字)__圓整,即¥__元,全部本息於____ 年_月_日一次性償還。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數字)__ 圓整,即¥__ 元。
擔保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為借條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償還期限屆滿後兩年時止,擔保範圍及於所有借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公證費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費用)。本確認條款的效力獨立於借條,借條無效不影響本確認條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條同時為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2、借款人與擔保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為本借條的附件,與本借條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借條出具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説明:
1、為了保障使用者的權益,建議借條使用者在根據自身需要刪減借條內容時最好在法律專業人士的指導下進行;
2、借條應由借款人親自填寫並簽字確認。如有擔保人,擔保人也應簽字確認;
3、出借方應注意訴訟時效起算的問題,由於借條約定還款期限,2年的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起算;
4、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能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5、公民間的借款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6、依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從本金中。利息預先從本金中扣除的,按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7、借款人、擔保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應由本人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