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書
XX銀行 分行:
(下稱甲方)與 (下稱乙方)於 年 月 日就 項目簽訂了第 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與甲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第 號擔保契約,並於 年 月 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 元整的第 號保函(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1.我們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們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2.如乙方未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帳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5.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
(2)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而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6.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擔保責任。
7.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以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義務而獲得的求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8.本擔保人將按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5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
9.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10.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執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發日期:
開户行及帳號:
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行:
鑑於你行向_____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人”)提供(幣種)_________貸款(金額) (大寫:_________ )(下稱“貸款”)。該借款合同(下稱“合同”)編號為 。該貸款期限為 ,利率為 ,用於 。本保證人已瞭解並同意“合同”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現本保證人同意為上述“貸款”全額擔保,特此開立以你行為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書,向你行保證如下:_________
一、本保證人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償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佈到期)應付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和賠償金(以下稱“到期應付款項”),不論由何原因造成,對此全部和任何“到期應付款項”,本保證人保證按下述第二條規定承擔連帶償付責任和/或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如數償付上述“一期應付款項”,你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行向借款人追償或/和處分抵押品,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十五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以“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你行,應支付額計算至本保證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__________,即作為付款憑證,對本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保證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擔保責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經濟損失由本保證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和延付利息。本保證人保證不提出異議和抗辯。
四、本保證人同意,今後若需追加“貸款”金額,對不超過“合同”金額 _________%的追加貸款部分,按本擔保書規定承擔擔保義務。
五、在“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前,本保證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保證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代位權和索償權。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證人提供抵押品,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你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到期應付款項”。
六、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擔保書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和/或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
1.本擔保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借款人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
2.你行延緩行使“合同”規定的權利和/或本擔保項下的權利,或對“貸款”項下的還款給予任何寬限,或與“借款人”之間達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變通執行方式,無論是否通知本保證人;
3.“借款人”執行其上述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或“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署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它文件;本保證人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由“借款人”清償以後,發生“借款人”破產被清盤,而根據法律規定該全部或部分清償無效,屆時,本擔保書對該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繼續承擔本擔保書規定的擔保義務。
八、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及確認,如你行與“借款人”修改、補充、刪除“合同”條款,絲毫不影響上述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擔保責任和義務,但是變更“貸款”用途條款者除外。除“貸款”用途條款變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徵得本保證人同意。“合同”中與擔保金額和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以後,本擔保書的擔保期限即自動順延,上述擔保義務不變,除非本保證人主動償付全部“到期應付款項”;擔保金額則按本擔保書規定的範圍及上述期限變更後的貸款利率執行,除非本保證人另有書面承諾。
九、本保證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上述第六條第1款中本保證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轉讓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本擔保書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十一、本保證人的繼承人、代理人或受讓人將受本擔保書所有條款的約束,承擔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擔保責任。但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任何擔保義務。
十二、本擔保書是連續性的擔保,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償清後自動失效。
十三、在執行本擔保書過程中如有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本擔保項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你行執二分,本保證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
保證人名稱:_________
(法人公章)
簽發人:_________
(簽字)
職務:_________
開立日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保證人法定地址:_________
保證人開户銀行:_________
結算户賬户:_________
付款擔保書
To:廣州傲洋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我司由於資金週轉和調動的原因,無法在今天或在今天以前將應付賬款或欠款全部付清,現本着長期友好合作,互相信任的原則,由貴司提出放單申請,具體內容如下:
我司承諾20——年3月17號前安排全部付清應收賬款或欠款總額,並與此日之前到賬至廣州傲洋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賬號。若屆時,無按時到賬,我司承諾將承擔一系列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銀行利息及法律責任。
謝謝合作
我司承諾以上信息真實有效,若有不符一切由此引起的經濟風險與責任由我司自行承擔。 本申請請一經簽字或蓋章後,正副件都將有效。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我司自行承擔!
公司公章:
代表簽名:
申請日期:
預付款擔保
致:  (); (發包人全稱)
鑑於 (承包人全稱)(下稱“承包人”)與 (發包人全稱)(下稱“發包人”)簽訂 (工程名稱)施工合同(編號 , 年 月 日簽署),並保證承包人有權獲得按合同約定為保證工程按時開工的由發包人支付的預付款;發包人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應通過經認可的擔保人提交合同約定的與開工預付款等額的擔保金額等事實,我方願意為承包人擔保,以擔保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 元)向發包人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
如果承包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違約或違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時 ,我方保證在擔保金額額度內償還或償清發包人因承包人該項違約或違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在接到發包人提出賠償要求的第 天內予以支付,發包人應提供承包人有上述違約或違背合同約定事實的證據或相關的證明材料。
在向我方提出要求前,我方將不堅持要求發包人首先向承包人提出上述款項的索賠。
我方承諾:不論是否經我方知曉或同意,我方的義務和責任不因合同雙方當事人對合同條款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補充而解除。
本預付款擔保自承包人獲得預付款之日起生效,至與預付款等額的擔保金額的擔保支付完畢,或發包人抵扣完工預付款後的第15天止。
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簽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就被擔保人____一案,對被擔保人所提財產保全申請提供擔保。 擔保內容如下: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擔保人:(簽名或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編號: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被擔保人:_________
被擔保人與_________(下稱被申請人)之間_________糾紛一案,被擔保人現向貴院申請訴前保全被申請人名下價值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的財產(財產線索見本擔保書附註)。
如果貴院受理被擔保人的該訴前保全申請,依法保全本擔保書附註的財產,擔保人願賠償因該財產保全之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此致
X市X人民法院
不可撤銷擔保書
分行:
根據
(借款人)的申請,貴行同意向其提供外匯貸款(大寫)
美元(或其它外幣),配套人民幣貸款(大寫)
元。本保證人同意為該項貸款擔保。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貴行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保證書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貸款本金為
元整(大寫)。和該貸款項下所發生的利息和費用。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款人在
字第
號貸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貸款本息,並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代為償還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接受你行委託我單位開户行從我單位賬户中扣收全部貸款本息,如賬户中存款不足,我單位將繼續負責償還借款人應償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人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並、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並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公章)
法定代表:(蓋章)
保證人地址:
保證人開户銀行及帳號:
年
月
日
財產保全擔保書
擔保人:楊,男,漢族,X年X月X日生,住重慶市沙坪壩區X號附X號。
被擔保人:楊,男,漢族,X年X月X日生,住重慶市沙坪壩區X號附X號。
擔保人就被擔保人與張借款糾紛一案,對被擔保人所提起申請財產保全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45000元。
擔保財產如下:
車牌號:渝AGJ小轎車一輛。
此 致
九龍坡區人民法院
擔保人:
20__年5月 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