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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消防現狀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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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消防現狀報告多篇

【第1篇】關於企業消防安全現狀調研報告

隨着我國經濟建設的不斷髮展,電動車行業迅速崛起。電動車企業緊緊抓住城市禁摩、石油漲價、政策放開、百姓消費升級等市場商機,不斷增產擴能,產銷一路上揚。以無錫市錫山區為例,全區擁有電動車生產企業186家,去年總產量為200萬輛左右,佔全國產量的1/5,佔江蘇省產量的70%,預計今年經濟總量將達100億左右,約佔全區經濟總量的12%。目前,無錫市錫山區已成為全國最大的輕型電動車生產基地。然而,這些企業多數為私營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者意識淡薄,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沒有與企業的發展同步,消防安全隱患問題重重。經對全區電動車企業消防安全管理狀況進行調研,筆者談一些粗淺的看法和建議,以供參考並請批評指正。

一、電動車生產企業的消防安全現狀

電動車行業雖然起步較晚,但是發展迅猛。通過短短的幾年,無錫市電動車企業遍地開花,許多摩托車生產企業紛紛加入到電動車行業中,使電動車行業呈現出欣欣向榮的景象,然而行業的發展帶來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問題,一些消防安全違章違法行為大量湧現,給消防部門的監管帶來了難度。

(一)未經消防部門審核、驗收。一些電動車企業新建廠房時未經消防部門審核,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準的建築構件和建築材料,用不合格的裝修、裝飾材料施工,建成後未通過消防驗收就擅自投入使用,致使留下許多先天性火災隱患。

(二)“習慣性”違法行為問題突出。許多電動車企業由於生產量很大,廠房空間有限,生產出來的電動車又沒有及時產銷掉,致使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現象經常發生。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很容易造成羣死羣傷。

(三)電動車電瓶使用不當極易起火。電動車電瓶分為鋰電池和鉛酸蓄電池兩種,它們的充電器不能通用,若一旦混用,很容易引起電瓶爆炸,而且電動車電瓶需要經常充電,電瓶使用時間過長,電能轉化成熱能,產生氣體,一旦電壓過高或長時間充電就極易導致膨脹,引發火災事故。目前,有的電動車企業對電瓶管理不嚴,電瓶擺放隨意,長時間充電的現象依然存在。

(四)企業員工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電動車生產企業業主普遍存在着“重生產、輕安全”的現象。從近幾年該行業的火災形勢看,造成嚴重損失的火災事故屢見不鮮,對很多電動車企業業主來説,由於行業競爭激烈,除生產投資外,不捨得對消防的投入,平時也不注重消防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員工的培訓,導致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和企業員工的消防安全素質不高,對消防法規以及遇到火災時如何處置知之甚少,無法履行消防法規所規定的安全職責,自救能力薄弱。

(五)消防設施達不到規範要求。一些電動車企業消防設施遭到破壞,滅火器過期、老化嚴重,生產車間和辦公區內消防設施不健全,警告、危險標識散亂,甚至有個別企業根本就沒有消防設施,業主認為企業早晚要拆遷,配備了消防設施也是浪費,等到拆遷新建廠房時再作考慮。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嚴。在一些上規模的電動車企業中,消防管理制度不嚴是普遍存在的現象。一般來説,這些企業都會有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往往成為一紙空文。不少企業認為購置了消防器材就相當於買了消防安全保險,違規操作,電線亂拉亂接現象突出,用電用氣隨意性較大,消防安全措施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二、電動車生產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對策

充分認識電動車行業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好電動車生產企業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是確保該行業順利、穩定發展的有力保障。因此,消防監督執法部門要樹立超前意識,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早動手、早部署,切實做好電動車行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提前介入,把好審核、驗收關,從源頭上加強管理。作為消防部門,要嚴格建築消防審核,加強建築消防工程督促檢查。幫助新申辦企業按照國家消防法律和技術規範的要求自覺把好消防安全關,防止留下先天性隱患,有效遏制電動車企業火災上升勢頭,加大源頭管理的力度,全力為電動車企業做好服務。

(二)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嚴厲查處“習慣性”違章違法行為。消防機構要定期開展檢查,尤其是在電動車生產高峯時期,發動轄區派出所,加大對電動車企業的監管力度,嚴查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等“習慣性”違法行為,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規範電動車電瓶管理。由於電瓶使用稍有不慎極易引發火災事故,因此消防部門要加強對電動車企業電瓶的監管力度,使企業嚴格按照電瓶使用規定,落實專人全面負責電瓶的管理,嚴禁使用過期的電瓶,以舊翻新,同時避免長時間充電,定期對電瓶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四)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消防部門要定期對電動車企業員工進行培訓,通過消防站對外開放,舉辦培訓班、消防競賽、消防演習等形式,加大對電動車企業消防安全集中培訓的力度,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使其能熟悉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熟悉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掌握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五)配備消防設施,提高自防自控能力。消防部門要督促企業配齊消防設施,對滅火器老化嚴重,設施不全的企業進行整改,對拒不配合的企業,進行立案處罰,進一步規範企業硬件設施,提高自防能力。

(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規範企業內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部門要督導電動車企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積極採取措施規範消防安全管理,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到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中,提高自身預防火災能力,同時還要把消防安全常識和消防技能作為考核企業領導和職工的基本條件之一,杜絕違規操作、亂拉亂接電線等現象的發生,做到人人講安全、時時都平安。

(七)建立義務消防隊,承擔起初期火災撲救任務。消防部門要督促規模較大、效益較好的電動車企業建立一支義務消防隊,通過定期舉辦培訓班,組織開展滅火演練,切實加強這支隊伍的實戰能力,承擔起本單位初期火災的撲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損失。

【第2篇】關於傢俬加工行業消防現狀調查報告

城市的擴張和舊城的改造,加上居民經濟收入和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高檔傢俱、辦公用品的需求量也不斷地增長,而所謂的高檔傢俱、辦公用品大多數出自城郊接合部的一些個體傢俬加工企業。這些所謂的工廠,其實就是簡單的手工作坊。以_____江東區為例,經調查,僅_____*江東區福明街道處在城市邊緣的傢俬製造業就有20多家。它一方面繁榮了當地的經濟,接納了農村的大量富裕勞動力,另一方面卻存在着大量的火災隱患,時刻威脅着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一、傢俬加工行業的消防安全現狀

(一)規劃佈局不合理,防火間距不足

很多傢俬加工行業的廠區佈局隨意性較大,絕大多數廠房與周圍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足,車間與車間未設防火分區。更有甚者是整個加工廠房連成一片,相互之間根本無防火分隔設施。隨着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廠房、設備越來越多,而廠址又受到條件的限制,導致原有的防火間距和消防通道被佔用,大片廠房、倉庫甚至生活區連成一片,相互之間無任何防火分隔設施,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火燒連營。

(二)建築物的耐火等級低,生產條件簡陋

較多的家用私製造業租賃一些鄉村破產或虧損企業的車間、倉庫或村民的院落、空地,建廠前均未申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審核就擅自投入了生產,有的甚至無任何生產手續。一般的廠房大都採用磚木結構。有的為節約資金,就地取材,木樑、柱、木板加石棉瓦(白鐵皮)屋頂的簡易建築作為車間、廠房使用。有的屋頂甚至是油毛氈。其生產、辦公、食住環境均因陋就簡,極易形成三合一企業的格局。

車間內大多采用無保護的明線敷設方式,電線亂拉亂接現象嚴重。有的直接敷設在地面任由工人踩踏,有的配電線路、設備長期被木屑、刨花淹埋,一些線路長期處於老化和超負荷狀態運行,在電器設備方面大量使用的非防護設備,而傢俬行業產生的木屑、刨花、粉塵又多,極易誘發火災的發生。

(三)消防器材設施配備不足,消防水源缺乏

經營者在選址時,從未在傢俬加工行業的特性出發,選擇水源充足,交通便利的地方,只是考慮到場地的使用率和經濟的承受力。有的傢俬加工場地雖配備了滅火器材,但所配的滅火器材類型與保護場所不符;有的傢俬加工行業所配備的消防器材不是淘汰產品便是乾粉過期或是保養不善,鏽蝕不堪。有的甚至根本沒有配備。消防水源更是缺乏,因加工場地地處城郊接合部,市政消防水源還未到達,有的雖到達了,可水壓等處於城市的邊緣,滿足不了要求。大多數傢俬加工行業的四周缺少天然水源,約97%以上的傢俬加工行業無消防用水,或用水量不能滿足《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要求,給火災撲救帶來困難。

(四)消防管理制度流於形式,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一些傢俬加工行業領導重生產、輕安全思想十分嚴重,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放棄安全一味追求經濟效益,實際上將消防工作置於説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境地。對防火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流式形式,或應付了事。心存僥倖思想,對存在的問題和不安全的行為視而不見、不聞不問。對火災隱患聽之任之,捨不得投資整改。加上從業人員大都是周圍農村的富裕勞動力或外地來甬的打工人員,消防素質低下,在從業前未經消防培訓教育,不懂防火常識,在工作或休息時四處流動吸煙,違章使用電氣設備的現象屢見不鮮,人為地製造了安全隱患。

(五)消防警力有限,部分當地領導過分關心

按目前公安消防監督人員現有警力,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對上一定規模的傢俬加工行業進行監督已勉為其難,而城郊接合部的傢俬加工單位都達不到一定的規模。有時存在畏難情緒,應付了事。就是在平常政府組織的各類消防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認為很多問題是老問題,整改難度大,即使要求單位改正,單位也一時不能解決,反而給自身招來麻煩。而《_____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實施辦法(試行)》雖有明確的規定,但由於眾多的原因,大量的中小型單位在消防監督上,實際仍處於失控狀態。同時少數地方領導對消防執法影響較大。本着保護當地經濟出發,對存在隱患、違反消防法規的單位或個人出面講情疏通,要求予以關照,致使火災隱患不能及時消除,同時使消防監督陷入被動。

二、傢俬加工行業消防安全對策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種防火安全組織,提高消防自防自救能力。

各級政府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加強對傢俬加工行業的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層層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並把對傢俬加工行業的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年度工作考評之中,確保傢俬加工行業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傢俬加工行業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開展消防安全工作,規範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單位防火安全領導機構,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明確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並將責任落實到車間班組。要針對傢俬加工行業的特點加強對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組建羣眾性的義務消防組織,配備必要的器材,制定滅火預案並加強演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加強建築防火審核,從源頭上堵住火災隱患。

在政府提出統一規劃建立傢俬加工行業園區的同時,應加強規劃管理,嚴格審批。消防部門要主動的出謀劃策,把好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關。重點審核建築物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等等,從源頭上阻止新的火災隱患的存在。在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內部裝修和改變原建築使用功能的過程中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理有關消防審批手續,對有條件整改的單位要提供一切便利條件幫助整改,按《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可採取以下措施進行整改:①改變建築物內的生產和使用性質,儘量降低建築物的火災危險性。改變房屋部分結構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築物的耐火等級。②調整生產廠房的部分工藝流程,限制庫房內儲存物品的數量,提高部分構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燒性能。③將建築物的普通外牆改造為實體防火牆,若需開門窗,應設成防火門窗。④拆除部分耐火等級、佔地面積小、適用性不強且與新建築物相鄰的原有的破舊建築物。⑤設置獨立的室外防火牆。

(三)規範傢俬行業的電氣設備和消防器材的配備

要督促傢俬加工行業規範加工場地的各類電氣設備的線路敷設和安裝使用。電氣設備應設置短路保護、過載保護等,安裝保護罩,防止粉塵進入電氣設備引起短路而發生火災。單位應設專職電工,經常對電氣設備進行檢修,保證用電安全。要按《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要求修建可靠的消防水源,並設立室內外消防給水系統。對單位較小或確有困難單獨設立的,可以按照共同出資、互助互利的原則,共同設置消防水池,不斷增加消防基礎設施投入。對廠房內的滅火器材的配備設置應嚴格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要求進行配置。

(四)加大消防宣傳力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加強消防宣傳力度,進一步宣傳依法治火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報社、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宣傳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要針對傢俬加工行業的特點,抓好傢俬加工行業業主和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常識培訓和自防自救能力的宣傳教育,使其做到三懂三會。三懂即懂火災的危險性、懂火災的撲救方法、懂預防火災的措施。三會即會報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使用滅火器材,提高傢俬加業行業業主和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素質,增強應變及自我防範能力。

(五)認真行使監督職能,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消防部門要確實履行職責,要以江澤民同志嚴格執法、熱情服務為指導,依法監督。不斷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實施專項治理活動,凡發現有三合一企業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決不允許三合一企業的存在。對火災隱患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堅決督促整改,對違法違章行為堅決予以糾正。對一時不能整改的,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提高安全係數。確保絕對安全。對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單位和業主,要依法取締並對業主嚴厲處罰,決不能手軟。同時要加強對派出所的業務指導,充分發揮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監督作用。公安消防部門在工作中要正確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係,使監督人員在政治上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具有高度的思想覺悟,高度的革命事業心和強烈的責任感,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為單位排憂解難,提供優質消防服務。使傢俬加工行業走上企業化、正規化、法制化的良性發展軌道。

以上就是關於傢俬加工行業消防現狀的調查報告。大體來説,該行業存在許多安全漏洞,希望相關負責人能及時採取措施未雨綢繆,避免甚至杜絕各種消防事故。

【第3篇】經濟文化現狀對消防影響調研報告

經濟文化現狀對消防影響調研報告

_____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我國苗族侗族主要聚集區,做好苗族侗族地區的消防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政治意義。本文通過對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文化特點的調查,闡述了在立足苗族侗族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尊重苗族侗族歷史文化的前提下,如何改進和加強苗族侗族聚集地區消防工作,探求解決苗族侗族聚集地區消防工作薄弱的問題。

[關健詞]:黔東南苗族侗族地區 經濟文化現狀 消防工作 對策

黔東南州地處_____省東南部,是我國三十個自治州中少數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州,在3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和諧生活着33個少數民族和兩個待識別民族,少數民族人口347.68萬,其中:苗族人口178.4萬人,佔全國苗族總人口的19.96%,侗族135.9萬人,佔全國侗族總人口的45.91%,是全國苗族侗族原生文化的中心。長期以來,由於經濟文化和歷史原因,黔東南州農村地區一直是全國出名的火災高發區。

黔東南州的苗族侗族人口居住在山區、半山區,因此,沒有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火災的穩定,就沒有農村火災的穩定;沒有農村火災的穩定,就沒有全州火災形勢的基本穩定。做好苗族侗族聚居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黔東南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是每一名消防工作者應認真思考的問題。面對黔東南州苗族侗族聚居區交通閉塞、經濟發展緩慢,人口素質偏低,消防工作長期滯後的問題,筆者結合十多年來在黔東南州工作的實際,在調查黔東南州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經濟文化特點的基礎上,對改進和加強農村消防工作提出一點淺見。

一、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社會經濟文化現狀對消防工作影響

苗族侗族作為山地民族,在長期發展過程中,經濟、文化上形成了自己獨有的特點,因此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火災多發有其民族、歷史、文化、經濟的根源。正確認識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區的特點和現狀,對於制定和實施符合民族地區特點的消防工作方針和政策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推動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工作的根本途徑。

(一)苗族侗族用火習俗對消防工作的影響

眾所周知,苗族侗族是一個火的民族,黔東南州的苗族侗族老百姓對火的認識和態度應當説是矛盾的。他們認為火給他們帶來光明温暖並驅趕黑暗猛獸,賦予他們更強的生存能力,但火又能燒燬一切甚至他們自己,這種敬畏與恐懼導致對火強烈的依賴感。用柴草生火取暖、做飯、烘烤東西,一直從古至今沒有任何的變化。在黔東南部分苗族侗族地區至今還有經常有燒荒、燒地埂等耕作習俗。總之,黔東南地區苗族侗族對火的態度可以概括愛與恨的博弈之中,對火災的防範處於消極,一些不文明的用火風俗也是導致火災多發的原因之一。

(二) 苗族侗族聚居地區建築特點與建築防火

黔東南地區苗族侗族一般分佈於半山腰或高嶺地區,在與自然環境的適應發展過程中創造了自己一整套富於特色的建築文化系統的建築觀念,創造了具有特色的建築文化。在_____的黔東南農村,木結構民房佔91.9%,少數民族聚集居住,木結構民房鱗次櫛比,幾十户、幾百户、上千户的大村寨不少。據調查統計,全州50户以上的村寨3922個, 佔全省的66.85% 。這些村寨85% 以上為木質結構房屋,耐火等級低,不但失火頻率高,且發生火災後,蔓延迅速,一燒就是幾十户、上百户。黔東南州農村村寨像一處處大“火堆”,加強消防建設刻不容緩。 在黔東南苗族侗族建築中,火坑(火塘)是整個建築的中心,在建築中佔據重要的空間位置,它是家庭中心與生活空間秩序的組織者。苗族侗族火塘於木質結構吊角樓一樓的正屋樓板中心修建一圓形或方形坑而成,坑邊砌以石塊,坑內立三塊鍋樁石或三角鐵架,塘內火種一般終年不熄。火坑是日常生活、起居、議事、飲食、待客中心。出於對火的恐懼感與不同的利用,黔東南苗族侗族村落大都呈集中式佈局。幾乎所有的村落建築多呈集中式成片佈置,形成集中式村落。近年來,雖然經濟在不斷的發展,但居住習慣的原因,苗族侗族建築主要還是以年代久遠、耐火等級低的木板建築為主,容易引發大面積火災。

(三) 苗族侗族聚居地區自然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對消防工作影響

黔東南地區苗族侗族有90%居住在山區和半山區,由於自然條件惡劣,經濟發展一直滯後於壩區。第一,由於苗族侗族聚居地區多數不通公路,經濟發展受到了嚴重製約,產業單一,經濟收入主要靠農產品出售,人均純收入不到壩區的三分之一;第二,苗族侗族聚地區由於人口增長速度高於經濟發展速度,造成目前人多耕地少,苗族侗族人口生產、生活條件無法得到有效改善;第三,由於山區自然條件惡劣,多屬於乾旱地區,水利設施基礎差,加之長期過度墾殖,水土流失嚴重。由於以上幾個原因,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對火災的自防自救能力十分弱,許多村寨根本不具備基本的消防水源條件,村民對消防設施建設 的資金投入十分有限。加之住宅用地緊張,村民住房連片,不能滿足建築防火間距的要求,導致火災發生後小火釀成大火,村民無法自救;公安消防隊由於路途遙遠、交通不暢不能及時施救,出現望火興歎的無奈局面。因此,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自然條件惡劣和經濟發展水平低,成為該地區消防工作開展的主要障礙,在短時期內無法得到有效解決。

(四)苗族侗族人口素質對消防工作的影響

建國以來,黔東南州苗族侗族人口教育工作得到了長足的發展,苗族侗族人口文盲率大幅下降,適齡兒童入學率達到98%以上。但應當看到的是,黔東南地區苗族侗族人口各階段受教育比例較漢族仍然是顯得較低,受教育程度低,文盲比例大,影響了苗族侗族地區人口的科學文化素質。一些苗族侗族羣眾缺乏基本的用火、用電知識,不文明的封建迷信活動還十分嚴重,筆者在對苗族侗族地區的火災事故中接觸到,因用火不慎而引發的火災所佔比例為38.17%。另外,由於苗族侗族人口文化素質不高,相應的消防法制觀念和消防安全意識十分淡薄,用火隨意、違章建築、違章操作等現象比較突出,火災隱患嚴重,縱火案件屢見不鮮(部分苗族侗族羣眾在道德上認為燒自己家或家族內的住房不是犯罪)。因此,苗族侗族中根深蒂固的用火陋習,固然有歷史和文化的根源,但人口素質不高有很大關係,只有通過提高苗族侗族人口受教育程度,因勢利導做好消防工作,苗族侗族聚居地區“引火燒身”的現象才會逐漸減少。

二、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工作開展的思考

消防工作是一項社會性、綜合性和科學性很強的工作,推進消防工作必須具備一定的社會經濟環境。黔東南苗族侗族地區消防工作的發展也不可能脱離當地經濟文化條件,在正視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社會經濟落後現狀的同時,我們也應當看到:改革開放以來,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社會經濟迅速發展,特別是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邊疆民族工作,在解決“三農”問題和西部大開發的帶動下,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政治、經濟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為消防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基礎。因此,當前消防工作必須抓住有利契機,始終圍繞苗族侗族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目標,堅持把消防工作貫穿於苗族侗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堅持黨委和政府組織領導、人民羣眾廣泛參與的羣眾路線,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根本方向,因地制宜推進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工作,實現全州消防工作的協調發展。

(一)以尊重苗族侗族文化特點為基礎開展消防工作

具有濃郁苗族侗族特色的用火習俗,不僅豐富了人民羣眾的文化生活,同時又在為黔東南州的經濟建設“搭台唱戲”。苗族侗族獨特的民族風情,吸引了眾多的國內外遊客,為宣傳黔東南州,加強文化交流和推動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不能片面的強調苗族侗族火文化對消防工作帶來的不利因素,要克服以消防工作統攬其他工作的主觀認識,樹立消防工作服務苗族侗族地區社會經濟發發展的思想,杜絕“堵”,做好“疏”和“導”。對苗族侗族羣眾一些不文明的用火習慣,要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相結合,牢固樹立做好民族地區消防工作既是保護物質文明建設,也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體現,按照“尊重民族習慣,貼近苗族侗族羣眾;通俗易懂,潛移默化”的工作原則,通過苗族侗族羣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重點抓好消防知識進村寨、入農户、得人心的宣傳效果,切實把消防工作融入少數民族的民俗文化中,引導苗族侗族羣眾移風易俗、革除陋習,傳播科學思想、倡導文明用火習慣,增強黔東南苗族侗族羣眾抵禦火災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二)以教育帶動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人口素質低是苗族侗族人口發展的“瓶頸”,也是消防工作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區難以開展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強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的消防工作,要特別重視人力資源的開發、人口素質的提高,從消防資金扶貧轉移到消防教育“扶貧”上來,實現民族地區消防工作從幫扶式發展到自我發展的過程。通過對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的農村普法教育、文化下鄉和文化扶貧等活動,以送消防書籍、消防掛曆進村、進寨、進校,編演有消防教育內容的苗族侗族歌舞等羣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普及消防知識,達到貼近苗族侗族羣眾、深入人心的效果。同時,抓好苗族侗族聚居地區中、國小 “二進”(即消防知識進校門、進家門)教育,將消防知識納入中、國小校教學內容,起到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連帶效應。通過各方面的努力,全面提高苗族侗族聚居地區人口素質,帶動消防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三解決當前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工作問題的幾個突破重點

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工作的開展,有其長期性、艱鉅性和複雜性,因此既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循序漸進,又要堅持與時俱進,不斷開拓創新。當前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工作應抓好以下幾個問題的解決。

(一)全面推進農村消防試點建設工作

20xx年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黔東南州委書記廖少華提出了從消防安全方面保護黔東南民族文化旅遊村寨的建議。公安部、國家發改委、建設部、國家民委四部委就黔東南農村消防工作於去年7月專題進行調研。_____省政府於20xx年4月在凱里召開了農村消防工作研討會,協助黔東南州政府和省公安廳編制了《黔東南州農村消防建設試點方案》。《方案》決定從去年起,省財政用5年時間,投入6000萬元資金支持黔東南州50户以上的150個無間距的連片木質結構房屋的自然村寨消防建設。同時,採取省、州、縣按比例匹配資金,捆綁各相關部門項目資金,爭取國家新農村消防建設立項等措施,全力抓好消防建設試點工作。試點方案主要實施的內容和項目是:編制消防規劃。由黔東南州政府組織編制試點村寨消防規劃,將農村消防安全佈局、消防力量等納入規劃,明確農村消防安全改造、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的目標任務、工作進度、經費保障和政策措施,確保公共消防基礎設施與城鎮和鄉村建設同步實施。實施“廚改”。“廚改”是將廚房建築材料改為不燃或難燃材料,形成相對獨立安全的用火區域,將“老虎灶”改為節柴灶、沼氣灶。改樓上用火為樓下用火。實施“水改”。“水改”是引水進寨,按照標準修建消防水池,鋪設消防管網,安裝消火栓,保證消防用水,提高村寨自防自救能力。實施“電改”。“電改” 是對試點村寨户內老化、裸露和安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線路進行改造。實施“路改”。“路改” 是按照國家通村公路建設計劃,修建進村入寨道路,滿足消防車輛通行需要;配備消防設施、裝備及聘請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20xx年3月起,黔東南州的20個民族旅遊文化村以“廚改”等五改專項工作為主體的農村消防建設試點工作開始全面啟動,今後參與消防建設試點的村寨比例將會逐年增多。全面推進農村消防試點建設工作,將會從根本上解決苗族侗族羣眾村落建築耐火等級低的問題。

(二)加強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設施建設

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大部分屬於乾旱地區,因此要以全州人畜飲水工程建設為契機,配套做好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設施建設。條件好的地區在做好農村規劃的基礎上,要做好消防基礎設施的配套規劃,在村寨設立消防水池及消火栓系統。條件差的苗族侗族聚居地區充分利用溝渠、河道、水灣、魚塘、自來水管、農業灌溉機井等條件,建立消防水源地,平時可用於農田灌溉,遇有火災發生時又可作為消防水源,做到既能應急自救,又能及時與消防車對接,提高滅火效率。在消防供水設施的建設中,要本着“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採取各級政府項目支持、村民自籌、動員羣眾投工投勞等辦法,逐年、逐項解決村寨消防設施的問題。

(三)充分發揮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義務消防隊等基層村民組織的消防工作職能

目前黔東南州在全州50户以上的大村寨基本建立了羣眾義務消防隊,但從工作實踐來看,由於火災對某一村寨來説是一小概率事故,長期無火發生導致羣眾義務消防隊組織鬆散,一些地區義務消防隊名存實亡。在實踐中,黔東南州結合在農村中長期存在、羣眾基礎好的各種團體、組織開展消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並且更富於生命力。因此在抓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工作中,要進一步充分發揮農村義務消防隊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利用他們開展消防法律、法規教育;開展防火巡查、火災隱患排查。另外,還可以利用他們和村“兩委”一起開展家庭、鄰里糾紛調解,防止因糾紛引發縱火案件;開展移風易俗活動,做好老弱病殘的幫困工作;做好村民住宅區山林的防火工作,防止引發山林火災殃及村民住宅;做好消防宣傳教育,籌集公益消防基金;推動村民提高建築耐火等級,改善居住條件,規範用火、用電行為。進而,依靠義務消防隊等基層村民組織,構築起多層次、全方位、立體化、動靜結合的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火災“防、控、滅”一體化格局。

(四)切實運用消防法制推進黔東南地區的消防工作

目前消防法制正處於轉型時期,社會經濟發展對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快黔東南農村地區消防工作的進程,使農村消防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經常化,就必須從立法上加以解決。20xx年_____省出台了《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農村消防條例》,20xx年7月,黔東南州召開了苗族侗族自治州消防條例起草論證會,其中對加強農村消防工作作了有益的探索。這充分説明,利用黔東南民族自治州的優勢,將民族地區消防工作步入法制化軌道是十分可行的。在對農村消防法制建設的探索中,其它省份也有一些突破,如,20xx年江蘇省出台了《江蘇省農村消防管理辦法》。因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政、依法治火將對農村消防工作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五)做好苗族侗族消防幹部的培養工作

筆者認為,要做好民族地區的消防工作,首先就必須瞭解這個民族的風俗習慣,真正融入到民族羣眾中。在黔東南州公安消防部隊中,目前苗族侗族幹部的比例較少,能通曉苗族或侗族語言和文字的人則更少,在消防宣傳教育、火災事故調查、防火檢查中受到很多限制,很難得到不懂漢化苗族侗族羣眾的認同。同時,由於消防部隊幹部來自全國各地,口音各異,出現當地羣眾不願意與語言難以溝通的消防幹部打交道的情況。因此,在政策上鼓勵和培養土生土長的苗族侗族消防幹部、特別是大隊消防監督幹部,對豐富消防宣傳教育形式,使消防工作貼近苗族侗族羣眾將起到促進作用。

(六)完善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火災社會保障機制

農村地區的火災災害社會保障制度是消防工作探索的重要內容之一。由於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多數屬於貧困山區,苗族侗族羣眾因火災致貧、返貧的現象十分普遍,而鄉鎮一級民政救災能力又十分有限,只能給受災户提供部分糧食和衣物,一些農户受災後幾年內都不能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因火災引發各種社會矛盾的問題比較突出。在黔東南州近年來的實踐中,部分縣市已經開展了以政府為主的農村居民住房火災保險制度,取得了非常好的社會效果,使火災災害救濟實現了制度化、大眾化。例如雲南省楚雄州祿豐縣實施的縣、鄉、個人三級投保農村住房火災保險的實踐中,每户每年保險費用5元,縣政府、鄉政府、個人按1.5:1.5:2投保,每個火災受災户可得到5000元的賠保金,20xx年全縣共有55722户村民投保,投保金額為27.86萬元,共有31户火災受災户得到15.5萬元的賠保金。通過農村村民住房火災保險制度,提高了農村羣眾對消防工作的認識,減少了因火災引發的社會矛盾。因此,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應推動建立以政府為主的農村居民住房火災保險制度,使消防工作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的開展贏得羣眾支持,從而進一步帶動苗族侗族羣眾自願、自發的做好各項消防工作。

(七)想方設法解決資金缺位的問題

前面已述,在黔東南州農村消防工作的成功做法之一是依靠消防水池、消防機動泵和羣眾義務消防隊,即“三大法寶”。目前,消防機動泵的配置和羣眾義務消防隊和組建已基本完成,但是消防水池的修建卻進展緩慢。原因是資金缺位問題是制約黔東南地區消防工作的瓶頸。消防試點建設村寨的資金將能得到一定國家財政專款的支持,但對於大多説暫時為列入消防試點建設的村寨來説,資金問題確實顯得十分棘手。下面以農村消防水池的修建來談談這問題的解決。當前,對於黔東南地區經濟相對比較落後的農村來説,修建消防水池基本無專項資金來源,老百姓又無力自籌資金。為此,筆者認為可以將修建消防水池與農村引飲水工程、農田水利工程等項目捆綁式進行。20xx年,對黔東南州的農村將能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全面推進災後恢復重建、農村危房改造、農村人畜飲水工程、村村通公路工程等項目,這對修建消防水池、防火隔離帶等是一個難得的機遇,消防、水利、民政、農業等部門應該通力合作,抓住機會,切實將所涉及村寨的消防安全屏障築牢。

【第4篇】企業消防安全的現狀調研報告

隨着我國經濟建設的不斷髮展,電動車行業迅速崛起。電動車企業緊緊抓住城市禁摩、石油漲價、政策放開、百姓消費升級等市場商機,不斷增產擴能,產銷一路上揚。以無錫市錫山區為例,全區擁有電動車生產企業186家,去年總產量為200萬輛左右,佔全國產量的1/5,佔江蘇省產量的70%,預計今年經濟總量將達100億左右,約佔全區經濟總量的12%。目前,無錫市錫山區已成為全國最大的輕型電動車生產基地。然而,這些企業多數為私營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者意識淡薄,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沒有與企業的發展同步,消防安全隱患問題重重。經對全區電動車企業消防安全管理狀況進行調研,筆者談一些粗淺的看法和建議,以供參考並請批評指正。

一、電動車生產企業的消防安全現狀

電動車行業雖然起步較晚,但是發展迅猛。通過短短的幾年,無錫市電動車企業遍地開花,許多摩托車生產企業紛紛加入到電動車行業中,使電動車行業呈現出欣欣向榮的景象,然而行業的發展帶來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問題,一些消防安全違章違法行為大量湧現,給消防部門的監管帶來了難度。

(一)未經消防部門審核、驗收。一些電動車企業新建廠房時未經消防部門審核,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準的建築構件和建築材料,用不合格的裝修、裝飾材料施工,建成後未通過消防驗收就擅自投入使用,致使留下許多先天性火災隱患。

【第5篇】經濟文化現狀對消防工作影響調研報告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我國苗族侗族主要聚集區,做好苗族侗族地區的消防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政治意義。本文通過對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文化特點的調查,闡述了在立足苗族侗族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尊重苗族侗族歷史文化的前提下,如何改進和加強苗族侗族聚集地區消防工作,探求解決苗族侗族聚集地區消防工作薄弱的問題。

關健詞:黔東南苗族侗族地區經濟文化現狀消防工作對策

黔東南州地處××省東南部,是我國三十個自治州中少數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州,在3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和諧生活着33個少數民族和兩個待識別民族,少數民族人口347.68萬,其中:苗族人口178.4萬人,佔全國苗族總人口的19.96%,侗族135.9萬人,佔全國侗族總人口的45.91%,是全國苗族侗族原生文化的中心。長期以來,由於經濟文化和歷史原因,黔東南州農村地區一直是全國出名的火災高發區。

黔東南州的苗族侗族人口居住在山區、半山區,因此,沒有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火災的穩定,就沒有農村火災的穩定;沒有農村火災的穩定,就沒有全州火災形勢的基本穩定。做好苗族侗族聚居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黔東南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是每一名消防工作者應認真思考的問題。面對黔東南州苗族侗族聚居區交通閉塞、經濟發展緩慢,人口素質偏低,消防工作長期滯後的問題,筆者結合十多年來在黔東南州工作的實際,在調查黔東南州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經濟文化特點的基礎上,對改進和加強農村消防工作提出一點淺見。

一、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社會經濟文化現狀對消防工作影響

苗族侗族作為山地民族,在長期發展過程中,經濟、文化上形成了自己獨有的特點,因此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火災多發有其民族、歷史、文化、經濟的根源。正確認識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區的特點和現狀,對於制定和實施符合民族地區特點的消防工作方針和政策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推動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工作的根本途徑。

(一)苗族侗族用火習俗對消防工作的影響

眾所周知,苗族侗族是一個火的民族,黔東南州的苗族侗族老百姓對火的認識和態度應當説是矛盾的。他們認為火給他們帶來光明温暖並驅趕黑暗猛獸,賦予他們更強的生存能力,但火又能燒燬一切甚至他們自己,這種敬畏與恐懼導致對火強烈的依賴感。用柴草生火取暖、做飯、烘烤東西,一直從古至今沒有任何的變化。在黔東南部分苗族侗族地區至今還有經常有燒荒、燒地埂等耕作習俗。總之,黔東南地區苗族侗族對火的態度可以概括愛與恨的博弈之中,對火災的防範處於消極,一些不文明的用火風俗也是導致火災多發的原因之一。

(二) 苗族侗族聚居地區建築特點與建築防火

黔東南地區苗族侗族一般分佈於半山腰或高嶺地區,在與自然環境的適應發展過程中創造了自己一整套富於特色的建築文化系統的建築觀念,創造了具有特色的建築文化。在××的黔東南農村,木結構民房佔91.9%,少數民族聚集居住,木結構民房鱗次櫛比,幾十户、幾百户、上千户的大村寨不少。據調查統計,全州50户以上的村寨3922個, 佔全省的66.85% 。這些村寨85% 以上為木質結構房屋,耐火等級低,不但失火頻率高,且發生火災後,蔓延迅速,一燒就是幾十户、上百户。黔東南州農村村寨像一處處大“火堆”,加強消防建設刻不容緩。 在黔東南苗族侗族建築中,火坑(火塘)是整個建築的中心,在建築中佔據重要的空間位置,它是家庭中心與生活空間秩序的組織者。苗族侗族火塘於木質結構吊角樓一樓的正屋樓板中心修建一圓形或方形坑而成,坑邊砌以石塊,坑內立三塊鍋樁石或三角鐵架,塘內火種一般終年不熄。火坑是日常生活、起居、議事、飲食、待客中心。出於對火的恐懼感與不同的利用,黔東南苗族侗族村落大都呈集中式佈局。幾乎所有的村落建築多呈集中式成片佈置,形成集中式村落。近年來,雖然經濟在不斷的發展,但居住習慣的原因,苗族侗族建築主要還是以年代久遠、耐火等級低的木板建築為主,容易引發大面積火災。

(三) 苗族侗族聚居地區自然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對消防工作影響

黔東南地區苗族侗族有90%居住在山區和半山區,由於自然條件惡劣,經濟發展一直滯後於壩區。第一,由於苗族侗族聚居地區多數不通公路,經濟發展受到了嚴重製約,產業單一,經濟收入主要靠農產品出售,人均純收入不到壩區的三分之一;第二,苗族侗族聚地區由於人口增長速度高於經濟發展速度,造成目前人多耕地少,苗族侗族人口生產、生活條件無法得到有效改善;第三,由於山區自然條件惡劣,多屬於乾旱地區,水利設施基礎差,加之長期過度墾殖,水土流失嚴重。由於以上幾個原因,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對火災的自防自救能力十分弱,許多村寨根本不具備基本的消防水源條件,村民對消防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十分有限。加之住宅用地緊張,村民住房連片,不能滿 足建築防火間距的要求,導致火災發生後小火釀成大火,村民無法自救;公安消防隊由於路途遙遠、交通不暢不能及時施救,出現望火興歎的無奈局面。因此,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自然條件惡劣和經濟發展水平低,成為該地區消防工作開展的主要障礙,在短時期內無法得到有效解決。

(四)苗族侗族人口素質對消防工作的影響

建國以來,黔東南州苗族侗族人口教育工作得到了長足的發展,苗族侗族人口文盲率大幅下降,適齡兒童入學率達到98%以上。但應當看到的是,黔東南地區苗族侗族人口各階段受教育比例較漢族仍然是顯得較低,受教育程度低,文盲比例大,影響了苗族侗族地區人口的科學文化素質。一些苗族侗族羣眾缺乏基本的用火、用電知識,不文明的封建迷信活動還十分嚴重,筆者在對苗族侗族地區的火災事故中接觸到,因用火不慎而引發的火災所佔比例為38.17%。另外,由於苗族侗族人口文化素質不高,相應的消防法制觀念和消防安全意識十分淡薄,用火隨意、違章建築、違章操作等現象比較突出,火災隱患嚴重,縱火案件屢見不鮮(部分苗族侗族羣眾在道德上認為燒自己家或家族內的住房不是犯罪)。因此,苗族侗族中根深蒂固的用火陋習,固然有歷史和文化的根源,但人口素質不高有很大關係,只有通過提高苗族侗族人口受教育程度,因勢利導做好消防工作,苗族侗族聚居地區“引火燒身”的現象才會逐漸減少。

二、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工作開展的思考

消防工作是一項社會性、綜合性和科學性很強的工作,推進消防工作必須具備一定的社會經濟環境。黔東南苗族侗族地區消防工作的發展也不可能脱離當地經濟文化條件,在正視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社會經濟落後現狀的同時,我們也應當看到:改革開放以來,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社會經濟迅速發展,特別是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邊疆民族工作,在解決“三農”問題和西部大開發的帶動下,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政治、經濟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為消防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基礎。因此,當前消防工作必須抓住有利契機,始終圍繞苗族侗族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目標,堅持把消防工作貫穿於苗族侗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堅持黨委和政府組織領導、人民羣眾廣泛參與的羣眾路線,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根本方向,因地制宜推進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工作,實現全州消防工作的協調發展。

(一)以尊重苗族侗族文化特點為基礎開展消防工作

具有濃郁苗族侗族特色的用火習俗,不僅豐富了人民羣眾的文化生活,同時又在為黔東南州的經濟建設“搭台唱戲”。苗族侗族獨特的民族風情,吸引了眾多的國內外遊客,為宣傳黔東南州,加強文化交流和推動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不能片面的強調苗族侗族火文化對消防工作帶來的不利因素,要克服以消防工作統攬其他工作的主觀認識,樹立消防工作服務苗族侗族地區社會經濟發發展的思想,杜絕“堵”,做好“疏”和“導”。對苗族侗族羣眾一些不文明的用火習慣,要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相結合,牢固樹立做好民族地區消防工作既是保護物質文明建設,也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體現,按照“尊重民族習慣,貼近苗族侗族羣眾;通俗易懂,潛移默化”的工作原則,通過苗族侗族羣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重點抓好消防知識進村寨、入農户、得人心的宣傳效果,切實把消防工作融入少數民族的民俗文化中,引導苗族侗族羣眾移風易俗、革除陋習,傳播科學思想、倡導文明用火習慣,增強黔東南苗族侗族羣眾抵禦火災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二)以教育帶動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人口素質低是苗族侗族人口發展的“瓶頸”,也是消防工作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區難以開展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強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的消防工作,要特別重視人力資源的開發、人口素質的提高,從消防資金扶貧轉移到消防教育“扶貧”上來,實現民族地區消防工作從幫扶式發展到自我發展的過程。通過對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的農村普法教育、文化下鄉和文化扶貧等活動,以送消防書籍、消防掛曆進村、進寨、進校,編演有消防教育內容的苗族侗族歌舞等羣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普及消防知識,達到貼近苗族侗族羣眾、深入人心的效果。同時,抓好苗族侗族聚居地區中、國小 “二進”(即消防知識進校門、進家門)教育,將消防知識納入中、國小校教學內容,起到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連帶效應。通過各方面的努力,全面提高苗族侗族聚居地區人口素質,帶動消防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三解決當前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工作問題的幾個突破重點

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工作的開展,有其長期性、艱鉅性和複雜性,因此既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循序漸進,又要堅持與時俱進,不斷開拓創新。當前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工作應抓好以下幾個問題的解決。

(一)全面推進農村消防試點建設工作

20xx年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黔東南州委書記廖少華提出了從消防安全方面保護黔東南民族文化旅遊村寨的建議。公安部、國家發改委、建設部、國家民委四部委就黔東南農村消防工作於去年7月專題進行調研。××省政府於20xx年4月在凱里召開了農村消防工作研討會,協助黔東南州政府和省公安廳編制了《黔東南州農村消防建設試點方案》。《方案》決定從去年起,省財政用5年時間,投入6000萬元資金支持黔東南州50户以上的150個無間距的連片木質結構房屋的自然村寨消防建設。同時,採取省、州、縣按比例匹配資金,捆綁各相關部門項目資金,爭取國家新農村消防建設立項等措施,全力抓好消防建設試點工作。試點方案主要實施的內容和項目是:編制消防規劃。由黔東南州政府組織編制試點村寨消防規劃,將農村消防安全佈局、消防力量等納入規劃,明確農村消防安全改造、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的目標任務、工作進度、經費保障和政策措施,確保公共消防基礎設施與城鎮和鄉村建設同步實施。實施“廚改”。“廚改”是將廚房建築材料改為不燃或難燃材料,形成相對獨立安全的用火區域,將“老虎灶”改為節柴灶、沼氣灶。改樓上用火為樓下用火。實施“水改”。“水改”是引水進寨,按照標準修建消防水池,鋪設消防管網,安裝消火栓,保證消防用水,提高村寨自防自救能力。實施“電改”。“電改” 是對試點村寨户內老化、裸露和安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線路進行改造。實施“路改”。“路改” 是按照國家通村公路建設計劃,修建進村入寨道路,滿足消防車輛通行需要;配備消防設施、裝備及聘請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20xx年3月起,黔東南州的20個民族旅遊文化村以“廚改”等五改專項工作為主體的農村消防建設試點工作開始全面啟動,今後參與消防建設試點的村寨比例將會逐年增多。全面推進農村消防試點建設工作,將會從根本上解決苗族侗族羣眾村落建築耐火等級低的問題。

(二)加強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設施建設

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大部分屬於乾旱地區,因此要以全州人畜飲水工程建設為契機,配套做好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設施建設。條件好的地區在做好農村規劃的基礎上,要做好消防基礎設施的配套規劃,在村寨設立消防水池及消火栓系統。條件差的苗族侗族聚居地區充分利用溝渠、河道、水灣、魚塘、自來水管、農業灌溉機井等條件,建立消防水源地,平時可用於農田灌溉,遇有火災發生時又可作為消防水源,做到既能應急自救,又能及時與消防車對接,提高滅火效率。在消防供水設施的建設中,要本着“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採取各級政府項目支持、村民自籌、動員羣眾投工投勞等辦法,逐年、逐項解決村寨消防設施的問題。

(三)充分發揮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義務消防隊等基層村民組織的消防工作職能

目前黔東南州在全州50户以上的大村寨基本建立了羣眾義務消防隊,但從工作實踐來看,由於火災對某一村寨來説是一小概率事故,長期無火發生導致羣眾義務消防隊組織鬆散,一些地區義務消防隊名存實亡。在實踐中,黔東南州結合在農村中長期存在、羣眾基礎好的各種團體、組織開展消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並且更富於生命力。因此在抓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消防工作校??徊匠浞址⒒優┐逡邐襝?藍釉諳?攔ぷ髦械鬧韉甲饔茫?盟?強?瓜?婪?傘⒎ü娼逃?開展防火巡查、火災隱患排查。另外,還可以利用他們和村“兩委”一起開展家庭、鄰里糾紛調解,防止因糾紛引發縱火案件;開展移風易俗活動,做好老弱病殘的幫困工作;做好村民住宅區山林的防火工作,防止引發山林火災殃及村民住宅;做好消防宣傳教育,籌集公益消防基金;推動村民提高建築耐火等級,改善居住條件,規範用火、用電行為。進而,依靠義務消防隊等基層村民組織,構築起多層次、全方位、立體化、動靜結合的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火災“防、控、滅”一體化格局。

(四)切實運用消防法制推進黔東南地區的消防工作

目前消防法制正處於轉型時期,社會經濟發展對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快黔東南農村地區消防工作的進程,使農村消防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經常化,就必須從立法上加以解決。20xx年××省出台了《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農村消防條例》,20xx年7月,黔東南州召開了苗族侗族自治州消防條例起草論證會,其中對加強農村消防工作作了有益的探索。這充分説明,利用黔東南民族自治州的優勢,將民族地區消防工作步入法制化軌道是十分可行的。在對農村消防法制建設的探索中,其它省份也有一些突破,如,20xx年江蘇省出台了《江蘇省農村消防管理辦法》。因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政、依法治火將對農村消防工作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五)做好苗族侗族消防幹部的培養工作

筆者認為,要做好民族地區的消防工作,首先就必須瞭解這個民族的風俗習慣,真正融入到民族羣眾中。在黔東南州公安消防部隊中,目前苗族侗族幹部的比例較少,能通曉苗族或侗族語言和文字的人則更少,在消防宣傳教育、火災事故調查、防火檢查中受到很多限制,很難得到不懂漢化苗族侗族羣眾的認同。同時,由於消防部隊幹部來自全國各地,口音各異,出現當地羣眾不願意與語言難以溝通的消防幹部打交道的情況。因此,在政策上鼓勵和培養土生土長的苗族侗族消防幹部、特別是大隊消防監督幹部,對豐富消防宣傳教育形式,使消防工作貼近苗族侗族羣眾將起到促進作用。

(六)完善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火災社會保障機制

農村地區的火災災害社會保障制度是消防工作探索的重要內容之一。由於黔東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區多數屬於貧困山區,苗族侗族羣眾因火災致貧、返貧的現象十分普遍,而鄉鎮一級民政救災能力又十分有限,只能給受災户提供部分糧食和衣物,一些農户受災後幾年內都不能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因火災引發各種社會矛盾的問題比較突出。在黔東南州近年來的實踐中,部分縣市已經開展了以政府為主的農村居民住房火災保險制度,取得了非常好的社會效果,使火災災害救濟實現了制度化、大眾化。例如雲南省楚雄州祿豐縣實施的縣、鄉、個人三級投保農村住房火災保險的實踐中,每户每年保險費用5元,縣政府、鄉政府、個人按1.5:1.5:2投保,每個火災受災户可得到5000元的賠保金,20xx年全縣共有55722户村民投保,投保金額為27.86萬元,共有31户火災受災户得到15.5萬元的賠保金。通過農村村民住房火災保險制度,提高了農村羣眾對消防工作的認識,減少了因火災引發的社會矛盾。因此,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區應推動建立以政府為主的農村居民住房火災保險制度,使消防工作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區的開展贏得羣眾支持,從而進一步帶動苗族侗族羣眾自願、自發的做好各項消防工作。

(七)想方設法解決資金缺位的問題

前面已述,在黔東南州農村消防工作的成功做法之一是依靠消防水池、消防機動泵和羣眾義務消防隊,即“三大法寶”。目前,消防機動泵的配置和羣眾義務消防隊和組建已基本完成,但是消防水池的修建卻進展緩慢。原因是資金缺位問題是制約黔東南地區消防工作的瓶頸。消防試點建設村寨的資金將能得到一定國家財政專款的支持,但對於大多説暫時為列入消防試點建設的村寨來説,資金問題確實顯得十分棘手。下面以農村消防水池的修建來談談這問題的解決。當前,對於黔東南地區經濟相對比較落後的農村來説,修建消防水池基本無專項資金來源,老百姓又無力自籌資金。為此,筆者認為可以將修建消防水池與農村引飲水工程、農田水利工程等項目捆綁式進行。20xx年,對黔東南州的農村將能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全面推進災後恢復重建、農村危房改造、農村人畜飲水工程、村村通公路工程等項目,這對修建消防水池、防火隔離帶等是一個難得的機遇,消防、水利、民政、農業等部門應該通力合作,抓住機會,切實將所涉及村寨的消防安全屏障築牢。

【第6篇】企業消防安全的現狀調研報告範文

隨着我國經濟建設的不斷髮展,電動車行業迅速崛起。電動車企業緊緊抓住城市禁摩、石油漲價、政策放開、百姓消費升級等市場商機,不斷增產擴能,產銷一路上揚。以無錫市錫山區為例,全區擁有電動車生產企業186家,去年總產量為200萬輛左右,佔全國產量的1/5,佔江蘇省產量的70%,預計今年經濟總量將達100億左右,約佔全區經濟總量的12%。目前,無錫市錫山區已成為全國最大的輕型電動車生產基地。然而,這些企業多數為私營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者意識淡薄,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沒有與企業的發展同步,消防安全隱患問題重重。經對全區電動車企業消防安全管理狀況進行調研,筆者談一些粗淺的看法和建議,以供參考並請批評指正。

一、電動車生產企業的消防安全現狀

電動車行業雖然起步較晚,但是發展迅猛。通過短短的幾年,無錫市電動車企業遍地開花,許多摩托車生產企業紛紛加入到電動車行業中,使電動車行業呈現出欣欣向榮的景象,然而行業的發展帶來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問題,一些消防安全違章違法行為大量湧現,給消防部門的監管帶來了難度。

(一)未經消防部門審核、驗收。一些電動車企業新建廠房時未經消防部門審核,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準的建築構件和建築材料,用不合格的裝修、裝飾材料施工,建成後未通過消防驗收就擅自投入使用,致使留下許多先天性火災隱患。

(二)“習慣性”違法行為問題突出。許多電動車企業由於生產量很大,廠房空間有限,生產出來的電動車又沒有及時產銷掉,致使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現象經常發生。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很容易造成羣死羣傷。

(三)電動車電瓶使用不當極易起火。電動車電瓶分為鋰電池和鉛酸蓄電池兩種,它們的充電器不能通用,若一旦混用,很容易引起電瓶爆炸,而且電動車電瓶需要經常充電,電瓶使用時間過長,電能轉化成熱能,產生氣體,一旦電壓過高或長時間充電就極易導致膨脹,引發火災事故。目前,有的電動車企業對電瓶管理不嚴,電瓶擺放隨意,長時間充電的現象依然存在。

(四)企業員工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電動車生產企業業主普遍存在着“重生產、輕安全”的現象。從近幾年該行業的火災形勢看,造成嚴重損失的火災事故屢見不鮮,對很多電動車企業業主來説,由於行業競爭激烈,除生產投資外,不捨得對消防的投入,平時也不注重消防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員工的培訓,導致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和企業員工的消防安全素質不高,對消防法規以及遇到火災時如何處置知之甚少,無法履行消防法規所規定的安全職責,自救能力薄弱。

(五)消防設施達不到規範要求。一些電動車企業消防設施遭到破壞,滅火器過期、老化嚴重,生產車間和辦公區內消防設施不健全,警告、危險標識散亂,甚至有個別企業根本就沒有消防設施,業主認為企業早晚要拆遷,配備了消防設施也是浪費,等到拆遷新建廠房時再作考慮。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嚴。在一些上規模的電動車企業中,消防管理制度不嚴是普遍存在的現象。一般來説,這些企業都會有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往往成為一紙空文。不少企業認為購置了消防器材就相當於買了消防安全保險,違規操作,電線亂拉亂接現象突出,用電用氣隨意性較大,消防安全措施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二、電動車生產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對策

充分認識電動車行業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好電動車生產企業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是確保該行業順利、穩定發展的有力保障。因此,消防監督執法部門要樹立超前意識,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早動手、早部署,切實做好電動車行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提前介入,把好審核、驗收關,從源頭上加強管理。作為消防部門,要嚴格建築消防審核,加強建築消防工程督促檢查。幫助新申辦企業按照國家消防法律和技術規範的要求自覺把好消防安全關,防止留下先天性隱患,有效遏制電動車企業火災上升勢頭,加大源頭管理的力度,全力為電動車企業做好服務。

【第7篇】中心市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現狀分析報告

中心市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現狀分析報告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伴隨着經濟建設的飛速發展,高層建築如雨後春筍般拔地而起,特別是近幾年在房地產市場投資旺盛的帶動下,泉州市區高層建築的建設更是達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峯。高層建築的火災防控問題在消防監督工作中也日益凸現。高層建築高度高,功能複雜,有的還設有地下室,其消防設施幾乎囊括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煙排煙系統以及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安全疏散設施等多種常見的消防設施。高層建築火災的控制和撲救主要依賴於建築本身的消防設施,其消防設施的狀態及管理水平就顯得極為重要。而目前總體而言,高層建築的消防安全管理仍處於處於一個較低的水平。

一、泉州市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現狀

(一)消防設施完好率低。目前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築其消防設施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缺損的現象。消防應急照明故障率高、防火門閉門器損壞、水槍水帶缺失的情況普遍存在,多數高層建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電子元件故障得不到及時維修和更換、甚至有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被關閉或無法運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及防煙排煙系統組件故障屢見不鮮。濾布一些投入較早的高層建築,年久失修,甚至出現消防管道腐蝕破裂,被迫關閉消防水源的窘況。

(二)日常管理水平低。相當部分高層建築消防設施處於無人維護和監管的狀態或未由有資質的維保單位進行維保。消防水泵及防排煙機有的投入後就沒有再試過。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末端試水裝置的位置也常常無人知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於形式,消防控制室無人值守或脱崗現象普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也往往由普通保安兼任,絕大部分未取得上崗證,對建築的消防設施不熟悉,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也比較陌生,主機出現火警、故障等訊息時,只能進行火災確認、消音、復位等簡單操作,甚至還有個別值班人員嫌報警聲吵將主機一關了事。由於實際使用中,絕大部分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均處於手動控制狀態,一旦發生火災,將無法發揮各種消防設施的功效。

(三)消防設計遭變更。高層建築經過消防驗收合格後,其業主及使用功能往往幾經變更,建築內部經歷多次二次裝修。而這些裝修中,普遍存在消防設施未經具備相關消防專業資質的單位設計變更及施工,對變更後的建築沒有製作工程圖紙並存檔。導致建築佈局改變,消防設施未相應改變。致使此後的維護保養工作有很大的難度。

二、導致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弱化的原因

(一)消防自動設施老化。一些高層建築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已使用超過十年,而這些早期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使用壽命一般為10~20年。加之早期施工水平及工藝水平較低,系統組件老化,使用至今也正是到了故障高發,誤報頻繁的階段。

(二)自動系統缺乏兼容性。目前,市面上的消防自動系統品牌多,在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和優勝劣汰後,一些品牌被市場淘汰。由於不同品牌的消防自動系統及其組件互不兼容,當生產廠家倒閉後,使用者在消防自動系統故障或損壞時難以得到可更換的組件,而全套更換其它品牌的消防自動系統則投入巨大,造成嚴重浪費。即使是同一品牌的,由於廠家產品早已進行更新換代,舊系統的備件也逐步停產,供求短缺的矛盾也必然導致系統的維修成本大大增加。

(三)業主和物業管理單位不夠重視。業主和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意識淡薄。多數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法律意識不強。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對法律法規明確的消防安全職責瞭解不多。消防工作往往沒有專人負責。加上由於消防設施不像電梯或自來水管,壞掉了直接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相當多的業主也對消防設施的狀態不聞不問,不到火災發生時幾乎無人關心。消防工作相當被動,直接或間接地縱容了各類火災隱患的滋生和生長。

(四)缺少專業技術人員壓濾機濾布。大部分物業管理人員非消防專業人員,不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技能,對建築消防設施比較陌生。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學歷層次、專業技術偏低,安全意識差,人員也無法相對固定,少數有經過消防職業技能培訓,獲得上崗證的,往往在一兩年後就辭退或跳槽。

(五)維護保養不到位。部分高層建築消防設施無有資質維保單位維保,由物業管理公司自行維護,由於缺乏相關的技術力量,對消防設施出現的故障不能及時發現和解決,日積月累,導致系統嚴重損壞。有的單位由專業公司負責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這些公司在專業技術方面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也有個別企業在維保過程中投機取巧、偷工減料,如對自動系統的故障點只屏蔽不維修,擅自減少檢測項目和內容等,而業主由於信息不對等,也缺乏相應的監督能力。

(六)維保資金不落實。由於物業公司是自負盈虧的服務企業,要考慮運行成本,再加上拖欠物業管理費用現象也比較多,因此為了降低成本,消防控制室不設置值班人員,消防設施出現故障後就關掉消防設施,不去修理,致使消防系統喪失作用。有些建築缺乏管理,物管公司沒有資金來源,有的'只能靠收收停車費過日子,自己生存下去都成問題,致使包括消防設施在內的公共設施維護保養經費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加強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引入年檢制。我國消防自動設施自上世紀八十年代投入使用至今,陸陸續續到了使用壽命期。由於產品質量、施工水平及維護保養的差異,一些建築的設施仍可繼續使用,一些系統則需更換改造。引入年檢制,對進入使用壽命期的建築消防自動設施進行強制年檢,對保持建築消防設施的完好性有着積極的意義。2009年5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但沒有明確要求由具備相關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在各地具體執行過程中,應進一步明確檢測機構的資質,並納入公安消防機構的管理。

(二)消防自動系統組件標準化。出台相關的國家或行業標準,對消防自動系統模塊提出具有良好開放性、兼容性、適配性、通用性的設計方法,使消防自動工程集成能夠將不同廠家、不同種類、不同品牌、不同用途的消防設備實現廣域配套和靈活組合。

(三)大力推進消防服務社會化。當前,各級消防部門的人員數量和技術力量已不能適應社會快速發展的要求,僅僅依靠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抽查,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當前建築消防設施管理滯後的問題。發展專業化消防服務機構,推動消防服務社會化,從長遠的角度看是提高社會火災防控能力的必由之路。這裏專業化消防服務機構,不應只是消防產品質量認證、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消防服務機構,而應該包括直接面向業主,能夠提供更全方位服務的消防專業諮詢和管理機構。這樣的機構就可以組織社會技術力量,把專業人員集中起來,通過與業主簽訂合同,直接派駐人員為業主提供專業服務,包括實施對建築消防設施的時實監控,為業主提供專業的諮詢、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滅火應急預案、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協助開展消防演練培訓等。而公安消防機構則應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及經營活動的監管,充分發揮和依託消防專業諮詢管理各機構的管理經驗和技術力量,建立長效機制。

(四)落實解決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經費。只有經費得到保障,消防設施才能得到很好地維護保養。建築消防設施建設資金可從公共設施維護經費中解決,由物業管理單位和業主委員會負責,並將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經費納入公共部位設施、設備維修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