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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應學院校徽(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61W

嘉應學院校徽(新版多篇)

嘉應學院規劃和感受 篇一

有關校園規劃,有關體會和感受

嘉應學院是一所經教育部批准的公辦全日制本科大學,是經廣東省學位委員會批准的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學校座落於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廣東省梅州市市區。學校本部佔地面積1532畝,校舍建築面積約50萬平方米;單價800元以上的教學儀器設備總值9664萬元,擁有22個設備先進的實驗室和176個校外實習基地;館藏紙質圖書157.3萬冊,開通了中國期刊網鏡像站點;新建了一批學生公寓,現有30多棟學生宿舍;校園網現已覆蓋了整個校園。嘉應學院經過深化教育改革和學科調整,院系佈局合理,專業設置科學,學科構成能適應經濟建設發展的需要。嘉應學院堅持“立足梅州,面向基層,服務廣東,輻射全國”的辦學宗旨,辦學至今,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為社會輸送大量的優秀畢業生。嘉應學院高舉“勤儉誠信,立己樹人”的校訓,一次一次的走在教育的前沿,為我國教育事業的進一步發展和提高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今天,我將以一個嘉應學子的身份來談談我校在校園整體規劃的體會和感受。

首先是學校的功能分區。學校的各個區域都是按照一定的功能來劃分的。圖書館屹立於校園的中心,突出了文化之鄉的理念,方便師生們進一步的學習。學習區域和活動區域有條有理地融合在了一起,秉承了現代教育制度和教育需求,讓學生緊張的學習氛圍下也不忘記鍛鍊好自己的身體。而且為了方便學生的課餘生活,學校特意佈置了世紀廣場這樣寬曠的場地,還有周圍擺放了凳子和立起了帳篷,同學也為學生的早讀提供了舒適的環境,可以説是一個非常人性化的校園。

其次是學校的文化和特色。一個高校,最怕的是不被社會人士看好。嘉應學院為了把“嘉應學院”這個旗號打響,努力發展學生素質和培養學生品德。利用良好的師資和過硬的硬件設施來輔導學生學習。同時,嘉應學院積極鼓勵學生參加各種有意義的比賽。利用這個契機打響嘉應學院這個稱號。所以為了這個,學院把教育教學區和實驗觀測區精密的結合起來。以此培養更多不僅理論知識好,動手能力更是強的學生。

再下來是學校的生態環境。嘉應學院為了把“嘉應學院”這個旗號打響,努力發展學生素質和培養學生品德,讓學生能夠全面發展。這裏有優秀的師資和過硬的硬件設施,可以讓學生用其所能來發揮自身的天賦,學院舉辦各種技能大賽,鼓勵學生踴躍參加,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與競爭意識。通過各種有效的渠道,學院把教育教學區和實驗觀測區精密的結合起來,以此培養德智體全面的優秀學生,為祖國的未來建設的加班人不懈努力。

最後是學校的可持續發展。作為一所高校,最重要的是要有自己未來的發展方向和保證未來能更好發展的規劃。嘉應學院的未來方向是向着高等學府進一步邁進。為了未來嘉應學院的更好發展,嘉應學院堅持以人才培養為中心,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不斷更新教育思想觀念,積極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始終把質量作為立校之本,堅持依法和以德治校,強化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優化育人環境,調動師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形成了良好的校風、教風和學風,形成一個良好的,社會認可的,稱讚的,值得信賴的嘉應學院的品牌。讓從嘉應學院出去的學生,只要説出嘉應學院,人們都會稱讚。徹徹底底的做好高等學府-嘉應學院這個招牌。

《嘉應學院學報》編輯部工作條例 篇二

《嘉應學院學報》編輯部工作條例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高等學校學報管理辦法》(教備廳[1998]3號)、《廣東省教育廳高等學校學報管理辦法》(粵教科[2006]90號)和《嘉應學院學報管理辦法》(嘉院[2009]15號),辦好高校學報,特制訂如下學報編輯部工作條例。

第一條 編輯部是編輯委員會下設的日常編輯工作的業務機構,編輯部設主任1人,專職編輯7人,編務1人,兼職編輯若干人。

第二條 編輯部的主要工作

1、根據學報編輯工作的方針和學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工作計劃,並向編委會彙報工作。

2、負責稿件的收發、登記、分類、組織審查和存檔。

3、負責對選用稿件的編輯、加工、清稿和定稿。

4、制定每期的發排計劃,組織校對、印刷。

5、負責刊物的發行、交換,資料管理,樣刊上報。

6、負責文件收發、處理,自檢,來信來訪處理。

7、編制稿酬統計表,發放稿酬。

第三條 主編的職責

根據教育部(教備廳[1998]3號)文件:“學報編輯部實行主編負責制,主編由校(院)長聘任”的精神,主編行使如下職責:

1、召集和主持編輯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編輯出版中的主要事宜。

2、掌握貫徹本刊物的方針、計劃,研究決定刊物的有關重大問題。

3、對有爭議的稿件進行裁審。

4、對每期稿件終審。

第四條 常務副主編的職責

1、協助主編開展工作。

2、主持學報全面工作。

3、分管人事、財務、編輯、出版和對外聯絡,以及學報某一版本的編輯與終校工作。

4、承擔部分責任編輯和稿件的二審工作,制訂選題計劃,做好組稿工作。

5、佈置、檢查有關工作。

6、處理上級及主編交辦的工作。

第五條 副主編的職責

1、協助主編開展相關的工作。

2、負責學報某一版本的編輯與終校工作。

3、承擔部分責任編輯和稿件的二審工作,制訂選題計劃,做好組稿工作。

4、處理上級及主編交辦的工作。

第六條 編輯部主任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職業教育和新聞出版的方針、政策法規。

2、全面負責編輯部內部日常管理工作,確保編輯部確定的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3、負責編輯部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的擬寫與上報。

4、負責編輯部政治學習和編輯培訓工作,對編輯部工作人員工作任務的下達,並進行指導、檢查、督促、考核。

5、負責核報與制訂編輯部經費開支及物品支出計劃。

6、負責學報的印刷和發行工作。

7、負責稿酬的審核。

8、自覺服從編委會、主編的領導,組織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第七條 編輯室主任的職責

編輯室是學報編輯部下設的日常編輯出版工作的業務部門,在學報主編、副主編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1、負責學報某一版本稿件的組織、督促和檢查工作,協助副主編做好選題工作,並按時將稿件送交副主編,協助編輯部各項編輯出版工作的圓滿完成。

2、承擔相關欄目責任編輯和某期的執行編輯工作。

3、編制某一版本的稿酬統計表。

4、負責某一版本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的擬寫與上報。

5、服從編輯部領導交辦的相關編輯出版工作。

第八條 專職編輯的職責

1、負責學報責任欄目的組稿、初審、編輯、校對工作,並於每年10月底前上報所編欄目的下選題計劃。

2、積極組稿,能形成較為穩定的作者羣,認真審稿,對每一篇推薦發表的稿件必須做好“齊、清、定”和規範化工作,並詳細填寫審稿意見。

3、在三審結束的一星期內將用稿情況通知有關作者。

4、認真校對,堅持三校,一校逐字核對原稿。

5、協助有關人員做好學報的徵訂、發行工作。

6、服從編輯部主任的領導,積極完成主編、副主編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 兼職編輯的職責

根據工作需要,由學報聘請兼職編輯。兼職編輯的職責是:

1、接受編輯部的委託,負責學報責任欄目的組稿、初審、編輯、校對工作,並於每年10月底前上報所編欄目的下選題計劃。

2、積極組稿,能形成較為穩定的作者羣,認真審稿,對每一篇推薦發表的稿件必須做好“齊、清、定”和規範化工作,並詳細填寫審稿意見。

3、在三審結束的一星期內將用稿情況通知有關作者。

4、認真校對,堅持三校,一校逐字核對原稿。

5、向編輯部反映意見和要求,改進編輯工作。

第十條 執行編輯的職責

1、負責將所要發表的稿件,按欄目秩序填好發稿單,設計好版式及時交給電腦室輸入、排版。

2、將校樣及時送交責任編輯校對,並負責點校。

3、將膠片送交印刷廠,在開機前後要認真把好印刷質量關。

4、學報出版後,將外稿地址提供給編務,以便儘快將雜誌和稿費寄出。

第十一條 編務的職責

1、完成學報編輯部主任交辦的日常事務工作。

2、負責郵件、文件收發保管,做好學報發行、交流和資料的管理工作。

3、做好學報稿酬、審稿費等的發放及有關開支的報賬工作。

4、負責稿件的登記、管理,並及時送審;做好檔案工作。

5、負責學報編輯部資料室、電腦室、庫房的管理和設備的請購、報修及公物的保管。

6、做好常務副主編或副主編、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嘉應學院學報編輯部

二OO九年十一月三日

校徽下載 篇三

應廣大網友需求,收集整理了中國105所著名大學校徽高清晰圖,現提供打包下載。下面是校徽樣式示例:

校徽下載地址:點擊本鏈接下載

壓縮包解壓密碼為本站域名

嘉應學院校徽 篇四

説明:

1、本校徽已按比例縮放,請點擊圖片在新窗口中查看清晰原圖。

2整理的系列中國大學校徽,旨在為您製作簡歷時提供方便。

3、“嘉應學院校徽”的版權歸屬原設計者、學校所有。

嘉應學院錄取分數線 篇五

嘉應學院錄取分數線2015

嘉應學院前身是創辦於1913年的梅州女子師範學校,2000年原嘉應大學和嘉應教育學院合併組建嘉應學院並升格為本科院校。學校位於廣東梅州,梅州在清朝時曾稱嘉應州,學校由此取名嘉應學院。

嘉應學院經過深化教育改革和學科調整,院系佈局合理,專業設置科學,學科構成能適應經濟建設發展的需要,現已形成以本科教育為主體,兼有大專教育、高等職業教育、職業師範教育、網絡教育、留學生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多層次、多類型、多形式的辦學體系。

學院現有2個校外二級學院、16個系、4個教學部,33個本科專業及20多個專科專業,學科專業涵蓋文學、理學、教育學、工學、管理學、經濟學、法學等10個學科門類。學院始終把質量作為立校之本,狠抓師資隊伍建設、辦學基礎設施建設、教學基本建設和校風教風學風建設,加強德育工作,強化各項管理,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不斷提高,從有首屆本科畢業生以來,,我校本科畢業生的就業率始終保持在98%以上,在同層次院校中居於前列。>點擊下圖進入2015年嘉應學院大學聯考錄取查詢入口(考生可憑14位考生號查詢錄取結果)

2015年我校河南省本科第二批文科錄取結果信息公告

2015年我校河南省本科第二批文科錄取結束,共錄取5名,錄取最低分468分。

2015年我校貴州省本科第二批文理科錄取結果信息公告

2015年我校貴州省本科第二批文理科錄取結束,共錄取 15 名,其中文科 10名,錄取最低分 482分;理科5名,錄取最低分373分。

2015年我校廣東省第二批本科A類美術類錄取結果信息公告

2015年我校廣東省第二批本科A類美術類錄取結束,錄取162名。

2015年我校廣東省第二批本科A類農村衞生定向錄取結果信息公告

2015年我校廣東省第二批本科A類農村衞生定向錄取結束,共錄取36名,最低錄取分506。

2015年我校廣東省第二批本科A類體育類、音樂類錄取結果信息公告

2015年我校廣東省第二批本科A類體育類、音樂類錄取結束。其中體育類錄取264名,音樂類錄取89名。

2015年我校廣東省第二批本科A類文理普通類錄取結果信息公告

2015年我校廣東省第二批本科A類文理普通類錄取結束,共錄取4396 名,其中文科1116 名,錄取最低分 528分、最高分565分;理科3280名,錄取最低分525分、最高分578分。

嘉應學院2015年甘肅省本科提前批錄取結果信息公告

我校2015年甘肅省本科提前批錄取已經結束,共錄取30名考生。錄取原則為:專業志願優先,在文化成績和該省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按統考術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統考術科成績相同,則比較文化成績並擇優錄取)。錄取結果如下:美術學(師範)11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35分;視覺傳達設計2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48分;環境設計2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38分;音樂學(師範)10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55分;舞蹈學(師範)5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07分。

嘉應學院2015年安徽省藝術二批錄取結果信息公告

我校2015年安徽省藝術二批錄取已經結束,共錄取7名考生。錄取原則為:專業志願優先,在文化成績和該省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按統考術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統考術科成績相同,則比較文化成績並擇優錄取)。錄取結果如下:音樂學(師範)7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112.2分。

嘉應學院2015年四川省藝術本科批錄取結果信息公告

我校2015年四川省藝術本科批錄取已經結束,共錄取15名考生。錄取原則為:專業志願優先,在文化成績和該省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按統考術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統考術科成績相同,則比較文化成績並擇優錄取)。錄取結果如下:美術學(師範)9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10分;視覺傳達設計3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25分;環境設計3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23分。

嘉應學院2015年河南省提前批藝術本科A段錄取結果信息公告

我校2015年河南省提前批藝術本科A段錄取已經結束,共錄取10名考生。錄取原則為:專業志願優先,在文化成績和該省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按統考術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統考術科成績相同,則比較文化成績並擇優錄取)。錄取結果如下:音樂學(師範)10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122分。

嘉應學院2015年湖南省本科提前批錄取結果信息公告

我校2015年湖南省本科提前批錄取已經結束,共錄取47名考生。錄取原則為:專業志願優先,在文化成績和該省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按統考術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統考術科成績相同,則比較文化成績並擇優錄取)。錄取結果如下:美術學(師範)20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33分;視覺傳達設計5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36分;環境設計5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33分;音樂學(師範)10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09分;舞蹈學(師範)7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03分。

嘉應學院2015年江西省提前本科批錄取結果信息公告

我校2015年江西省提前本科批錄取已經結束,共錄取70名考生。錄取原則為:專業志願優先,在文化成績和該省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按統考術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統考術科成績相同,則比較文化成績並擇優錄取)。錄取結果如下:美術學(師範)14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20.33分;視覺傳達設計3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24.33分;環境設計3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20.33分;音樂學(師範)20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160.92分;舞蹈學(師範)30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134.89分。

嘉應學院2015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本科提前批錄取結果信息公告

我校2015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本科提前批錄取已經結束,共錄取35名考生。錄取原則為:專業志願優先,在文化成績和該省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按統考術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統考術科成績相同,則比較文化成績並擇優錄取)。錄取結果如下:美術學(師範)6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25分;視覺傳達設計2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30分;環境設計2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31分;音樂學(師範)10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23分;舞蹈學(師範)15名,最低錄取分(術科統考成績)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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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嘉應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0582

第五條 學校地址:

校本部(江北校區):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梅鬆路100號

郵政編碼:514015;

校本部(江南校區):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華南大道19號

郵政編碼:514071;

梅州師範分院: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師範路10號

郵政編碼:514087;

醫學院: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黃塘路146號

郵政編碼:514031。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嘉應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佈的專業目錄為準。

我校與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在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聯合開展四年制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項目,採用“2+1.5+0.5”的協同培養模式,學生按照培養模式規定的時間,分別在我校及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就讀,並在企業進行頂崗實習。

我校與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在土木工程專業聯合開展四年制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項目,採用“2+1.5+0.5”的協同培養模式,學生按照培養模式規定的時間,分別在我校及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就讀,並在企業進行頂崗實習。

第十五條 學校辦學層次所屬的錄取批次:在廣東省招生批次本科屬錄取批次第二批A類;專科屬錄取批次第三批A類;運動訓練專業按照國家體育總局相關文件規定時間錄取;廣東省以外招生批次詳見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通過廣東省訂單定向培養農村衞生人才實施方案錄取進入我校的定向培養考生免學費和住宿費,須與定向縣(市、區)的縣衞生計生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畢業後派遣到指定的定向縣(市、區)定向服務單位就業。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大學聯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原則及辦法,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美術類、音樂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的調整。實行平行志願省份,文科類、理科類本科投檔比例不高於105%,其他不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按生源省份招生層次及投檔比例。

第二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二十一條 專業錄取要求:志願優先。對於視為相同院校志願投檔的考生,我校依據“志願優先”的原則錄取。在第一專業志願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願錄取,依次類推,不設置專業志願級差。考生專業志願填報順序且總分相同時,按專業相關科目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二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併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外語語種要求及相關科目的要求:

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四條 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專業相關規定

1、面向廣東省招生的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專業的錄取,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考生專業填報順序、綜合成績均相同時,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2、面向廣東省以外其他省份招生的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錄取,在大學聯考文化成績和所在省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按統考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運動訓練專業錄取辦法

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文化考試成績×30%+專項考試成績×70%=綜合成績)分項目擇優錄取。具備一級運動員資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在原始分基礎上加30分,具備運動健將資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在原始分基礎上加50分。

具備免試資格的考生,按照國家體育總局等六部委文件(體人字[2002]411號)及國家體育總局(體科字[2014]177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六條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報考文科類、理科類專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或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七條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或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八條 本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衞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大學聯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因我校校道坡度較大,下肢殘障的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二十九條 地理科學、美術學、美術教育、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不招色盲者;環境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園林、體育教育、運動訓練、學前教育、心理學、醫學類、藥學類專業不招色盲、色弱者;其他物理學類(物理學、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物理教育專業)及地理信息科學專業色盲者慎重報考;化學類及生物科學類(化學、環境科學、應用化學、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生物科學、生物教育、園林技術專業)色盲、色弱者慎重報考。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衞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複查,對經複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一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收費標準如下:

1、學費:文科類本科3800元∕學年、高職(大專)4500元∕學年;理工類(含體育)本科4300元∕學年、高職(大專)5500元∕學年;音樂、美術等藝術類一類專業本科10000元∕學年,二類專業本科8000元∕學年、高職(大專)6000元∕學年,三類專業本科6000元∕學年。示範性軟件學院的軟件工程(服務外包)本科專業每人每學年8000元。

2、住宿費:視不同的住宿條件在每人每學年750元—1500元之間收取。四年制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項目試點專業,學生在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和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學習期間,住宿費按該校標準執行。

3、如2015年廣東省政府批准新的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具體收費標準以錄取通知為準。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為鼓勵學生努力學習,除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外,學校還設有理想拉鍊集團高分考生獎學金、學校獎學金等二十多項學生獎學金、助學金。此外,還積極協助家庭經濟貧困學生向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並在校內開設了固定的學生勤工助學崗位。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諮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機構:監察處

聯繫人:徐老師 聯繫電話:0753-2186671

傳真號碼:0753-2186516 電子郵箱:jsc@

第三十四條 招生諮詢機構聯繫方式

校本部招生辦:0753-2186877 傳真:0753-2186877

梅州師範分院:0753-2523398 傳真:0753-2523398

醫學院: 0753-2202616 傳真:0753-2202616

電子郵箱: zsb@

學校網址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嘉應學院2015年本、專科(高職)招生工作,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嘉應學院授權嘉應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