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資料報驗審批
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承擔單位認定意見,現場代表和技術負責人為工程管理組負責人。
開工報告和竣工報告單位負責人為分管副局長。
合同段竣工驗收意見,承擔單位審查意見簽字為工程管理組負責人。
二、工程簽證變更審批
工程量簽證單項目承擔單位審核意見簽字為工程管理組負責人。
工程計量與技術簽證單項目承擔單位驗收結論,現場代表和技術負責人為工程管理組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為分管副局長。
工程變更單項目承擔單位負責人簽字為分管副局長;工程變更會議紀要項目承擔單位代表為分管副局長。
三、支付證書審批
已完工程量清單項目承擔單位審查意見負責人為工程管理組負責人。
工程計量報驗單項目承擔單位審查意見負責人為農機農建股股長。
工程款支付證書項目承擔單位審查意見負責人為分管副局長。
工程結算書審批為分管副局長。
四、工程款發票審批
工程管理組負責人、檔案信息組負責人、農機農建股股長、分管副局長、局長,最後到交給局財務部門進行支付。
五、肥料發放清單和抽查表審批
工程管理組負責人。
六、項目管理環節(設計、監理、複核、審核、審計、耕地質量評價等)及科技推廣措施(墒情等)支付審批
檔案信息組負責人、農機農建股股長、分管副局長、局長。
七、施工資料蓋章
由檔案信息組負責,按照局機關要求辦理。
八、下鄉和出差審批
按照局機關要求,由當事人填寫下鄉(出差)審批單,經農機農建股股長和分管局長批准後到辦公室備案,並填寫好督查記錄;費用報銷由當事人填寫,農機農建股股長、分管局長、局長依次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