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12.4致辭憲法日合集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85W

12.4致辭憲法日合集多篇

穀穗、齒輪、金色的五星,簇擁着國徽下法律的聖潔。法在我心中威嚴而又炙熱!“小惡不制,必然發展”,看看社會中那些犯罪分子哪個不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我們少年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為的發生做起。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12.4致辭 憲法日,方便大家閲讀與鑑賞!

12.4 致辭 憲法日1

尊敬的領導,各位來賓:

大家上午好!

我是來自四小的zz,我演講的題目是:“精彩人生路,法制伴我行”

當我們呱呱墜地,來到人間,便成為一名幸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兒時,我們能享受到《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保護;上學了,我們又能享受《義務教育法》的保護;長大了,成人了,我們有《婚姻法》的保護,有《憲法》等各種法律的保護。當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當我們惶惑時,我們可以用法律的條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

曾記得六歲時為了上學同媽媽的一場“官司”。那時,我家還比較窮,家裏要支持姐姐上學已經很吃力了,媽媽想讓我晚兩年讀書。開學時,看到同齡的兒時夥伴都揹着新書包高高興興的上學去了,我很傷心,哭着去找舅舅。舅舅來了,他搬出《義務教育法》説服了媽媽,我好高興啊,我第一次知道了法律的威力。自此學習法律就在我心中紮下了根。

《義務教育法》讓我順利入學,掌握法律知識,我還給爸爸幫了大忙呢。前年,我爸爸在一個工地打工,工程結束,黑心的老闆還一直拖着工資不發。家裏等着錢用,爸爸很着急,很鬱悶。爸爸一衝動就想聯合工友去武力討要。聽到消息,我忙勸住爸爸。我對爸爸説“討要工資可以用《勞動法》呀”,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我找來《勞動法》和爸爸一起學習,我們找到了討要工資的合理辦法。最後在勞動監察大隊的幫助下,爸爸他們討回了工資。叔叔們都誇我懂法律,辦法好。聽到誇獎,我好高興,好高興啊,心裏像喝了蜜一樣。

這真是:

依靠法律來護航,一言一行記心上;

謙和恭讓莫逞強,結交朋友要思量;

學校家庭是港灣,四海為家法律幫;

煙酒毒品莫沾染,五臟六腑免遭殃;

正確上網不上癮,努力學習是正章;

遇到危險快報警,長治久安有保障;

多聽師長良言勸,十字路口不彷徨;

學法用法記心上,百年樹人做棟樑;

千里之堤防蟻潰,萬家平安萬年長,萬年長。

12.4 致辭 憲法日2

憲法是規定公民基本權利和國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憲法是母法,就像家裏的母親一樣。所有的法律都必須根據憲法產生,不得違背憲法,違背憲法的法律是無效的。憲法是愛法,就像母親保護自己的孩子一樣。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使我們的人格、人生、財產受到保護。憲法是國法,憲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規,而是規定整個國家基本制度的國法。

大家知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校有校紀,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一所學校假如沒有嚴格的規定,就不能得到長久的發展。現代社會受一些不健康思想的影響,我們變壞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網吧、遊戲廳等,你們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廢學業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齡的特點決定了同學們的幼稚、不成熟,可能會做出一些不該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識的淡薄而導致一些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我們完全有必要學習有關的法律知識,來儘量減少甚至完全避免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藉此機會,我特別向大家提出幾點建議:

一、不帶通訊工具進入校園,不沉迷於網絡。糾正網絡遊戲、網上裝備、網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長錢財和影響學習的行為。

二、不説謊、小偷小摸、義氣用事。我們千萬不要為了一時的享受、一時的痛快,而毀掉自己的一生。

三、不要因為相互之間磕磕碰碰,就出現打架鬥毆的現象,只要我們心胸放得開闊一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發生許多惡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時之強,釀終身大錯呢?學校是我們大家共同學習生活的大家庭,我們每個學生是其中的一員,當出現一些不良現象或發現某些不良苗頭,我們每位學生都有責任和義務加以勸阻制止,並及時報告班主任,防止事態進一步發展。

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自覺抵制各種不良現象,相互幫助,團結奮進。讓我們一起學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紀合格的學生,用我們美好的心靈去淨化身邊的醜惡,用我們靈巧的雙手共建人類的文明,共創和諧校園。

12.4 致辭 憲法日3

同學們:下午好!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説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説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説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裏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裏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説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説,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説:"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民意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社會動亂,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的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為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又何至於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12.4 致辭 憲法日4

治國家當中,法律是與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的。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憲法,在此基礎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規,其中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國家專門為我們青少年所設立的。

那麼,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有人説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約束不到我們,只要遵守校紀就行。我説不,法律離我們很近。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為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請問,如果法律作用甚微,為什麼公元前18世紀古巴比倫王國國王漢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眾所周知的漢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請問,如果法律只是一紙空文,為什麼拿破倫會説“我真正的光榮並非打了四十次勝仗;滑鐵盧之戰抹去了關於這一切的記憶。但是有一樣東西是不會被人忘卻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歷史不會説謊。法律,無疑是一個國家國泰民安的先決條件。它的重要性更是無庸質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的規定和精神。在當今這個信息時代,在這個經濟社會,道德的約束在不斷的被人們所淡忘,甚至開始討論起一些傳統美德是否過時的問題。這促使我們更加呼籲法律來維護我們社會的秩序。紐約,這個世界最繁華的都市,卻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惡源。有統計表明,每5分鐘,就有一場搶劫上演。犯罪,無疑永遠在威脅着我們安定的生活。但是,我們應當堅信的是,法律永遠維護的是正義。

誠然,就我國現階段的法律體制而言,的確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認,有一些人背離職業道德,背離良心,鑽法律的空子。為的只是金錢,只是一個“利”字。但我仍要説,我們的法律正在不斷的健全,完善中。我們應當毫不動搖的堅信法律的正義性。並學會捍衞它,這也是在捍衞國家的尊嚴,捍衞自己的尊嚴。

而作為學生的我們常常講要遵紀守法。可見,遵紀是基礎。從認真聽課做起,從保證每一節自習課紀律開始。從同學之間的互相監督,到能夠做到嚴格自律。從被動的受約束到主動的養成遵紀的習慣。從杜絕抄襲作業開始到自覺抵制社會不良思想。!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會釀成將來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體會到法律制裁的威嚴才悔恨呢?因此,讓我們從小做起,從身邊做起,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有法律武裝自己的頭腦,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讓我們大家共同攜手,在成長得到律上與法同行吧!!

12.4 致辭 憲法日5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早上好,我是九年級(2)班的李x,嚴副校長上週談了今年我們國家的兩個首設日,其中一個是國家憲法日,他談的比較簡短。我今天在這裏再和大家一起説説“國家憲法日”。

中國共產黨的x屆四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這是我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號召要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引導各級組織和全體公民牢固樹立憲法意識,增強憲法觀念,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教育部隨後發出了全國各學校也要深入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

關於首個“國家憲法日”,黨中央主席x強調: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而我們目前的現狀是:保證憲法實施的監督機制和具體制度還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失職瀆職、執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嚴重損害國家法制權威。法治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成果,一個國家只有形成體現法治精神、順應時代潮流的法治體系,人民才能有尊嚴的生活,國家民族才能振興。

也許有同學會認為:憲法是成年人的事,離我們還遠着呢!其實不然,憲法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因為我們都生活在這片土地上。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憲法保障每個公民的人權,比如,它就規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權利。

我看過一個數據,廣東省有70多萬學生因經濟困難而輟學失去了受教育的權利,為此廣東省政府共計出資3億,讓這些孩子重新返回學校接受教育,這當然值得肯定。其實,政府是在履行着憲法賦予的義務。

還有一個案件,陳曉琪和齊玉基都為九年級的學生,會考時,陳曉琪冒用齊玉基的姓名,以他優秀的成績上了好的高中,並最終進入了銀行工作,而齊玉基卻因為落選,最後只得碌碌終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決最終給予陳曉琪以嚴厲的處罰。這讓我們意識到,憲法維護公民的姓名權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個公民都應該依憲法來保護自己。

還有幾年前“我爸是李綱”的事件。官二代開車撞了人,竟然搬出做局長的老爸,在他在心中,他老爸的權力比法還大,這是完全錯誤的。最終,這個公子哥周到了法律應有的懲罰,連他的父親李剛也因為腐敗問題而受到調查。

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遠不止這些。作為中學生,我們首先要掌握與自己生活密切相關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具備守法、用法、護法的前提條件;其次,要遵紀守法,養成良好的行為規範和道德修養。第三,我們要善於用憲法和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而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我們維護好了個人和集體的權益,就是維護憲法的尊嚴!

12月4日是國家的憲法日,並非只是説這一天才要想起憲法、尊重憲法。其實,每天都是我們自己的憲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們每個人的心中,法的行為體現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的社會才會變得更加有序和諧。

我的講話到此,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