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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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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精品多篇)

報考條件: 篇一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其中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初試成績合格後,須加試二門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複試前通知)。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均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滿足以下條件:不得跨專業報考;提供大學教務部門開具的相應專業本科的8門專業課程成績單;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及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初試成績合格後,加試二門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複試前通知。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並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前置專業應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6、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的考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前置專業應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7、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8、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大學本科畢業後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四年及以上,思想政治表現好,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為原工作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2017年我校單獨考試只限在工程師學院工程碩士領域招生。

9、報考教育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招生計劃,需參加全國統考,主要面向西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採取“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其中漢族考生不超過10%)”招收學生。考生除滿足條件1、2、3、4外,須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廳蓋章的“少民骨幹登記表”,詳情請查閲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10、2016年起,國家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考生在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填報本人入伍批准書編號和退出現役證編號。詳情請查閲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體檢 篇二

考生複試前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體檢。體檢須在我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衞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初試 篇三

1、考生根據教育部安排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3、初試時間: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6小時科目的考試在26日進行)。

4、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考試試題及複習資料。

報考諮詢: 篇四

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處,杭州市餘杭塘路866號, 郵編:310058,電話:0571-87951349。Email:yjsy-zsb@,本目錄查詢:http://grcatalog_id=17212 來

複試 篇五

1、我校將在複試前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或學籍信息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凡達到我校複試分數線的考生需登錄高等教育學生信息諮詢網,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歷(學籍)驗證,打印下載本人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如不成功可根據要求申請書面認證,獲得“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複試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需攜帶①本人居民身份證件。②學歷(學籍)認證報告。③學歷、學位證書(所有材料均需攜帶原件和提交複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④同等學力考生另需攜帶報考條件所要求的本科課程成績單等其他材料。具體屆時詳見我校網上通知。我校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複試、錄取。

2、實行差額複試,原則上按照學科門類(特別專業除外)劃定學校基本分數線。各學院(系)根據招生計劃、考試成績和差額複試比例,確定學科的複試分數線(不得低於學校公佈的基本分數線),並以此確定入圍複試的考生名單。複試形式和內容由各學院(系)根據學科要求、相關知識及能力考核標準確定,並在複試前通過各院系網站向考生公佈。複試或體檢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3、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複試中進行。

浙江大學研究生院聯繫方式 篇六

研究生院辦公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海洋大樓四樓

通訊地址:杭州市餘杭塘路866號 浙江大學研究生院 郵編:310058 傳真:0571-87951395

研究生院公共郵箱

研究生招生處:yjsy-zsb@

研究生培養處:yjsy_pyc@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處):ygb@

學科建設處:yjsy_xkc@

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zjuxwb@

綜合辦公室:yjsy-yb@

浙江大學研究生院簡介 篇七

浙江大學1927年醖釀開展研究生教育,迄今已有80餘年的歷史。浙江大學研究生院創建於1984年12月,是國務院首批批准試辦的研究生院之一。1995年2月,原國家教委組織全國33所試辦的研究生院進行評估,浙江大學等十所研究生院受到表彰,並正式掛牌。

作為全國重要的研究生培養基地,浙江大學研究生院依託學校雄厚的辦學實力,為研究生的培養創造了良好的學科環境和師資條件。浙江大學是目前國內學科門類最齊全的綜合性大學之一,可在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等12個學科門類授予學術性學位。現有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277個(含自主增設54個),涉及一級學科56個,其中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54個;現有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312個(含自主增設56個),涉及一級學科61個,其中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60個。並有可授予博士專業學位類別4個,可授予碩士專業學位類別27個。

各學科2016年共有2400名教師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3937名教師具有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含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的教師)。現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54個。擁有國家重點實驗室10個,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6個,重點學科實驗室1 個,國家專業實驗室4個以及省部級實驗室95個;擁有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6個,國家級協同創新中心2個以及省部級平台中心、基地41個;擁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3個、教育部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基地2個。高水平的研究生導師隊伍和良好的科研實驗條件,為開展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我校積極推動研究生教育國際化進程,已與多所世界著名高校建立了實質性的校際合作關係。 學校十分注重拓展學生的國際視野,僅2015年,全校共選送1854名研究生通過多種渠道公派出國(境),攻讀學位、聯合培養、短期訪問、參加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等。

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浙江大學以嚴謹的`求是學風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以執著的創新精神創 造出了豐碩成果。從1999年至2016年9月,浙江大學共授予博士學位18900人,授予碩士學位84470人。共有48篇博士學位論文入選全國百篇優秀博士學位論文,93篇入選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提名獎。目前浙江大學在校研究生2307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8931名,碩士研究生14142名。另有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在校研究生9000餘名。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1956名,招收碩士研究生5050名,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1686名。

創造了百年輝煌的浙江大學,凝聚了一代代學子和眾多人士的心血。展望未來,我們瞄準一流研究型大學建設目標,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致力於培養具有創新能力和國際視野的精英人才,樹立浙江大學研究生教育在我國研究生教育領域的特色品牌,為國家為社會造就更多的高水平創新人才和創新成果。

(主要數據截止2016年9月)

資格審查 篇八

報考浙江大學碩士生的考生報考資格審查於複試時統一進行,具體安排見網上通知。

錄取與調劑 篇九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含初試和複試)及其在校學習成績和思想品德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複試、體檢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報考定向就業的碩士生,在考生正式錄取前,須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參加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和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的考生,均錄取為定向就業碩士生。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未被我校擬錄取的碩士考生,若自願調劑到浙江大學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應達到《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並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辦理調劑。自2013年起,我校已不再向調劑目標單位提供自命題科目試卷等相關材料。

招生專業和考試科目: 篇十

招生專業、考試科目及相關説明請見招生專業目錄。目錄中標有“▲”的表示該專業有博士學位授予權;標有“☆”的表示該專業為國家重點學科;標有“※”的表示該專業建有國家重點實驗室;標有“★”的表示該專業為自主設置的二級學科。

1、全國統考:四門考試科目詳見專業目錄(教育學、歷史學、醫學為三門考試科目),其中政治理論、外國語(英一、日、俄)、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化學(農)、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臨牀醫學綜合能力(西醫)、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等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普通動物學與普通生態學、普通生態學與魚類學由水產學科聯考工作組命題,其餘科目均由我校命題。

2、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聯考:考試科目為英二、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

3、JM(法律碩士)聯考:考試科目為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課,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