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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自主招生簡章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1W

浙江大學自主招生簡章通用多篇

資格認定與錄取政策 篇一

1、資格認定:堅持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經浙江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策,按招生專業大類及考生綜合測試總分擇優確定自主資格考生名單,按考生綜合測試總分給予優惠政策。優惠政策分A、B、C三個等級,詳見下表。(具體錄取辦法將根據教育部最新文件進行調整)。

備註:1.在實行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A檔指達到上海市、浙江省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B檔指達到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20分(含),C檔指達到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30分(含)。2.對於大學聯考總成績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優惠分值。

自主招生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通過後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認定結果生效。

2、填報志願: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填報自主招生志願,並在該志願中填報“浙江大學”,且填報自主資格認定的專業大類。

3、我校認定的自主生,其大學聯考成績均不得低於所在省份理科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4、對於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江蘇省考生,其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1A1B。

5、錄取:根據入選自主資格考生志願、大學聯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大類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錄取專業大類將與其學科特長(創新項目方向)相關。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實行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由上海市、浙江省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入選自主資格考生填報專業志願必須與陽光平台公示的入選專業大類一致,對實行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專業大類的選考科目要求,若不一致或不符合,造成無法錄取由考生自負。

監督制約機制 篇二

1、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校自主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學校自主招生方案、錄取原則、擬入選自主資格名單、優惠分值等均由招生工作小組集體決策。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嚴格監督,堅決杜絕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權力尋租的不良行為。

2、自主招生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麪試順序考前隨機確定。

3、考生初審結果、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和錄取名單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等網站公示,實行信息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4、中學應本着高度負責的態度進行審核,申請者應本着“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自主生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並上報有關教育主管部門,按相關文件規定處理。

其他説明 篇三

1、我校自主招生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資助。

2、我校自主招生錄取考生進校後轉專業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其大學聯考分數(不含加分、自主優惠分)高於所在省我校(國標碼10335)理科普通批次提檔線(含)。(在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一、二等獎考生可不受此限制)。

2)符合轉入自主招生專業大類對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要求。

工作時間表 篇四

1、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3月22日至4月4日。

2、網上查詢初審結果時間:2017年4月底。

3、網上確認參加綜合測試時間:2017年5月15日-20日。

4、網上打印准考證時間:2017年5月30至6月10日。

5、綜合測試時間:2017年6月10日-11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報名系統網站公告。

重要日程安排 篇五

1、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4月2日至4月15日。

2、網上查詢初審結果時間:2021年5月初。

3、網上確認參加綜合測試時間:2021年5月7日至5月19日。

4、網上打印准考證時間:2021年6月1日至6月12日。

5、綜合測試時間:2021年6月10日至6月12日。

綜合測試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

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將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及報名系統網站公告。

6、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公示:2021年6月22日後。

網址。

選拔流程 篇六

1、初審:我校成立專家評審組對合格的報名材料進行評審。初審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初審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並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初審結果生效。

2、綜合測試:

1)初審結果“優秀”的考生,我校組織相關專家對考生進行面試,經專家面試合格者擇優給予自主招生優惠政策。

2)初審結果“通過”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分筆試和綜合面試。筆試科目為閲讀與素養、數學與邏輯、物理探究,筆試滿分為200分;綜合面試主要考察學生思想品德、誠實守信、專業素養、學科特長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綜合測試總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具有特殊創新潛質考生須另行加試創新潛質專場面試,學校組織相關專家對考生提供的創新潛質材料的真實性、作品或成果的貢獻度以及獨立完成情況進行嚴格審核和甄別,一旦發現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創造發明,立即取消相關學生自主招生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規處理。其面試成績由綜合面試成績和創新專場面試成績按1:1摺合,滿分100分。

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完成確認參加測試,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參加測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測試資格。

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須按要求及時打印准考證,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綜合測試。

3)測試時間:2017年6月10日-11日。

4)測試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報名系統內網站公告。

考生綜合測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

報名條件 篇七

我校2021年自主招生招收思想品德優秀、理想信念堅定、誠實守信、身心健康、綜合素質優異、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理科高中畢業生(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各專業大類的選考科目要求),符合2021年大學聯考報名條件,且高中階段獲得以下任一獎項者均可報名:

1、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總決賽一、二、三等獎。

2、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全國總決賽一、二等獎。

3、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複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 baihuawen.c n)、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省級賽區一等獎。

以上獎項獲獎名單須在陽光平台公示,查詢

網上報名 篇八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 (http://ga,註冊後登錄,完成網上報名。請考生務必詳細閲讀考生報名須知,按照要求如實填寫、提交信息,確認志願後打印申請表並簽字蓋章後掃描上傳。報名時間:2021年4月2日至4月15日。

2、志願填報要求:考生填報的招生大類須符合對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要求,填報招生大類數不超過5個,實行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專業大類的選考科目要求。

3、申請材料遞交: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中上傳以下申請材料的掃描件,上傳完成後務必點擊“完成上傳”按鈕。

①《浙江大學2021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需完整填寫,並由中學審核蓋章。上傳的申請表內容需與報名系統內填寫的電子數據內容完全一致,否則視為無效。

② 高中階段獲學科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獲獎證書須在系統中如實填寫並上傳獲獎證書掃描件。論文和專利不作為申報材料上傳。

注意: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和校長簽字,並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考生必須完成網上報名,並上傳上述申請材料的掃描件,無需郵寄紙質申請材料。但通過初審參加面試的考生務必在面試時攜帶紙質申請材料,遞交面試專家組。(所有紙質申請材料用標準A4紙,按上述順序裝訂,無需另制封面。

資格認定與錄取政策 篇九

1、資格認定:堅持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經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小組集體決策,按考生測試考核結果擇優確定自主資格考生名單及優惠政策。

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1)考生投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理科我校(國標碼10335)模擬投檔線下20分(含)以內予以錄取。

2)對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其投檔成績達到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50分(含)予以錄取。

對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少數優秀考生,其投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理科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者(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達到浙江省、上海市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者),予以優先錄取。

2、自主招生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工作小組集體討論通過後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認定結果生效。

3、填報志願: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填報自主招生志願,並在該志願中填報“浙江大學”,且填報自主資格認定的專業大類。實行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大類的選考科目要求。

4、我校認定的自主生,其大學聯考成績均不得低於所在省份理科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5、對於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江蘇省考生,其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1A1B。

6、錄取:根據考生大學聯考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大類和我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實行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由上海市、浙江省招生考試機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