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寢室管理規章制度(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82W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多篇)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1

為加強對學生的文明行為規範教育,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保證個人和學校財產的安全,創造一個舒適、整潔、優美的生活環境,制定學生寢室管理制度如下:

一、學生宿舍每寢室設室長一人,管理本寢室的一切生活事務,負責安排值日生輪流值日與檢查衞生,教育同學愛護公共設施。

二、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寢室和牀位住宿,未經允許不得自作調換。學生寢室要經常保持整齊、清潔,室內外無垃圾積水,四壁無積塵蛛網,學生室內衞生由學生負責打掃,室內垃圾由學生倒入指定地方。學生應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亂拋果皮、紙屑、亂倒污水,不得在門窗牆壁上張貼字畫、刻畫、塗寫、打釘掛物。

三、同室、相鄰或上下牀位的同學要團結友愛、互相照顧、諒解,上鋪上下牀時要輕手輕腳、不故意晃動牀鋪、不污染下鋪被褥,下鋪要主動為上鋪同學提供便利,在寢室相處做到不起鬨、吵架、不惹事生非、更不得打架鬥毆。若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班主任。

四、嚴格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起牀,按時就寢。熄燈後要迅速入睡、保持室內安靜,違者按學校規定給予批評教育。

五、學生宿舍不得留外來人員住宿。

六、學生應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寢室內使用電器,不準在宿舍內生火或點蠟燭讀書。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2

一、住宿須知

1、每位員工配置牀位一個,被褥一套(棉被、棉墊、枕頭各壹)。

2、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牀、卧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佔)。

3、集體宿舍牀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

4、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2時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5、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不準在牆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浪費)公物按價賠償。

6、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7、所有探視員工的親屬,必須經員工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能進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探訪時間:8:00時至22:00時。

8、嚴禁在宿舍範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9、離館退牀時,必須到庫房辦理手續,退回賓館所發的一切物品,遺失則照價賠償。

二、宿舍房內衞生管理

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衞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衞生清潔。

1、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衞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衞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每天的衞生值班員負責衞生清潔工作。

2、經常清理屋頂的蜘蛛網。

3、各人牀鋪應擺放整齊。

4、辦公室每週檢查、評比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覺遵守會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學生宿舍紀律

1、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定員居住。不準擅自調換房間和牀位,不準私自配房間鑰匙。

2、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學院制訂的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和起牀,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學生宿舍每晚23:00關大門,23:30熄燈,星期五、六及節日延長1小時。宿舍大門關閉後,晚歸者須憑證登記,方可進入宿舍;多次無故晚歸者,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3、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酗酒、賭博和打架鬥毆。

1、保持宿舍安靜。禁止學生在宿舍裏大聲喧譁與播放大音量的音響,午休時間與晚上熄燈後,不準開放音響與吹奏樂器。

2、不準在宿舍門口、樓道亂放物品與踢球。

四、學生宿舍安全制度

1、校外人員進入學生宿舍要履行登記手續,禁止商販進入學生宿舍兜售商品。

2、學生不得在宿舍內留宿校外人員,更不得在宿舍內留宿異性及進行經商活動。

3、在正常作息時間以外進出宿舍的學生,應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出示學生證和有關證明,並主動接受管理人員的查詢。

4、不準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及明令禁止物品帶入學生宿舍。

5、注意防火。嚴禁在宿舍內生火煮飯、點蠟燭、焚燒紙物或燃放鞭炮,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熱器具。

6、提高防盜意識。注意保管好個人物品和房門鑰匙,數量較大的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外出時關好門窗,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後勤管理人員。

7、不準高空拋物,危害他人安全。

五、學生宿舍衞生管理

1、保持環境衞生,禁止亂寫、亂貼,保持學生宿舍的整潔、清新與舒適。

2、講衞生、愛清潔。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亂倒髒水飯菜,不準隨地吐痰及往牆上蹬腳印,不準在傢俱上塗寫刻劃,不準從宿舍樓向外面摔砸瓶子或雜物,不準躺在牀上吸煙和隨意亂丟煙頭。

3、室內用具要擺放整齊、衞生要自覺清掃。髒物垃圾須倒入樓道內固定桶裏,不得隨意掃入樓道。

4、各宿舍對室外衞生責任區要實行包乾負責。

5、自覺接受衞生檢查和其它查房工作。

六、學生宿舍物資設備管理

1、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準將寢室內的傢俱與設備搬動、調換或拆作它用。

2、愛護公物。發現門鎖失靈、水管破裂、水籠頭失控、下水道堵塞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後勤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新生入住學生宿舍使用傢俱及房間設施時,需與學院後勤簽訂住宿協議,按照清單接收本室的財產數量和質量(新或舊)。以後學生對傢俱及房間設施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有關維修費用由責任者承擔,丟失傢俱設備要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從嚴處理。

七、學生宿舍水電管理

1、學生宿舍用電實行“限額管理、超用收費”制度以及用水原則,具體標準如下:

(1)公寓宿舍以每個宿舍每月18度電的限額指標分配到各宿舍。超過部分,按供電部門制訂的標準收費。所有學生宿舍每年按10個月(即2、8月除外,下同)計算指標。

(2)所有公寓的學生使用自來水實行按時按點供應原則。公用水房嚴禁長流水,做到隨手關水,學生洗衣服不得同時開啟多個水龍頭,一經發現,對其批評教育,如勸告無效將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

2、逾期不繳納電費的宿舍,宿舍將自動停電,直至該宿舍履行交費手續為止。對無理取鬧或擅自接通水源、電源及任意拆卸、調換和破壞水電設施者,取消該宿舍當月水電定額免費使用的`權利,實行按實用數量計收費用,並報學院予以處理。

3、嚴禁在宿舍裏使用電爐、取暖器、熱得快、電熱杯、電水壺、電飯煲、電熨斗、電熱毯、等電器,嚴禁擅自啟用消防水,違者,除沒收電器、賠償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外,並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為節約用電,防止事故發生,嚴禁在室內外的電線、燈頭、開關、插座等電器設備上拴掛物品,嚴禁擅自在宿舍亂拉亂接電線、電話線、上網線,並要做到人離電源關,包括關掉燈、收音機、充電器、復讀機、電腦等學習必用電器的電源。

5、由於夏季天氣較熱,學生公寓將給予24小時供電,學生公寓實行自覺關燈制度,不按時關燈累計達三次的宿舍,報系、院處理。

6、宿舍內飲用桶裝水,其費用由入住人員共同負擔。

八、學生宿舍鑰匙管理制度

1、為了確保學生宿舍安全,對宿舍鑰匙發放與保管作如下規定:宿舍住宿學生人手一把門鎖鑰匙,其餘由各宿舍值班室掌握;抽屜鑰匙全部由住宿學生個人保管,各宿舍值班室不再另外保留。

2、新生進校登記註冊後領取鑰匙,學生畢業辦理離校手續時根據鑰匙使用登記冊交還全部鑰匙。

3、學生不準私自更換門鎖和配鑰匙。由於管理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宿舍值班室,由後勤統一配製,並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4、學生畢業時要交還全部鑰匙,如交還的鑰匙和所用鎖不配套者,每把鑰匙賠償工本費2元。

5、無特殊情況,各宿舍值班室備用鑰匙不外借,必須借用值班室備用鑰匙的,需憑藉申請人使用有效證件登記,然後再經證明人(輔導員或班主任)確認為借用鑰匙宿舍的住宿人員後才予以辦理。

九、寒暑假學生留校住宿規定

1、寒暑假需要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請在規定放假時間前一週到本宿舍樓的值班室登記,以便管理。

2、家住本市的同學原則上寒暑假不予留校住宿,確實需要住宿的,需由家人或其直系親屬開具證明。

3、留校住宿的學生在規定的作息時間裏,憑學生證出入宿舍。

4、從安全出發,留校學生採取相對集中在一棟宿舍樓住宿的原則。其餘宿舍樓由宿管部門採取封樓的辦法進行管理,封樓後,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況,需本人書面申請,經樓棟管理員核實簽字後方可由管理人員陪同入內。

5、學生寒暑假留校住宿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十、住宿學生離校管理

1、學生畢業或中途因故離校,有關部門應事先通知宿管部門,宿管部門做出驗收傢俱的時間安排,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交還手續。

2、畢業生要在學校規定離校日後的三天時間裏辦理完離校手續。

3、畢業生個人使用的宿舍傢俱設備,待有關人員按清單檢查驗收完好無損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如有丟失損壞,按採購價格酌情予以賠償。

4、學生辦理完離校手續後,在三天內離校,如仍滯留在原宿舍裏即視作違規住宿,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5、先離校學生交還的傢俱設備,經查驗後由後走的室友負責保管。

2、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3、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電熨斗及各種交流電器用具。

4、人離熄燈,斷電源。

5、宿舍嚴禁吸煙。

6、禁止在員工宿舍範圍內燃放煙花鞭炮。

7、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十一、集體宿舍出入規定

1、未經批准的外來人員或車輛一律不準進入大院。

2、進入宿舍大院的人員、車輛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

3、帶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門的員工須自覺接受管理員的檢查。

4、凡外出的員工必須在22時前回宿舍。

5、來訪者,需憑證登記,經驗證核實後方可進入。

十二、宿舍來訪制度

1、來訪人員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安排。

2、來訪人員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並在來登記表上如實填寫。

3、來訪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非探訪地段。

4、來訪時間:8:00至22:00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3

一、寢室紀律

1、在寢室高聲喧譁、追逐打鬧、故意敲門每項每人次扣1分。

2、向宿舍外倒水(扔雜物)每人次扣3分。

3、不按時就寢、提前起牀每項每人次扣1分。

4、就寢時不能保持寢室安靜每人次扣1分。

5、在洗漱間玩水每人次扣1分。

6、在過道倒水每人次扣2分。

7、在寢室點蠟燭每人次扣5分。

8、衣冠不整、衣不上扣、帽子歪戴每項每人次扣1分。

9、化粧、染指甲、穿高跟鞋每項每人次扣2分。

10、佩戴首飾、傳呼機、手機每項每人次扣1分。

11、吃零食每人次扣1分。

12、説髒話、罵人每人次扣1分。

13、隨地吐痰每人次扣1分。

14、閲讀不健康書籍每人次扣3分。

15、其它違紀情況酌情扣分。

二、寢室內務

1、被子摺疊、牀單整理、枕頭擺放、蚊帳懸掛不統一、整齊,每牀每項扣1分。

2、臉盆、洗漱用品、學習用品等擺放不統一、整齊,每項扣1分。

3、鞋子擺放不整齊扣1分

4、毛巾掛放不整齊扣1分。

5、亂掛衣物扣1分。

6、地面不乾淨(有塵土、泥水、污跡、痰跡等)扣1分。

7、玻璃、窗台不乾淨扣1分

8、椅(凳)子擺放不符合要求,每把扣1分。

9、樓層公共衞生(走道、浴室、衞生間、陽台等)差,每間寢室扣1分。

三、其它

1、寢室內做到語言、行為文明,同學之間友好互助,對人有禮貌,加2分。

2、寢室成員能聽從老師和室長的安排,自覺遵守宿舍管理有關規定,加2分。

3、寢室文化建設文明、高雅、有朝氣、有特色,加1分。

4、文明寢室評比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實行“一票否決”:A、損壞室內公物;B、出現偷盜現象;C、出現打架、鬥毆現象;D、出現酗酒、吸煙現象;E、私接電源,造成火災等其它重大事故。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4

一、學生宿舍區設立小區管理辦公室,負責該區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進入學生宿舍區的學生,都應主動出示“住宿證”核驗,“住宿證”視證明學生在本區住宿的憑證。沒有該區住宿證的,不得隨便進出該宿舍區。

三、學生應共同維護宿舍區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不打鬧、不起鬨、不玩牌等,以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

四、禁止學生在宿舍區經商違者,沒收其經營物品或活動器具,並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五、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內賭博、酗酒、鬥毆滋事及進行其它違紀活動。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所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六、禁止學生在宿舍區內進行任何球類活動,帶球進出宿舍區球不準落地、不準玩耍。否則,扣沒滾球,並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七、未經批准,各類機動車不得進人宿舍區。宿舍區的自行車應按宿舍中心指定地點擺放整齊,不準亂停亂放。否則,管理人員將車輛扣留。

八、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公共衞生,不準往走廊外、室外、陽台外倒水、丟垃圾、吐痰等。否則,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九、學生宿舍區內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如果舉辦第二課堂活動或在周圍懸掛標語、廣告的,須經宿管中心批准。否則,除責成其清理乾淨外,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十、學生宿舍實行定時開、關門制度。早上6:00開門,晚上23:30關門,確因特殊情況在關門期間進出宿舍區的,應持住宿證在門崗處登記,證明身份後方可進出。否則,保安有權視為外來人員,不給放行。嚴禁爬牆爬門進入宿舍區,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十一、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宿舍區的作息時間制度,23:30應準時關燈就寢,禁止學生在學習時間或作息時間從事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如用電腦、看電視、聊天、放音響、打牌等。

十二、禁止學生在宿舍區餵養畜禽、寵物等。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5

寢室是學生休息的重要場所,創造安全、清潔、衞生、文明的寢室環境,既有利於陶冶學生的高尚情操,又能充分反映學生的集體主義觀點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層次,為促進人人蔘予,人人明確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制度:

1、自己的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必須自己管理好,多餘的零用錢必須存入銀行,衣服、挎包等不要掛在窗口附近。

2、寢室無人時必須加鎖,晚上就寢後必須閂好門睡覺。

3、不得在寢室內用電、用火取暖或燒飯等,無電時若點蠟燭照明或點蚊香時必須遠離易燃品。(熄燈時間後不準點蠟燭)

4、發現其他有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報告給管理員或學校行政機構。

二、衞生制度:

1、每個寢室必須建立堅持每天輪流的值日製度。

2、每個同學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做到不亂丟雜物,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不亂倒污水,值日時不亂倒垃圾等。

3、勤搞個人衞生,勤換髒衣服,睡前勤洗腳,利用晴天勤曬棉被。

4、勤監督,幫助習慣不好的同學共同搞好寢室衞生。

三、紀律管理制度:

1、按時就寢、起牀,就寢時做到靜、齊、快。

2、不得就寢後再起牀看小説、打撲克或其他違紀活動。

3、不得在寢室內抽煙、喝酒,利用撲克進行賭博活動,不看淫穢書刊。

4、不得偷盜他人物品。

5、不得隨意進入他人寢室玩耍,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寢室玩耍,女生不要進入男生寢室玩耍(包括週末在內)。

6、不得把非本寢室人員和校外人員帶入寢室內玩耍或留宿。

7、上課和早晚自修時間不得單獨一人回到寢室。

8、必須服從管理員或值周教師的監督指導,必須配合值日學生的檢查。

9、寢室長全面領導、指導寢室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解決或及時報告給班主任、學校行政機構。

四、其它:

1、人人必須愛護電燈、電話、水龍頭、門、牀等公用設施。

2、人人必須做到節約用水,隨手關閉水龍頭。

3、遇特殊事件,如發現有人得急病,有人打架,有人行竊,有人故意破壞公物或製造不安全因素等應迅速報告給管理員或學校行政機構。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6

為方便在職員工,設置員工寢室。為確保員工寢室安全、衞生、整潔、舒適、規範有序,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員工寢室常務管理由寢室長全面負責,主要工作為:日常提供辦公室水電費上繳單據,值日員工排班,本寢員工動態。不能完成以上本職的的寢室長正常扣寢室費。

二、各集體寢室全天24小時嚴禁異性串寢。遇有同性親友白天(8:00————17:00)可入室訪問;異性親友晚間(17:00———次日8:00)嚴禁進入寢室內訪問。非規定時間帶異性入寢罰款一次罰款200元,並企業通報。特殊情況總經理批示。

三、沒有總經理批准,任何時間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離職員工住宿。發現一次扣200元處理。

四、員工寢室管理小組由羅文成、王福強、裴東偉,王坤組成,不定期對員工寢室進行檢查與抽查,發現問題直接處理。

五、員工寢室管理標準

1、住宿員工必須於指定寢室、指定鋪位休息就寢,起牀後必須將個人被褥疊放整齊,鋪面整潔乾淨,鋪下物品用具擺放整齊。要求按八常標準擺放。不疊被者處罰10元/次。不拔電褥子者處罰100元/次。

2、住宿員工任何時間嚴禁於寢室內大聲喧譁、吵鬧等影響他人休息行為。現宿舍搬入居民樓,嚴禁上下樓大聲喧譁,造成樓內住户投訴的當事人罰款每人100元,情節嚴重的開除處理不退押金及工資。

3、住宿員工嚴禁任何時間參與賭博性質的撲克、麻將等遊戲活動;嚴禁住宿員工酗酒鬧事,情節嚴重的開除處理不退押金及工資。

4、住宿員工所領取的寢室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私自配製或轉借他人。

5、節約用水用電。嚴禁在寢室使用加熱棒、電暖風、電磁爐等一切電器設備,違者罰款50元。

6、員工因故不能當夜歸寢,必須提前向部門經理上報,主管經理批准並及時轉綜合部經理,由綜合部經理備查存檔。如未提前填寫申請表而未歸寢者一經發現處以20元罰款。

寢室管理規章制度7

一、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統一調配、統一安排。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調換房間或牀位。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新生入校時憑住宿費收據到宿管中心交納傢俱押金,由宿管中心發放鑰匙才能入住,入住後一週內每位學生交一張一寸彩色相片辦理住宿證(以班為單位),簽定《學生住宿協議》。在住宿期間如違反協議,按協議條款處理。

三、學生畢業、出國或休學、退學時,應在接到通知後規定日期內到宿管中心各小區辦公室交還房間鑰匙、住宿證、辦理離校退宿手續後方可退還住宿押金(在校期間違反學生宿舍管理條例扣罰款項的,應先扣後還);如退宿手續辦理完後,還繼續佔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門有權責令其遷出,有權強行將其行李轉移、保管,拒不執行者依據學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四、宿舍門鎖、鑰匙統一由宿管中心配備、統一管理。嚴禁任何人私自配鑰匙和調換門鎖,違者除責令其恢復原樣外,並視其情節輕重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如因其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責任人負責。個人鑰匙要妥善保管好,丟失鑰匙要即時向宿管中心報失登記。如因丟失鑰匙而造成失竊者,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五、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宿舍的門上應貼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製的牀位表和衞生輪值表,舍長具體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及衞生、內務檢查,並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傢俱檔案和住宿檔案。

六、未經宿管中心批准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外來人員。親人來訪一律住學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來人者,按每天10元處罰。

七、女生宿舍原則上不準異性及非住宿人員進入。因公務或工作需要進入者,需佩帶工作證或宿管中心批條,在門衞處登記後,方可進入。

八、住宿的學生要講道德、講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員及其勞動,接收工作人員的詢問和指導,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開展各項管理工作。態度不好並惡語傷人或夥同他人起鬨者,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