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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級下冊政治知識點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15W

八年級下冊政治知識點

作為知識分子,不應該也不會排斥團隊協作和團隊精神,但他在團隊裏,是有一個“獨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的人。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八年級下冊政治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歡迎閲讀!

八年級下冊政治知識1

1.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2.列舉憲法的內容、條款

①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③現階段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3.人權的實質內容和目標是什麼?

人權的實質內容和目標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發展。

4.國家機關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權?(或者列舉我國尊重和保障人權實例。

(發展義務教育,提供營養午餐,開辦農家書屋,開展再就業培訓 )

各級國家機關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理念,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1)尊重和保障人權是現代法治國家立法活動的基本要求。我國憲法規定了公民享有的廣泛的基本權利,法律進一步明確了公民享有的各項具體權利,規定了侵害權利的法律責任。(2)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應當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意識,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堅持依憲施政、依法行政、簡政放權。(3)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要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保護公民的各項合法權益。(4)國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圍和習慣,努力將人權理想變成現實。

5.我國享有人權的主體有哪些?受憲法保護的人權內容有哪些?

(1)在我國,人權的主體非常廣泛,既包括我國公民,也包括外國人等。不僅保護個人,也保護羣體。

(2)憲法保護的人權的內容也很廣泛,既包括平等權和人身權利、政治權利,也包括財產權、勞動權、受教育權等經濟、社會、文化方面的權利。

6.人民代表大會與人民的關係是怎樣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人民通過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7.除人大這樣的權力機關外,我國還有哪些國家機關?它們與權力機關的關係是怎樣的?

我國還有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這些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8.憲法是如何組織國家機構的?(憲法是如何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權力實現的)

(1)在我國,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這是憲法的基本原則。人民通過民主選舉的方式產生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這樣的國家權力機關,由它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2)憲法通過組織國家機構,授予國家機構特定職權,明確國家機構的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內容,使得國家權力的運行穩定有序。國家機構依據憲法行使權力,守護人民的根本利益,從而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權力的實現。

9.我國國家機構組織和工作的原則是什麼?這一原則又是如何貫徹執行的?

(1)我國憲法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2)我國國家機構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主要體現為:在國家機構與人民的關係方面,國家權力來自人民,由人民選舉產生國家權力機關,國家權力機關在國家機構中居於主導地位;在中央與地方國家機構的關係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在國家機關內部作出決策、決定時,實行民主集中制。

10.我國憲法是如何規範權力運行的?

(1)憲法不僅組織國家機構,授予國家機構相應的職權,而且嚴格規範職權的行使。任何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的權力。我國憲法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2)國家權力必須在憲法和法律限定的範圍內行使。國家機關行使權力應當有法律依據,不能超越權限行使權力,也不能濫用權力。任何超越權限、濫用職權的行為均應承擔法律責任。

(3)人民通過憲法和法律將國家權力授予國家機關。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來説,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必須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不得懈怠、推諉。

(4)憲法和法律還規定了國家權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國家權力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的途徑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權力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

(5)國家權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12.我國憲法的組成和基本內容分別是什麼?

(1)組成:我國現行憲法除序言外,設有第一章總綱,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三章國家機構,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條。

(2)基本內容:憲法規定了我國的國家性質、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的組織及其職權等國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個方面。

13.為什麼憲法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

憲法集中體現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憲法的權威關係國家的命運、社會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憲法沒有權威,法治的權威就樹立不起來;如果憲法受到漠視,人民權利和自由就無法保證。一切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都必須維護憲法權威,捍衞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能凌駕於憲法之上,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14.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是如何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的?

中國共產黨堅持把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黨既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也領導人民執行憲法法律,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15.憲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是怎樣的?

(1)憲法人民的共同意志的集中體現,是國家的根本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以下是憲法為什麼是國家的根本法答案?)

(2)從內容上看,憲法所規定的內容是國家生活中帶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問題,而其他法律所規定的內容通常只是國家生活中的一般性問題,是對刑事、民事、行政等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規定,是對憲法的具體化。

(3)從法律效力上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和立法依據,其他法律是根據憲法制定的,不得與憲法的原則和精神相違背,否則就會因違憲而無效。

(4)從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憲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嚴格。嚴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一方面使得憲法的內容具有更廣泛的民意基礎,另一方面保障了憲法的長期穩定性,使國家長治久安,社會健康發展。

(5)憲法是國家法制統一的基礎。全面依法治國,保障憲法實施,必須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憲法的規定具有原則性的特點,各種法律制度是對憲法規定的具體落實。憲法是對公民基本權利的根本確認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對公民基本權利的實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6.為什麼權力行使需要接受監督?

監督是權力正確行使的根本保證,不受監督的權力將導致腐敗。

17.如何保證國家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力?

為了保證國家機關嚴格按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備的監督公權力行使的制度體系,在這一監督體系中,憲法監督制度具有基礎性意義。

18.人大如何監督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憲法和法律;地方各級人大在本行政區內負有保證憲法和法律實施的職責。

19.如何全面依法治國?

全面依法治國需要我們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不斷加強憲法監督工作。

(1)要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監督機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擔負起憲法監督職責。

(2)要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加強對憲法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憲法權威。

(3)對於各種違反憲法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20.如何增強憲法意識?

(1)增強憲法意識,對國家公職人員來説尤為重要。設立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等,就是為了強化國家公職人員的憲法意識,讓他們珍惜憲法授予的權力,自覺規範自己的行為。(為何要進行憲法宣誓活動)?

(2)憲法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我們的一生都離不開憲法的保護。我們要增強憲法意識,熱愛憲法,捍衞憲法。具體要做到以下幾點:

①學習憲法。我們不僅要了解我國憲法產生和發展的歷程,還要在理解我國憲法主要內容的基礎上,着重領會憲法原則和精神。同時,還應積極參與憲法宣傳活動,讓憲法走近羣眾,深入人心,為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貢獻自己的力量。②認同憲法。我國憲法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充分體現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權利,充分維護人民根本利益。我們要理解並認同憲法的價值,增強對憲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覺接受憲法的指引與要求,讓憲法真正銘刻於心,讓憲法精神在心中生根發芽,開花結果。③踐行憲法。我們要將憲法原則轉化為自覺的行為準則,落實在實際行動上。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規定,學會運用憲法精神來分析和解決學習和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堅決維護憲法的權威,自覺抵制各種妨礙憲法實施、損害憲法尊嚴的行為。④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需要我們堅持憲法至上,自覺踐行憲法精神,積極推動憲法實施。

八年級下冊政治知識2

第二單元 理解權利義務

1.我國公民享有的政治權利和自由是由誰規定的?政治權利和自由主要有哪些?依法行使這些政治權利和自由有什麼意義?

(1)由憲法規定。

(2)公民享有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政治自由和監督權等。

(3)意義:我國公民依法行使這些政治權利和自由,有利於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是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力的重要形式。

2.公民的監督權表現在哪些方面?行使這項政治權利的重要性或意義是什麼?[來

](1)表現:我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2)重要性或意義:公民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行使監督權,有助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3.什麼是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自由的內容和意義分別是什麼?

(1)含義: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內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受法律保護。

(3)意義: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獨立、自由、有尊嚴地生活。

4.除三項政治權利和自由外,我國公民還享有哪些基本權利?這些權利的共同特點是什麼?

(1)公民基本權利:①社會經濟權利:主要有財產權、勞動權、物質幫助權。②文化教育權利:主要有受教育權、文化權利。③我國公民還享有平等權、宗教信仰自由等權利,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等特定人羣的權利。

(2)權利的共同特點:由憲法規定,並受到憲法和法律保障。

5.教育的地位(或作用)是什麼?我國為保障公民受教育權利制定的政策是什麼?

(1)地位(或作用):教育為個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礎,為人類文明傳遞薪火,成就民族和國家的未來。

(2)保障政策:國家實行義務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國家制定資助政策,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6.我國公民應該如何行使基本權利?

(1)公民行使權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濫用權利。我國憲法規定,①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②不得損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③必須在法律範圍內行使權利④必須合法行使權利。

(2)公民行使權利應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規定的活動方式、步驟和過程進行。每個公民都應該樹立按照法定程序辦事的意識,如何通過正確的途徑和方式,維護自身權益?公民權利如果受到損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維護權利。維護權利要用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方式進行。

7.為什麼公民行使權利要遵守正當的程序?

遵守正當的程序,有利於公民實際享受權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糾紛,有利於維護自身權益。

8.公民的基本義務有哪些?

基本義務有:①遵守憲法法律。②維護國家利益。③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④依法納税。⑤我國憲法還規定了公民應履行的其他義務,包括勞動的義務、受教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和成年子女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等。

9.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是怎樣的關係?我們應該如何堅持二者的統一?

(1)二者關係:①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相互依存、相互促進。權利的實現需要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促進權利的實現。公民權利的充分實現,可以激發公民的主人翁意識,調動其履行義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自覺承擔對國家和社會的責任。反過來,公民自覺履行義務,促進國家發展和社會進步,又為其權利的實現提供和創造了更好的條件。②公民既是合法權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義務的承擔者。我國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③公民的某些權利同時也是義務。

(2)堅持二者統一做法: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也不應只承擔義務而不享受權利。④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意識,依法行使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自覺履行法定的義務。而且自覺履行義務公民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是愛國表現。

10.什麼是公民的法定義務?我們應該如何履行法定義務?

(1)含義:法定義務是由我國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具有強制性。

(2)要求或做法:①法律要求做的,我們必須去做,如履行受教育義務、依法納税、遵守公共秩序、保護野生動物、遵守交通規則、依法服兵役、愛護公共財產等。②法律禁止做的堅決不做。③法律鼓勵的,積極去做。

11.什麼是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其後果是什麼?

(1)含義:在社會生活中,公民實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或者沒有實施法律要求做的行為,都是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

(2)後果:違反法定義務,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公民違反民事法律,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行政法律,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違反刑事法律,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八年級下冊政治知識3

1.現階段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什麼?它是由什麼決定的?

(1)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2)由我國的社會主義性質和初級階段國情決定。

2.公有制經濟的地位、形式和作用分別是什麼?

(1)地位:我國生產資料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

(2)形式:公有制經濟包括國有經濟、集體經濟以及混合所有制經濟中的國有成分和集體成分。

(3)作用:在多種所有制經濟中發揮主體作用。

3.我國國有經濟的含義、地位和作用分別是什麼?

(1)含義:國有經濟是生產資料屬於全體人民共同所有的一種經濟形式。

(2)地位:是我國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

(3)作用: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對於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和保障國家安全等,具有關鍵作用。

4.我國集體經濟的含義、地位和作用分別是什麼?

(1)含義:是生產資料屬於一部分勞動者共同所有的一種經濟形式。

(2)地位:是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3)作用: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對於廣泛吸納社會資金、緩解就業壓力、增加公共積累和實現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

5.我國非公有制經濟的形式和作用分別是什麼?

(1)形式: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

(2)作用:在支撐經濟增長、增加税收、擴大就業、促進大眾創業和萬眾創新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

6.國家對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的政策或態度是怎樣的?這兩種經濟的地位如何?

(1)公有制經濟:①對於國有經濟,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②對於集體經濟,國家保護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的發展。

(2)非公有制經濟: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3)地位:在我國,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基本經濟制度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增強了綜合國力,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為人民當家作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為什麼要堅持這一基本經濟制度?)

7.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麼?這一制度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1)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2)基本內容: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通過民主選舉選出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這些國家機關依法行使各自的職權,並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受人民代表大會監督;實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問題經人民代表大會充分討論,遵循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民主決定。

8.我國人大和人大代表各自的權利或職責是什麼?

(1)人民代表大會有立法權、決定權、任免權、監督權。

(2)人大代表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職權,參加行使國家權力,有權依法審議各項議案和報告、表決各項決定、提出議案和質詢案。

9.我國人大代表與人民的關係是怎樣的?

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選舉產生,必須與人民羣眾保持密切聯繫,聽取和反映人民羣眾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並接受人民監督。

10.我國為什麼要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如何堅持和完善這一制度?

(1)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立以來,不斷得到鞏固和發展,展現出蓬勃生機活力。實踐充分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2)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毫不動搖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必須保證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擴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國家機關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協調,保證國家統一高效組織推進各項事業。

11.我國的政黨制度是什麼?它的內容是什麼?

(1)政黨制度:我國形成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黨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2)內容: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堅持中國共產黨執政、多黨派參政。

12.我國的政黨制度為什麼要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是由國家性質和黨的性質決定的,是歷史和人民的選擇。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實現了從站起來到富起來、強起來的偉大飛躍。要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堅定不移地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13.我國的民主黨派的地位或作用是什麼?

這些民主黨派,是各自所聯繫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的政治聯盟。各民主黨派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參政黨。

14.我國多黨合作的基本方針是什麼?

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

15.中國人民政協的地位、工作主題和職能分別是什麼?

(1)地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機構,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組織。

(2)工作主題:團結和民主。

(3)職能: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的職能。

16.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義是什麼?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它有利於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進科學民主決策;有利於協調關係,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和諧;有利於凝聚人心,反對分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

17.我國有多少個民族?我國形成的民族關係是怎樣的?民族分佈特點又是怎樣的?

五十六個民族。形成了相互依存的民族關係。民族分佈呈現出大雜居、小聚居、交錯雜居的特點。

18.我國的民族制度是什麼?實行這一制度的原因是什麼?

(1)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這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2)實行這一制度是尊重歷史、合乎國情、順應民心的必然選擇。

19.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如何實施的?

(1)我國民族自治地方分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三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機關,在行使一般地方國家機關職權的同時,依法行使自治權,即根據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特點,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內部事務。

(2)我國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國家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民族自治機關必須服從中央的領導。

(3)民族區域自治有何作用?

有利於國家集中統一與民族的自主平等、國家法律政策與民族具體實際特殊情況、愛國與愛民族情感結合起來,有力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0.什麼是基層羣眾自治制度?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是什麼?

(1)含義:我國實行基層羣眾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別選舉產生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這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2)組織:城市的居民委員會和農村的村民委員會。

21.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的產生及與居民(村民)的關係是怎樣的?

(1)居民委員會成員由居民直接投票選舉產生;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務,要提請居民會議討論決定;居民委員會實行辦事公開制度,定期向居民會議彙報工作,接受居民監督。

(2)村民委員會成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村民可以通過村民會議等形式,參與本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決策與管理;村民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規民約,規範村委會和村民的行為。

22.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什麼?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最高權力機關)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2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地位是怎樣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代表全國人民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在整個國家機關體系中居於最高地位。

24.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地位是怎樣的?它與其他國家機關的關係是怎樣的?

(1)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它是本行政區域內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

(2)地方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都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25.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有哪些?

(1)立法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國家立法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根據憲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權。

(2)決定權。各級人大和縣級以上各級人大常委會依據憲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

(3)任免權。各級人大和縣級以上各級人大常委會依據憲法和法律享有對相關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及其他組成人員進行選舉、決定、罷免的權力。

(4)監督權。各級人大和縣級以上各級人大常委會有權監督憲法和法律的實施,縣級以上人大及其常委會有權監督本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工作。

26.什麼是行政機關?我國的行政機關是如何組成的?

(1)含義:行政機關是依據憲法設立的,依法行使國家行政職權,組織和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的國家機關。

(2)組成:我國行政機關由國務院(最高行政機關,或權力機關的行使機關)及其領導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成。

27.國家行政機關與國家權力機關的關係是怎樣的?[來源:學科網]

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權力機關通過的有關法律、決議和決定。各級人民政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本級人大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28.行政機關與人民的關係是怎樣的?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行政機關的權力來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機關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29.如何理解行政機關的職權?

(1)根據憲法,我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衞生、體育事業、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2)行政機關層級不同,職權也不同。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國最高行政機關,統一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30.如何使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1)從行政機關自身來講,行政機關享有哪些職權,具體如何行使職權,都必須嚴格遵照憲法和法律。行政機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勇於負責、敢於擔當,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

(2)從外部來講,為了防止工作人員出現履職不力、監管缺失、失職瀆職、徇私枉法等問題,必須加強對行政權的監督和制約,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權責要對等,失責要追究,侵權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