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4s店管理制度範本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58W

4s店管理制度範本多篇

4s店管理制度1

一、消防工作標準

1、4S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抓。

2、實行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處處有人管。

3、有公職或兼職防火幹部,做好經常性消防安全工作。

4、有義務消防隊及義務夜間住值勤消防隊配置,不要亂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做到能有效地撲滅初起火災。

5、有健全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崗、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採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7、明確消防重點部位,做到定點、定人、定措施,並根據需要,採用自動報警滅火等新技術。

8、對新員工和老員工普及消防知識,對重點部位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9、有防火檔案和滅火作戰計劃,做到切合實際,能夠收到預期的效果。

10、對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分明。

二、組織制度

1、各部門要建立防火安全委員會。

2、各部門應成立義務消防隊。

3、防火安全委員會,定期做好防火檢查及召開例會。

4、定期召開消防會,要確實組織好防火檢查,制訂計劃,重視防火檢查的重要性。

5、確實組織好義務消防員的學習、訓練及滅火演練,每年不少於一次。

6、各防火安全委員會人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名單上交保安部備案,如有調整隨時上報。

7、各部門必須制定應急滅火方案,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

三、防火制度

1、4S店內需設置明顯禁止煙火的標誌。

2、4S店內消防器材、消火栓必須放置在明顯位置。

3、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

4、4S 店工作人員下班前要有專人對所屬部門進行全面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

5、4S 店內的消防設施及設備,例如: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

四、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1、保安部全面負責轄區內所屬的消防報警設施、滅火器材的管理,負責定期檢查、試驗和維護修理,以確保完備,並建立檔案登記。

2、保安部負責維護、管理轄區內的消火栓。在重大節日前對器材、裝備進行檢查,春秋季進行試噴抽查。

3、各部門、班組對本崗位的消防器材由專門人員進行兼管,定期進行維護,禁止無關人員挪動、損壞消防設施。防止消防器材丟失,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保安部。

4、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發生丟失、損壞,該部門應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5、禁止無關人員動用消火栓內的設備,禁止將消火栓用於其它工作。動用消火栓必須向保安部報告。

6、嚴禁以任何理由阻擋、遮攔、裝飾、侵佔、利用、拆除消防設施及消防標誌。

7、本規定未盡條款,均執行消防法規所規定的有關條款。

五、防火檢查制度

1、保時捷4S 店需保證各部門或幾個部門要設立一名或數名防火檢查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做好檢查記錄。

2、防火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發生火情。

3、各部門要在主管的帶領下,每月要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把情況向保安部做書面形式的彙報。

4、保安部每月不定期的對各部門進行安全防火檢查,主要檢查放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實,有無重大火險隱患,有無安全防火檢查記錄,以消防工作為依據,協同各部門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5、其它重點項目的檢查

5.1 消防設施的檢測

★ 消防設施存放位置是否正確。

★ 確保消防設施前沒有物品堆放。

★ 做好對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

★ 保證消防設施各組成部件沒有損壞,能正常使用。

5.2 易燃易爆物品的檢查

★ 檢查易燃易爆物品周圍是否有熱源。

★ 物品堆放整齊且擺放位置正確。

★ 物品間存放是否有一定間距。

★ 擺放物品的空間保證有良好的通風環境。

★ 滅火器材是否到位、正常。

5.3 消防盲點

★ 每日對轄區內無火災報警系統探測器,又無噴淋裝置單間獨立的部位重點監測。

★ 觀察各部位門、窗是否關閉、上鎖。

★ 檢查是否有異常情況及氣味。

六、火警、火災的事件處理

1、當消防報警系統出現報警信號及緊急情況時,中控室保安員應立即通過有效通訊方式通知離現場最近的保安員趕至相關區域核查信號真偽並及時處理,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2、保安員聞警後以最快速度奔赴現場撲火,並負責指揮火警區域人員撤離。

3、火勢無法控制,應立即撥打“119”報警求救。報警時應講清地點、門牌號碼、燃燒物質種類及火勢等,並注意引導消防車進入滅火。

4、在處理事故中要注意火場疏散,應把救助被困人員及搶救火場財物放在首位。

5、控制大門進出人員的秩序,防止可疑人員混入從而引發不安全因素。

6、事後認真做好總結工作,避免下次再有類似情況發生。

4s店管理制度2

一、展廳車輛管理:

1.銷售顧問應每天使自己在展廳管轄區域內的展示車輛保持內外整潔、無劃痕,打開發動機蓋、後背箱、車門後不能看到灰塵、污漬、手印等影響車輛美觀的痕跡。

2.在展車前放置車輛説明標誌牌,前車牌處粘貼車型牌,後車牌處粘貼公司名稱牌。

3.要去掉車內座椅上的塑料套、警告標誌,地板上要有腳墊,SAILSRV車放倒的後排座要在顧客走後恢復原狀(前台負責),車輛座椅按照公司要求位置放置。

4.車輛擺放時,車輪徽標應統一平行於地面,車內外後視鏡應調整到合適的位置,展車應經常更換位置,穿插不同的顏色。

5.展車輪胎必須噴上表板蠟,從任何角度都不能看到灰塵。

6.展示車輛要及時充電加油,不能出現無油無電現象。

7.發現故障的車輛要立即退出展廳報修。

8.展廳內一律不得點火試車,若客人強烈要求時,銷售顧問應給予婉拒。

9.展車內不準吸煙,若客人吸煙,銷售顧問應有禮貌地提醒制止4s店展廳規章制度4s店展廳規章制度。

10.展廳內配備的試音碟片(CD、VCD、DVD)由管理該車的銷售顧問保管,不得遺失,不得私自送給客户。

11.展車要保持流動性,原則上車輛展示不得超過一個月,以保證展車內部的整潔及可售性。

12.展示車輛的點煙器、鑰匙、保養手冊、隨車腳墊等物品必須專人保管,節假日進行交接,不得遺失,否則由責任人出資彌補。

13.當其他區域的銷售顧問出差或調休時,在公司的銷售顧問有責任、有義務清潔非自己管轄區域的展示車輛。

14.銷售經理每天上午09:30和下午14:30檢查展示車輛,如發現展車未達到以上標準,對管轄該區域的銷售顧問罰款30元現金,如果該區域內車輛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銷售顧問託管,罰款金額均攤。

二、日常工作

1.上班穿着工裝,並保持工裝整潔,掛工作牌,儀容、儀表符合公司《員工禮儀守則》和公司關於着裝的規定。上班時間未按公司規定着裝者,處30元罰款。

2.當客户接待通知某銷售顧問出來接待顧客,一分鐘內出來接待顧客或委託他人接待顧客。

3.接待顧客時必須面帶微笑,目視顧客歡迎光臨或問好,顧客就座後及時為顧客倒上茶水,接待顧客時禁止把手插在衣內。

4.出現問題耐心向顧客解釋,在展廳禁止與客户大聲爭執。

5.禁止讓外人查看顧客信息、定單表、庫存表、CALL-OFF表、收車通知等內部資料。

6.保持展廳和辦公室的整潔

4s店展廳規章制度百科。

7.遵守公司關於電話的使用規定,電話鈴響三聲內必須接起,並使用公司規定的規範用語。

8.交車時要陪客户試車,試車時給客户詳細講解車輛使用知識及車輛注意事項。

9.交車把客户介紹給售後服務的業務接待人員,工作繁忙時將售後服務業務接待人員的名片交給客户,請客户出現問題時及時與售後業務接待聯繫,以方便客户維修。

10.交完車後,當天將發票提貨聯、車輛檢驗表和車輛保養手冊副聯交給庫存管理員,將客户信息交給銷售業務助理。

11.服從部門經理和主管的工作協調安排。

4s店管理制度3

一、新員工入職

1.新員工試用期為個月,轉正需填寫《試用期員工轉正申請》根據其銷售情況及工作表現,由銷售經理評定其能否轉正,簽字生效後交行政備案,4s店銷售部管理制度。

2.試用期間有權利、有義務接受公司的各種培訓。

3.試用期間配帶試用期工牌,着深色正裝上班;遵守公司的所有規章制度。

4.試用期間由公司專門由培訓講師進行相關業務培訓,老銷售顧問帶其熟悉業務流程,帶教銷售顧問對新員工負全責。

5.試用期間拿單車提成(根據當月銷售政策),其銷售車輛計算在帶教銷售顧問業績內,管理制度《4s店銷售部管理制度》。

二、日常規範

1.着公司統一工裝上班,帶工牌。工裝必須乾淨整潔,(襯衣領口、袖口)男士須打統一領帶,頭髮整齊,髮梢不可過耳,穿深色襪子,皮鞋乾淨;女士須佩帶統一發髻、絲帶、化淡狀,不可披肩散發。

2.公司晨會如無特殊情況,銷售部員工必須全體參加,必須着裝整齊,儀容儀表於會前整理好,不規範者不得參加晨會。

3.晨會前整理好內務,任何人不得在早會後出現洗臉化粧、吃東西等與工作無關的事宜

4.所有人員必須維持好辦公室衞生;個人辦公桌面、櫥櫃及電腦由本人負責,辦公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桌面無污漬,電腦無灰塵;若發現物品擺放凌亂,桌面和電腦上留有灰塵。

5.上班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公司辦私事,有事請假銷售經理批准後,方可離開。

6.請假或休班者於前一天提前告知銷售經理及行政部;不可代人請假,不可電話請假,特殊情況除外,週五不允許休息。

7.展車衞生由銷售主管負責檢查,晨會前銷售顧問開始清理辦公室、展車及展廳衞生,責任到人。由銷售主管負責檢查。

9.新進展廳展車,不論值班與否所有銷售人員都有義務清理車輛。

10.銷售顧問接待客户完畢後及時清理洽談區域,桌椅恢復原位,紙杯收起放到指定地方。

11.銷售顧問嚴格按照規定值班,任何時間不得出現空崗,午餐期間實行輪崗,用餐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接待客户除外。

12.全員會議和培訓必須全部參加,違者按曠工處理或辭退;參會期間,手機必須調到振動或靜音上。

4s店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集團屬下各經營單位的售後索賠工作,加強對索賠業務的監控,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類索賠款項按時、完整收取,降低經營風險,進一步提高各經營單位的經濟效益,根據集團代理(經銷)的各品牌汽車廠家的有關索賠管理規定、辦法、通知等,結合我集團實際情況,特制定《索賠管理辦法》(下稱“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屬下營運系統各售後經營單位(以下簡稱“各售後單位”)的索賠業務。

第二章 索賠及分類、首保、免費保養定義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索賠業務,是指無需客户支付款項,而分別由汽車生產廠家、配件配套廠家或延長保修的承保單位向各售後單位支付款項的售後業務。

(一)原廠索賠業務(含首保、免費保養,下同),是指符合汽車生產廠家整車質量擔保、零件質量擔保政策的車輛維修/保養業務(包括更換零部件或修復);

(二)延長保修索賠業務,是指符合原廠延長保修或第三方延長保修政策的車輛維修業務;

(三)以舊換新索賠業務,是指與汽車品牌主機廠並不發生直接衝突的,由零件配套廠與各售後單位之間直接開展的零件索賠業務。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首保,是指根據各品牌汽車生產廠家的規定,要求客户在規定的時間或行駛里程範圍內,到特約維修站對車輛進行的走合保養,費用由汽車生產廠家支付而無需客户支付。因首保具有強制性,各品牌汽車生產廠家都規定如果客户不按規定進行首保則不能享受索賠權利。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免費保養,是指各品牌汽車生產廠家為提高客户滿意度,向客户贈送的首保之後的前幾次保養服務,保養的費用由汽車生產廠家根據事先規定的項目和內容向經銷商(即各售後單位)支付,而無需客户支付。

第六條 在核算索賠業務的收入時,上述三類索賠業務、首保、免費保養費用都計入索賠收入,並納入索賠應收款的`跟蹤管理範圍進行統一管理。

第三章 索賠業務的基本要求

第七條 原廠索賠業務應當嚴格執行汽車生產廠家的索賠政策,準確判斷故障,事前應當徵得汽車生產廠家同意,不可擅自超越汽車生產廠家的索賠政策和相關規定。

第八條 延保索賠業務應當嚴格遵守延保協議的約定,按協議約定的流程即時上報、申請,未經承保方同意不得擅自向客户作出承諾或擅自超越延保協議約定的範圍。

第九條 以舊換新索賠業務應當事前按照公司規定的審批流程審批後與相應的汽車零部件生產廠簽訂合作協議,約定索賠範圍、新舊零件交接、工時費標準、付款方式等合作事項,作為雙方的行為規範,保證雙方的利益。未簽訂合作協議不得開展此項業務。

第四章 索賠業務流程管理

第一節 維修車輛接待管理

第十條 SA接車並瞭解客户需求後,若直接可以斷定為索賠業務的,應在立即通知索賠員,經索賠員確認屬於索賠項目後,在系統中選擇索賠維修或首保/免費保養大類發佈委託單。

第十一條 在維修車輛進車間拆檢過程中,SA接到車間維修技師的提交拆檢報告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應即時通知索賠員,經索賠員確認屬於向汽車生產廠家、配件配套廠、延保承保商(以下簡稱為:索賠廠商)的索賠項目,則應在原委託單增加維修項目時,選擇索賠維修類別。

第十二條 SA根椐初步診斷填寫維修委託書,維修的索賠項目如果事前可以確定索賠金額的則應當填寫索賠金額,如果事前無法確定索賠金額,應當在車輛完工出廠前,由索賠員在委託書或結算單上確定索賠金額,並由索賠員和前台主管共同簽名確認。

第十三條 由於系統中的配件銷售價格通常是自動生成的外售價格,與索賠價格有差異,則配件索賠以索賠員和前台主管共同簽名確認的價格為準。

第十四條 索賠員接到SA通知後,立即核對委託單及相關資料,需要向索賠廠商申請授權的應立即向索賠廠商進行申請,在確認可以開工維修後,立即在委託單上簽名確認允許開始維修作業。

第二節 車間維修管理

第十五條 車間收到委託書(接車單、問診表、拆檢報告單、報價單)後,按委託書維修項目安排維修作業。

第十六條 若在維修過程中需要增加維修項目的,則填寫拆檢報告單,並交SA確認。所有涉及索賠的維修項目,應當由索賠員在委託書上簽名確認後方可施工。

第三節 索賠零配件庫存管理

第十七條 汽車生產廠家免費提供或零配件生產廠提供的“以舊換新”配件到貨後,應當在ERP系統中以零成本入庫,並做到:

(一)以原零配件編碼加後綴(-SP)的方式設置零件編碼,以區別於正常配件;

(二)在入庫單備註欄註明屬於“以舊換新”索賠零件;

(三)實物存放於單獨貨位,不得與正常配件混放。

第四節 領料管理

第十八條 索賠維修若需領料,由維修人員憑委託書及經索賠員確認的零配件清單,按以舊換新的形式向倉庫領料;若需訂購零配件,訂貨通知應當由索賠員根據索賠廠商確認賠案的結論決定是否同意訂貨並簽名確認,索賠廠商未同意索賠的非常用零件不得訂貨。

第五節 索賠單證管理

第十九條 各SA應當在發行索賠業務委託單的當天向索賠員移交首保卡等索賠單證,索賠員每天下班前應清理檢查當天辦理的索賠案,即時回收並妥善保管各種需要寄回廠家的單證。

第六節 竣工管理

第二十條 索賠業務車輛維修檢驗合格後,SA在系統中操作完工手續,並確認首保卡及各類索賠業務應當保留的單據完整、準確的收妥,SA應當辦理好客户簽名驗收等各相關的確認手續。

第七節 結算收款及車輛放行管理

第二十一條 SA收到車間交來的單據後,委託單業務聯自存,委託書(問診單、接車單)出倉單、拆檢報告單、車鑰匙、保修卡等三包索賠所需的資料交結算員辦理收款手續。結算員收到委託書(問診單、接車單)、拆檢報告單、出倉單、車鑰匙、保修卡與系統中結算單仔細核對,確認無誤後點擊結算並打印結算單,經客户簽名後將客户聯交客户。

第二十二條 根據維修車輛索賠的項目分為以下幾種結算放行類別:

(一)該維修車輛的維修項目全部是索賠項目的,由索賠員在委託書或結算單上確認實際索賠金額,索賠員確認後,交前台主管複核,並簽名確認。索賠員和前台主管共同簽名確認後,結算員可開具放行條放行,結算員在系統中點擊結算,結算方式選擇“結清”;

(二)該維修車輛的維修項目部分是索賠項目的,部分是向客户收取現金的,則索賠項目由索賠員及前台主管在維修委託書或結算單上確認實際索賠金額,收取現金部分由結算員向客户收取現金,待收取現金和索賠員、前台主管簽名確認後結算員可開具放行條放行,結算員在系統中點擊結算,結算方式選擇“結清”。

第八節 索賠申報、ERP系統索賠跟蹤、發票開具

第二十三條 每發生一筆索賠業務,索賠員都必須及時向索賠廠商作三包索賠申報,並車輛結算出廠後的3個工作日內,在ERP系統中進行“交案”操作,根據索賠廠商索賠系統對應單據內容,如實填報交案工時費、材料費、“廠家索賠類別”、“廠家索賠單號”等內容,在選擇“廠家索賠類別時,尤其要正確區分整車廠家、配件配套廠、延保承保商等不同類別的索賠業務。

第二十四條 前台主管每天查對ERP系統及索賠廠商索賠系統,監督索賠員的申報工作進展,在ERP系統中對核對無誤的“交案”單據做“確認交案”操作。如發現有未按時、如實申報的案件,應及時瞭解原因,並上報售後服務經理、總經理(或第一責任人)。

第二十五條 索賠廠商確認索賠費用,通知我司開發票時,索賠員須在2個工作日內向財務部門提供真實準確的開票明細,由財務部門根據開票明細與索賠廠商系統中的原始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在ERP系統中核對已交案單據,並做“開票”處理。

第二十六條 索賠廠商向各售後單位支付索賠費用後,由該單位財務人員根據資金到賬憑證,在ERP系統中做“收款”操作,核銷ERP系統中的已開票未收款單據。

第九節 索賠舊件核對及回運管理

第二十七條 倉庫每天下班前導出系統中當天出庫的索賠類零配件清單,與車間以舊換新交來的舊件逐一核對,並與索賠員辦理交接,由索賠員按第五章相關規定統一妥善保管索賠舊件,根據索賠廠商規定即時、完整地回運或處理。

第二十八條 通過物流/快遞發回廠家的舊件,應當保存好物流/快遞運單複印件,通過廠家配送的零配件隨車帶走的舊件應當做好登記簽收工作。

第五章 索賠舊件倉庫管理基本規範

第一節 索賠舊件管理職責

第二十九條 索賠舊件倉庫由索賠員負責管理。索賠員負責本單位索賠舊件倉庫的物資存放規劃、日常存儲、入庫、出庫管理,對庫存舊件負具體管理責任;

第三十條 前台主管負責對本單位舊件倉庫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庫存舊件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三十一條 售後服務經理負責督促相關責任人認真執行本規定,協調本單位各部門之間有關索賠舊件方面的工作關係,對本單位的索賠舊件管理總負責。

第二節 倉庫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三十二條 舊件的存放要系統、科學、明瞭,使每個舊件的備件名稱、編碼、倉位清晰,保證每一個倉庫工作人員(包括新入職員工)都能快速準確的找到存放舊件。

第三十三條 索賠件倉庫應配有貨架、託板等基礎設施,對索賠舊件進行專門保管、存放。倉庫內不得擺放其它用途的物品,所有舊件不得落地擺放。

第三十四條 索賠件標籤應在索賠入庫時及時掛於索賠件上,並附有必要的資料(註明委託書號、牌照號等)

第三十五條 索賠舊件應保持完整,索賠件按實物大小分區域擺放,保證倉庫整潔有序。

第三十六條 堅持“物有定位”原則,堅持做到倉庫內所有舊件均定位存放,每一種舊件都具有唯一的倉位編碼。

備件倉位碼的構成方法為:貨架號+貨架層號+本層位置號。各號碼之間插入短橫線。

用一組流水號表示貨架號,倉庫內貨架號由外向內依次排列;

同一個貨架用同一組流水號表示貨架層號,貨架層號應從上到下依次排列;

貨架的同一層用同一組流水號表示本層位置號,本層位置號應從左到右依次排列。

舉例:01-2-01

01:貨架號,表示該貨區內的01號貨架

2 :貨架層號,表示該貨架的第二層

01:本層位置號,表示該層的第一個位置。

第三十七條 一種舊件存放在一個貨位上,對應一個倉位碼。應按備件體積、大小、銷量及性質分類安排貨位擺放;大總成舊件應放置於託板上。

第三十八條 配有照明設施,達到並保持足夠的照明亮度;配備有必要的消防設施,並堅持做到定期檢查、按規定進行更新;

第三節 實行舊件庫存台賬管理

第三十九條 建立舊件庫存台帳,台帳應包括的信息為:舊件名稱、編碼、數量、存放位置倉位碼、更換入庫日期、對應委託單號、廠家(延保)系統索賠單號;舊件台帳必須與庫存實物一一對應; 舊件台賬必須與廠家舊件清單一一對應;

第四十條 舊件台帳必須及時維護,每當舊件入庫時,必須於當日及時更新台帳、每當舊件回運出庫,必須於當日及時更新台帳。舊件台帳除妥善保存電子版外,必須在每次更新後打印紙質版存檔(或使用紙質進銷存賬冊)。

第六章 索賠業務跟蹤管理

第四十一條 各售後單位應當為財務會計人員開通各廠商系統的查詢權限、財務會計人員應直接從廠家系統取得數據,用於核對索賠員申報的索賠數據。

第四十二條 每份索賠維修業務的結算單上的維修索賠項目都應當有索賠員簽名確認,並由前台主管簽名並複核配件索賠價格和工時價格,結算員應該每天將索賠業務的單據(含維修委託書、結算單、出倉單、拆檢報告)交會計入賬。

第四十三條 會計人員應當每天根據結算員上交的單據反映的索賠金額輸入《索賠業務跟蹤核對明細及彙總分析表》的《實際發生索賠跟蹤核銷明細表》中,按索賠《實際發生索賠跟蹤核銷明細表》中反映的金額從事賬務處理。並打印《實際發生索賠跟蹤核銷明細表》附在索賠工單等上面。《實際發生索賠跟蹤核銷明細表》反映的“未收數”合計金額應當與《應收索賠彙總表》中的“期末累計未收數小計”一致。

第四十四條 《索賠業務跟蹤核對明細及彙總分析表》中反映的明細車輛,待向索賠廠商申報開票、收款後會計人員應當對已開票、已收款的明細項目進行核銷、標識。方便從《索賠業務跟蹤核對明細及彙總分析表》中統計已發生未申報數、已申報未開票數和已開票未收款數。

第四十五條 為了準確的分析索賠款發生的賬齡,會計人員每月應區分整車廠家、配件配套廠、延保承保商等不同類別的索賠業務,分別編制《應收索賠款分析表》,作為《索賠業務跟蹤核對明細及彙總分析表》的附表經本經營單位的責任人簽名後,於每月13號前(含13號當天)上報集團財務部債權債務會計處和運營部應收款管理專員。

第四十六條 索賠員應當每月從索賠廠商系統中導出或打印向索賠廠商申報的明細和索賠廠商確認開票的明細給會計人員核對,並以此為依據向財務部申請開具索賠發票,若索賠員不能提供索賠廠商確認的開票明細、或索賠員提供開票明細與會計人員直接在廠家系統查詢的結果不一致,會計人員應拒絕為其開具發票。

第四十七條 會計人員每月應當將會計賬面上反映的索賠金額、《索賠業務跟蹤核對明細及彙總分析表》和索賠廠商系統中反映的索賠金額核對一致,如發現有差異的應及時查找原因,並上報售後服務經理、總經理(或第一責任人)、財務部和運營部。

第四十八條 會計人員每月對上月結賬日前所發生的索賠業務進行整理分析,對已發生未申報的索賠超過1個月的數據、已申報未開票的索賠超過1個月的數據、已開票未收款的索賠超過2個月的數據,應當由會計人員於20日前將《應收索賠款警告函》電子版發送給售後維修單位的第一責任人進行催收和跟蹤,把該索賠數據作為正常的債權債務進行管理。對已開票未收款的索賠款按債權債務清理要求辦理。

第四十九條 各售後單位財務部門應至少每半年一次與索賠廠商核對往來賬,通過對賬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

第五十條 各售後單位對所有應收索賠款項自車輛出廠結算後,5個月內應當清收完畢,若索賠款逾期超過5個月未收到的,維修單位的第一責任人應當自超期當月起、每月15日前向運營部上報《索賠應收款分析表》、《索賠應收款明細表》,同時對超期部分擬定處理意見書面上報集團審批。運營部對此進行監管,對整改不力的單位相關人員問責。

第五十一條 對超過5個月的索賠款,運營部應當按照以下比例標準暫時凍結相關負責人的績效獎勵。自凍結之月起,如6個月之內被證實已經回收對應索賠款,可按回收比例予以發放,超過6個月則不予發放。

第七章 索賠業務違規處理及問責管理

第一節 督導檢查控制

第五十二條 運營部、財務部將不定期對ERP系統中的索賠交案數據進行抽查,一旦發現索賠虛報、瞞報行為,未造成實際經濟損失者,視為違反員工守則,對前台主管及索賠員分別核減當月績效獎勵100元/次,同時單位月度索賠管理考核將扣至0分。造成實際經濟損失者,按索賠拒賠處理。有以下行為者視為虛報、瞞報:

(一)ERP系統中填寫的“廠家索賠單號”不存在;

(二)在“廠家索賠單號”相對應的案件中,索賠廠商索賠系統中的客户資料與ERP系統中的客户資料不相符;

(三)在“廠家索賠單號”相對應的案件中,索賠廠商索賠系統中的申請金額與ERP系統中的交案金額不相符;

(四)索賠廠商索賠系統中的申請單無法在ERP系統中找到相對應的索賠工單(特殊索賠經申請,並得到運營部書面同意者例外);

(五)已作交案點擊操作,但沒有填寫“廠家索賠單號”。

第五十三條 索賠員每次向索賠廠商提交索賠申請後,如果索賠廠商在系統中或書面確認函明確對某個索賠申請不給予確認的,則該索賠申請可認定為索賠廠商拒賠。

(一)索賠員每月須將拒賠的清單發送給本經營單位的責任人、財務負責人核對,經核對後,按本辦法第四十九條所列責任分擔比例上報處理意見,經運營部審核、營運系統主管副總裁、總裁審批後交勞資部執行。

(二)發生拒賠後1個月內,如果索賠員不上報處理的,屬於索賠員的失職行為,則由索賠員承擔該部分的拒賠金額,並視為違反員工守則,同時給予集團通報批評。

第五十四條 財務負責人未能準確核算、有效監督各類索賠業務,及時提交《索賠業務跟蹤核對明細及彙總分析表》等報表、及時發出《應收索賠款警告函》的,每100元損失相應核減績效考核分數1分,並在當月績效獎金中體現。

第二節 索賠拒賠問責、複議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遭廠家拒賠的、或因屬虛假索賠、超過索賠期限上報等原因導致拒賠的,該拒賠損失由相應人員按照以下比例標準承擔:

第五十六條 各售後單位財務負責人根據第四十九條所設定的比例,填寫《索賠拒賠問責處理決定書》,經本單位責任人、集團財務部審核、運營部複核、營運系統主管副總裁、總裁審批後交勞資部執行。

第五十七條 經營單位責任人在收到《索賠拒賠問責處理決定書》的5個工作日內,若沒有確認或回覆意見,則視為該單位同意承擔責任。

第五十八條 受到問責的人員對責任承擔問責決定不服的,可自接到《索賠拒賠問責處理決定書》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勞資部提出書面複議申請,由勞資部責成財務部、運營部進行復議,財務部和運營部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就申請複議事項回覆勞資部,由勞資部作出複議處理決定,並將複核決定書送達被問責人。申請複議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向索賠廠商提交的相關索賠申報記錄;

(二)索賠舊件回運汽車生產廠家的物流/快遞運單原件或複印件;

(三)通過物流/快遞發回廠家的舊件,應當提供物流/快遞運單原件或複印件,通過廠家配送的零配件隨車帶走的舊件應當提交登記簽收台賬複印件;

(四)索賠發票複印件;

(五)索賠發票快遞運單複印件;

(六)其它與汽車生產廠家溝通的記錄(錄音、傳真等);

(七)其它證明材料。

第五十九條 問責對象應當認真配合執行問責決定,拒絕配合執行問責決定的,由公司決定暫停其職務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由任免部門免去其職務,再按照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第六十條 負責問責信息審查、問責事項調查的人員以及參與作出問責決定的有關人員濫*職權、徇*舞弊、玩忽職守,導致審查報告、調查報告失實或問責決定錯誤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第六十一條 問責調查實行迴避制度。有關工作人員與問責對象有其他利害關係、可能影響公正的,應當迴避。有關工作人員也有權申請其主動迴避。

第三節 索賠金額誤差及賬務調整

第六十二條 索賠員每次向索賠廠商提交索賠申請後,若索賠廠商在系統中對同一個索賠申請給予確認的索賠金額與申報的金額不一致時,則該索賠項目不認定為索賠廠商拒賠,當由於申報的索賠金額與索賠廠商確認的索賠金額有差異,則索賠員應説明原因並應將該部分清單報送第一責任人、財務負責人審核,屬於系統積累誤差形成的少量差額,由財務負責人決定進行賬務調整;由其他原因形成的報經運營部審批後,由財務對此差異進行賬務調整。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辦法自簽發之日起生效執行。

第六十四條 本辦法由財務部、運營部、勞資部負責制定、修改和解釋。

4s店管理制度5

一、新員工入職

1、新員工入職後一個月內,4S店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約定試用期為xx個月,試用期過後填寫轉正申請即可轉正,由銷售經理簽字生效後交行政備案。

2、試用期間有權利、有義務接受公司的各種培訓。

3、試用期間配帶試用期工牌,穿深色正裝上班;遵守公司的所有規章制度。

4、試用期間由公司專門委派一名指導銷售顧問帶其熟悉業務流程,指導銷售顧問對新員工負全責,出現問題追究指導銷售顧問的責任。

5、試用期間拿單車提成,享受相關提成政策。

二、日常規範

1、衣着公司統一工裝上班,帶工牌。工裝必須乾淨整潔,男士須打統一領帶,頭髮整齊,髮梢不可過耳,穿深色襪子,皮鞋乾淨;女士須佩帶統一發髻、絲帶、化淡狀,不可披肩散發。

2、公司晨會如無特殊情況,銷售部員工必須全體參加,必須着裝整齊,儀容儀表於會前整理好,不規範者不得參加晨會,並記遲到一次。

3、晨會前整理好內務,早會後出現洗臉化粧等與工作無關的事宜,違者罰款20元。

4、所有人員必須維持好辦公室衞生;個人辦公桌面、櫥櫃及電腦由本人負責,辦公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桌面無污漬,電腦無灰塵;若發現物品擺放凌亂,桌面和電腦上留有灰塵經糾正而不改者罰款20元;辦公室衞生的責任人為本人。

三、考勤

1、8:00未到者,即為遲到。當月內遲到: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40元,罰金於當天以現金形式交給財務。早退同上處理。

2、上班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公司辦私事,違者罰款20元;有事請假批准後,方可離開。

3、請假或休班者於前一天提前告知組長、銷售經理及行政部;不可代人請假,不可電話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四、工作要求

1、展車衞生由車型分為各組負責,晨會後銷售顧問在5分鐘之內開始清理辦公室、展車及展廳衞生,責任到人。一小時內清理完畢,由組長負責檢查。

2、新進展廳展車,不論值班與否所有銷售人員都有義務清理車輛。

3、銷售顧問接待客户完畢後1分鐘內清理洽談區域,桌椅恢復原位,紙杯收起放到指定地方。

4、銷售顧問接待客户時不允許接電話,值班時不允許在展廳內接、打、玩手機。

5、銷售顧問嚴格按照規定站崗,任何時間不得出現空崗,午餐期間實行輪崗,用餐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接待客户除外。

6、全員會議和培訓必須全部參加,違者按曠工處理或辭退;參會期間,手機必須調到振動或靜音上。

7、銷售部人員參加任何會議和培訓及其他集體活動時,必須提前3分鐘到達,遲到者罰款20元。

8、上班時間不允許在公司內吸煙、吃口香糖、吃零食、上網玩遊戲、喝酒、串崗、電腦專人專用;吸煙必須到指定吸煙區(員工辦公室),每天不超過8次,每次不超過3分鐘,否則視為脱崗。

9、下班後任何人非工作原因不得逗留公司,不得上網玩遊戲。

10、銷售部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與客户發生爭執,違者予以勸退。

11、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換業績,違者全部辭退。

12、銷售顧問必須嚴格按照《銷售流程》認真接待客户;客户進入展廳後必須喊“歡迎光臨”,熱情接待;非銷售人員在展廳內遇見客户時,必須以微笑相待,講文明講禮貌。

五、顧客信息制度

對於客户的個人信息,每一位員工都有保密的義務,若出現顧客的信息泄露,遭到顧客的投訴的,經查明,給予泄露者罰款,嚴重的解除勞動關係。

六、銷售部工作制度

1、銷售部人員必須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公司制度。

2、銷售部人員必須愛護公司財務,對公司配發的辦公用品應愛惜試用,損壞賠償。

3、銷售部人員必須隨時無條件接受公司對其辦公設施的檢查。

4、銷售部人員不得在業務過程中損害公司利益,如經發現,公司將給予罰款、留職查看、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的處罰。

七、車輛管理制度

1、任何人,無論是否有駕照,不得在無領導安排的情況下,私自開動,展車、自駕車、客户車。

2、如果違反上條規定,除罰款50元外,由於私自調車所發生的任何不良後果,有個人承擔與公司無關。

3、其他店來調配車輛,必須填寫調車單並有銷售經理或者店長簽字方可生效。

4、展廳值班人員做好上下班的車輛清點檢查及交接。出現任何問題已交接表為準追究責任。

八、獎勵制度

1、每月全勤員工給予__________元獎勵。(28個工作日無遲到早退病假視為全勤)

2、每月銷冠獎勵__________元。(完成月計劃的前提下)

3、每季銷冠獎勵__________元。(完成季計劃的前提下)

4、每年銷冠獎勵__________元。(完成年計劃的前提下)

5、每年設優秀員獎一名獎勵__________元(年終會投票得出),你也許不是業績最好的,但是你是最勤懇的,最努力的,最認真的,最有責任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