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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績效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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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績效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預算績效管理實施方案 篇一

為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建立健全財政績效管理體制,促進財政資金科學配置、高效使用,按照《x省委x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和《xx縣委、xx縣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結合我局實際,制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縣關於加強預算績效管理的總體要求,統籌規劃、分級管理、完善機制、強化應用,建立健全貫穿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和信息公開全過程的預算績效管理制度,不斷提升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支持促進經濟社會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1、編制項目績效目標。按照“誰使用資金誰編制績效目標”的原則,要求制定的績效目標客觀且可測量、細化量化、合理可行、相應匹配、重點突出。

2、組織實施項目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落實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3、定期組織開展項目績效自評工作。

二、工作目標

建立工作機制,建立系統規範的績效管理制度、辦法、工作規程和技術指標體系、考核考評制度、基礎數據庫等,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管理。強化評價結果應用,切實發揮預算績效管理實效,提升我局績效管理整體水平。

三、主要任務

部門的績效預算管理包括: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和結果應用五個環節。

(一)事前績效評估(評審)

組織開展項目評審,項目評審的肉容主要是項目立項的必要性、投入的經濟合理性、績效目標的合理性、實施方案的可行性、籌資的合規性等。

(二)績效目標管理

結合實際全面設置部門和單位整體績效目標、政策及項目績效目標(績效目標不僅要包括產出、成本,還要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績效指標)。

1、績效目標的內容和分類

(1)按照預算支出的範圍和內容劃分,包括基本支出績效目標、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和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

基本支出績效目標,是指部門預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內對本部門(單位)正常運轉的預期保障程度。一般不單獨設定,而是納入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統籌考慮。

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是指項目建設的要求,設立並通過預算安排的項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內預期達到的產出和效果。

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是指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按照確定的職責,利用全部部門預算資金在一定期限內預期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

(2)按照時效性劃分,包括中長期績效目標和年度績效目標。

中長期績效目標是指部門預算資金在跨度多年的計劃期內預期達到的產出和效果。年度績效目標是指部門預算資金在一個預算年度內預期達到的產出和效果。

2、績效目標設定

績效目標設定是指預算管理和績效目標管理的要求,編制績效目標並向縣財政局報送績效目標的過程。按照“誰申請資金,誰設定目標”的原則,績效目標由項目負責股室設定。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在該項目納入部門預算項目庫之前編制,並按要求隨同各部門項目庫提交財政局;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在申報部門預算時編制,並按要求提交財政局。

績效目標要能清晰反映預算資金的預期產出和效果,並以相應的績效指標予以細化、量化描述,主要包括預期產出和預期效果。績效指標是績效目標的細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產出指標、效益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等。績效標準是設定績效指標時所依據或參考的標準。一般包括歷史標準、行業標準、計劃標準和財政部認可的其他標準。

績效目標設定的依據包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部門職能、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或項目規劃;部門中期財政規劃;縣財政局中期和年度預算管理要求;相關歷史數據、行業標準、計劃標準等;符合財政部門要求的其他依據。

(1)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的設定方法:對項目的功能進行梳理,包括資金性質、預期投入、支出範圍、實施內容、工作任務、受益對象等,明確項目的功能特性;依據項目的功能特性,預計項目實施在一定時期內所要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確定項目所要實現的總體目標,並以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述;對項目支出總體目標進行細化分解,從中概括、提煉出最能反映總體目標預期實現程度的關鍵性指標,並將其確定為相應的績效指標;通過收集相關基準數據,確定績效標準,並結合項目預期進展、預計投入等情況,確定績效指標的具體數值。

(2)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設定方法:對部門(單位)的職能進行梳理,確定部門(單位)的各項具體工作職責;結合部門(單位)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年度主要工作任務,預計部門(單位)在本年度內履職所要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將其確定為部門(單位)總體目標,並以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述;依據部門(單位)總體目標,結合部門(單位)的各項具體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確定每項工作任務預計要達到的產出和效果,從中概括、提煉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務預期實現程度的關鍵性指標,並將其確定為相應的績效指標;通過收集相關基準數據,確定績效標準,並結合年度預算安排等情況,確定績效指標的具體數值。

(三)績效跟蹤與運行監控

負責項目的股室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實行“雙監控”,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確保績效目標如期保質保量實現。績效跟蹤是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的重要環節。預算績效管理主體根據確定的項目績效目標,通過動態或定期採集項目管理信息和項目績效運行信息,對項目管理的各相關內容和目標要求的完成情況進行跟蹤,並在歸納分析的基礎上,及時、系統地反映預算執行過程中的項目績效目標的運行情況和實現程度,糾正績效運行偏差,促進項目績效目標實現的管理活動。

1、績效跟蹤的內容

各業務股室要建立績效跟蹤機制,對預算執行過程中的項目管理和目標要求的完成情況(目標保障)、目標實現程度、目標偏差和糾偏情況等進行跟蹤。

(1)目標保障情況。重點跟蹤保障項目各階段有效實施相關制度(包括基本制度、專項辦法、管理措施)的完整性,項目實施中相關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其中:進度管理、資金撥付、政府採購、資產管理制度執行是目標保障情況跟蹤的重點),以及目標保障中存在的問題。

(2)目標實現程度。重點跟蹤預算執行情況,為完成績效目標所需要的各種資源成本消耗情況、項目管理及其完成情況,以及項目預期產出、效果等目標的完成進度情況等。

(3)目標偏差情況。跟蹤重點目標在項目實施中的偏差度和影響度。

(4)目標糾偏情況。重點跟蹤糾偏措施的制定和整改落實情況。

2、績效跟蹤的流程

績效跟蹤在預算項目啟動後實施,實施跟蹤的具體時間可根據項目的特點確定。在一個財政年度內,績效跟蹤次數一般為x-x次。績效跟蹤流程為:

(1)確定跟蹤目標。在核對項目基本信息基礎上,根據實際需要對相關績效目標按類細化,並確定績效跟蹤的重點目標。

(2)開展績效跟蹤。依據確定的重點目標,對項目管理的相關內容和目標要求的完成情況實施績效跟蹤,歸集跟蹤信息,填制《績效跟蹤表(項目分階段完成情況表)》。

(3)進行偏差分析。根據績效跟蹤信息,對照重點跟蹤的目標,發現績效運行偏差、分析偏差原因。填制《績效跟蹤表(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及糾偏表)》。

(4)提出糾偏路徑。依據偏差分析,結合項目實際,提出實施糾偏的路徑和方法,並填制《績效跟蹤表(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及糾偏表)》。

(5)及時實施糾偏。績效運行情況與設定的績效目標要求發生較大偏離時,績效跟蹤主體應及時查找問題,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及時糾偏。績效運行有重大偏離的,績效跟蹤主體應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主管部門或財政等相關職能部門。對績效跟蹤發現無績效或低績效的項目,要按規定調整執行或停止執行。

(6)形成跟蹤結論。依據項目基本情況、目標設定情況、項目組織實施情況、績效目標完成及偏差情況、存在問題及糾偏情況等,撰寫《績效跟蹤結果報告》,形成跟蹤結論。

負責項目的股室在完成績效跟蹤工作後的一個月內,將《績效跟蹤表(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及糾偏表)》和《績效跟蹤結果報告》報送縣財政局。

(四)績效評價

通過自評和外部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對預算執行情況開展績效評價。對預算執行情況以及政策、項目實施效果開展績效自評,評價結果報送縣財政局。

1、績效評價內容

績效目標與戰略規劃、事業發展的適應性;財政資金使用情況、財務管理狀況,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及其收益管理情況;項目管理情況,包括項目投資、項目實施、成本控制、財務監理、政府採購、合同管理、質量控制情況等;為加強管理所制定的相關制度、採取的保障措施及其執行情況;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包括預計產出、效果和影響力等。

2、績效評價指標

績效評價指標是依據細化量化的績效目標而形成的衡量績效目標實現程度的考核工具。

評價指標包括項目決策、項目管理和項目績效三方面。

實施評價時,應按照定性指標可衡量、定量指標應量化的要求,依據評價項目特點和評價工作需要,在績效評價三級指標的基礎上,對評價指標逐級分解和細化。

3、績效評價指標確定原則

相關性原則。應當與績效目標有直接的聯繫,能夠恰當反映目標的實現程度。

重要性原則。應當優先使用最具評價對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評價要求的核心指標。

可比性原則。對同類評價對象要設定共性的績效評價指標,以便於評價標準的規範和評價結果可相互比較。

系統性原則。應當將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定量指標應量化,定性指標可衡量,系統反映財政支出所產生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可持續影響等。

經濟性原則。應當通俗易懂、簡便易行,數據的獲得應當考慮現實條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4、績效評價指標標準

績效評價指標標準是指衡量財政支出績效目標完成程度的尺度。績效評價指標標準的選用應當堅持客觀公正、規範有效的原則。根據評價對象的特點,可以選用不同的評價指標標準。績效評價指標標準主要包括:計劃標準,是指以預先制定的目標、計劃、預算、定額等數據作為評價的標準;行業標準,是指參照國家公佈的行業指標數據制定的評價標準;歷史標準,是指參照同類指標的歷史數據制定的評價標準;其他標準。

5、績效評價方法

績效評價方法主要採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眾評判法等。根據評價對象的具體情況,可以採用一種或多種方法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方法主要包括: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將一定時期內的支出與效益進行對比分析以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它適用於成本、效益都能準確計量的項目績效評價。

(2)比較法,是指通過對績效目標與實施效果、歷史與當期情況、不同部門和地區同類支出的比較,綜合分析績效目標實現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過綜合分析影響績效目標實現、實施效果的內外因素,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程度。

(4)最低成本法,是指對效益確定卻不易計量的多個同類對象的實施成本進行比較,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程度。

(5)公眾評判法,是指通過專家評估、公眾問卷及抽樣調查等對財政支出效果進行評判,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程度。

(6)其他評價方法。

負責項目的股室對預算執行情況以及政策、項目實施效果開展績效自評,評價結果報送縣財政局。上級專項資金自評和部門預算項目自評實現全覆蓋。

(五)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

健全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制度和績效問題整改責任制,逐步將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於作為下一期預算安排的參考,提高支出預算的科學性、合理性。

績效評價結果採用綜合評分定級的方法,總分值為xxx分,績效評級分優、良、中、差。評價得分高於xx分(含xx分)的,績效評級為優;得分在xx(含xx分)—xx分的,績效評級為良;得分在xx(含xx分)—xx分的,績效評級為中;得分在xx分以下的,績效評級為差。實現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完善管理、預決算信息公開的“三結合”。對評價結果為差的項目,扣減下年度部門項目預算控制數,形成預算績效管理的剛性約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領導。按照xx縣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安排,各股室及下屬單位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工作主動性,將預算績效管理作為本部門預算管理的重要工作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履行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職責,積極配合縣財政局開展工作,確保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順利推進實施。

(二)確保工作實效。在編制部門預算時同步制定績效目標,項目執行期間按照績效目標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控,項目完成後要全面實施績效評價,並將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縣住建局充分發揮預算績效管理的主體作用,按照縣財政局的統一部署,理順工作機制,制定具體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做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三)營造績效氛圍。充分利用媒體、網絡平台等,積極宣傳預算績效管理的重要意義,倡導預算績效管理理念,為預算績效管理創造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業務培訓,提高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提升管理績效。建立完善財政績效管理工作考核機制,加強對各預算單位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考核,並強化考核結果應用,促進我縣財政績效管理工作有效推進。

預算績效管理實施方案 篇二

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推進現代預算管理體系建設,強化預算支出責任和效率,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20xx〕34號)、《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湘辦發〔20xx〕1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目標

建立以績效結果為導向,以績效目標為基礎,以績效評價為手段,以結果應用為保障,以制度機制建設為支撐,以改善管理、優化資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為目的,覆蓋所有預算單位和所有財政資金,貫穿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二、基本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在區黨工委、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由區財政金融部牽頭,各預算單位分工負責。區財政金融部負責制定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制度,組織對重點支出進行績效評價和再評價,組織指導各預算單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各預算單位是本單位預算績效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實施部門本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指導下屬單位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2、統籌規劃,全面推進。結合單位實際,按照先易後難原則,優先選擇重點民生支出、社會公益性較強以及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項目進行預算績效管理,在此基礎上穩步推進基本支出績效管理、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管理和財政綜合績效管理。

3、客觀公正,公開透明。預算績效管理要符合真實、客觀、公平、公正的要求,做到標準統一、指標科學、數據準確、程序透明、方法合理、結果公正。評價過程和評價結果依法公開,接受監督。充分利用中介機構、專家和社會公眾等第三方力量推進預算績效管理。

4、規範程序,嚴格考評。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職責明確、責權對等、簡便易行、規範高效的預算績效管理運行機制、工作流程和制度體系,實行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切實加強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和績效評估結果應用,建立健全績效目標申報、審核、批覆機制,將預算績效管理納入管委會年度績效工作考核,建立有效的問責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嚴格考核考評、問責問效。

三、主要內容

預算績效管理包括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管理、績效評價管理、績效評價結果反饋應用等環節。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就是要將績效管理融入預算管理全過程,逐步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一)加強績效目標管理

1、績效目標設定。預算單位在編制年度預算和申報項目時,要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制定具體、可衡量、一定時期內可實現的績效目標,明確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並圍繞績效目標編制清晰、量化、便於考核的績效指標。主管部門要對本級和下屬單位申報的績效目標進行論證和審核,並彙總編制本單位的預算績效目標。

2、績效目標審核。區財政金融部要對預算單位報送的績效目標進行審核,包括績效目標與部門職能的相關性、績效指標設置的科學性、實現績效目標所需資金的合理性等。績效目標不符合要求的,報送單位應進行調整、修改,經區財政金融部審核合格後,方可進入下一步預算編審流程;低績效或無績效的項目,將調減預算資金或不予安排預算資金。

3、績效目標批覆。管委會財政收支預算經株洲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後,區財政金融部應在批覆部門預算的同時批覆績效目標。

(二)開展績效運行跟蹤監控管理。區財政金融部和預算單位要對績效信息進行跟蹤監控和督促檢查,重點監控是否符合預算批覆確定的績效目標,發現預算支出績效運行與原定績效目標發生偏離時,應及時採取措施糾正,情況嚴重的應暫緩或停止該項目的執行。確因政策變化、突發事件等因素影響績效目標實現需調整績效目標的,根據績效目標管理的要求和審核流程,隨預算一併調整。實行預算中期評估調整制度,在年度預算執行中適時開展以預算績效運行為重點的預算中期評估調整,對執行績效不好或無法執行的項目提出處理意見,視情節輕重調整該項目預算。

(三)實施預算績效評價。預算績效評價包括項目績效評價、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和財政績效綜合評價。預算執行結束後,各責任單位要及時對執行結果進行績效評價,重點評價執行結果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1、開展績效自評。預算單位要成立由資金管理、財務人員等組成或聘請第三方參與的績效評價組,組織開展本單位的績效自評工作,並指導和督促所屬單位做好績效自評工作,及時將自評報告報區財政金融部。

2、實施重點評價和再評價。區財政金融部要對預算單位的績效評價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並對其報送的績效評價報告進行審核。對區級重大產業類專項、農林水利、環境保護、社會保障、教育科技、醫療衞生等社會公共項目,實施財政重點評價和再評價,並逐步擴大評價範圍。要建立多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可採取組織專家、委託社會中介等評價方式,逐步推行第三方機構獨立評價。

3、實施多層次績效評價。區財政金融部對預算單位、主管部門對下屬單位要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積極開展區級財政支出管理績效綜合評價。

(四)強化績效評價結果應用

1、建立績效報告制度。預算單位要按年度工作安排向區財政金融部提交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報告。區財政金融部要向管委會報告預算績效管理綜合情況和重點項目績效評價結果,為管委會決策提供績效參考。

2、建立反饋整改制度。區財政金融部應在評價工作結束後,將績效評價結果反饋給被評價部門,被評價部門應針對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評價建議認真進行整改,並在收到反饋意見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落實整改情況反饋到財政部門。

3、建立預算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編制相結合的制度。區財政金融部要將預算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預算資金撥付、預算調整和下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對於預算績效評價結果為“優”的項目或單位,安排資金時給予重點支持;對於預算績效評價結果為“良”的項目或單位,安排資金時予以優先保障;對於預算績效評價結果為“中”的項目或單位,在安排資金時從緊從嚴,在與政策不牴觸的情況下減少資金安排;對於績效評價結果為“低”的項目或單位,將列入重點監控。

4、建立績效評價結果公開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績效信息要公開,將預算績效報告和績效評價結果,尤其是一些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力大的民生項目和重點項目支出績效情況,依法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5、建立績效問責制度。管委會將預算績效管理作為實施行政問責的重要依據,嚴格落實財政資金使用主體責任、“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權責機制。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管委會主任為組長,分管財政副主任為副組長,區財政金融部、紀檢監察局、審計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協調和監督督查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區財政金融部,由劉一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鎮街和預算單位都要相應成立專門班子,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

2、完善制度體系。建立健全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制度,規範績效目標、績效跟蹤、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等各項工作流程,確保預算績效管理與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的有效銜接。建立科學規範的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推進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平台建設,為預算績效管理提供製度和技術支撐。

3、建立考核機制。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納入管委會績效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評價各部門工作的重要依據。對工作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對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採取重點督查、隨機檢查等方式,及時有效解決問題困難,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推進。

4、加強宣傳培訓。充分利用今日雲龍、雲龍發佈、雲龍官網等媒體平台,積極宣傳預算績效管理的成功經驗和典型做法,增強預算績效管理意識,為預算績效管理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專業知識培訓,增強預算績效管理工作人員業務素質,提高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水平。

預算績效管理實施方案 篇三

一、考核目的

本方案的制定是為了提升工程預算部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斷提高工程預算準確率,降低工程預算成本。

二、考核範圍

適用於工程預算部經理和預算工程師。

三、考核週期

本考核方案適用於對預算經理和預算工程師的月度考核。

四、考核內容

預算工程師考核內容如下表所示。

考核項目權重分配項目細化

工作質量40%工程預算方案被駁回一次扣5分

工作效率20%工程預算方案每逾期上交一次扣3分

工作成本20%預算費用每超出計劃的1%則加扣1分

工作能力20%在國家權威期刊上每發表一篇論文加3分

五、考核構成

考核實行百分制。其中每一考核項的滿分均為100分,在增減相應的獎懲分數後乘以其權重就能得到月度考核總分。

六、考核計算

1、預算工程師評分=工作質量得分×40%+工作效率得分×25%+工作成本得分×20%+工作能力得分×20%

2、經理評分=下屬各預算工程師評分總和/預算工程師數量+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印象分+關鍵員工流動控制得分

預算績效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優化預算支出結構,強化財務監督管理職能,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與效率,體現財政“科學化、精細化、規範化”的管理要求,根據市財政局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部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預算績效是指預算資金所達到的產出和結果。預算績效管理是政府績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種以支出結果為導向的預算管理活動。逐步建立完善“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第三條預算績效管理的原則是: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整體設計、穩步推進,低效問責、高效激勵,客觀公正、公開透明。

第四條辦公室負責部機關預算績效管理組織、指導,並協調、配合財政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各業務科室及預算績效管理領導小組成員是績效管理的工作主體,負責我部的預算績效管理的具體實施。

第二章預算績效管理的內容與職責

第五條預算績效管理的對象為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性資金,包括局本級預算管理的資金和上級轉移支付的資金。

第六條預算績效管理的內容:

(一)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各業務科室編制下一年度預算或追加預算時,應同時編制預算績效計劃,報送績效目標。辦公室對提交的績效目標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請用款部門重新調整績效目標;符合要求的,由辦公室提交市財政部門申報。

(二)預算績效運行跟蹤監控管理。建立績效運行跟蹤監控機制,定期採集績效運行信息並彙總分析,對績效目標運行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和監控。對上年度開展的重點項目評價工作進行績效跟蹤。

(三)績效評價管理。預算執行中期或結束後,要及時對預算資金的產出和結果進行績效評價,重點評價產出和結果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用款部門要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自評,認真分析研究評價結果所反映的問題,努力查找資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制定改進和提高工作的措施。

(四)績效評價結果反饋與應用管理。根據財政部門績效評價結果反饋,辦公室應及時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完善管理制度;用款部門應及時根據績效評價結果,改進管理措施;辦公室應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安排以後年度預算的重要依據,為領導決策和行政問責提供參考依據。

第七條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主要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預算績效管理制度。

2、對預算績效管理的組織、指導。

3、配合財政部門實施績效管理。

(二)各業務科室主要職責:

1、本部門預算績效管理自評工作。

2、對預算績效評價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完善。

第三章預算績效目標管理

第八條績效目標是指績效管理的對象計劃在一定期限內預計達到的產出和效果,由各業務科室在年初申報項目經費預算或需追加項目經費預算時填報。

第九條預算績效目標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預期產出,包括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數量;

(二)預期效果,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可持續影響等;

(三)服務對象或項目受益人滿意程度;

(四)達到預期產出所需要的成本資源;

(五)衡量預期產出、預期效果和服務對象滿意程度的績效指標;

(六)其他。

第十條績效目標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確。績效目標要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部門職能及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與相應的財政支出範圍、方向、效果緊密相關。

(二)具體細化。績效目標應當從數量、質量、成本和時效等方面進行細化。儘量進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採用定性的分級分檔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制定績效目標時要經過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目標要符合客觀實際。

第十一條各業務科室必須在編制下一年度預算或追加預算時,根據編制預算的總體要求及發展規劃,按規定的時間報送預算績效目標申報表及有關材料。

第十二條辦公室按規定對各業務科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不符合規定的,申報科室應重新填報,未按照規定重新填報的項目,一律不列入預算申報。

第十三條項目績效目標評審內容包括:項目實施依據的充分性、目標合理性及可行性、資金預算的準確性、實施計劃的科學性等。

第十四條各業務科室根據財政部門以書面形式反饋的項目評審結果和意見調整修訂項目的原申報績效目標,並上報預算績效目標評審表。由辦公室提交財政部門進行復審。

第十五條績效目標一經由財政部門確定,原則上不予調整,確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按原申報評審程序執行。

第四章預算績效運行跟蹤監控管理

第十六條辦公室應配合財政部門作好預算績效運行跟蹤監控管理相關工作。

第十七條辦公室負責我部的項目績效進行跟蹤監控,並如實填制預算績效運行跟蹤監控管理表。

第十八條發現績效運行目標與績效預期目標發生偏離時,要及時採取措施予以糾正。

第五章績效評價管理

第十九條績效評價是指根據設定的績效目標和評價指標,運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對財政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

第二十條績效評價指標是指衡量績效目標實現程度的考核工具。根據評價內容的不同,可分為業務指標和財務指標。

業務指標主要包括:目標設定情況、目標完成程度、組織管理水平、項目實施效益等;財務指標主要包括:資金落實情況、實際支出情況、財務管理狀況和資產配置和使用等。

第二十一條在組織實施績效評價時,要按照定量與定性相結合並以定量為主的原則,設置、選擇一定數量且能衡量財政支出實際績效的具體指標。在設定具體指標的基礎上,應對具體指標設置一定的分值(權重)。

第二十二條績效評價標準是衡量預算支出績效目標的標尺和準繩,在評價對象和具體評價指標確定後,應選擇合適的評價標準,具體包括計劃標準、行業標準、歷史標準和其他標準等。

第二十三條績效評價方法主要採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眾評判法等。

績效評價方法的選用應當堅持簡便有效的原則,根據評價對象的具體情況,可採用一種或多種方法進行績效評價。

第二十四條績效自評由各申報和用款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凡年度預算安排財政專項資金的支出項目,均列入績效自評範圍,同時根據財政部門確定的重點評價項目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績效自評工作。

第二十五條績效評價工作程序

(一)前期準備。確定評價對象、成立評價工作組、制訂評價方案。

(二)組織實施。評價數據和資料採集、審核、彙總,實地現場考察,開展問卷調查,組織專家現場評價和綜合評價。

(三)撰寫評價報告。分析評價數據,得出評價結論,撰寫和提交評價報告。

第二十六條績效評價報告包括項目基本概況、項目績效及評價結論、評價發現的問題、相關意見與建議等。

績效評價報告應當依據充分、真實完整、數據準確、分析透徹、邏輯清晰、客觀公正。報告具體格式由財政部門統一規定。

第六章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管理

第二十七條機關各業務科室要根據績效評價中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並將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辦公室,經審核通過後報財政部門。如不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則根據情況調整項目或相應調減項目預算,直至取消該項目。

第二十八條評價結果實行通報制度,對財政反饋績效評價結果好的,應予以表揚或繼續重點支持;對績效評價達不到預期目標或評價結果較差的,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九條績效評價結果可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在本局一定範圍內公開,並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建立健全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領導機構,加強組織協調。

第三十一條本暫行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預算績效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預算績效管理,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各級政府的預算績效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預算績效,是指預算資金支出所達到的產出和效果。

預算績效管理應當堅持科學規範、分級分類、公開透明的原則,將績效的理念和管理方法貫穿於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全過程,實現預算資金運行和預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第四條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機制。

市、區(市)財政部門負責本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本級預算部門和下級財政部門開展工作。

審計機關、監察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預算績效管理實施監督。

第五條各預算部門負責本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本條例所稱預算部門,是指直接向各級財政部門提報預算的部門、單位。

第六條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市、區(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應當依法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第七條除涉及國家祕密的內容外,財政部門應當定期公佈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預算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績效目標、預算安排以及專項資金的項目承擔單位、項目內容、支出用途、績效評價結果等信息。

第八條預算績效管理過程中的評審、評估、評價等工作,可以根據需要委託專家、中介機構等第三方實施。

受託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專家、中介機構應當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遵守職業道德和保密規定。

財政部門應當對第三方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第九條財政部門應當加強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化建設,實現財政部門與預算部門、預算單位之間的預算績效管理信息交換與共享。

第二章預算編制績效管理

第十條預算部門在編報年度預算時,應當根據本部門職能以及事業發展規劃,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編報部門整體支出、項目支出的績效目標和績效説明。

績效目標應當指向明確、具體、可行,有確定的實現期限。

財政部門應當組織對預算部門提報的績效目標進行審核。

第十一條對政府財力投資計劃的項目支出,應當在項目立項時編報績效目標,由立項批准部門審核並在下達投資計劃時批覆;財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對其項目、資金安排進行預算評審、決算審查,並將評審及決算結果作為安排預算和批覆決算的重要依據。

第十二條預算部門編報的年度預算涉及設立專項資金的,應當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本部門以及相關部門三年事業發展中期規劃、資金績效目標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設立專項資金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財政資金投入方向,符合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文件為依據;

(二)使用範圍清晰、主體確定、方式可行,預期績效目標明確,符合客觀實際;

(三)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專項資金預算安排不得與財政收支增幅或者生產總值掛鈎;

(四)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設定執行期限且一般不超過五年。

第十三條財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對設立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評估。經評估符合條件的,報本級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定。

專項資金設立後,財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預算部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對專項資金安排中沒有明確支出標準的項目支出,財政部門在審核其績效目標的同時,應當對項目、資金安排進行預算評審,並將評審結果作為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

使用專項資金的預算評審,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設立有無依據、是否符合程序、有無明確時限;

(二)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支出預算的合理性,績效目標的規範性;

(三)已設立專項資金上年度預算執行和績效評價情況;

(四)其他需要預算評審的內容。

第十五條預算部門提出的績效目標,經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後,方可進入下一步預算編審流程。對不符合要求的,財政部門可以要求其調整、修改。對不按照規定編制績效目標或者預期績效低的項目,不予安排預算資金。

第十六條財政部門、預算部門分別向本級部門、所屬單位批覆支出預算時,一併批覆績效目標,作為預算執行、績效評價與問責的依據。經批覆的績效目標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程序重新報批。

第三章預算執行績效管理

第十七條財政部門、預算部門應當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績效目標實現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和監控。

第十八條預算部門對本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的實現負責。

預算部門應當統計預算執行中有關績效數據,按照規定向財政部門報告項目實施進度和本部門績效目標執行情況。

當預算執行績效與績效目標發生偏離時,預算部門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報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預算執行中,需調整預算事項的,預算部門應當重新提報績效目標,待依法審核、批覆後執行。

第二十條財政部門應當在政府採購、國庫集中支付、資產管理等財政工作中,採集、分析預算績效信息,跟蹤、監控預算執行中的績效管理情況,並選擇部分項目進行重點監控。

第二十一條對分期支付資金的項目,財政部門應當根據項目實施進度、績效目標執行以及相關措施落實情況撥付預算資金。

第二十二條除因政策變化、突發事件等客觀原因影響績效目標實現外,對預算執行中無績效、明顯低於或者嚴重偏離預期績效目標的項目,預算部門應當交回相應未執行部分的預算資金,財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相應調整預算。

第四章績效評價

第二十三條預算執行結束,財政部門、預算部門應當根據設定的績效目標,按照規定的評價原則和標準,對財政支出進行績效評價。

對重大項目或者跨年度項目支出,可以在執行過程中實施階段性績效評價。

第二十四條預算年度終了,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對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自評,提出績效報告報送預算部門。

預算部門應當對本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整體支出、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價,形成整體支出管理績效評價報告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報財政部門。

第二十五條財政部門應當對預算部門績效評價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規範性進行審查,對預算部門整體支出管理績效情況進行綜合評價,並選擇部分重點項目實施績效評價或者再評價。

第二十六條對設定的執行期限超過三年的專項資金,財政部門在進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時,應當一併組織對專項資金進行中期績效評估。

經中期績效評估,專項資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規定程序予以調整或者撤銷:

(一)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專項資金設立的目標失去意義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務已經不存在的;

(二)專項資金的績效達不到主要預期目標,整體使用效益不高、績效不明顯的;

(三)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有違法違規情形,情節嚴重或者經整改無效的;

(四)專項資金支持的績效目標已經提前實現,不需要繼續安排的;

(五)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應當調整或者撤銷的。

第二十七條財政部門、預算部門應當根據績效評價情況作出評價結論以及改進預算管理建議,並將評價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被評價部門、單位。

被評價部門、單位應當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措施在要求時間內向財政部門、預算部門報告。

第二十八條財政部門、預算部門應當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改進預算管理和安排以後年度預算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績效問責與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在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過失導致預算績效管理未達到相關要求,以致財政資金配置和執行績效未能達到預期目標或者規定標準的,對責任部門及其責任人員實施績效問責。

財政、審計、監察等機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根據績效評價結果以及預算績效管理有關規定,提出問責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和監督。

第三十條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活動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並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一條預算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改正,並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不按照規定編報預算績效目標或者績效説明的;

(二)不按照規定進行預算執行績效管理的;

(三)不按照規定組織績效評價的;

(四)干擾或者阻撓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

(五)在預算績效管理中隱瞞情況、弄虛作假的。

第三十二條項目承擔單位採取偽造、變造虛假資料或者績效目標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受託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專家、中介機構,違反本條例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由財政部門、預算部門按照規定解除委託協議、取消相關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十四條財政、審計、監察以及其他有關機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對預算績效管理中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處理;對發現的不屬於本機關、部門職責範圍的違法違規問題,應當及時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市、區(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有關經濟功能區管理機構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適用本條例。

第三十六條本條例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預算績效管理實施方案 篇六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武警各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政協全國委員會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有關人民團體,有關中央管理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加快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重要意義

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是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內容,是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務質量的關鍵舉措,是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方針政策落地見效的重要保障。《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聚焦解決當前預算績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進行統籌謀劃和頂層設計,是新時期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

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變革,是一項長期的系統性工程,涉及面廣、難度大。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把思想認識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深刻學習領會《意見》的精神實質,準確把握核心內涵,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深入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財政預算工作的重點,真抓實幹、常抓不懈,確保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不斷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結合實際制定貫徹落實方案

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入分析本地區本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實際,對照《意見》要求,準確查找存在的差距和突出問題,抓緊研究制定具體、有針對性、可操作的貫徹落實方案,明確下一步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着力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確保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跑偏、不走樣。各級財政部門要抓緊完善預算績效管理制度辦法,組織指導本級部門、單位和下級財政部門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重點關注預算收支總量和結構,加強預算執行監管,推動財政預算管理水平明顯提升。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履行預算績效管理主體責任,健全預算績效管理操作規範和實施細則,建立上下協調、部門聯動、層層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將績效管理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預算單位、明確到具體責任人,確保每一筆資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

到2020年底中央部門和省級層面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既要提高本級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又要加強對下轉移支付的績效管理,防止財政資金損失浪費;到2022年底市縣層面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做到“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大幅提升預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實施效果。

三、抓好預算績效管理的重點環節

(一)預算編制環節突出績效導向。將績效關口前移,各部門各單位要對新出台重大政策、項目,結合預算評審、項目審批等開展事前績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申請預算的必備要件,防止“拍腦袋決策”,從源頭上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精準性。加快實現本級政策和項目、對下共同事權分類分檔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加快設立部門和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財政部門要嚴格績效目標審核,未按要求設定績效目標或審核未通過的,不得安排預算。

(二)預算執行環節加強績效監控。按照“誰支出、誰負責”的原則,完善用款計劃管理,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實行“雙監控”,發現問題要分析原因並及時糾正。逐步建立重大政策、項目績效跟蹤機制,按照項目進度和績效情況撥款,對存在嚴重問題的要暫緩或停止預算撥款。加強預算執行監測,科學調度資金,簡化審核材料,縮短審核時間,推進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切實提高預算執行效率。

(三)決算環節全面開展績效評價。加快實現政策和項目績效自評全覆蓋,如實反映績效目標實現結果,對績效目標未達成或目標制定明顯不合理的,要作出説明並提出改進措施。逐步推動預算部門和單位開展整體績效自評,提高部門履職效能和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建立健全重點績效評價常態機制,對重大政策和項目定期組織開展重點績效評價,不斷創新評價方法,提高評價質量。

(四)強化績效評價結果剛性約束。健全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制度和績效問題整改責任制,形成反饋、整改、提升績效的良性循環。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建立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和政策調整掛鈎機制,按照獎優罰劣的原則,對績效好的政策和項目原則上優先保障,對績效一般的政策和項目要督促改進,對低效無效資金一律削減或取消,對長期沉澱的資金一律收回,並按照有關規定統籌用於亟需支持的領域。

(五)推動預算績效管理擴圍升級。績效管理要覆蓋所有財政資金,延伸到基層單位和資金使用終端,確保不留死角。推動績效管理覆蓋“四本預算”,並根據不同預算資金的性質和特點統籌實施。加快對政府投資基金、主權財富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債務項目等各項政府投融資活動實施績效管理,實現全過程跟蹤問效。積極推動績效管理實施對象從政策和項目預算向部門和單位預算、政府預算拓展,穩步提升預算績效管理層級,逐步增強整體性和協調性。

四、加強績效管理監督問責

(一)硬化預算績效責任約束。財政部門要會同審計部門加強預算績效監督管理,重點對資金使用績效自評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復核,必要時可以組織開展再評價。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要發揮就地就近優勢,加強對本地區中央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和績效自評結果的審核。對績效監控、績效評估評價結果弄虛作假,或預算執行與績效目標嚴重背離的部門和單位及其責任人要提請有關部門進行追責問責。

(二)加大績效信息公開力度。大力推動重大政策和項目績效目標、績效自評以及重點績效評價結果隨同預決算報送同級人大,並依法予以公開。探索建立部門和單位預算整體績效報告制度,促使各部門各單位從“要我有績效”向“我要有績效”轉變,提高預算績效信息的透明度。

(三)推動社會力量有序參與。引導和規範第三方機構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加強執業質量全過程跟蹤和監管。搭建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參與績效管理的途徑和平台,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促進形成全社會“講績效、用績效、比績效”的良好氛圍。

五、健全工作協調機制

(一)財政部門加強組織協調。各級財政部門要賦予部門和資金使用單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權,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考核,充實預算績效管理機構和人員力量,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指導部門和單位提高預算績效管理水平。完善共性績效指標框架,組織建立分行業、分領域、分層次的績效指標體系,推動績效指標和評價標準科學合理、細化量化、可比可測,夯實績效管理基礎。加快推進績效管理信息化建設,逐步完善互聯互通的預算績效“大數據”系統,為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提供重要支撐。加強與人大、監察、審計等機構的協調配合,健全工作機制,形成改革合力,確保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順利實施。

(二)各部門完善內部工作機制。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要求,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優化預算管理流程,完善內控制度,明確部門內部績效目標設置、監控、評價和審核的責任分工,加強部門財務與業務工作緊密銜接。建立健全本行業、本領域核心績效指標體系,明確績效標準,規範一級項目績效目標設置,理順二級項目績效目標逐級彙總流程,推動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

(三)推進配套改革。加強預算績效管理與機構和行政體制改革、政府職能轉變、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有效銜接,統籌推進中期財政規劃、政府收支分類、項目支出標準體系、國庫現金管理、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等財政領域相關改革,抓緊修改調整與預算績效管理要求不相符的規章制度,切實提高改革的系統性和協同性。

預算績效管理實施方案 篇七

根據《高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高密市市級部門單位預算績效管理辦法〉和〈高密市市對下轉移支付資金預算績效管理辦法〉的通知》(高政辦字〔20xx〕1號)要求,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目標

推進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力爭到20xx年底,形成各科室(單位)參與的績效管理格局;貫穿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形成預算資金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實現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實現預算執行和政策實施的融合,資金使用和部門履職的融合,使預算績效管理成為推動財政資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務質量的重要紐帶。

二、預算績效管理實施範圍

將專項預算資金和下設事業單位項目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績效管理。

三、預算績效管理職責分工

黨政辦統籌預算績效管理,統籌組織資金績效評價工作;各業務科室負責分管的專項預算資金和項目支出的績效評估、目標設置、過程跟蹤、評價實施、問題整改、結果應用、信息公開等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下屬事業單位負責本單位項目支出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任務

(一)建立預算績效評估機制

結合預算評審、項目審批等,在重大政策提出、預算安排時開展事前績效評估,重點論證立項必要性、投入經濟性、績效目標合理性、實施方案可性行、籌資合規性等,並將績效評估結果作為申請預算的必備要件。

(二)加強績效目標管理

各科室(單位),做好績效目標管理。在編制年度部門預算時,分解細化各項工作任務,同步申報年度和中期績效目標,績效目標應清晰、量化、可行、易考核,並與年度和中期工作計劃、工作任務及預算相匹配。要加強對績效目標的審核,把績效目標作為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與資金規模相匹配,作為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的依據。

(三)健全預算績效標準體系

加快預算績效共性指標框架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涵蓋各項支出、符合目標內容、突出績效特色、細化和量化的預算績效指標體系。加快預算支出標準、資產配置標準和事業成本以及分領域、分層次的業務標準體系建設,實現預算管理、業務管理和績效管理的深度融合。業務標準必須要與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預算支出標準等銜接匹配,突出結果導向,重點考核實績,實現科學合理、細化量化、可比可測、動態調整、共建共享。

(四)做好績效運行監控

各科室(單位)要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進行動態“雙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績效如期保質保量實現。定期收集預算執行和項目實施信息,彙總分析監控結果,督促組織實施單位及時糾正執行中的偏差;對績效監控中發現績效目標實施情況與預算執行進度嚴重不匹配的項目,或者存在嚴重問題、預期無績效、低績效的項目,要責令其暫緩或停止執行,並將預算及時調整至其他急需項目;對因政策變化、突發事件等因素影響績效目標實現而確需調整的,應及時督促按照預算管理程序,隨預算調劑一併申請調整。

(五)全面實施績效評價

按照有關時限等要求,各科室(單位)要通過自評與外部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對預算資金開展績效評價;要實現預算資金績效自評價全覆蓋,合理設置自評指標權重,對預算執行情況和績效目標實現程度進行量化打分;要結合年度評價,對實施期超過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項目實行全週期績效評價。在績效評價組織實施時,重要的、上級有明確要求的或經批准的項目,可委託第三方機構參與績效評價工作,確保績效評價結果客觀公正、真實有效。

(六)完善評價結果應用

促進預算與績效的融合。強化績效事前評估、目標管理、監控、評價各環節與預算安排和政策調整掛鈎機制。事前績效評估程序不符合規定或者結果不予支持的不得安排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和績效監控結果應作為年度預算安排和調整的依據,績效評價結果納入年度預算執行考核,與下年度預算安排和資金分配掛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科室(單位)要將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對本部門預算績效管理的組織領導,科學統籌預算績效管理各個環節。要明確分工和責任,理順工作機制,要與本級財政部門在預算績效目標設定、績效執行監控、績效評價等環節緊密配合,並重點對預算投入和過程進行評價;應加快制定相關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合理確定績效指標和評價指標值,並重點對預算產出、效果和滿意度進行評價,實現績效管理與業務管理的深度融合。

(二)抓好培訓宣傳

各科室(單位)要積極開展多種形式、不同層次的預算管理培訓,提高預算績效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網絡平台等多種媒介,積極宣傳發改預算績效理念,為預算績效管理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預算績效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規範、科學、高效的預算管理體系,強化預算績效責任,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山東省省級部門單位預算績效管理辦法》(魯政辦發【20xx】20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預算績效管理是指在預算管理中融入績效理念,將績效目標設定、跟蹤、評價及結果應用納入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

程,以提高預算的社會、經濟效益為目的的管理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納入學校預算績效管理的學校自有資金安排的項目資金。

第四條預算績效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目標管理原則。預算管理要圍繞績效目標進行,事前設定目標、事中跟蹤監控目標實現進程、事後評價目標完成情況。

(二)績效導向原則。預算管理的各環節都要以績效為核心導向,將績效管理貫穿於預算管理全過程,實現資金運行和預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三)責任追究原則。堅持“用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管理理念,強調項目單位支出責任和管理部門監督責任,實行績效問責,對無績效或低績效的項目承擔單位和部門進行責任追究。

(四)信息公開原則。預算績效信息要逐步向全校教職工公開,接受全校教職工的監督。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五條學校成立預算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財務工作的校領導任副組長,組織、人事、財務、資產、審計等部門負責人任成員,預算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財務處。預算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一)研究制定學校預算績效管理實施細則、工作規程,建立預算績效考核指標和標準體系。

(二)組織和指導各部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三)建立績效結果與預算安排掛鈎機制,健全績效結果反饋及督促整改機制。

(四)組織引進第三方對各項目資金進行績效評價。

(五)績效評價涉及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各項目實施部門的職責:

(一)編制項目績效目標。按照“誰使用資金誰編制績效目標”的原則,要求制定的績效目標客觀且可測量、細化量化、合理可行、相應匹配、重點突出。

(二)組織實施項目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落實單位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三)定期組織開展項目績效自評工作。

第三章績效目標的設定

第七條績效目標是指績效評價的對象計劃在一定期限內達到的預計產出和效果。績效目標的編制,主要包括設定績效總目標、

制定長期、當期(年度)績效指標、確定績效指標值等。

第八條績效指標編制原則:

(一)相關性原則。績效指標應當與績效總目標直接相關,能夠充分、恰當反應目標的實現程度。

(二)重要性原則。應當優先使用最能反映績效的核心指標。

(三)可比性原則。對同類績效管理對象要設定共性的績效指標,以便於評價結果可以相互比較。績效目標應當從數量、質量、

成本和時效等方面進行細化,儘量進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採用定性的分級分檔形式表述。

(四)系統性原則。應當將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系統反映預算支出所產生的效益。

(五)經濟性原則。績效指標所涉及數據的獲取應當考慮現實條件和可操作性,制定績效目標時要經過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目標要符合客觀實際,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對於績效目標中涉及的專業術語,應當準確定義、清晰解釋。

第九條確定績效指標值。績效指標值是指使用量化的標準、數值或比率來表示預算資金達到的產出和效果,應當與績效指標逐

一對應,通常用相對值或絕對值表示。單位在填報績效指標值,應當同時明確績效標準。績效標準是設定績效指標值時的依據或參考標準,一般包括歷史標準、行業標準、計劃標準,以及財政部門認可的其他標準等。

第四章績效跟蹤管理

第十條預算執行過程中,對預算資金進行績效監控,主要包括:

1、預算執行進度;

2、預算執行規範性;

3、預算存量資金;

4、預決算差異率。

第五章績效評價管理

第十一條績效自評。預算執行完畢後,各項目實施部門要對照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對預算執行實際績效情況進行自評,評價指標分為計量指標和定性指標。

第十二條開展第三方評價。審計部門結合學校年度審計,引入社會第三方評價機構,按照預算績效領導小組確定的範圍、要求等對預算績效情況進行評價。結合部門自評,出具最終評價結果。

第六章績效結果應用管理

第十三條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所形成的績效目標、績效自評、績效評價等信息,採取反饋整改、與預算掛鈎、激勵約束等方式,項目建設期內,按年度投入經費年末未形成支出的,或項目已結項的,剩餘資金收回,對於績效考核不合格的項目不再進行資金投入,以提高預算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四條建立信息公開機制。各責任部門(學院)將所管理的項目經費評價結果作為本部門(學院)年度工作的必要公開事項,接受教職員工的審核和監督。

第十五條建立績效問責機制。學校將評價結果納入各單位工作目標考核範疇,並作為重要依據。對因主觀原因導致當年績效管

理工作不力,績效執行及評價結果較差的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預算績效管理實施方案 篇九

市委、市政府日前印發《關於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區委、區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動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工作提出的“三個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總體設計、統籌兼顧,全面推進、突出重點,科學規範、公開透明,權責對等、約束有力的原則,完善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鏈條,形成以績效為核心的財政政策體系和資金管理機制。到2020年年底,市、區兩級基本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實現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有效提升預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實施效果。

二、構建全方位預算績效管理格局

(一)實施政府預算績效管理。將各級政府收支預算全面納入績效管理。預算收入要實事求是、積極穩妥、講求質量,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必須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合理確定預期增長目標,在限額範圍內合理確定政府債務舉借規模;嚴格落實各項減税降費政策,嚴禁虛收空轉、收取過頭税費。預算支出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嚴格支出保障序列,確保工資運轉和基本民生支出不留缺口;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着力支持重大發展戰略和重點領域改革;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堅決避免不顧財力設定過高民生標準和擅自擴大保障範圍,增強財政可持續性。

(二)推進部門和單位預算績效管理。將部門和單位預算收支全面納入績效管理,賦予部門和資金使用單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權,明確職責邊界,體現權責對等。圍繞部門和單位職責、行業發展規劃,以預算資金管理為主線,統籌考慮資產和業務活動,對運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職效能、社會效應、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進行全面衡量,切實提高部門和單位整體及核心業務實施效果。

(三)完善政策和項目預算績效管理。將政策和項目全面納入績效管理,以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大政策和項目為重點,既關注資金的直接產出和效果,又關注宏觀政策目標的`實現程度。強化結果導向,綜合衡量政策和項目預算資金使用效果。對跨年度實施的重大政策和項目實行全週期跟蹤問效,建立動態評價調整機制,及時清理退出政策到期、績效低下的政策和項目。

三、建立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鏈條

(一)建立事前績效評估機制。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將績效關口前移,對新增重大政策和項目,結合預算評審、項目審批等開展事前績效評估,重點論證立項必要性、投入經濟性、績效目標合理性、實施方案可行性、籌資合規性等,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強基建投資績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申請預算的必備要件,從源頭上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項目庫管理,加強新增重大政策和項目預算審核,必要時可以組織專家和第三方機構獨立開展事前績效評估,審核和評估結果作為預算安排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強化績效目標同步管理。各區各部門各單位編制預算時要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結合實際全面設置部門和單位整體績效目標、政策及項目績效目標。加快實現本級政策和項目、對下共同事權分類分檔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全覆蓋,使績效目標成為預算績效管理的重要依據。各級財政部門要將績效目標作為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與部門和單位預算進行同步審核、同步批覆,未按要求設定績效目標或審核未通過的,不得安排預算。

(三)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管理。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要健全績效監控機制,充分藉助信息化管理手段,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實行“雙監控”,動態掌握項目進展、資金使用、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績效目標如期保質保量實現。財政部門會同發展改革、審計部門組建專門委員會,嚴控政府投資項目超概算,建立項目全過程監控機制,實施重要節點概算控制檢查,對項目建設存在擅自增加內容、擴大規模、提高標準、延長工期等問題的責令改正,根據具體情況暫緩或停止預算撥款,對於確需調整概算的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重大政策、項目績效跟蹤機制,強化預算執行管理,着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加強國庫現金管理,清理消化暫付性款項,確保資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全面開展績效評價。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內容、形式和時限,對預算執行情況以及政策、項目實施效果開展績效自評,將自評結果報送本級財政部門,並對真實性負責。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績效自評結果抽查機制,完善重大政策、項目預算績效評價常態機制,逐步推進部門和單位整體績效評價,對下級政府財政運行情況實施綜合績效評價,必要時可以引入專家和第三方機構參與績效評價,創新評價方法,完善評價流程,提升評價質量。

(五)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健全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制度和績效問題整改責任制,形成反饋、整改、提升績效的良性循環。各級財政部門將本級部門整體績效與部門預算安排掛鈎,將下級政府財政運行綜合績效與轉移支付分配掛鈎。對績效好的政策和項目原則上優先保障,對績效一般的政策和項目督促改進,對交叉重複、碎片化的政策和項目予以調整,對低效無效資金一律削減或取消,對長期沉澱的資金一律收回並按照有關規定統籌用於亟需支持的領域。

四、完善全覆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一)建立一般公共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收入方面,重點關注收入結構、徵收質效和優惠政策實施效果。支出方面,重點關注預算資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將重大政策和項目的實施效果作為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完善財政投入保障機制的重要依據。轉移支付方面,重點關注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以及促進各區財力協調和均衡發展。加快開展政府投資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採購、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債務項目績效管理。

(二)建立全口徑預算績效管理體系。以基金政策執行、徵收管理和使用效果為重點,加強政府性基金預算績效管理,同時關注其對專項債務的支撐能力。以貫徹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等戰略目標、收益上繳、支出結構、使用效果為重點,加強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績效管理。以各類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政策效果、基金管理、精算平衡、運行風險為重點,加強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績效管理。

五、構建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支撐體系

(一)完善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各級財政部門要圍繞預算管理的主要內容和關鍵環節,完善預算績效管理制度體系,制定針對本級部門單位和對下級轉移支付資金的績效管理辦法。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辦法和操作細則,加快形成分級分類、實用高效、便於操作的業務規範。建立專家諮詢機制,引導和規範第三方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嚴格執業質量監督管理。

(二)健全預算績效標準體系。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共性績效指標框架,制定績效目標指標申報模板,組織建立和維護績效指標庫。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緊密結合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部門預算項目支出標準等,加快構建分行業、分領域、分層次的核心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突出結果導向,重點考核實績。要充分運用大數據分析技術,立足多維視角和多元數據,創新評估評價方法,提高績效評估評價結果的科學性、客觀性和準確性。

(三)加快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預算績效管理一體化信息系統,實現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與預算編制、執行、決算、監督等管理系統無縫銜接,把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深度融入預算管理各環節。加快財政大數據基礎建設,建立大數據標準和技術體系,強化數據資源梳理、採集、集成和分析,實現部門之間、上下級之間信息聯網和數據共享,打破“信息孤島”和“數據煙囱”,促進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業務、財務、資產等信息互聯互通,提高數據分析比對能力,為預算績效管理提供有力支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績效管理組織領導。堅持黨對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領導,增強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是預算績效管理的責任主體。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對本地區預算績效負責,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對本部門本單位預算績效負責,項目責任人對項目預算績效負責,對重大項目的責任人實行績效終身責任追究制。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對預算績效管理的組織領導,充實管理力量,督促指導有關政策措施落實,確保預算績效管理延伸至基層單位和資金使用終端。

(二)強化績效管理監督問責。審計機關要依法對預算績效管理情況開展審計監督,財政、審計等部門發現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應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各級財政部門要推進績效信息公開,重要績效目標、績效評價結果與預決算草案同步報送同級人大、同步向社會主動公開,搭建社會公眾參與績效管理的途徑和平台,自覺接受人大和社會各界監督。各部門各單位要逐步在部門和單位預決算中公開重點項目的績效目標和評價結果。

(三)嚴格績效管理工作考核。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預算績效結果納入績效考評體系和幹部年度考核,發揮好考核“指揮棒”作用,強化考核結果運用,作為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公務員考核的重要參考,充分調動各區各部門各單位履職盡責和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對本級部門和預算單位、下級財政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建立考核結果通報制度,對工作成效明顯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對工作推進不力的進行約談並責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