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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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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多篇】

值班工作制度 篇一

一、值周教師要親自帶領學生上好早操、課間操、眼保健操,不得敷衍行事。並按時打鈴,填好校務日誌,負責處理本週內的一切事物。堅持日小掃除,周大掃除,每週檢查一次環境及個人衞生,評比成績計入教師崗位責任考核成績,欠1%減1分。

二、值周教師負責國旗的升降,全校師生周升、降國旗,升旗手、護旗手日升國旗,堅持國旗下講話制度,週一強調安排本週內學習、紀律、行為規範、安全、衞生等一切事情。值周教師在一週內認真觀察、發現、記載,週五進行講評總結,並評出文明班 (即升旗班) 。發生事故或不評文明班者,重新值週一次。

三、值周、值班教師要求天天住校,做好值班護校工作,萬不能出現人不在燈着的壞現象,發生一次,由當事人賠償本月全部電費。本週內發生的重大責任事故(打架、鬥毆、意外傷害、家長上訪、造成不良影響的),由值周教師和班主任各負一半,發現一次各減5分;家長越級上訪,發現一次扣當事人5分;學校發生失盜,經濟損失,由值周、值班教師全權負責賠償,並在學校責任制考核中各減5分。

四、值周教師在每週一早操前10---20分鐘交班,經值周教師、校長查看有無失盜現象後,校長簽字方可交班,若有失盜現象,不予交班,重新值週一次。

節假日值班制度 篇二

為切實做好分中心節假日期間安全保衞工作,提高處理應急事件的潛力,特制訂節假日值班制度。

一、值班管理

(一)分中心節假日值班歸口辦公室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編排節假日值班表。

(二)分中心節假日值班採取電話值班和現場值班相結合的辦法。電話值班由班子成員或辦公室負責人擔任;現場值班由一名中層幹部和一名職工(或保安)擔任。

(三)分中心節假日值班人員原則上以“七科一室”順序輪職。

(四)分中心節假日值班報警系統由辦公室指定一名當天值班人員負責。

二、值班職責

(一)現場值班職責

1、負責結算服務大廳和兩樓辦公區域安全巡視(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做好巡視記錄。

2、發現安全消防隱患或設備故障等,首先在第一時間通知物業值班維修人員到場處置,並報辦公室值班聯繫人。

3、及時接聽值班電話,涉及重要電話、緊急通知、緊急公文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彙報。

4、值班時間內遇突發事件,應按急事急辦的原則及時予以處置,並報分中心值班領導和辦公室值班聯繫人。同時,將處理過程記錄在案備查。

5、負責信件報刊、銀行卡折收訖。

6、現場值班人員下班前應關掉所有電源,關好門窗,打開報警系統,確認無異常狀況方可離開。

(二)電話值班職責

1、應與當天現場值班人員持續聯繫,及時瞭解值班狀況。

2、對值班人員報告的狀況應提來源置意見,必要時趕赴現場處置。

3、如遇重大問題、突發事件負責向分中心主要領導報告,或上報市社保中心值班領導。

三、值班要求

(一)值班人員應持續手機暢通,現場值班人員應準時到崗,確保不空崗、不離崗、不誤崗。

(二)值班人員應有高度的職責感和警惕性,無論電話值班還是現場值班,值班時間內不允許酗酒等影響正常值班的事。

四、附則

本制度自2015年1月15日起執行,如與上級規定有牴觸的以上級規定為準。

值班工作制度 篇三

一、每班值班電工應不少於2人。

二、低壓電工不得從事高壓作業。

三、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四、值班期間必須持證上崗,堅守崗位。

五、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安全用具,電工材料、儀表。

六、現場值班電工每天至少巡視兩次,檢查施工用電情況。

七、做好本值的安全、運行、維護工作和本班檢查詳細記錄。

八、要嚴格遵守施工現場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九、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十、做到自己不違章作業,制止他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值班工作制度 篇四

為保證我校教育教學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和諧、有序的校園環境,經行政會研究決定製定本制度:

一、組織領導

1、值班人員由行政領導和保安隊成員組成。

2、政教處負責值班人員的安排,編制值班表,並對值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實行行政領導輪流值班制度,寒暑假期間全部由行政領導輪流值班。

二、值班時間

1、週日至週六由行政領導和值班人員輪流值班,值班時間為每天上午7:00—次日早上7:00。

2、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期間不得離崗,需完成交接班後方可結束值班工作。

3、寒暑假期間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脱崗。

4、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因病因事不能參加值班的,請提前自行調整並向政教處或校長室報備。

三、值班工作人員的職責和紀律

1、值班人員務必高度負責,按時到崗,認真做好校園巡查並做好值班記錄,按要求交接班,如發現脱崗者、不能按時接班者、因工作失誤遲報、漏報、瞞報重要信息的,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值班人員值班期間不準在辦公區域從事各類娛樂活動或做其他與值班無關的`事務。

3、值班人員應確保固定值班電話處於良好的待機狀態,不得隨意佔用,值班期間值班人員的手機應保證24小時開機。

4、值班人員應記錄處理重要公務來電,並做好相關記錄,並針對來電內容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領導,如遇緊急情況可直接聯繫政教處或校長室。

5、值班期間如遇上級檢查、抽查、暗訪等,值班人員應及時上報政教處或校長室,並做好接待和值班彙報,不得藉故推諉。

6、值班期間應及時處理學校內部的值班管理工作,提高服務意識,增強關愛學生責任心和義務感,及時妥善處理好各類突發情況和問題;如遇到緊急重大事項,應立即向政教處或校長室彙報,請求指示,並及時處理,將事態控制到最小。

7、加強校園巡查工作,尤其是加強夜間巡查,密切注意學校內部的安全情況,尤其要對風險領域進行檢查和監督,加強防火、防盜及自然災害的防範意識,提高警惕性。

四、其他

1、值班地點設在學校保安隊辦公室,值班室保持24小時開放。值班電話。

2、值班人員應保持防護器材的安全以及辦公室環境整潔。

值班工作制度 篇五

一、凡機關行政職能科室中層幹部都要參與行政總值班。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與者,要經行政院長簽字批准,報辦公室備案。

二、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不準回家或到院外就餐。如因查崗暫時離開,必須在值班室門上貼有留言,告知去向,標明聯繫方式。值班期間,要認真負責地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工作,緊急重要事項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並按領導的指示意見認真辦理。要認真規範填寫值班記錄,做到不漏項。

三、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到不漏崗,不脱崗,不空檔。交班時應面對面進行交班,當班的事務原則上要處理完畢,做到不拖拉、不推諉;確未處理完畢的事情,要向接班的同志認真交接,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四、總值班在凌晨1—4點必須履行夜間查崗職責,節假日、雙休日上午8:00和下午上班時間各查一次,並做好查崗記錄。除此之外,還要多次巡視辦公樓,並對非正常工作時間進入行政樓的人員進行登記。

五、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室內物品,嚴禁在值班室內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其他人員。交接班前要徹底打掃室內衞生,並當面交接室內物品。

六、對突發性、緊急性重大事項,必須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並認真積極地協助主管領導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否則,後果自負。

七、值班人員對一切涉及醫院機密的特殊、重大信息要嚴格保密。

八、節假日值班實行院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與帶班領導保持聯繫,帶班領導有事外出也應告知值班人員自己的去向和聯繫方式。

九、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班者,必須提前認真做好調班事宜,原則上自行安排調整,但必須經行政院長簽字同意,並將調班情況及時告知帶班領導及院辦公室備案。否則,出現的責任後果自負。

十、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確保公私財產安全。

十一:考核細則

1、無故不參加總值班者扣5分;未經主管領導批准私自換班、調班及未到辦公室備案者扣3分。不能堅守工作崗位,擅自離崗者扣5分;總值班期間,遇有緊急事項未能向主管領導及時彙報或彙報後未按領導指示使及時處理者扣5分,造成後果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2、值班期間,值班記錄填寫不規範,出現漏項者扣2分;對非正常工作時間出入辦公樓的人員未進行登記的扣1分;夜間、雙休日和節假日沒有按規定巡視查崗者扣5分;在值班室內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其他人員者,出現一次扣2分;不打掃室內衞生者扣1分;必須堅持面對面交班,值班室物品出現丟失、損壞者,接班人員發現指出,由上一個班次人員賠償;如接班人員沒有發現,則有當班人員賠償。

3、值班期間,若出現辦公樓因未上鎖而致物品被盜,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備註:每分值摺合人民幣10元。

值班工作制度 篇六

清明將至,祭祀活動逐漸增多,為積極預防和有效應對突發緊急情況,結合xx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帶班領導全面負責,值班人員在xx坐班,負責具體的值班工作。保證信息暢通。

二、值班人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擅自離崗、漏崗。

三、值班人員負責受理來電、來訪、諮詢、接待等公務。負責承辦和反饋領導交辦的事項;負責當班期間的值班記錄和所遇到各種事情的處理工作。

四、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值班領導,作出處置,並做好記錄。

五、按時交接班,值班人員因特殊情況離開工作崗位,必須經值班領導同意,履行交接班手續後方可離開值班崗位。

六、搞好值班室衞生,保持值班室和有關設備乾淨、整潔。

七、要愛護通訊設備,嚴禁違章操作。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對講機等交給他人使用。

八、值班人員因開會、出差、事假等出現短期無法按規定順序值班的,需經帶班領導批准後方可自行調班,並提前報xx備案。

九、值班人員因工作失誤或撤離工作崗位,延誤時間影響撲火救災的,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值班工作制度 篇七

為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認真做好值班工作的有關制度規定,進一步規範機關值班工作管理,嚴肅值班工作紀律,確保正常公務以及突發事件及時有效處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1、實行領導帶班制。每個值班日安排一名值班領導及一名科室工作人員負責值班工作,並保障一輛值班車輛。

2、局辦公室負責值班人員的編組,編制值班人員輪流表。

3、值班地點:局辦公室。

4、值班工作實行全員輪班制。

5、重大節假日和重要活動的值班由局長辦公會研究後安排。

二、值班時間

雙休日、法定節假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值班職責

1、負責受理來電、來訪、接待、文件查收等公務事項。遇重要情況,須認真記錄,妥善處理並及時報告有關局領導和職能科室;對緊急情況,可先處理後報告或邊處理邊報告。交班時的未結辦事項,應向接班人員交辦或告知有關職能科室。

2、做好機關辦公區域的安全防護工作。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值班要求

1、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人員應在《來電記錄本》中記錄清楚來電情況並將電話內容及時報送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作出相應的處理。

2、妥善處理突發事件。值班人員接到突發事件的報告後,應及時報告局領導,根據局領導指示做相應處置,並做好處置情況的後續彙報工作。

3、值班期間如遇上級來局檢查工作,值班人員應負責接待;如遇羣眾來訪,應認真聽取來訪者的意見,做好記錄,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諉不辦。

4、值班期間如收到上級寄發給局領導的緊急公文或緊急信函,值班人員要設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發送任務。

五、值班紀律

1、嚴格服從值班安排,遵守值班紀律和有關規定,嚴禁擅離職守。

2、因工作需要需調整班次或由他人代班的,須報值班領導批准,並嚴格做好交接手續。

3、因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脱崗、誤崗或遲報、漏報、瞞報、誤報重大問題或突發性事件造成後果的值班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嚴謹在值班期間打牌、賭博、酗酒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

5、局紀委和辦公室對值班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凡發現值班未在崗在位的,扣發當事人當日值班費。值班人員玩忽職守,引起安全問題和其他嚴重後果的,依照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值班人員因對突發事件處理不及時或處置不當,給我局聲譽帶來負面影響的,視情節給予當事人相應處理。

值班工作制度 篇八

為了加強對學校日常工作的制度化管理,確保學校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值班工作由辦公室具體負責。值班領導代表學校領導、協調、督促、檢查值班人員開展工作,代表學校處理值班時間內發生的重大問題。

二、所有值日人員須佩戴值日標誌,行政、年級組教師值日人員須在7:00前準時到崗。(作息時間變動另行再定)

三、嚴格值班責任制。值班期間遇到問題,一般性事項由值班人員協調處理,並報告值班領導;對需要答覆又把握不準的,請示領導後再予答覆;緊急情況和重要事項要及時向領導報告,根據領導指示迅速處理,確保工作不耽誤。

四、抽查值日教師到崗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與相關人員進行溝通。值班人員督促學生會值周學生幹部做好學生課外期間的安全、紀律、衞生等管理工作。

五、嚴格值班紀律。值班實行滾動式輪值制,每班實行周值班制,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到位,做到不脱崗、不空崗。臨時有事要先向同伴和帶班領導請假,並向門衞值班人員説明情況。值班人員要經常保持值班室的清潔,對當天當班期間的情況要按照要求做好記錄。並在週一早上8:00前作好值班交接工作。

六、實行值班考勤制度。學校建立值班考勤簿,政教處負責不定期檢查。值班情況作為對個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七、值班要求:

1、值班人員接待客人、接聽電話、下達通知或處理其他事項,態度要和藹,語言要規範,記錄要清楚準確,請示報告要及時,處理要及時迅速,辦理結果要作記錄。值班期間要保持聯絡信息暢通。

2、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於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並迅速向帶班領導彙報。

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認真負責,按照要求和安排常巡視、勤觀察,個人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旦出現問題,值班人員要承擔事故責任。

4、值班人員必須詳細做好值班記錄和學校日誌,整理好當日值班記錄。在第二天早8點前前將值日記錄本交辦公室。向值班領導及時報告值班期內的重要和重大事項。

5、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保質完成總值班或學校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6、值班過程中有關事項的應急處理程序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辦理。

7、發生特別緊急的情況時,各類人員應以保護師生的安全、各類財產安全為第一原則,緊急處理可不受上述一般程序的制約。

節假日值班制度 篇九

一、實行門衞、教師、中層領導三結合的值班制度。

二、值班教師按時到崗位,有特殊狀況提前做好協調請假手續。

三、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不得擅離崗位,不做私活。

四、值班人員應填寫好值班記錄,並收發好刊雜誌及上級文件、來函,有事及時通知校領導及當事人。

五、定時巡視校園,發現危險或其他突發事件及時處理,並通報校領導。

六、加強進出校門檢查,來客進門須履行登記手續,不準外人隨便進出。

七、做好校園門前三包工作。

八、遇到緊急狀況時,應及時撥打110或119。

九、認真接、轉電話,並對重要電話做好記錄,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妥善處理有關事務,作好值班登記。

十、值班人員遇有緊急、重要事務時,要及時向有關領導請示報告,不得延誤和擅自處理。

十一、值班人員要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交接班時,要詳細交接值班狀況,尤其要把未處理完的事項交待清楚,並在值班簿上登記、簽名。

十二、值班人員要愛護和管理好值班室的各項設備。非值班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值班室。

十三、巡邏期間要盡心盡責,一絲不苟的完成校區治安巡邏任務,確保校園教學的安全,制止和防止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發生。

十四、巡邏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巡邏路線、時間、目標進行巡查,時刻提高警惕;發現問題及時向帶班領導彙報,並做好巡邏紀錄。

十五、巡邏時如遇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務必勇於向前,齊心協力,敢於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