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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復旦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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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復旦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多篇】

招生考試 篇一

(一)初試

初試科目

學術學位碩士生招生考試初試科目設置,除教育學、歷史學、醫學門類為三個單元(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各科目試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學科門類均為四個單元(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各科目試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試總分為500分。

專業學位碩士生招生考試初試科目的設置一般為四個單元(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少數專業學位為三個單元(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或兩個單元(即外國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招生考試初試總分一般為50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圖書情報、會計等初試總分為300分。

各專業具體考試科目詳見《復旦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考試方式均為筆試,各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初試時間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准考證打印:考生應當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間,憑網報用户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3.初試地點

復旦大學或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

(二)複試

複試採取差額複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具體差額比例由各院系根據專業自身特點和生源狀況確定。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除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專業學位考生外〕,在複試階段還須以筆試形式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幹課程。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圖書情報、會計等專業學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將在預審或複試時進行。各專業複試的方式、科目及複試成績所佔權重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複試實施細則屆時可通過招生院系網站查詢。考生複試時間暫定2021年3月中下旬,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招生計劃 篇二

本年度全校擬招收各類碩士研究生7500名左右(含推免生)。實際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為準,錄取時將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等對專業招生計劃數進行適當調整。

學制及校區 篇三

學術學位碩士生的學制一般為3年,專業學位碩士生的學制一般為2年至3年。

復旦大學現有四個校區:邯鄲校區(上海市楊浦區邯鄲路220號)、新江灣校區(上海市楊浦區淞滬路2005號)、楓林校區(上海市徐彙區東安路130號、131號)、張江校區(上海市浦東新區張衡路825號、826號)。學校可根據校區功能定位對院系分佈進行調整。如有新增辦學地點,以具體通知為準。

報考條件 篇四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

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報到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通過8門相關專業本科課程考試(需提供有效成績單)並經報考院系審核後,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者所修讀的本科課程應為非法學類專業。

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符合本條(一)中的各項要求。

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者所修讀的本科課程應為法學類專業。

報名參加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旅遊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符合本條(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均須符合本條(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符合本條(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

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四)除上述條件外,考生應同時符合招生院系對相關專業提出的報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