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年終獎的核算(詳見《年終獎分配核算表》)
1、員工個人實際年度獎金=員工個人年度獎金權重x單位權重獎金數額,財務中心負責統計核算;
2、員工個人年度獎金權重=員工個人年終獎核算係數之積(或和),與員工年度獎金核算無關的係數不參與核算,財務中心負責統計核算;
3、單位權重獎金數額=年度可分配獎金總額/員工年度獎金總權重,財務中心負責統計核算;
4、員工年度獎金總權重=所有員工個人年度獎金權重之和,財務中心負責統計核算;
二、年度可分配獎金總額核算
年度可分配獎金總額由公司根據企業年度經營業績和財務流動資金等情況確定;
三、個人年終獎核算係數設定
1、崗位等級係數: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特性及貢獻設立的獎金係數權重,初始係數為1,由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參照《員工崗位等級係數表》);
2、年度總出勤率=員工個人年度12個月平均出勤率(實際出勤工時/應出勤工時,加班工時不參與核算),上限為100%(或1),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
3、工齡係數:以員工服務月數為標準設立的獎金係數權重,初始係數為1,不足月按滿月計算,由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參照《員工工齡係數表》);
4、年度綜合績效=員工年度12月平均績效,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上限為100分,領班及以上人員績效以所屬中心績效為準,副總績效以分管系統綜合績效為準;
5、年度綜合稽核執行率=年度12個月平均稽核執行率,稽核小組負責提供,只針對領班級及以上人員,以所屬中心稽核執行率為準,副總以分管系統綜合稽核執行率為準;
6、職級係數:根據管理人員職級設立的獎金係數權重,只針對領班級及以上人員,初始係數為1,由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參照《員工職級係數表》);
7、技工等級係數:根據員工個人技能等級設立的獎金係數權重,只針對有技能等級認證的員工,初始係數為1,由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參照《技工等級係數表》);
8、計劃綜合達成率係數:根據生產計劃完成情況設定的獎金係數權重,只針對生產中心一線操作員工,上限為100%(或1),由生產中心負責提供;
9、品質綜合合格率係數:根據製程品質情況設定的獎金係數權重,只針對生產中心一線操作員工,上限為100%(或1),由品質中心負責提供;
四、個人年終獎的發放辦法
1、個人年終獎的發放按532的比例發放,即將年終獎按5:3:2的比例分為三部分,當年員工個人的實際年終獎包含當年的50%,上一年的30%及上上年的20%,以此類推;
2、532方案演示
五、方案實施與核算
1、年終獎金核算具體見附表《年終獎分配核算表》;
2、年終獎發放範圍:公司全體在編在職人員(不含股東和市場中心人員),且入職須滿12個月;
3、如員工出現嚴重違紀違規情況,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取消該員工本年度年終獎;
4、年度獎金在次年3、4月份統一發放;
5、以下情況,員工積留年終獎可一次性全額發放,否則不再發放;
1)員工離退休;
2)員工出現重大疾病或傷害,經權威機關鑑定不能繼續工作;
3)特殊情況下,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決定;
6、各數據提供部門須於次年元月15日前將相關數據提供給財務中心,由財務中心負責核算員工年度獎金;
7、公司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及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本方案適時進行調整。
一、獎項設置:
1.最佳榜樣獎1名;
2.最佳出勤獎1名;
3.最佳學習進步獎1名;
4.最佳協作獎1名;
5.最佳團隊獎1個。
二、評選標準:
1.最佳榜樣獎公司年終評優方案
a、勇於擔當,遇到工作和問題不推諉;
b、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c、出色的完成本職工作,能夠達到(或超出)領導要求和大家的認可;
d、工作中能夠承擔起本崗位甚至本部門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則。
2.最佳出勤獎
a、在公司工作滿1年;
b、20xx年度期間無請假、曠工等情況;
c、嚴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時間;
d、工作認真負責,無利用上班時間幹私事等情況。
根據考勤記錄,符合“最佳出勤獎”a、b項的有以下人員:(以下順序不代表排名先後)
請在以上人員中選擇符合c、d項的“最佳出勤獎”候選人。
3.最佳學習進步獎
a、通過積極主動的學習和自我的'高要求,由一開始對業務的不熟悉到現在工作的不斷深入,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b、通過不斷學習創新,個人綜合能力提升明顯,並且在工作崗位上起着相當重要(關鍵)的作用。
4.最佳協作獎
a、在日常工作中積極主動,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並避免誤解;
b、工作中言必行、行必果;
c、能夠積極主動的協調、配合本部門及其他部門工作,創造和諧、愉悦的工作氛圍,圓滿完成各項工作。
5.最佳團隊獎
a、部門成員團結,溝通順暢,工作氛圍輕鬆、愉快;
b、部門成員之間互幫互助,整體優勢明顯,成績顯著;
c、部門各個成員有很強的配合、協調、服務意識。
三、評選辦法:
第一階段:各部門經理組織部門員工根據以上評選標準,並結合擬推薦人員(部門)日常表現,進行選評,形成以上獎項推薦名單及推薦理由(含事例)。要求:每個獎項僅限推薦一人(部門),同時要求推薦人員(部門)為本部門以外的其他人員(部門)。(推薦名單附後)
第二階段:由人力行政部進行統計,最終獲獎者在年會現場由全體
員工從候選名單中不記名投票選舉產生。
以上獎項都將獲得公司頒發的證書及獎品(獎品年會現場宣佈)。
一、制訂目的
(一)為了規範員工年終獎金髮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髮放的程序及額度,本着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髮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髮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於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三)考勤、績效考核時間為
二、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後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工作時限年終獎金
3個月≤x<6個月當月工資的30%
6個月≤x<12個月當月工資的50%
12個月≤x<24個月當月工資的90%
24個月≤x當月工資的110%
三、發放方式
(一)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下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7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30%。
(二)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上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5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50%。
四、確定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範圍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時間超過3個月的員工有資格參加年終獎金分配。
(二)下列員工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項目股權獎勵者;
2、即將辦理或正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
3、年度請假超過10天的員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產假除外。
4、次年五個月內離職的員工,年終獎金全部衝抵應發工資。
五、其他
經公司董事會商議,年度不能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可提前發放當月50%的基本工資。(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項目股權獎勵者除外)
六、附則
(一)本規定的解釋權、修改權歸董事會所有。
(二)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