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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土地使用證需要什麼材料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02W

辦土地使用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土地使用證需要準備的材料: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親筆簽名的委託書。

延伸閲讀

土地糾紛找誰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物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因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產生的糾紛,要分析該糾紛產生的具體原因,分不同情況予以處理:如因土地使用權轉讓、使用過程中出現糾紛,一般屬於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合同糾紛,可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予以解決;如因土地徵收補償發生的糾紛,可向國土部門提出意見並由其處理,對處理意見不服的,依法提出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另外,涉及農村集體土地徵收補償異議糾紛,可由縣級政府協調,協調不成,報省級政府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土地預審流程是什麼

土地預審流程是受理;國土規劃科會同用地管理科、徵地事務所審查;審核、彙總;集體研究;用地預審公告;核發預審意見書;建立台帳、歸檔。

根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第三條,預審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

3、合理和集約節約利用土地;

4、符合國家供地政策。

怎麼用手持gps測量土地面積

1、設置:在菜單畫面下,選中航跡輸入,進入求積畫面,將光標選中面積後,按輸入,畫面中面積下的英文字母為面積的單位,選擇sqmt或sqkm;

2、歸零:此機型只有記錄一次面積的功能,所以每次求積之前,要刪除以前的軌跡,使面積數值歸零,方法是將光標選中刪除輸入,再將光標選中是輸入;

3、實測:完成設置和歸零後,開始行走,完成一個閉合軌跡後,選中確定輸入,光標跳至面積再按輸入,即可看到面積結果;

4、若所求面積較小,需進行多次重複測量,取其平均值;

5、再測量面積時,如果想同時獲得相應的小班圖,可在拐點處按輸入鍵2秒鐘,此時顯示點位畫面,編號並確定存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