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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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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精品多篇)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 篇一

為進一步深化醫改,轉變醫療衞生服務模式和服務理念,構建新型和諧醫患關係,充分發揮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及村衞生室“健康守門人”作用,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推動村級衞生服務向健康管理轉型,逐步在農村地區建立起既能守健康、又能守費用的雙重守門人新制度;引導鄉村醫生提升業務素質,努力建立村級首診、分級診療的服務新模式。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益性質

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衞生服務是政府為居民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要牢固樹立便民、利民和惠民意識,始終堅持公益性質。

(二)堅持防治結合

以健康管理、綜合服務為導向,努力提高基層醫療衞生服務能力,促進醫療和預防的有效融合,讓居民享有方便、快捷、有效、安全的基本醫療和公共衞生服務。

(三)堅持自願簽約

廣泛宣傳發動,充分告知簽約服務具體內容及惠民政策。在充分了解簽約服務內涵的前提下,居民自主選擇家庭醫生,簽訂服務協議,享受約定服務。

(四)堅持循序漸進

重點人羣優先覆蓋、優先簽約、優先服務。在完成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完善方案,穩步推進,務求實效。

三、簽約主體

由有資質臨牀醫師一名與兩名公衞人員組建家庭醫生團隊,以65歲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慢性病人和精神病患者等為重點簽約對象,開展簽約服務。鄉鎮衞生院和健康管理團隊協助並提供技術支撐。

四、工作任務

(一)明確簽約服務對象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面向全鄉常住6個月以上户籍或非户籍居民,服務人羣可分為三類:

1、重點人羣,主要指65歲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高血壓、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

2、特殊人羣,主要指孤寡老人、殘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下崗失業人員、優撫對象等。

3、普通人羣,除上述人羣之外的一般人羣。

(二)統一簽約服務模式

在居民自覺自願的基礎上,各基層醫療機構可採用充分告知、主動簽約、上門簽約、集中式簽約等方式與居民簽約。

1、統一簽約時間。居民簽約以簽訂簽約協議書為標誌,應在每年第四季度簽訂次年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辦妥相關手續。

2、統一簽約方式。

1、服務團隊以簽約醫生為代表,與居民簽訂服務協議。簽約居民以家庭為簽約單位,以户主或一位可代表户主的家庭成員的書面簽約為依據,代表全家簽約。

2、簽約服務人數與簽約家庭醫生配比原則上不超過1500:

1、簽約有效期為1年。

2、統一服務約定。簽約有效期內,居民可根據實際情況,向簽約基層醫療機構提出解約或變更籤約家庭醫生或醫療機構申請。簽約有效期滿後,如居民不提出變更或解約要求,視為自動續約。簽約雙方確定應承擔的責任、權利、義務及其他有關事項等。

五、服務內容

圍繞基本醫療服務、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和個性化服務,制定以下服務組合:

(一)基本服務(免費)本組合重點:為簽約家庭成員提供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為發生疾病的簽約家庭成員提供分級診療服務,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家庭享受優惠結報政策,主要內容包括:

1、為簽約家庭建立電子家庭健康檔案及家庭成員個人健康檔案。

2、為簽約家庭提供免費醫療衞生諮詢,預約檢查,每年發放不少於4期健康教育資料。

3、為高血壓、糖尿病、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提供規範化的基本公共衞生服務。

4、為家庭成員中準備懷孕婦女、孕產婦進行孕前指導、住院分娩指導、產後訪視,指導其到所在地衞生院進行早孕建卡、產前定期檢查及產後42天檢查。

5、對新生兒進行訪視,指導0-6歲兒童到所在地衞生院進行預防接種、定期體檢、口腔保健等。

6、提供分級診療服務:簽約家庭成員患病後,先由簽約團隊中的鄉村醫生對發生的疾病進行初步診斷及治療,如不能有效處理,鄉村醫生將為患者聯繫簽約團隊中的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臨牀醫生協助將患者轉至社區衞生服務中心進行診治,如病情較為嚴重,簽約團隊臨牀醫生將協助患者通過綠色通道(市內二級醫院設立轉診接待處或分級診療辦公室)轉至二級醫院,安排專家進行確診並治療。

本組合重點為簽約家庭成員提供全程動態健康管理,主要包括:

1、享受基本服務組合所有服務內容。

2、每年為簽約家庭成員(限2人)進行1次健康體檢,項目包括:一般體格檢查、血常規、尿常規、血糖、血脂、肝功能、腎功能、心電圖、胸透和腹部B超(肝膽胰脾雙腎)。

六、簽約方式

(一)簽約對象以户為單位,家庭成員憑户口薄或居住證,與自主選擇的家庭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議,原則上每户家庭只能與一個家庭醫生團隊簽約,每個家庭醫生團隊簽約家庭以不超過1500户為宜。

(二)按照區衞生和計劃生育局統一制定簽約服務協議書籤訂協議,明確具體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及補償政策。

(三)簽約期限以年為單位,首次簽約自簽約之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為一個服務週期,此後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週期。協議到期簽約家庭可以續約、終止或另選簽約醫生。

(四)簽約期內,若乙方未履行約定服務承諾,甲方要求退約的,需經雙方簽字確認終止服務協議。

(五)協議一式兩份,家庭醫生團隊和簽約家庭各執一份。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 篇二

各區縣(自治縣)衞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兩江新區社發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萬盛經開區衞生計生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醫改辦等七部委《關於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指導意見》(國醫改辦發〔2016〕1號),促進基層醫療衞生服務向健康管理轉變,根據《重慶市深化醫藥衞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渝府發〔2016〕18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5〕183號)有關要求,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圍繞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衞生服務的目標,以維護居民健康為中心,以基層為重點,深化基層衞生綜合改革,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基層衞生服務資源,突出中西醫結合,鼓勵引導二級以上醫療衞生機構和非政府辦醫療衞生機構參與,不斷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形式、內容和激勵政策,強化健康管理,為居民提供全生命週期的衞生與健康服務,減輕羣眾醫療費用負擔,增強羣眾獲得感,促進基層首診和分級診療,逐步構建科學合理就醫新秩序。

(二)主要目標。從2016年起,所有區縣(自治縣)都要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20xx年,城鎮和農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分別覆蓋30%和50%以上的常住人口,重點人羣簽約服務覆蓋率達60%以上,建卡貧困户、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簽約服務實現全覆蓋。到2020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機制基本建立,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羣,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全覆蓋。

二、明確簽約服務主體及形式

(三)簽約服務主體。家庭醫生是簽約服務的第一責任人,其所在的基層醫療衞生機構是簽約服務的責任主體。家庭醫生以政府舉辦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的註冊全科醫生(含助理全科醫生和中醫類別全科醫生)、鄉鎮衞生院和村衞生室執業(助理)醫師(含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和註冊鄉村醫生為主,鼓勵非政府舉辦醫療機構(含個體診所)的註冊全科醫生、執業(助理)醫師獨立或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吸收綜合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院、專科醫院醫師和中級以上職稱的退休臨牀醫師,特別是內科、產科、婦科、兒科、中醫醫師等作為家庭醫生,以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為平台為居民提供簽約服務。隨着全科醫生人才隊伍的發展,逐步形成以全科醫生為主體的簽約服務隊伍。

(四)簽約服務形式。按自願就近原則,每個居民家庭可以選擇一個家庭醫生簽訂服務協議。簽約服務週期原則上為一年,期滿後簽約家庭可自主決定是否續約或另選其他家庭醫生簽約。

1.團隊式簽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原則上應當採取團隊服務的形式。家庭醫生團隊主要由家庭醫生、社區護士、公共衞生醫師(含助理公共衞生醫師)等人員組成,要積極吸收個體診所醫生加入。加強中醫藥服務,逐步實現每個家庭醫生團隊都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鼓勵二級以上醫院多點執業醫師,以及藥師、健康管理師、心理諮詢師、社會工作者等加入團隊,合理分工協作,為簽約居民提供多元化服務。非政府舉辦醫療機構的家庭醫生服務團隊,在轄區內具有政府委託管理職能的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統一組織下開展簽約服務。

2.組合式簽約。開展簽約服務的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可與附近的二級醫院和三級醫院建立穩定的承接關係,簽約居民可自願選擇1所二級醫院、1所三級醫院作為就診和轉診的首選醫療機構,形成“1+1+1”組合簽約服務模式。在組合內,簽約居民可根據需求自行選擇就醫機構;組合之外就診應當通過家庭醫生轉診,未經家庭醫生轉診的簽約居民不享受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相關優惠政策。

3.獨立式簽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政府舉辦醫療機構註冊全科醫生、執業(助理)醫師和村衞生室的執業(助理)醫師(含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註冊鄉村醫生可以個人名義與附近居民簽訂家庭醫生服務協議,履行協議內容並承擔法律責任,接受轄區內具有政府委託管理職能的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的管理和業務指導,並報送相關信息。

三、明確簽約服務對象及內容

(五)簽約服務對象。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對象為轄區內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家庭,現階段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要以重點人羣為主,逐步擴展到普通人羣。重點人羣包括:重特大疾病、高血壓、糖尿病、肺結核、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家庭和建卡貧困户、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特困人員、低保户、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

(六)簽約服務內容。各區縣(自治縣)要以基本醫療、公共衞生、健康管理為主要內容,圍繞全生命週期的健康需求,設計具體的簽約服務包,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基本醫療和預防保健方面的作用,在提供免費的基本服務包基礎上,根據居民個性化需求,設計適宜的有償服務包,提供差異化服務。

1.基本醫療服務。家庭醫生應當為簽約居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及適宜的健康技術服務、中醫藥服務,以及健康諮詢、預約門診、普通轉診等服務,並定期收集與更新簽約家庭健康信息,提出健康管理方案和健康維護意見。

2.公共衞生服務。家庭醫生應當為簽約居民提供國家規定的免費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重大公共衞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各區縣(自治縣)也可根據當地醫療衞生服務需求,在政府資金保障的前提下,提供其他免費服務項目。

3.個性化健康管理服務。醫療衞生機構可根據居民需求,設計個性化服務包,滿足簽約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個性化服務包可提供預約掛號、專家會診、特需健康體檢、康復理療、口腔保健、中醫鍼灸、中醫藥“治未病”、家庭病牀、家庭護理、專項健康評估、遠程健康監測等服務。

四、完善簽約服務收付費機制

(七)明確簽約服務項目價格及支付標準。開展簽約服務的醫療衞生機構,應當依據重慶市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設計服務包,在打包提供有償服務時可適當降低分項累計的收費價格。市衞生計生委將會同市財政、市人力社保、市物價等部門研究制定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項目價格、支付和分擔比例標準。

(八)規範其他診療服務收費。家庭醫生向簽約居民提供約定的服務,除按規定收取簽約服務費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提供非約定的醫療衞生服務或向非簽約居民提供醫療衞生服務,按規定收取費用。

(九)建立簽約服務費用分擔機制。家庭醫生團隊為居民提供約定的簽約服務,根據簽約服務人數按年收取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分擔。

1.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家庭醫生為簽約居民提供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由基本醫療保險通過醫保定點服務機構按規定支付。

2.公共衞生補助。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專項經費支持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並根據籌資水平的變化逐步調整。2016年,每簽約一户,按户內居民人數每人每年5元的標準支付簽約補助金,主要用於簽約服務家庭電話諮詢及每年不低於2次的主動電話隨訪服務。家庭醫生可承擔的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重大公共衞生服務、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支付標準按規定執行。

3.簽約居民付費。簽約居民可根據需要自願選擇相應的個性化服務項目,費用由簽約居民自付。

五、完善簽約服務激勵引導機制

(十)健全家庭醫生服務激勵機制。綜合考慮社會公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包括簽約服務在內的績效考核情況、事業發展等因素,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使家庭醫生通過提供優質簽約服務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強開展簽約服務的積極性。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內部績效工資分配可採取設立全科醫生津貼等方式,向承擔簽約服務等臨牀一線任務的人員傾斜。基層醫療衞生機構收支結餘部分可按規定提取獎勵基金。二級以上醫院要在績效工資分配上向參與簽約服務的醫師傾斜。繼續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家庭醫生團隊和參與簽約服務的二級以上醫院醫師予以資金支持引導。對成績突出的家庭醫生及其團隊,按照規定給予表彰。

(十一)引導居民參與簽約服務。

1.開展便捷的助診服務。建立家庭醫生預約服務制度。預約門診服務,簽約居民可提前預約家庭醫生門診,在約定時段內至家庭醫生處就診可優先就診;預約會診服務,對治療效果不佳的簽約服務患者,可由家庭醫生預約上級醫院專科醫生到簽約服務機構會診,改進治療方案;預約掛號服務,建立二、三級醫院“號源池”,將20%的號源提前下沉到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衞生院,由家庭醫生為需要轉診的簽約家庭患者預約掛號,未用完的號源應歸集回“號源池”。

2.提供方便的用藥服務。各級醫療機構要優先選擇基本藥物,逐步提高二、三級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備比例,基層醫療衞生機構10%的非基本藥物主要用於高血壓、糖尿病等特殊疾病患者,對病情較穩定、依從性較好的簽約慢性病患者,可由家庭醫生根據上級醫院醫囑開具延伸處方和長處方,一次性可開具最長2個月的配藥量。

3.建立暢通的轉診渠道。各級醫療機構要建立綠色轉診通道,專人負責,優先為簽約家庭患者提供服務。對檢查充分、診斷明確的患者可直接辦理住院手續,不再做重複檢查。各區縣(自治縣)要加快醫聯體建設,通過醫療聯合體內人才、技術、管理、信息等資源要素的合理流動,為簽約家庭提供預約門診、住院、檢查等服務。區縣內無三級醫院的可與鄰近的三級醫院建立承接關係。家庭醫生對超出服務範圍的需求應為簽約家庭提供轉往康復、護理、養老等其他適宜機構的建議。

4.進一步落實醫療保險政策促進簽約服務。紮實推進居民醫療保險基層醫療機構普通門診統籌制度,實行定點管理,按人頭付費。參保人員按規定轉診的,按就診醫院最高級別只收取一次醫保起付線。在執行藥品零差率前提下,基層醫療機構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醫保目錄內藥品按規定納入醫保報銷。

六、強化簽約服務支撐

(十二)搭建技術支撐平台。二級以上醫院應選派醫師(含中醫類別醫師)與家庭醫生團隊建立穩定的工作關係,為家庭醫生團隊提供技術指導。鼓勵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建立區域醫學檢驗檢測中心,為基層醫療衞生機構提供遠程診斷服務。基層醫療衞生機構要適應家庭醫生制度的要求,優化內部科室設置,為家庭醫生開展有效服務搭建良好平台。可探索在社區衞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衞生院設立家庭醫生工作室,成為家庭醫生為居民提供服務的窗口。

(十三)加強信息化支撐。加快推進市、區縣兩級區域醫療衞生信息平台建設,為基層醫療機構提供預約診療、遠程醫療、遠程培訓等服務。市、區縣(自治縣)要依託現有的電子健康檔案數據庫建設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信息管理系統,通過建立二、三級醫療機構內科、產科、婦科、兒科、中醫科等重點科室專家信息庫和家庭醫生信息庫,實現上下級醫療機構網上對接、網上諮詢、預約掛號、預約會診、預約轉診、服務提醒等功能,通過採集、分析簽約服務家庭和個人信息,為改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供決策支持。村衞生室要充分利用健康一體機實現與區域醫療衞生信息平台的數據交換,對鄉村醫生簽約服務及業務開展情況進行監管。

有條件的區縣可為簽約居民發放居民健康卡,利用移動互聯網技術為簽約居民提供在線預約診療、候診提醒、診療報告查詢、醫患交流、健康知識傳播等服務,鼓勵簽約居民利用可穿戴設備採集和上傳個人健康信息。

(十四)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落實市衞生計生委等六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衞生機構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渝衞人發〔2014〕42號),加快基層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在編制、人員聘用、職稱晉升、在職培訓、評獎推優等方面重點向全科醫生傾斜。加強全科醫生繼續醫學教育,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全科專業)、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建立健全二級以上醫院醫生定期到基層開展業務指導與全科醫生定期到臨牀教學基地進修制度。各區縣(自治縣)要加強全科醫生註冊管理,按《關於做好醫師執業註冊有關工作的通知》(渝衞醫發〔2016〕42號)要求,將全科醫生培訓合格的註冊或加註為全科醫師,做到應注盡注。

七、加強簽約服務監督管理

(十五)明確簽約服務管理責任。區縣(自治縣)衞生計生行政管理部門是轄區內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主管部門,負責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組織管理,明確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機構和人員准入標準,建立退出機制。政府舉辦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衞生院要負責轄區內家庭醫生團隊和獨立簽約服務醫生的日常管理,要根據轄區內地理交通條件和服務人口,本着就近原則,合理劃分家庭醫生服務責任區域,實行網格化管理,明確團隊成員的具體項目包、工作任務、工作流程、制度規範及成員職責分工,並定期開展績效考核。財政、物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中醫藥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進行監管。

(十六)加強簽約服務績效考核。各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人力社保部門應當分別將醫療機構是否設立轉診協調機制、雙向轉診開展情況、專家號源預留情況、對基層醫療機構和家庭醫生工作的幫扶支持情況、醫藥費用控制、簽約居民數量、服務質量、居民滿意度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及醫療機構醫保基金預算管理等業務考評體系中,考核結果要與醫保支付、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經費撥付、羣眾滿意的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創建等掛鈎。基層醫療衞生機構應當建立基本服務項目標準量化考核指標體系,對家庭醫生團隊和獨立簽約服務醫生每年至少開展1次考核,考核結果與團隊和個人績效分配掛鈎,對於考核結果差、羣眾意見突出的家庭醫生及團隊建立相應懲處機制。

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鼓勵簽約居民及社會人士代表參與簽約服務考核評價和日常監督,相關反饋情況要及時向社會公佈,作為家庭醫生及所在醫療機構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十七)強化責任風險防範。各區縣(自治縣)衞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按照《關於加強我市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渝衞醫發〔2015〕9號)要求,統一組織轄區內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參保。各區縣(自治縣)可採取為家庭醫生購買意外傷害險等方式,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過程中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八、工作要求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自治縣)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統籌考慮,把建立以家庭醫生為基礎的有序診療機制作為重點,及時出台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具體實施方案,通過上下聯動,形成為居民提供全生命週期醫療保健服務鏈,滿足居民多樣化健康服務需求。

(十九)加強協調聯動。各區縣(自治縣)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合力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衞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組織實施、業務指導、規範制定、績效評估、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並加快推進基層衞生綜合改革,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配套政策。財政部門要統籌核定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的各項補償資金,並建立與服務數量和質量相掛鈎的補助機制。民政部門應當支持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加入簽約服務團隊,落實對簽約服務的特殊困難家庭有關救助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醫保資金監管,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醫保支付政策和人事政策。物價部門負責制定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落實定價政策。

(二十)加強督導評估。加強日常督導,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日常督查制度,通過定期走訪、暗訪、問卷調查、電訪回訪、隨機抽查等方式,圍繞家庭醫生服務質量、服務效果開展日常督導,並將督導結果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探索開展第三方評估,定期對簽約服務工作提出改進的對策建議。

(二十一)加強宣傳引導。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納入“你健康、我服務”暨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宣傳內容,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家庭醫生簽約政策,重點突出簽約服務便民、惠民、利民的特點。加強羣眾滿意的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建設活動的宣傳,引導羣眾主動參與簽約服務,形成良好的就診習慣。有條件的區縣可統一設計家庭醫生着裝和標識,配備統一的隨訪工具,着力塑造鮮明的家庭醫生形象。大力宣傳家庭醫生先進典型,營造全社會尊重、信任、支持家庭醫生的良好氛圍。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 篇三

縣鄉村工作實施方案提要:廣泛宣傳。鄉村模式的推行,對於促進鄉村醫生規範服務行為,轉變服務理念,改善醫患關係,以及全面提高農村居民的衞生服務利用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為貫徹落實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開展鄉村試點的指導意見》(衞辦農衞發〔20xx〕28號)及江西省衞生廳《江西省鄉村試點實施意見》(贛衞農衞字[20xx]23號)文的要求,充分發揮村衞生室的網底作用,建立鄉村模式,推動全縣基本公共衞生服務任務和基本醫療服務工作的落實,現就開展鄉村工作,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開展鄉村,引導鄉村醫療衞生機構創新服務模式,轉變服務觀念,充分發揮鄉村醫生的優勢和作用,建立鄉村醫生與農村居民間的契約式服務關係,創新農村醫療衞生機構服務模式,進一步強化農村基本公共衞生服務任務的落實,促進分級診療和有序就醫格局的形成,不斷提升農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則

(一)明確職責,規範服務。鄉村醫生是簽約服務第一責任人。鄉村醫生按照明確的服務標準和規範,主要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衞生服務,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和能力開展其它個性化服務。鄉鎮衞生院(防保所)受縣衞生局委託負責對轄區內鄉村醫生進行業務指導和考核。

(二)加強宣傳,自願簽約。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鄉村的內容和要求,引導農村居民自願簽訂服務協議。協議原則上一年一簽,期滿後農村居民可根據自己的意願,自動續(解)約或另選簽約鄉村醫生。

(三)強化考核,持續發展。將鄉村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村衞生室(鄉村醫生)績效考核,並與鄉村醫生各項經費補助經費掛鈎,促進服務機構全面落實各項簽約服務工作。根據農村居民的衞生服務需求,不斷豐富鄉村醫生簽約式服務的內涵,及時調整簽約服務內容,有效滿足農村居民的健康需求。建立和完善簽約服務工作的經費補償機制,落實各項配套政策,確保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三、簽約內容

簽約居民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至少應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

(一)基本醫療服務。鄉村醫生要為簽約居民提供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在診療服務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統籌制度,接受居民監督打分。鄉村醫生的門診日誌由村衞生室統一存檔,鄉鎮衞生院(防保所)每月進行審核,並列入鄉村醫生考評檔案,作為對鄉村醫生考核的依據。

(二)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實行包户責任制。鄉村醫生要以簽約居民需求為導向,以居民健康檔案為基礎,以65歲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等為重點服務對象,開展以下工作:一是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對居民健康檔案進行動態管理;二是開展農村65歲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和高血壓、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篩查、隨訪工作,為服務對象提供健康生活行為干預指導和診療路徑指導服務;三是為行動不便的簽約對象提供電話諮詢、上門訪視、家庭護理、家庭病牀和家庭康復指導服務;四是運用適宜的中西醫(藥)技術,對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進行規範化治療,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於4次的健康諮詢和分類指導服務。

(三)健康評估。在鄉鎮衞生院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鄉村醫生每年對簽約居民進行1次健康狀況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量體制訂個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既瞭解自己的健康狀況,也知道如何進行預防保健。

(四)轉診服務。如遇有疑難、急重症或受條件限制,需要轉上級醫院診療的病例,鄉村醫生要及時提供轉診服務,並履行轉診手續。

鼓勵鄉村醫生開展以健康管理為主要內容、以主動服務為主要形式的其它個性化服務。各地可因地制宜,提供免費、優惠、特需等類型服務。需要收費的項目應根據國家有關收費政策和標準執行,也可採取協商等形式,確定服務收費。

四、簽約模式

根據我縣農村衞生服務的特點和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的要求以及鄉鎮衞生院的職責,鄉村可以按照鄉鎮衞生院技術人員劃片包村指導、村衞生室鄉村醫生包户包人的原則,建立穩定的契約型服務關係。

(一)簽約主體。以村衞生室和農村居民家庭為簽約主體,衞生院(防保所)積極參與並加強指導。

鄉村醫生是簽約服務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簽約居民提供服務。實施簽約服務的村衞生室必須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且與衞生院實行一體化管理,鄉村醫生必須具有合法執業資格。

鄉鎮衞生院(防保所)作為鄉村醫生與農村居民簽約服務的指導單位,要組建由臨牀、護理、公共衞生、預防保健等專業技術人員及鄉村醫生組成的簽約服務團隊,負責本鄉鎮鄉村醫生的業務指導和考核,簽約服務團隊與村衞生室形成幫扶關係,實行劃片包村指導,針對村衞生室、鄉村醫生能力不足的問題,加強常見病(多發病)診治、重點特殊人羣健康管理、醫療技術診療規範、醫療安全等知識培訓,指導鄉村醫生應用適宜衞生技術、實施基本藥物,開展基本衞生服務。對於鄉村醫生不能獨立完成的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如計劃免疫、0-6歲兒童和孕產婦健康管理,糖尿病、高血壓、65歲以上老年人的健康體檢,重性精神病篩查等建立分工協作機制,做好工作的銜接,確保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保質保量的開展。同時,加強對鄉村各項服務的考核,對服務數量、質量、羣眾滿意度等進行監督檢查,使簽約服務各項服務項目真正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簽約週期。鄉村協議原則上一年一簽。期滿後農村居民可選擇自動續(解)約或另選鄉村醫生簽約。鄉村醫生要履行協議規定的服務承諾,並根據農民的意見,及時調整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和居民滿意度。

(三)簽約形式。在雙方充分了解鄉村內涵的前提下,由農民自願簽約、自願選擇醫生,以户為單位簽訂相關服務協議,享受簽約服務。村衞生室負責人可根據轄區內農民數和鄉村醫生的服務能力,引導農民選擇鄉村醫生簽約。原則上,每位鄉村醫生簽約的農民家庭户數控制在200户左右,服務人數以不超過1000人為宜。

縣鄉村工作實施方案提要:廣泛宣傳。鄉村模式的推行,對於促進鄉村醫生規範服務行為,轉變服務理念,改善醫患關係,以及全面提高農村居民的衞生服務利用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四)簽約責任。鄉村醫生負責為簽約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衞生等各項服務,並獨立承擔醫療責任。在為農民提供服務過程中,因農民隱瞞病史信息、不執行鄉村醫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聽從指導意見而影響到服務質量以及因病情超出鄉村醫生診療水平和能力而造成不良後果的,鄉村醫生不承擔責任。

五、保障機制

完善鄉村的補償機制,鼓勵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確保簽約鄉村醫生應獲得的報酬及時足額到位,調動鄉村醫生主動做好籤約服務的積極性。

(一)補償方式。鄉村醫生服務報酬的經費來源主要由縣和省級財政鄉村醫生公共衞生服務崗位補助、政府購買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勞務補貼(即鄉醫完成40%的基本公衞任務所得)、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零差率銷售財政補貼和一般診療費收入五部分組成。簽約內容外以及未簽約居民的診療費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二)績效核撥。在上級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補助經費到達縣財政後30天內,依據W縣財政局、W縣衞生局《W縣鄉村醫生補助資金髮放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將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經費的70%根據鄉村的人口數按季足額發放給簽約鄉村醫生作為基本補助,剩餘的30%年底績效考核合格後發放;一般診療費由新農合經辦機構按月核撥。鄉村醫生績效考核按《江西省村衞生室績效考核實施辦法(試行)》和農村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考核評估標準執行。衞生局對基層醫療衞生機構日常管理和常規檢查情況、鄉村醫生的簽約服務數量質量和簽約對象滿意度均應列入考核內容,其結果作為補助資金分配的依據。

六、簽約考核

(一)考核主體。鄉鎮衞生院(防保所)是鄉村工作的考核主體。衞生局對各鄉鎮鄉村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抽查與考核。

(二)考核內容。考核內容應包括村衞生室業務管理和日常管理情況、鄉村醫生的簽約服務數量質量和簽約對象滿意度等,其結果作為鄉村醫生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同時,鄉鎮衞生院(防保所)負責轄區內鄉村醫生簽約工作的日常監督和管理,把簽約户數、簽約人數、服務落實情況、服務對象滿意度等工作情況納入對村衞生室和鄉村醫生的績效考核。衞生局對各鄉鎮鄉村工作列入20xx年鄉鎮衞生院(防保所)績效考核內容。

(三)違約責任。對於未按簽約服務責任書提供相應服務或經考核不合格的鄉村醫生,扣發相應補助經費並取消下一年度簽約資格。經整改考核合格後,可繼續開展簽約服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衞生局成立W縣鄉村工作領導小組,其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xx

副組長:xx

成 員:xx

各鄉鎮衞生院應成立以院長為組長、防保所副所長為副組長,集醫療、護理、辦公室、防保所、新農合辦、財務科等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負責對全鎮鄉村工作的組織領導、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等工作。並由一體化、公共衞生人員具體負責本工作,做到積極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各項配套政策,推動鄉村試點工作穩步開展,形成長效機制,常抓不懈,抓實、抓好、抓牢。

(二)廣泛宣傳。鄉村模式的推行,對於促進鄉村醫生規範服務行為,轉變服務理念,改善醫患關係,以及全面提高農村居民的衞生服務利用率和醫療保障水平,都將發揮重要作用。各地要根據農村衞生管理實際情況,制定詳細工作計劃,統一時間步驟、工作內容和技術要求,廣泛開展宣傳活動,認真組織實施。村衞生室將利用設置宣傳欄、橫幅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告知羣眾與鄉村醫生簽訂服務協議的好處,使簽約服務工作家喻户曉,進村入户活動要做到鄉鎮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讓更多的農村居民自覺接受簽約服務。

(三)強化培訓。要加強對鄉村醫生的培訓,提高鄉村醫生服務水平和能力。要着力加強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知識的培訓,轉變鄉村醫生的服務方式,利用規範的服務行為和良好的服務態度,提高農村居民的信任度和滿意度。各地要充分考慮鄉村醫生的工作積極性,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有效的激勵措施,為工作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基礎。

(四)加強督導。為保證工作落實,各地各單位要隨時檢查督導活動開展情況,深入村户、深入實際、調查研究、解決實際問題。通過簽約活動開展,確保鄉村醫生入户率(“入户”係指通過與村民“面對面”進行查體、建檔和健康教育宣傳)85%以上、建檔率90%以上、羣眾對簽約工作開展的滿意率90%以上、檔案的真實性100%。

(五)嚴格考核。鄉醫簽約工作年底前要完成以户為單位的簽約85%的目標任務,為保證此項工作任務的落實,衞生局將此項工作列入20xx年鄉鎮衞生院(防保所)績效考核主要內容之一,衞生院(防保所)應將此項工作納入對村衞生室年度目標考核重要指標,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直接與績效工資和相關補助掛鈎。

(六)時間安排:

1、動員與工作佈置階段:8月20日—31日

2、簽約實施階段:9月1日—10月15日

3、彙總上報階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 篇四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 根據安徽省衞計委、物價局《關於印發安徽省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試點工作指導方案的通知》(衞基層祕【2015】209號)文件精神,按照界首市衞計委《關於在全市鄉村醫療機構開展個性化簽約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衞醫(2015)17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簽約服務,促進新農合資金規範管理;提高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實施 質量,重點人羣健康指標進一步改善;提升村衞生室服務能力;調動簽約服務對象積極性,提高羣眾健康意識;引導簽約對象主動配合服務,引導羣眾在基層首診;充分發揮鄉村醫生的優勢和特點,創新農村衞生醫療機構服務模式,強化農村基本公共衞生服務任務的落實,促進分級診療和有序就醫格局的形成,不斷提升農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則

1、明確職責,規範服務。各村衞生室是簽約服務的主體,鄉村醫生是簽約服務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規範》(2011年版)對簽約村民通過服務,原則上鄉村醫生以為註冊執業所在地的村民提供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為主,堅持“一村一室”的原則。根據上級文件精神,以持有助理醫師資格的村醫為主承擔簽約家庭醫生服務,無助理醫師以上資格的村室、聘用工作能力強、羣眾信任度較高的鄉村醫生承擔簽約家庭醫生服務;潁南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負責對轄區內簽約鄉村醫生進行業務指導和工作考核。按照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家庭醫生簽約團隊技術人員包片包村指導,村衞生室鄉村醫生包村包户包人的原則,建立相對穩定的契約型服務關係。

2、自願簽約,一年一簽。在政府各聯村幹部、各村主要負責人指導下,各村衞生室鄉村醫生與各村居民簽約家庭醫生基礎服務包達100%簽約服務;個性化簽約服務,每個村衞生室簽約户數原則上不超過村衞生室服務總户數或總服務人口的20%。個性化服務包分為初級包、重點人羣包、特殊定製包三個類型,具體服務項目和服務包收費價格,詳見《界首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記錄手冊》。簽訂簽約服務協議書、與服務居民簽訂雙向承諾書。各村衞生室集中籤約,同時鄉村醫生與服務居民(以户為單位)簽訂雙向承諾書,原則上一年一簽,期滿根據村民意願,自動續(解)約。

三、服務內容

簽約村民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衞生服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基本醫療服務。鄉村醫生為簽約村民提供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做好門診日誌記錄並存檔,社區中心每月進行審核,作為對鄉村醫生考核的依據;

2、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鄉村醫生以簽約村民需求為導向,以村民健康檔案為基礎,65歲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高血壓患者、糖尿病患者、重型精神病患者等為重點服務對象,實行包村包户責任制開展以下工作:一是為村民建立健康檔案並進行動態管理;二是開展農村65歲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高血壓、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篩查、隨訪工作,為服務對象提供健康生活行為干預指導和診療路徑指導服務;三是為行動不便的簽約對象提供電話諮詢、上門訪視、家庭護理、家庭病牀和家庭康復指導服務;四是運用適宜的中西醫技術,對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進行規範化治療,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季度不少於1次的健康諮詢和分類指導服務。

3、健康評估與轉診服務。在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每年對簽約村民進行1次健康狀況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制定個性化健康方案,使村民瞭解自己的健康狀況,知道如何進行預防保健。診療服務中如遇有疑難急重症或者受條件限制需要轉上級醫院治療的病例,要及時提供轉診服務並履行轉診手續。

4、個性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鼓勵鄉村醫生根據個人能力和實際需要,適當開展以健康管理為主要內容,以主動服務為主要形式的其他個性化服務,收費根據國家有關收費政策和標準執行。

①、包括免費基礎服務所有項目、增加家庭巡診,診療費減免、開通上級轉診綠色通道,預約門診服務;重點人羣家庭包,提供免費輔助檢查、家庭巡診次數增多;特殊家庭定製包是針對留守老人家庭,我們提供以上服務項目,並增加每月對留守老人進行訪視,定期聯繫其子女或監護人將其身體狀況進行告知。

②、根據需要為簽約服務對象預約上級醫院專家門診,使簽約服務對象方便地獲得專家的診療服務。可預約的專科與專家名單將定期更新公示。

③、通過健康管理,簽約服務對象可得到有針對性的健康指導。

四、保障機制

社區服務中心根據相關政策完善鄉村醫生簽約服務的補償機制,鼓勵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確保簽約鄉村醫生報酬及時足額到位,充分調動鄉村醫生的工作積極性。

1、補償方式。鄉村醫生服務報酬來源主要由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經費、實施國家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制度財政補貼和一般診療費收入組成,簽約內容以外以及為簽約村民診療費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2、績效核撥。每季度,中心將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經費發放給簽約鄉村醫生;國家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財政補貼,在半年考核合格後一併發放;一般治療費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考核發放。鄉村醫生績效考核由中心組織相關人員,按照《界首市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評估標準》執行年度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上報界首市衞計委。個性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收費,統一上交到社區中心;由中心統一返回個性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包收費的50%;以補償村醫的勞務費。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①成立界首市潁南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領導小組,xx任組長,xxx芝 xxx任副組長,xx xxx 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x兼任辦公室主任;②成立三組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家庭醫生服務團隊;方片包乾。

2、廣泛宣傳發動。鄉村醫生簽約服務模式的推行,對於促進鄉村醫生規範服務行為,轉變服務觀念,改善醫患關係以及全面提高農村居民的衞生服務利用率和醫療保障水平,都將發揮重要作用。各村、各鄉村醫生都要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廣泛開展宣傳活動,發放家庭醫生簽約告知書、充分告知羣眾與鄉村醫生簽訂服務協議的目的和意義,使簽約服務工作家喻户曉,讓更多的農村居民自覺接受簽約服務。

3、嚴格督導考核。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定期進行工作督導,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出現的問題,加強對鄉村醫生的業務培訓和指導,為簽約服務提供技術支持和後勤保障。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 篇五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是什麼?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是以全科醫生為核心,以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為支撐,通過簽約的方式,促使具備家庭醫生條件的全科(臨牀)醫生與簽約家庭建立起一種長期、穩定的服務關係,以便對簽約家庭的健康進行全過程的維護,為簽約家庭和個人提供安全、方便、有效、連續、經濟的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衞生服務。以下小編分享一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實施方案供大家學習,具體如下:

為切實做好我鎮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按照《金寨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 提高我鎮衞生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我鎮衞生服務走進家庭、貼近居民,更好地為轄區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衞生服務,經鎮會議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進一步轉變衞生服務模式,提升我鎮中心衞生院和村衞生室、站的服務能力,滿足農村居民就近健康服務需求,增強羣眾對村醫信任度,推動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和醫改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建立鄉村醫生和居民契約服務關係”的工作目標。到20xx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30%以上,重點人羣簽約服務覆蓋率達60%以上。

二、基本原則

堅持“四個結合”,即自願簽約與政策引導相結合,基礎服務與個性化服務相結合,村醫服務與鎮中心衞生院團隊服務相結合,區域劃分與有序競爭相結合。

(一)堅持以居民健康為中心。

要緊緊圍繞轄區居民健康,開展家庭醫生式服務,對轄區居民及其家庭進行健康管理,滿足居民基本醫療衞生服務需求。

(二)堅持充分告知、自願簽約。

通過廣泛宣傳,使轄區居民瞭解農村衞生服務機構地點、服務團隊聯繫方式和服務內容、家庭醫生式服務概念。在堅持居民自願的前提下,與居民簽訂《金寨縣家庭醫生式服務協議書》,開展家庭醫生式服務。

(三)簽約服務重點對象。

簽約服務對象面向全鎮羣眾,20XX年,我鎮簽約服務重點對象為65歲以上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慢性病(尤其是高血壓、Ⅱ型糖尿病、冠心病、腦中風、支氣管哮喘、慢性支氣管炎等)患者、精神病在家康復者、晚期腫瘤維持治療的患者、生活不便的殘疾人、長期卧牀者以及其他有簽約服務需求的農村居民。

對建檔立卡貧困户以户為單位全部簽約,按《關於印發<金寨縣貧困人口健康管理簽約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衞疾控祕〔20XX〕20號)文件實施。

(四)簽約服務方式。

1、在充分了解簽約服務內涵的前提下,由服務對象按照“自願選擇”的原則,以人為單位,與選定的村衞生室及選定的鄉村醫生簽訂服務協議。

2、為確保履約服務質量,鎮中心衞生院的簽約服務團隊簽約服務對象不超過500人,每名村醫簽約服務的對象不超過300人。

3、服務對象與村衞生室及鄉村醫生按年度簽約,一年內有效。年中如不滿意,可以在選定的村衞生室範圍內調換其他村醫續約;年終如不滿意,將在下一年度調換村衞生室 簽約,也可以不再簽約。

三、簽約服務基本內容

(一)基礎性服務

主要包括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健康綜合服務等三個方面。

1、基本公共衞生服務。

遵循《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規範》,結合村衞生室實際,將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任務分解到村衞生室和鄉鎮衞生院,並免費為農村居民提供。

2、基本醫療服務。

充分挖掘鄉村醫療機構現有的服務潛力,梳理出一批適合鄉村醫生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圍繞重點人羣的醫療需求、結合農村適宜衞生技術推廣應用,提供菜單式服務,並逐步提高基本醫療技術及勞務性服務項目在菜單式服務中的比重。在村衞生室條件不具備或服務能力不可及的情況下,村衞生室或簽約村醫須為簽約服務對象聯繫和預約上級醫院的門診掛號和住院牀位。

3、健康綜合服務。

以居民健康檔案等信息為基礎,在鄉鎮衞生院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鄉村醫生每年對簽約居民進行1次健康狀況評估,及時發現存在的健康危險因素、危害健康行為等問題,使居民既瞭解自己的健康狀況,也掌握常見的預防保健措施。將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健康管理及羣眾個性化需求延伸服務等進行組合,設計可供羣眾自主選擇的多類型、個性化簽約服務內容。

(二)有償服務

羣眾可選擇兩種類型的有償服務包:

1、初級服務包(含基礎性服務內容)。

適用於一型即建立健康檔案的居民和二型即專用於65歲以上老年人。服務內容包括每年得到免費發放的健康宣傳禮品一份以上;每年開展一次健康狀況評估,提供健康指導;每2個月上門訪視服務1次,訪視時測血壓、體温、心肺聽診;每年提供一次尿常規、血糖、心率、血氧飽和度、心電圖、血壓、體温檢查。二型增加一次胸透(含影像增強)。

2、中級服務包(含初級服務包內容)。

適用於6種類型居民,有償服務包設置及收費標準由縣衞計委、發改委(物價局)、人社局根據羣眾需求和上級規定作動態調整。

對於未簽約居民,也應按規範提供基本醫療衞生服務,逐步引導農村居民加入簽約服務。

(三)優質化服務

1、簽約村醫對簽約初級包的服務對象每年至少巡診1次,對簽約個性包的服務對象定期上門隨訪、健康評估、康復指導;幫助簽約服務對象代購常用藥品;免費為老年人家庭培訓“家庭保健員”;及時將簽約空巢老人的健康監測信息定期告知其子女。簽約醫生根據病情需要幫助聯繫鄉鎮衞生院門診、住院或手術醫生,鄉鎮衞生院根據病情需要聯繫轉診至縣級醫院。

2、按照金寨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醫保(新農合)政策支持。支持村醫開展簽約服務。將簽約服務村衞生室的適宜診療項目(如:心電圖檢查、尿常規、公共衞生服務基本次數以上的血糖監測等以及村衞生室申請的心電遠程會診費用等)納入簽約服務包,醫保(新農合)基金按適當比例打包支付。對遵守基層首診、逐級轉診的簽約服務對象適當提高醫保(新農合)報銷待遇。對具備轉院指徵的簽約患者由鄉鎮衞生院轉診至縣級醫院住院的`,免收縣級醫院住院門檻費。將簽約的慢性病患者相對應的慢性病門診報銷比例在原基礎上提高5%。

四、管理內容

所有團隊、鄉村醫生在鎮政府鎮和衞生院的組織領導下,在村委會的協調參與下,以主動服務、上門服務、預約服務等方式開展服務。

(一)開展工作宣傳。

在村委會的配合下,積極爭取羣眾的大力支持,向居民提供服務的鄉村醫生姓名、服務項目、服務時間、聯繫方式和監督電話等內容,讓每個居民知曉自己的家庭醫生。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和門急診等工作機會,大力宣傳家庭醫生式服務。

(二)建立鄉村醫生分片包户制。

根據鄉村醫生服務能力和服務區域的村莊、家庭和居民數,對服務區域進行合理地分片(分組、分家庭),確定負責的户數。對户籍居民實施健康管理包户制。

(三)實施上門服務巡診制。

服務團隊要根據自己所服務的家庭數量和健康管理需求,合理安排在農村衞生室的工作時間和到村莊、到家庭的上門服務巡診時間,及時收集、整理以家庭為中心的居民健康信息,並將信息輸入農村衞生服務信息系統。為居民提供服務後,應及時掌握居民評價,根據居民反映,對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進行改進和提高。各農村衞生室應及時總結,並定期收集、上報工作動態。

(四)建立信息交流平台。

充分發揮各種現代通訊、電子郵箱、QQ網絡和社區衞生服務信息網作用,構建與居民的信息交流平台。服務團隊、鄉村醫生要與所服務的居民建立朋友式的關係,為其提供親人般的關懷。

(五)開展其它服務工作。

鼓勵村衞生室結合實際,開拓創新,拓寬服務渠道,豐富工作內容,更好地為轄區居民提供家庭醫生式服務。

五、工作步驟

(一)制定方案。

20XX年10月20日前制定白塔畈鎮家庭醫生式服務實施方案

(二)宣傳發動。

20XX年10月24日前各村衞生室、站要結合村委會進行廣泛宣傳家庭醫生式服務對農村居民健康的促進作用,使之深入人心,變被動簽約為主動簽約。

(三)具體實施。

20XX年10月25日到20XX年11月30日,村衞生室根據實際情況,開始簽約工作,提供各項服務,並及時向居民公示簽約情況。

(四)督導考核。

20XX年12月底,鄉鎮衞生院對轄區內鄉村衞生室開展家庭醫生式服務工作情況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納入全年鄉村醫生的績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強化責任。

各村衞生室、站要將推進家庭醫生式服務作為今年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落實責任,統籌安排,分工協作,認真組織實施。鎮衞生院把家庭醫生式服務工作納入對村衞生室的績效考核。各衞生室要把簽約户數、簽約人數、服務落實情況、服務對象滿意度等納入每個鄉村醫生的績效考核。鎮衞生院定期進行工作督導,督導結果納入全年考評的績效考核。

(二)深入發動,廣泛宣傳。

每個村要按照服務工作要求,在居民易於看見的位置安裝公示牌或宣傳欄,公示牌要標明團隊人員姓名、聯繫電話、投訴電話;家庭醫生式服務宣傳單發放至每一户家庭,做到社區、深入家庭、家庭醫生式服務深入人心。

(三)加大投入,激發活力。

各村衞生室、站應優化和完善現有人員服務能力,在條件成熟的村優先開展工作。對團隊人員不足的可靈活處置,逐步落實保障措施。充分考慮醫務人員工作積極性,制定可行的激勵措施,為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條件。

(四)強化培訓,提高能力。

對鄉村醫生進行多層面、多角度業務技術、服務理念等培訓。着力加強醫患溝通技巧和全科醫學服務理念培訓,改善醫務人員的服務方式,以規範的診療服務和良好的工作態度,提高居民的信任度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