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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建設實施方案

欄目: 衞生防疫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91W

為加快推進全縣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標準化建設,全面落實國家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各項政策,堅持中西醫並重方針,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進一步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加快推進全縣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滿足基層羣眾就近獲得中醫藥服務需求。按照《關於印發<銅仁市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銅衞發〔2013〕172號)、《銅仁市衞生計生委關於加快實施銅仁市全面提升醫療衞生服務能力三年行動計劃工作的通知》(銅衞計發〔2015〕107號)、《關於印發〈2016年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診療區(中醫館)服務能力建設項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中醫藥發〔2016〕4號)、《關於印發〈貴州省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建設基本標準(試行)〉的通知》(黔中醫藥發〔2017〕3號)文件要求,特制定《印江自治縣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建設實施方案》,內容如下:

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建設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貴州省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建設基本標準(試行)》為標準,以為人民羣眾提供優質、高效的中醫藥服務水平為目標,全力推進全縣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建設,大力提升全縣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中醫藥防治需求,傳承和發揚中醫藥文化,充分體現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藥文化特色,突出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個性特徵和區域醫藥文化特徵,推進中醫藥服務與技術創新,增強衞生事業發展活力。更好地為城鄉居民提供方便、有效、便宜的中醫藥服務。

二、目標任務

以提升全縣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藥服務能力,構建縣鄉村中醫藥健康服務體系為目標,形成和完善以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縣中醫院為龍頭和支撐的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切實推進全縣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建設,加強硬件軟件建設,逐步配備完善人才隊伍,至2018年12 月30 日全面建成全縣14家鄉鎮衞生院和3家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使人民羣眾切實感受到優質、高效的中醫藥服務所帶來的健康水平快速提高,全面步入小康社會。

三、實施方案

(一)成立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以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以分管領導為副組長,以縣鄉各醫療衞生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印江自治縣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建設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衞計局醫政醫管和中醫藥管理股,由樊越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吳松江、劉興洪等2位同志負責具體辦公。

(二)開展全縣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藥服務能力基本情況調研 要求於2017年4月底前摸清統計全縣基層醫療機構(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村衞生室)具有中醫專業或中西醫結合專業執業資格、西醫專業從事中醫診療工作及鄉村醫生熟悉中醫藥知識的人員情況、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業務用房能夠調劑用於中醫館建設的具體情況、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已經具有的醫療設備和器械可以調劑用於中醫館建設的具體情況。在衞計局醫政醫管和中醫藥管理股實地調研的基礎上,由各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彙總統計上報縣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工作決策實施提供依據。

(三)擬定全縣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館建設需求包括人才需求、業務用房需求、設施設備需求目錄,為爭取項目、籌措資金、組織實施打下基礎。

(四)組織實施

1、編制項目報告

根據全縣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館建設人才需求、業務用房需求、設施設備需求目錄,分析彙總,編制人才需求計劃,編制業務用房(原則上以現有辦公場所進行調劑)和設施設備需求項目報告,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縣人社局、財政局等主要部門報告。

2、資金籌措

根據上級項目資金,統籌全縣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館建設資金需求,積極爭取中央配套資金和多渠道自籌建設資金,採取以項目資金為主、不足部分單位自籌、衞計局統一協調的方法,做好資金預算安排,初步概算每個中醫館裝修費用人民幣8萬元、器械配備人民幣10萬元,合計18萬元,如需新建房屋另行計算。在暫時沒有項目資金的情況下,由局黨組向自治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彙報解決當前資金。

3、項目建設範圍、內容和建設方式

3.1建設範圍

在全縣17個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開展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建設,2015年已建4個鄉鎮(板溪、刀壩、合水、楊柳)衞生院;2016年已建纏溪衞生院;2017年建設朗溪、中興,擬建洋溪、木黃、紫薇、杉樹、沙子坡、天堂、新寨、羅場、峨嶺、龍津衞生院和社區衞生服務中心。

3.2建設內容

以《貴州省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建設基本標準(試行)》為標準,將中醫診室、治療室、中藥房等中醫藥科室集中設置在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內,佈局流程符合醫療衞生服務要求,集中開展基本醫療、預防保健、養生康復等一體化中醫藥服務,形成相對獨立的中醫藥特色診療區域,便於羣眾接受中醫藥服務。結合我縣實際和各單位具體情況,儘量達到以下水平。

(1)中醫科室設置

a、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含民族醫,下同)科獨立設置,並設中醫診室(2個以上)、中醫治療室(2個以上)等,每間診室面積不低於15平方米,診室外懸掛科室標識牌(字體為金字行楷、隸書等常用字體,深色背景,使用規範名稱)和出診醫師個人信息牌(包括醫師照片、姓名、職稱、特長、出診時間等)、每間治療室面積不低於20平方米,有條件的可以設置中藥煎藥室、中藥庫、治未病室、中藥熏蒸室、示教室和候診區等。

b、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原則上設在機構的一樓或沿街等突出位置,裝修裝飾體現中醫藥文化特色,色調一致,風格古樸,門窗可懸掛體現中醫藥文化內涵的對聯,走廊、診室張貼中醫藥知識宣傳欄、宣傳圖片等,診區外懸掛“中醫館”牌匾(字體為金字行楷、隸書等常用字體,深色背景),突出中醫特色,注重人文關懷,形成中醫藥文化濃厚氛圍並相對獨立的中醫綜合服務區。中心鄉鎮衞生院中醫館面積原則上不低於150平方米,一般鄉鎮衞生院中醫館面積原則上不低於100平方米,各單位根據具體情況以適用為原則合理安排。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內懸掛中醫館基本情況介紹和所有中醫醫務人員基本情況介紹。中醫科室、中醫治療室、中藥房、煎藥室等懸掛相應的規章制度。

c、配備診斷牀、聽診器、血壓計、温度計、治療推車、計算機等基本設備,並配備10種以上中醫診療設備和康復設備(選配參考詳見附件6)。

(2)中藥房建設和藥事服務

a、中藥房原則上在中醫綜合服務區內相對獨立設置,參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院中藥房基本標準》(國中醫藥發[2009]4號)進行建設。中藥房總面積不低於20平方米,中藥庫房面積不低於15平方米。中藥房分區標識清晰,藥品排列整齊,房屋通風、乾燥、避光,配備中藥飲片櫃(藥鬥)、藥架(藥品櫃)、調劑台、藥戥、電子秤、冷藏櫃等,其中中藥飲片櫃(藥鬥)要結構規範合理、外觀古樸典雅並具有防蟲蛀、防腐蝕、防潮濕等功能。

b、中藥飲片調劑室面積應與業務需求相適應,中藥飲片(含中藥顆粒劑、民族藥製劑)原則上不少於300種,中成藥不少於100種,且藥品質量良好,滿足臨牀用藥需求,以向合法藥品經營企業採購為主,鼓勵培育和使用梵淨山道地藥材,全部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品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c、有條件的可按照《醫療機構中醫藥煎藥室管理規範》(國中醫藥發[2009]3號)要求設置煎藥室提供煎藥服務,其使用面積原則上不低於10平米,配備藥架、操作枱、煎藥機、冰箱、藥桶等設備,並建立完善的台帳資料,也可與上級中醫醫院或有合格資質的藥品經營企業等進行合作,採用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提供中藥飲片配送、代煎代送等服務。

(3)中醫藥人員配備

a、根據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村衞生室具有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執業資格、西醫專業從事中醫診療工作及鄉村醫生熟悉中醫藥知識的人員情況,每個中醫館儘量安排1名以上人員首先開展中醫診療工作,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可以在本區域內對中醫相關人才進行調劑安排並報局機關備案,自治縣衞計局根據全縣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中醫館建設人才需求計劃,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縣人社局、財政局等主要部門報告,採用引進、招錄、調配等方式,逐步實現每個機構中醫醫師不少於2名,佔本機構執業醫師總數的比例達到20%以上,。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至少有1名中級以上職稱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

b、從事中藥飲片調劑的,應為中藥專業技術人員或經過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煎藥室工作人員,應經過中藥煎藥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並考核合格。考核由縣級以上(含縣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C、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工作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每年參加醫學繼續教育,並獲得符合規定數量的繼續教育學分。其他非中醫藥專業衞生計生人員應經過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

(4)信息化建設

a、接入並使用中醫健康信息平台,與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現有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功能涵蓋中醫特色電子病歷、輔助開方、輔助診斷、名老中醫知識庫、古籍文獻知識庫、遠程診療、遠程教育、遠程會議以及中醫藥健康管理等。

b、鼓勵使用移動互聯網、智能客户端、即時通訊等現代信息技術提供在線預約診療、候診提醒、劃價收費、診療報告查詢、藥品配送等服務,探索互聯網延伸醫囑、電子處方等網絡中醫醫療服務應用,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

(5)規章制度制定執行

a、制定與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相適應的中醫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醫行業診療技術規範,規範從業人員診療行為,制定執行人員崗位責任制、在職教育培訓等各項規章制度。

b、制定人才培養制度和激勵競爭機制,採取爭取國家項目培養、配備系統中醫藥學習教材和資料、集中培訓與考核相結合、專家講課與現場指導相結合、學習效果與考核和職稱掛鈎等方式,激發人員內生動力,醖造濃厚學習氛圍,提升人員內在素質與水平,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

c、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嚴格中藥飲片、中成藥的使用管理。

d、建立工作考核評價制度,將中醫藥基本醫療、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中醫藥適宜技術使用等情況,納入人員年度工作目標和績效考核內容。

e、建立管理機制,明確1名熟悉中醫藥政策法規和中醫藥業務的領導負責中醫藥工作。

f、建立醫療質量管理與考核評價機制,加強醫療事故風險防範、管控和處置能力,全面提高醫療質量。

3.3 建設方式

(1)場地建設採用項目招標方式由局機關統一進行。

(2)設施設備採購採用政府採購的方式由局機統一進行。

四、預期目標

全縣中醫館建成後,能夠基本實現:

(一)中醫醫療和康復服務

1、能夠提供以中藥飲片、針刺、艾灸、刮痧、拔罐、推拿6類為主兼顧敷熨薰浴、骨傷、肛腸、中醫微創、其他類等中醫藥技術方法服務。

2、儘量在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住院病人中,逐步推廣中西醫結合的診療方法,提高病人治癒率和滿意度,突出中醫藥在診療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發揮中醫藥的特長和優勢。

3、能夠應用中醫藥康復手段,結合現代理療方法和中醫藥理論方法,對中風後遺症、肢殘等疾病進行康復治療。

4、鼓勵培育中醫優勢病種和中醫特色專科,堅持中醫藥診療方法的綜合運用,大力推廣使用中醫藥適宜技術,提高基層常見病多發病的中醫臨牀療效。

5、中醫診療人次佔總診療人次的比例達30%以上;中醫處方(包含中藥飲片、中成藥)佔處方總數的比例達30%以上;中藥飲片處方佔處方總數的比例達5%以上或中醫非藥物療法治療人次佔總診療人次的比例達10%以上。

6、中醫門診病歷書寫合格率達90%以上;中藥處方合格率95%。

(二)中醫預防保健服務

1、規範提供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目標人羣覆蓋率不低於國家基本要求。

2、運用中醫藥理論知識在飲食起居、情志調攝、食療藥膳、運動鍛鍊等方面對居民開展養生保健知識宣教等中醫藥健康教育,注重發揮權威中醫類報刊等媒體的健康傳播作用,在健康教育印刷資料、音像資料的種類、數量、宣傳欄更新次數以及講座、諮詢活動次數等方面,應有40%以上的中醫藥內容。

3、運用中醫藥知識和方法,開展2種以上慢性病患者的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參與健康指導和行為干預,把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內容納入居民健康檔案,所有居民健康檔案均有中醫藥內容。

4、針對老年人、兒童、婦女、亞健康等重點人羣,制定中醫藥保健方案,開展常人體質辨識、藥膳食療、鍼灸經絡養生、推拿按摩、冬病夏治、夏病冬治等“治未病”工作,推廣五禽戲、八段錦、太極拳等養生保健運動。

5、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積極參與傳染病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預防控制、救治等工作。

6、轄區居民對機構中醫藥服務內容知曉率不低於85%,中醫藥服務滿意率不低於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