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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賽龍舟的習俗(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47W

端午節賽龍舟的習俗(精品多篇)

.上訴程序 篇一

8-1參賽隊伍如對其賽事提出上訴,應由其領隊向組委會之技術及上訴委員會提出;8-2所有上訴應由其領隊於賽事完畢後10分鐘內以書面提出;

8-3所有上訴必須連同澳門幣500元或美元60元附上,如上訴無效,該上訴費用充公;8-4除賽事外,大會不接受其它上訴處理;

8-5如賽果需要照片鑑定或取消資格,大會將先通知有關隊伍之領隊。作出決定後始作宣佈;

8-6在上訴進行時,有關隊伍之隊員必須聽從大會指示,否則,即使上訴得值,該有關隊伍之比賽資格亦被取消。

8-7上訴委員會之裁決為最終決定;

.比賽守則 篇二

6-1所有航道由起點至終點劃一直線,參賽之隊伍必須在其航道上進行比賽,航道上均有竹竿及彩旗分隔,以資識別。

6-2每場賽事,大會派出航道裁判尾隨各參賽之龍舟,進行監察;任何參賽之龍舟未能有效在其航道上進行比賽,隨後之司令船會向其發出警告;各龍舟不可以超越由竹竿所劃分之航道,如有龍舟超越他人之航道,而干擾其它正常比賽之隊伍,或引致兩艇或多艇相撞,賽事控制員在諮詢航道裁判意見後,有權取消犯規隊伍之比賽資格。

6-3如賽事進行中,發生意外事件或對賽事有嚴重事故發生而影響比賽結果時,航道裁判有權出示(紅旗)終止該組比賽成績,重賽事宜,交由大會裁決;犯規之隊伍不得參與比賽。

6-4練習或比賽完畢後,各隊伍必須儘快劃回登船區,將所有用具交回大會,如大會控制員或裁判發覺任何隊員,故意損壞大會之龍舟及其設備,大會有權向該隊或隊員罰款澳門幣5,000元,並有權要求該隊伍支付該損壞龍舟或物料之修理費。

6-5如大會控制員或航道裁判發覺任何參賽之隊員,故意令其龍舟入水或翻沉,大會有權向該隊或隊員罰款澳門幣1,000元及取消其參賽資格。

6-6如有隊伍違犯6-4、6-5兩條守則,除罰款外,有關人員將被暫停參加本澳龍舟賽事資格兩年、或視乎個案的嚴重性,罰涉案人員一年至終身停賽。

6-7如有任何參賽隊伍或個別隊員,對大會裁判員或大會工作人員,出言恐嚇、圍堵阻撓或使用武力,阻止裁判員之裁決或工作人員之工作將終身除消其參加本澳龍舟賽資格。

6-8各隊伍必須在5分鐘內完成賽事,大會有權請求未能於限定時間內完成賽事之隊伍離開航道,以免影響下一組賽事進行。

.賽隊 篇三

3-1每艘龍舟最多可載鼓手1人、舵手1人及劃手20人(小龍劃手為10人);3-2所有隊員必須對其行為負責以及遵守大會之規則;

3-3所有隊員必須穿著統一制服或運動服,如制服上有商業性廣告,必須於報名時連同設計向大會申請,當獲得大會同意後,方可於制服上印有贊助機構標誌,但其標誌於制服上不可超過15x15釐米英吋及不可較隊伍名稱為大;

3-4各參賽隊伍,不得超過22人(小龍12人)或少於20人(小龍10人),並必須包括鼓手舵手各一名方可落艇比賽。公職人員小龍賽則需最少2名女劃手方可落艇比賽;

3-5如違反3-4條之規定者,大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日後之出賽資格。3-6女士不可參加男子隊,男士不可參加女子隊(包括:鼓手、舵手及劃手)。3-7劃手、舵手或鼓手不可參加同項賽事之另一支隊伍及遵守受比賽章程之第9條。

.器材 篇四

9-1參賽隊伍之龍舟及船槳,一律由大會供應及分配。比賽進行期間,器械如有失效,大會概不負責,亦不接受以此為由之上訴,各隊應於賽前小心檢查有關器材;9-2參賽隊伍不得對龍舟進行改裝或增置任何設備;

(a)供劃手坐之軟墊必須以柔軟質料製造,厚度不得超過3cm,並且可以摺疊。

(b)塑料水勺由大會提供,除此之外不可增設任何排水設備。

龍舟上不得裝設任何電子或機械推進裝置,亦不得有擴音或通訊設備。

.一般事項 篇五

1-1所有隊員違反大會規則將會被取消其參賽資格;

1-2大龍每隊最多人數為28人包括:

領隊1人

教練1人

運動員26人(包括鼓手、舵手各1人、劃手24人)

總數28人

小龍每隊最多人數為16人包括:

領隊1人

教練1人

運動員14人(包括鼓手、舵手各1人、劃手12人)

總數16人

1-3領隊及教練不可兼任運動員;

1-4鼓手或舵手因故不能參賽時,只能由後備運動員補上;

1-5大會提供龍舟及槳與參賽隊伍,任何隊員不準更改或附加大會提供之用具,各隊員出賽前需檢查大會提供之用具。在賽事進行中,如有任何損壞,大會概不負責,並不可以此理由提出上訴;

1-6所有隊員必須聽從大會人員之指示及調動;

1-7隊長必須隨隊進入檢錄處報到。領隊必須負責與大會聯絡各項事宜,及代表其隊伍出席頒獎儀式;

1-8大會保留拒絕任何隊員參賽之權。

端午節賽龍舟的神話傳説 篇六

傳説,很久以前,西岸沒有河流,只有條又小又髒的水溝。有一天,有個打魚人在水溝裏網住一條小蛇。這一條小蛇十分奇特,尾部有九片閃耀鱗片。當漁人把手觸向鱗片的時候,蛇眼裏閃着乞求光芒,十分可憐。漁人頓生惻隱之心,撫一下它的鱗片,就把它放回水溝。誰知,那九片鱗突然脱落,小蛇長身而舞,化為條小龍。原來,它是條上天神龍,因觸犯天條,受玉皇大帝處罰,才變成了這模樣。它的尾巴上被加九把鎖——就是小蛇尾上九片閃耀的鱗。玉皇曾言:“除非得到人陽氣,這鎖才能打開。”剛才漁人無意中竟打開小龍身上的千年枷鎖。小龍為感謝漁人,在水溝中不停地翻動,並從口裏不停噴出水來,灌注在小水溝裏。慢慢地,小水溝變成大河(也就是西岸河),河水為西岸帶來五穀豐登。為紀念這條神龍,人們把沿河村子稱為龍頭寨、上龍首等村。在神龍昇天這天,也就是端午節、舉行賽龍舟、以示慶賀。

端午節賽龍舟習俗 篇七

東周末期戰國時楚國大夫屈原含恨投江自殺。楚國人民因捨不得賢臣屈原死去(投身於岳陽汨羅江),於是有許多人划船追趕拯救。他們爭先恐後,追至岳陽洞庭湖時不見蹤跡,是為龍舟競渡之起源,後每年五月五日划龍舟以紀念之。借划龍舟驅散江中之魚,以免魚吃掉屈原的屍體。

民間賽龍舟賽龍舟是端午節的一項重要活動,在中國南方十分流行和重視,它是中國民間傳統水上體育娛樂項目,已流傳兩千多年,多是在喜慶節日舉行,是多人集體划槳競賽。史書記載,賽龍舟是為了紀念愛國詩人屈原而興起的。由此可見,賽龍舟不僅是一種體育娛樂活動,更體現出人們心中的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精神。龍舟船的大小因地而異。

.終點 篇八

7-1終點線上有W號為記;

7-2所有賽事之名次及時間,由大會裁判員公佈,並以此為準;

7-3賽事完畢後,所有隊伍需立即劃回起點召集區上岸;

7-4如賽事有兩艘或多艘龍舟同時衝線未能分出名次時,由抽籤決定;

7-5終點線後設有網閘,以避免龍舟或隊員受損。各隊衝線後應從速將龍舟停定避免觸動該網以生意外。

端午節賽龍舟的歷史意義 篇九

賽龍舟,是端午節的主要習俗。相傳起源於古時楚國人因捨不得賢臣屈原投江死去,許多人划船追趕拯救。他們爭先恐後,追至洞庭湖時不見蹤跡。之後每年五月初五劃龍舟以紀念之。借划龍舟驅散江中之魚,以免魚吃掉屈原的身體。競渡之習,盛行於吳國、越國、楚國。

其實,“龍舟競渡”早在戰國時代就有了。在急鼓聲中劃刻成龍形的獨木舟,做競渡遊戲,以娛神與樂人,是祭儀中半宗教性、半娛樂性的節目。

後來,賽龍舟除紀念屈原之外,在各地人們還付予了不同的寓意。

常見賽龍舟貴州苗族人民在農曆五月二十五至二十八舉行“龍船節”,以慶祝插秧勝利和預祝五穀豐登。雲南傣族同胞則在潑水節賽龍舟,紀念古代英雄巖紅窩。不同民族、不同地區,划龍舟的傳説有所不同。直到今天在南方的不少臨江河湖海的地區,每年端節都要舉行富有自己特色的龍舟競賽活動。

此外,划龍舟也先後傳入鄰國日本、越南等及英國。1980年,賽龍舟被列入中國國家體育比賽項目,並每年舉行“屈原杯”龍舟賽。1991年6月16日(農曆五月初五),在屈原的第二故鄉中國湖南嶽陽市,舉行首屆國際龍舟節。在競渡前,舉行了既保存傳統儀式又注入新的現代因素的“龍頭祭”。“龍頭”被抬入屈子祠內,由運動員給龍頭“上紅”(披紅帶)後,主祭人宣讀祭文,併為龍頭“開光”(即點晴)。然後,參加祭龍的全體人員三鞠躬,龍頭即被抬去汨羅江,奔向龍舟賽場。

.檢錄程序 篇十

4-1參賽隊伍必須於賽前20分鐘齊集於檢錄處;

4-2大會人員將會查核參賽隊員身份,參賽者需出示大會發出之運動員證;4-3所有隊員必須服從檢錄員之指示落艇;

4-4所有隊伍必須根據規則規定所分配之龍舟及航道出賽;

4-5任何隊伍不得要求選擇龍舟或航道;

4-6當所有隊員落艇後,應從速劃離登船碼頭駛向起點;

4-7參賽隊伍向起點出發時,必須保持航道暢通,遠離比賽航道,並以不影響其它賽事進行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