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總:
你好!
我帶着複雜的情緒來寫這封離職報告。由於您對我潛力的信任使我得以加入這個外貿部,並且在短短的一年多時間裏學到了很多知識,積累了一些經驗。同時在公司裏也瞭解了網絡營銷相關知識,如何與客户建立良好關係等方面的東西。在過去的一年多時間裏,我在公司在這個部門工作很開心,和同事像一個大家庭一樣相處的融洽和睦。我對於公司領導和同事的培養和照顧,表示真心的感謝!
由於我個人的原因,暫時離開XX,所以不得不向公司提出申請,並期望能於今年5月31日正式離職。在離開公司之前,我將認真繼續做好目前的每一項工作並做好分內工作的。交接。
對於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當然,若您容許的話,我願意並且渴望在以後離開公司的時間裏,為我們這個團隊繼續出力,並祝願我們公司我們這個部門開創出更完美的未來。
此致
敬禮!
辭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法律援助公函
援函字[ ]第 號
:
本中心(處)對 (受援人) 一案,已指派 (承辦機構) (承辦人)擔任其代理人/辯護人。
特此函告。
承辦人聯繫方式:
(公章)
年 月 日
××造船廠:
貴廠××××年為我局建造的2640馬力拖輪“穗救202”輪,出廠至現在已經三年了,可是當時欠裝的拖纜機至今尚未安裝。為此我局曾多次去函催貴廠儘快給予解決,但貴廠一直未明確答覆。該輪由於缺乏拖纜機,長期無法正常履行生產任務,經濟上已造成了很大的喪失。為此特再次函請貴廠儘快為我局“穗救202”輪安裝拖纜機,以免再耽誤該輪的正常生產。
敬禮
交通部廣州救勞局(蓋章)
××××年×月×日
尊敬的客户:
為了更好的維護我們的合作伙伴關係,現將我公司的有關規定通知你們,敬請協助並遵守:
1、不可以向我公司人員回扣現金。
2、不可以向我公司人員贈送禮物。
3、不可以宴請我公司人員(工作餐除外),更不可以請我公司人員參加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
4、如我公司人員索取回扣或禮物,請立即通知我們。
如調查屬實,我公司將給予舉報人員適當的獎勵。請貴單位在處理與我公司人員的關係時,以簡單、透明為原則。在與我公司的商業關係中不可夾雜有任何形式的腐敗行為,否則:
1、我公司將立即終止與貴單位的業務關係。
2、我公司保留追究貴單位法律責任的權利。讓我們相互協作,為建立健康、公平的商業秩序而努力!
特此致函
XXX
XXXX年X月X日
尊敬的客户:
為了更好的維護我們的合作伙伴關係,現將我公司的有關規定通知你們,敬請協助並遵守:
1、不可以向我公司人員回扣現金。
2、不可以向我公司人員贈送禮物。
3、不可以宴請我公司人員(工作餐除外),更不可以請我公司人員參加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
4、如我公司人員索取回扣或禮物,請立即通知我們。如調查屬實,我公司將給予舉報人員適當的獎勵。請貴單位在處理與我公司人員的關係時,以簡單、透明為原則。
在與我公司的商業關係中不可夾雜有任何形式的腐敗行為,否則:
1、我公司將立即終止與貴單位的業務關係。
2、我公司保留追究貴單位法律責任的權利。讓我們相互協作,為建立健康、公平的商業秩序而努力!
特此致函
________公司
年月
關於商洽委託代培涉外祕書人員的函
××大學文學院:
本集團公司新近上崗的祕書人員缺乏專門的涉外祕書知識,業務素質亟待提高。據報載,貴院將於今年9月開辦涉外祕書培訓班,系統講授涉外祕書業務,公關禮儀,實用文書寫作等課程。這個培訓項目為我集團公司新上崗的涉外祕書人員提供了一個難得的在職進修機會。為能儘快提高本集團公司涉外祕書人員的從業素質,我們擬選派8名在崗祕書人員隨該班進修學習,委託貴院代培。有關代培費用及其他相關經費,將按時如數撥付。
如蒙慨允,懇請函覆為盼。
××集團公司(印章)
二0xx年x月x日
楊女士:
本律師接受廈門xx有限公司(下稱“我委託人”)的委託,根據其提供的有關材料及其陳述,就與您辦理離職結算一事出具本函。
本律師審查了我委託人提供的下述材料:
1、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2、辭職信。
我委託人告知本律師:
您從我委託人處支取了20xx0元的備用金,至今尚未歸還,同時我委託人尚有6915.29元的工資及10882.95元的差旅費尚未支付予您,因此您尚欠我委託人2191.76元款項。我委託人多次催告您辦理離職結算,但至今您尚未配合我委託人及時辦理。
結合上述材料及我委託人的陳述,本律師認為:
您已於20xx年5月17日離職,您與廣東省國際企業服務有限公司的勞動關係也已於此時終止。根據前述勞動合同的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您應履行相應的義務,及時辦理離職手續,並結清相關款項。您拒不辦理離職手續的行為已經損害了我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本律師受我委託人委託鄭重函告您:
1、您應在收到本函之日起10日內與我委託人辦理離職結算手續、並結清相關款項。
若您未在上述期限內解決上述問題,我委託人將循法律途徑解決相關問題,我委託人並保留向廣東省國際企業服務有限公司、您所在地的勞動部門以及您的新工作單位如實告知相關事實的權利。望您以個人聲譽及個人職業生涯為重,妥善處理此事,此間利弊,請謹慎斟酌。
特此專函!
律師簽字:
20xx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