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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演練活動方案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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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演練活動方案精品多篇

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演練活動方案 篇一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堅持“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督促、指導各國小,幼兒園紮實開展校車管理工作。落實校車管理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校車管理的長效機制,杜絕非法車輛的運營,增強相關責任人的安全責任意識,嚴防違規違法行為的出現,有效遏制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的乘車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了校車管理工作的長期有效開展,鄭集鄉中心校成立了校車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三、時間安排

20xx年2月15日至本學期結束。

四、採取措施

1、建立校車檔案。凡是有校車的學校,都要為校車建立檔案,一車一檔。校車、校車駕駛員、隨車教師的基本信息和校車的行車路線,接送學生名單都記錄在案。所有校車檔案都一式兩份,中心校一份,學校一份。

2、明確責任,責任到人。學校校長或幼兒園園長是第一責任人,校車駕駛員和隨車教師是直接責任人。校長或園長負責督促、檢查校車駕駛員和隨車教師,保證校車安全運營;校車駕駛員負責校車的日常維護、檢查,做好記錄,按規定路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安全駕駛校車;隨車教師負責學生上下車安全,清點人數,做好記錄,並協同駕駛員做好路上行車安全,把學生安全送達。

3、落實校車(本站☆)運營情況月報制度。各校把校車運營情況和各種記錄上報到中心校,一個月上報一次。做到中心校對每輛校車的運營情況都瞭如指掌,並存有檔案。

4、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教育,向學生講解乘車的安全常識,讓學生牢記於心,養成良好習慣。開展一、二次事故逃生演練,每個學生都能掌握事故逃生的技能。

5、開展自查自糾。召開有接送學生車輛的學校負責人動員會議,開展自查自糾,在規定的時間內,查找本學校接送學生車輛存在的問題,自行整改。

6、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車輛。校車管理領導小組人員採取不定時、不定點的方式,到有車輛接送學生的學校、校門口或接送學生車輛的必經之路上蹲點、攔截,嚴查接送學生車輛,堅決杜絕非法車輛接送學生。

7、規範校車行為。校車管理領導小組人員分包到校,對校車逐一排查,查看校車配置是否齊全,滅火器、安全錘、衞生箱缺一不準上路;檢查校車駕駛員證件,駕駛員證件不符不準上路;嚴查各種登記記錄(校車檢查記錄、學生上下車記錄、學生下車後的終查記錄),記錄不齊全不準接送學生;在校車的必經之路上,檢查校車是否按規定路線行駛,是否超速、超載,校車駕駛員是否違規駕駛。

8、加強校車駕駛員、隨車教師的安全培訓。聘請交警部門人員,對校車駕駛員、隨車教師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的培訓,讓校車駕駛員熟練掌握安全駕駛技術,特別是遇上惡劣天氣時,能夠安全駕駛校車,絕對保障學生的乘車安全。另外,授權學校遇到惡劣天氣時,校車運營安全隱患較大,為了安全可自行調整作息時間。

9、落實責任追究制。檢查中如發現有非法車輛接送學生的,對車輛堅決扣留,交與交警部門,並對該校負責人嚴肅處理;校車運營如有違規行為,一經發現,交與交警部門處理,對校車所屬學校負責人給予相應的處理。

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演練活動方案 篇二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保證接送有序,特制定如下運行方案:

一、校車安全管理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校車運行時間、車輛線路情況:

週一至週五早上:6:30下午16:30

線路1:

線路2:

線路1:

線路2:

線路1:

線路2:

線路1:

線路2:

二、防患措施

1、定期進行車輛安全檢查,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2、校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一定駕駛經驗,並且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學生。嚴禁非專職司機開校車。

3、要經常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行車意識,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鬥氣車,確保學生安全。

4、校車站點及乘車學生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5、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學生上車坐穩後,照管員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6、校車在接送學生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隨車工作人員應採取緊急救護措施,並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校領導要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7、照管員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值班領導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8、如有學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車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提前通知照管員,照管員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説明,以免遺漏。

9、照管員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學生,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10、照管員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學生被遺留在車上。

11、照管員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值班領導簽字每月底交總務處備案。

12、選擇安全地點設置校車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每輛車應配備1名隨車工作人員,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校車入校後統一組織學生進班,防止出現因學生自行活動引發的安全事故。

13、接受教育、交通等部門對配有校車的管理。簽定校車安全責任書(校長與分管領導、學校與駕駛員、分管領導與班主任、分管領導與照管員),並定期對其安全工作進行檢查。

14、值班領導、值日教師及門衞負責候車學生的管理。

三、制定學生乘車守則

1、每天在規定的地點上、下車。學生必須提早五分鐘到站點候車,校車準時發車,過時不候。

2、學生應在老師安排的座位就座,不得隨意更換座位。

3、學生應遵守乘車紀律,不得在車上相互打鬧或離開座位。

4、愛護車內的座位、窗簾等設施,一經發現有意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5、保持車內整潔,不得在車上吃東西或喝飲料,不亂扔雜物。

6、尊重校車管理員和司機,聽從照管員的指揮,若違反乘車紀律,經勸告、教育無效,將取消汽車乘車資格。

7、學生臨時不乘坐校車須由家長或監護人提前通知班主任或校車負責老師。

四、確定照管員職責

隨車照管人員肩負着重要的安全責任,《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做出了明確規定。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五項職責:

(一)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後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二)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者發現駕駛人飲酒、校車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並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三)清點乘車學生人數,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四)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五)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