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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湖北省脱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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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麻城市扶貧攻堅領導小組《麻城市2018年國家對湖北省脱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整改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對照麻城市問題整改台賬,城市反饋的7類22項37個問題,我處主動認領、需要舉一反三整改的有28個。我處及時制定了整改實施方案,切實推進問題整改,並按照整改方案大力開展整改,對能夠立行立改的確保在規定時限前全部整改到位;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需要長期堅持整改的,則制定整改方案與規章,堅持做到常態化。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現將整改完成情況彙報如下。

國家對湖北省脱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報告

一、工作安排部署

(一)召開黨委專題會和全處精準扶貧整改會議,重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和關於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查擺問題,深刻剖析原因,切實增強“四個意識”。今年一月份以來,鼓樓辦事處召開黨委專題會和全處精準扶貧工作會議達20餘次。

(二)成立鼓樓街道辦事處脱貧攻堅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對照中央專項巡視、國家、省級、市級考核反饋問題,負責研究全處落實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指導推進各項整改工作落實。

(三)制定《鼓樓街道辦事處關於2018年國家對湖北省脱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整改方案》,主動認領28個問題,規定整改期限,逐一明確責任到人到事。

(四)處直相關單位、各社區(村)、各扶貧工作隊對照辦事處整改方案。主動認領各自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查自改,明確整改任務、整改措施,限時清零。

二、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針對28個問題分成三類,一是7月10日前完成整改的問題有10個,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7月10日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的問題有13個,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並計劃長期堅持,三是需要長期堅持的問題有5個,目前正在整改中並長期堅持整改。具體整改明細如下。

(一)關於攻堅責任落實不到位

1.中央脱貧攻堅專項巡視實地抽查發現,某市主要領導

2017年至2018年僅參加1次市扶貧攻堅領導小組會議。省際交叉考核發現,個別市縣脱貧攻堅領導小組形同虛設,未按要求專題研究部署脱貧攻堅工作,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某市脱貧攻堅領導小組2018年沒有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以市委常委會會議和市政府常務會議代替脱貧攻堅領導小組會議。(牽頭單位:處黨委;責任單位:各社區(村),處直有關單位)

整改情況:

(1)按照三年行動意見要求,全面壓實處黨委、辦事處主體責任,處黨委要定期召開扶貧工作大會和黨委會專題研究扶貧工作; 今年一月份以來,鼓樓辦事處召開黨委專題會和全處精準扶貧工作會議達20餘次。                       

(2)規範和完善會議相關要件,做到有方案、有主題、有記錄、有紀要、有反饋、有效果。黨委會會議記錄指定了專人記錄,處扶貧工作會議由處扶貧辦負責記錄整理存檔。

(3)督辦各社區(村)主要負責人認真壓實扶貧責任,把脱貧攻堅放在首位,積極研究部署脱貧攻堅工作。市扶貧督查隊、處紀委、處扶貧辦多次對各各社區(村)、各扶貧工作隊開展常態化督導。

2.交叉考核發現,個別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長期空缺,村黨支部、村委會脱貧攻堅戰鬥堡壘作用發揮不充分,影響了全村脱貧攻堅進程。(牽頭單位:處組織辦;責任單位: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5月10日-5月12日,鼓樓辦事處利用三天時間,舉辦了綜合培訓班,對全處所有村兩委成員、第一書記、扶貧工作隊進行培訓,並邀請市扶貧辦相關領導為培訓對象進行扶貧政策講解。通過培訓,提高了村“兩委”幹部和扶貧幹部抓脱貧攻堅能力。

(2)實施村級後備幹部培養計劃,確保每個村儲備2名後備幹部,建立鄉土人才庫和村“兩委”後備幹部庫。

(3)抓好《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和《關於新時代加強和改進全市基層黨建工作的意見(試行)》的貫徹落實,加強貧困村黨支部建設,紮實推進抓黨建促脱貧攻堅。

3.交叉考核發現,有的貧困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責任不清、政策不清、情況不清、幫扶責任落實不到位。抽查172户貧困户中,駐村工作隊未提供實質幫扶的有94户,結對幫扶幹部未提供實質幫助的有105户,佔比偏大。(牽頭單位:處扶貧辦;責任單位:處組織辦、各社區(村)、處直有關單位)

整改情況:

(1)選派政治素質好、工作作風實、身體健康、熟悉農村、熱愛“三農”的人員參加駐村工作,選優配強扶貧工作隊;今年2月份,我處調整了8支扶貧工作隊,涉及人員24名,進一步選優配強了扶貧工作隊伍。

(2)加強駐村工作隊管理,加大駐村工作培訓力度,完善駐村考勤制度,嚴格執行駐村紀律,堅決杜絕“掛名"現象發生。今年2月份以來,我處要求所有扶貧工作隊每月按時上報考情,並根據考勤發放扶貧工作隊生活、交通補助。

(3)加大督查力度,處扶貧督查隊、處紀委、處扶貧辦多次開展督查,着力解決駐村幫扶管理不嚴、作風不實、保障不力等問題。

(二)關於扶貧標準把握不精準

4.審計發現,2016年以來,有的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識別不精準,某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有4户15人識別不精準,某縣將不符合貧困條件的30户107人納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系統,某縣將不符合貧困條件的78户79人納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系統。有的縣建檔立卡數據活動態調整不到位,未將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死亡的124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進行變更處理。第三方評估發現的少量錯評户中,存在將患大病、受災未影響到“兩不愁三保障”的農户識別為貧困户的現象。(牽頭單位:處扶貧辦;責任單位: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充分利用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和大數據對比成果,進一步完善建檔立卡信息系統數據,全面完成建檔立卡數據動態調整和疑點數據修改工作; 目前除少數貧困人口身份證號無法修改外,市扶貧辦所有下發的疑點數據,我處已全部清零。                          

(2)進一步完善建檔立卡,對2018年以前標註脱貧的貧困人口脱貧措施進行採集,充實完善,加強數據分析應用和共享。                                       

(3)進一步推進扶貧信息部門共享、互聯互通,實現户籍、教育、醫療、就業、住房、低保、五保等信息與貧困人口建檔立卡信息有效對接。完善貧困人口統計監測體系。建立脱貧成效鞏固提升監測機制,對脱貧户實施跟蹤和動態監測。

(4)對反饋的問題,迅速組建專班開展摸底排查,對問題核實清楚。全面開展硬傷户清退、系統內貧困人口自然變更、人口漏評工作,做好貧困人口動態調整。2019年上半年,我處完成了動態管理工作,其中整户新增5户15人,家庭成員新增46人,家庭成員減少53人。進一步提高了精準識別準確率。

5. 貧困地區財力孱弱,部分“好政策”加劇財政負擔,恐難以為繼。媒體暗訪調研瞭解,湖北在全省明確要求,確保貧困患者門診報銷比例達到70%,大病慢性病報銷達到 80%,住院報銷達到90%,年度自付醫療費用控制在5000元以內。這種醫療兜底保障政策受到貧困羣眾普遍歡迎,切實減輕了貧困户醫療支出,但貧困户集中就醫治療現象出現“井噴”,其對基層財政造成的負擔開始逐步顯現。(牽頭單位:鼓樓衞生院、南正街衞生服務中心;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加強教育宣傳工作,引導貧困人口理性就醫。各社區(村)幹部、扶貧工作隊、幫扶幹部走訪入户宣傳政策,引導貧困户合理看待健康扶貧工作,杜絕過度治療。

(2)加強貧困人口就醫行為和醫療機構服務行為的管理,嚴格控制貧困人口無序就醫、過度就醫等行為,嚴格控制政策範圍外醫療費用支出。已要求轄區所有衞生機構均應嚴格按照政策要求執行,加強管理力度。                                                          

(3)加強健康扶貧工作的溝通協調。建立健全健康扶貧工作溝通協調機制,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議,加強健康扶貧工作研究,及時解決健康扶貧政策落實過程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三)關於“三保障”工作不夠紮實

6.審計發現,某縣18名建檔立卡貧困户學生應享受未享受中等、高等職業教育2017年度“雨露計劃”補助5.55 萬元。2017年、2018年某縣落實教育扶貧政策不到位,9名建檔立卡貧困學生應享受未享受教育資助1.12萬元;17名(29人次)建檔立卡貧困學生應享受未享受雨露計劃資助 4.35萬元。(牽頭單位:處扶貧辦、鼓樓中心學校;責任單位: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開展建檔立卡貧困户在校學生享受教育扶貧政策情況“回頭看”;經過核查,在本地就讀的學生,2019年均已按照政策要求享受了教育補助。

(2)加強教育部門與扶貧部門溝通配合,建立部門聯動、信息共享機制,確保建檔立卡貧困户學生享受教育資助一個不漏。處扶貧辦與鼓樓中心學校一直保持着溝通聯繫。

(3)完善異地就讀學生資助政策,特別是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應由學籍所在地學校給予資助。經過調查摸底,我處一共有7名貧困學生屬於異地就讀,目前均已給當地學校發函,請當地學校給予資助,剩餘4名學生不符合當地政策,將由市財政統一發放教育補助。                          

(4)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對建檔立卡貧困户在校學生髮放資助政策告知書。

(5)定期開展督查暗訪,重點督查是否存在應享受未享受教育資助情況,是否存在不符合條件的學生享受資助情況。

7.交叉考核發現,D級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積超標。某縣2018年D級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中有121户面積超標,佔比43%。某鎮2018年D級危房改造重建新房38户中有33户面積超標,佔比86%。(牽頭單位:處城建辦;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開展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積超標情況“回頭看,嚴守D級危房改造建設面積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的紅線,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經核查,已享受危房改造補助的貧困户均驗收達標。

(2)加強政策宣傳。引導農户合理化、適度化建房。  (3)簽訂建房協議。完善農户對建房面積承諾約定。

(4)嚴格標準驗收。對於沒有落實約定、超面積建房的農户,不納入危房改造資金補助範圍。對2019年危房改造的16户貧困户,將統一邀請專業人員進行驗收,嚴格按照標準執行。

8.交叉考核發現,危房改造自籌過重。某縣2018年D級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貧困户自籌864.74萬元,户均自籌3萬元。有的貧困户家庭年純收入4100元,危房改造自籌5.5萬元,自籌額是家庭年純收入的13.4倍。所走訪的貧困户中,自籌額度與家庭年純收入比最高的達到15.9 倍。(牽頭單位:處城建辦;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加強政策宣傳。引導農村危房改造農户合理化、適度化建房。

(2)進行分類補助。制定農村危房改造資金分類補助標準,針對4類重點對象D級危房,按1人户、2人户、3人及3人以上户分別給予補助2.151萬元、2.651萬元和3.151萬元,針對4類重點對象C級危房,給予每户補助1.27萬元至1.651萬元。針對非4類對象經鑑定為D級、C級的土坯房,分別給予每户補助1萬元、0.6萬元。重點支持極度困難羣體。

(3)對於住房保障有困難的極度貧困羣體,採用集中供養、危房改造、財政預算等多種渠道解決住房問題。

9.交叉考核發現,危房鑑定不規範。有的縣危房鑑定未按要求經縣住建部門或專業機構鑑定,而是由鄉村幹部鑑定。(牽頭單位:處城建辦;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完善工作機制。對於危房改造鑑定工作進行明確要求,依據《農村危險房屋鑑定技術導則(試行)》( 建村函〔2009〕69號),結合《省住建廳關於印發農村危險房屋簡明圖文評定辦法(試行)的通知》( 鄂建函〔2018〕1377號),運用簡明易行危房鑑定辦法或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逐户開展房屋危險性鑑定,做到全覆蓋,堅決杜絕虛假鑑定、鑑定流於形式和走過場,未經危房鑑定的不得納入補助範圍。

(2)加強工作溝通。積極與住建局溝通,安排專業人員對各社區(村)開展)危房鑑定工作落實。

(3)完善檔案資料。對於已經鑑定的房屋,做好檔案記錄,規範存檔。

(四)關於政策措施落實有偏差

10.扶貧資金存在“壘大户”現象。交叉考核發現,某縣實施產業扶貧項目,鼓勵貧困户發展生豬養殖,對每户按照欄舍每平方米50元的標準予以補貼。某村一户2014年脱貧户有欄舍2000平方米,2018年出欄2000餘頭,淨收入30餘萬元,獲得欄舍補貼14萬元。(牽頭單位:處畜牧中心;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投入產業到户資金幫扶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户發展脱貧產業。規範產業扶貧獎補資金,引進培育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户、家庭農場和扶貧工廠(車間)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租金、薪金、股金等方式帶動貧困户增收。發展農村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創設保潔員、生態護林員等鄉村公共服務崗位,幫助貧困人口實現就近就便就業。

(2)完善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扶貧開發財政經費保障機制、財政扶貧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機制和扶貧資金精準使用機制,合理使用扶貧資金。

(3)嚴格落實扶貧項目資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公告公示實效,確保資金安全和效益。

(4)堅持資產收益扶貧機制創新,大膽探索創新產業扶貧模式,杜絕資產收益扶貧“大水漫灌、人人有份”現象。

11.產業扶貧補貼對象不精準。交叉考核發現,某縣有3 户生豬養殖扶持對象舊欄舍拆除新欄舍未建,也沒有實施養殖,卻分別獲得欄舍補貼6萬元。(牽頭單位:處畜牧中心;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嚴格識別、退出標準和程序,把牢扶貧補貼對象識別、退出“關口”,堅持產業扶貧資金瞄準貧困村和貧困户;經各社區(村)核查,未發現有補貼對象不精準問題。

(2)落實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堅持產業扶貧補貼專項資金分配結果一律公開,產業扶貧補貼資金安排、使用結果及績效一律公告公示。

(3)強化資金使用管理,規範撥付程序,加快報賬進度。                  

(4)完善常態化監管機制,開展專項督查和定向督查,切實提升扶貧資金使用績效。

12.項目帶貧能力弱,產業扶貧的長效機制尚未建立。交叉考核發現,某村有7户貧困户,2018年每户獲貸5萬元扶貧小額貸款,以現金方式投入到合作社,合作社每年按貸款金額的6%給貧困户分紅,貧困户不參與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方評估發現,產業扶貧仍存在方式單一、技能培訓廣度深度不足、貧困户參與機制和利益聯結機制不健全等問題。調查顯示,在347户已獲得產業幫扶措施的建檔立卡户中,54.76%為簡單發錢發物,僅39.48%的建檔立卡户得到了技能培訓,且存在針對性不強、培訓深度不足等現象;28.24%的建檔立卡户表示,現有產業幫扶措施效果一般或沒有效果。貧困户與市場主體的利益聯結主要體現為土地流轉、財政資金、扶貧小額信貸入股等初級形式,利益聯結不緊密、難以持續。調查顯示,在142户有企業(合作社、大户)帶動發展產業的抽樣建檔立卡户中,僅有23.24%實質參與了企業的生產經營;抽樣建檔立卡户對產業幫扶和企業帶動的滿意度均低於70% (分別為65.56%、69.54%)。

媒體暗訪調研發現,部分貧困地區產業體系薄弱,品牌價值尚待挖掘,產業鏈條還需延伸,帶動貧困户脱貧增收作用仍較為有限。某縣近年來加大柑橘、茶葉、核桃等特色農業產業發展力度,但扶貧產業仍較單一,特色產業存在簡單初加工、附加值較低等問題,一些貧困户扶貧項目處於起步階段,規模小、效益差。調研還發現,貧困地區基層鎮村幹部年齡老化,懂市場、善經營的幹部少,發展扶貧產業的本領不足、辦法不多,一定程度影響了村民發展扶貧產業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