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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6新聞發佈工作情況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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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2016新聞發佈工作情況彙報

2014-2016新聞發佈工作情況彙報

2014年至今,檢察院重視新聞發佈、檢務公開工作,先後召開數場新聞發佈會,建立健全檢務公開平台,完善宣傳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樹立了良好的檢察形象。
    一、新聞宣傳工作機制
1、工作制度
2014--2016年間,檢察院先後制定了《新聞宣傳工作方案》、《新聞宣傳報道工作安排》、《新聞報道獎勵辦法(試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宣傳紀律的通知》等四項工作制度,規範促進了宣傳工作的有序開展。
2、新聞發言人
   檢察院新聞發言人原則上由政工科科長擔任,新聞發佈會內容重點涉及業務科室工作的,由業務科室分管領導擔任。
    二、新聞發佈工作情況
(一)新聞發佈會
1、2015年7月9日,召開檢察院駐法院民事行政檢察室成立新聞發佈會,民行科科長為新聞發言人。法制日報、新疆法制報、烏魯木齊市電視台、烏魯木齊市晚報等多家媒體在現場進行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平台、新浪新聞中心、網易新聞中心、光明網地方頻道等多家網絡媒體進行了轉載,輿論關注度較高,反響強烈。
2、2015年7月30日,召開全疆首家檢察為民服務中心成立新聞發佈會,黨組成員、政工科科長為新聞發言人。檢察院政治部宣傳處處長出席了此次揭牌儀式。新疆電視台、新疆法制報、烏魯木齊市電視台、烏魯木齊市晚報等多家媒體在現場進行報道。
3、2015年9月,召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四方會籤新聞發佈會,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為新聞發言人。新疆電視台、新疆法制報、烏魯木齊市電視台、烏魯木齊市晚報等多家媒體在現場進行報道,多家網絡媒體轉發該新聞事件。
    4、2015年11月11日,召開“社區電子檢察工作站”正式揭牌運行新聞發佈會,黨組成員、政工科科長為新聞發言人。法制日報、新疆法制報、烏魯木齊市電視台、烏魯木齊市晚報等多家媒體在現場進行報道,多家網絡媒體轉發該新聞事件。
(二)媒體報道
    檢察院與《法制報》簽訂了《“政法新聞”宣傳報道聯辦協議》,院內各項工作的開展和進行情況,需要宣傳的均形成文字信息,發《法制報》宣傳報道。2014年至今,僅《法制報》已刊發我院新聞報道130餘篇。
(三)“兩微一端”平台發佈
自2015年建設“兩微一端”平台後,檢察院為落實重要案件信息的發佈工作,對辦理的重要案件、社會廣泛關注案件進行了及時公開。2016年1月至今,檢察院通過檢察信息公開網、公眾微信平台、微博等向社會公開重要案件信息8件24次,增加了檢察院辦理各類案件的透明度,有效擴大了人民羣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範圍。
檢察院構建了以為民服務中心為實體依託、電子檢察工作站為社區延伸、“兩微一端”為網絡服務的“三位一體”信息公開立體平台,充分發揮多種公開形式的優勢,拓寬了人民羣眾參與和監督檢察工作的渠道,保障了案件相關人員獲取信息的權利,引起了本院幹警對重要案件信息公開的重視,受到了公眾的廣泛關注,將我院陽光檢察的理念深入人心,收到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四)檢察開放日
檢察院重視檢務公開,不僅侷限於信息發佈,也將各行各業的人民羣眾請到檢察院來,實地瞭解檢察工作。2015年至今,共舉辦6次“檢察開放日”活動,邀請了法學院大學生、人大解放南路聯組、媒體“大V”、離退休老幹部等走進檢察院,零距離感受“陽光天山,檢察為民”。舉辦“檢察開放日”活動,是檢察院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落實規範司法專項整治工作,增強檢察工作透明度,促進檢察機關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司法的重要方式。
(五)邀請媒體走進庭審現場
2016《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頒佈,為了更加生動、直觀地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引起社會各界對家庭暴力侵害的重視,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由家庭暴力引發的故意傷害案件,在法院依法開庭審理當天,邀請了新疆電視台、烏魯木齊電視台、新疆廣播電台、新疆法制報等媒體記者對該案的庭審進行旁聽。庭審後,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實施及意義,檢察院公訴人與法院主審法官共同就記者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和説明,同時也展現了司法機關堅決依法打擊涉及家庭暴力的犯罪案件,保護弱勢羣體利益的決心和態度。
3·15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為了擴大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宣傳力度,嚴厲打擊侵犯消費者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檢察院公訴部門與法院共同邀請多家媒體,走進庭審現場。希望通過庭審的方式能夠更直接地向媒體展示司法機關打擊侵犯消費者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的堅決態度,並藉助其平台對消費者進行法制教育,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