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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1.44W

預約合同(多篇)

預約合同 篇一

1、預約是合同的一種,對雙方當事人都有約束力。雙方當事人都應本着誠信原則進行履約。違反預約當然也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預約非本約,其存在的目的是準備簽訂本約,故其對雙方當事人的約束力不同於本約。在一般情況下,預約的內容並不能直接轉化為本約。預約所要求的內容必須通過簽訂本約才能成為履行標的。

因此,對於商品房認購書的違反,首先構成違約,當事人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關於承擔責任的方式,又因其並非本約,故守約方並不能要求其按照預約所約定的內容進行履行,也不能強制對方履約,否則就違反了契約自由原則。違約方承擔責任的方式,只有一種即賠償。

我國《商品房買賣解釋》第4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按照此條,如果雙方在預約中約定了定金,則可按定金罰則進行處理,如果雙方未約定定金的,則依據《合同法》第113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預約合同 篇二

《深圳市二手房預約買賣及居間服務合同》律師逐條解析版

(特別提示及當事人基本信息部分)

解析人:深圳二手房律師團首席律師張茂榮

解析説明:

1、本解析版是本律師對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與深圳市工商局聯合制定的《深圳市二手房預約買賣及居間服務合同》20xx版(20xx年8月1日實施,20xx年1月1日修訂)的逐條解讀;

2、本解析版對本合同基本含義、簽約注意、潛在風險及其防範進行了特別提示,是本律師多年來工作經驗的總結,具有極強的實用性,實為二手房交易雙方、中介公司、擔保公司、按揭銀行必讀版本;

3、本解析僅代表本律師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網站意見,如有不妥,歡迎業內專家批評指正。 深圳市二手房預約買賣及居間服務合同

深( )居間第( )號

特 別 提 示

1、本合同為示範文本,各方當事人簽訂本合同前,應當仔細閲讀合同條款和二手房購房指引(交易場所現場懸掛)的內容。

【張茂榮律師解析】示範文本的基本含義是示範作用,而非必須使用,如交易雙方未使用本版本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只要內容不違法同樣有效,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能因此拒絕履行,否則將構成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網上交易系統”生成,合同各方經協商,可對本合同的內容作修改、補充,修改、補充的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張茂榮律師解析】本合同屬格式條款,未盡事宜合同各方可在附件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格式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約定為準。

3、買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當對本合同所涉房地產進行實地考察,對房地產周圍的環境、交通、學校及附着於該房地產之上的學位、户口等情況進行充分了解。賣方有義務如實提供包括產權狀況、租賃情況、户口等有可能影響交易的真實信息。

【張茂榮律師解析】本條規定了買方的注意義務和賣方的告知義務,買方不應僅限於賣方或中介的介紹,而應多方瞭解,查證屬實。4、為保證交易資金安全,建議買賣雙方通過銀行第三方託管方式進行資金監管,並以協議方式明確約定資金監管帳户及資金交付條件等相關事宜。

【張茂榮律師解析】資金監管是為了保證交易雙方的安全,中天事件對中介監管的風險暴露無遺,強烈建議將首期款及大筆定金監管於銀行。

5、買賣雙方在委託他人辦理房地產贖樓、過户過程中,應當仔細閲讀所簽署的公證委託書內容。對外所授權限,應當在可控範圍。在辦理房地產轉移登記手續時,應當親自到場,避免出現交易風險。

【張茂榮律師解析】全權委託公證書是委託人賜予代理人的尚方寶劍,代理人持該公證書在授權範圍內可以不經過委託人同意任意處分或購買物業、代理簽約,由此產生的所有法律後果均由委託人承擔。建議仔細逐條審驗委託書內容,業主做公證時務必指明買受人、成交價,以防代理人炒樓或低價轉讓,出現意外事件時應及時終止委託。

6、政府僅規定了房地產居間方佣金收取標準的上限,在房地產交易中,居間方不得超過規定標準收取佣金。

【張茂榮律師解析】中介促成交易後有權獲取佣金,除此之外不應當再收取任何其他費用,買賣雙方對中介的其他不合理收費有權拒絕;如買賣雙方成交後拒付佣金,中介有權起訴索賠。

7、買方、賣方、居間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同時在場,以確保各方所執合同的同一性、有效性與真實性。

【張茂榮律師解析】實踐中存在中介先找一方籤,再找另一方籤的情況(非同時簽約),此時合同在後籤一方簽字後生效,先簽一方應備份以防止後籤一方簽字時另行增加或修改內容。如中介以需公司蓋章為由要求全部收回合同,交易雙方應制作備份並由中介簽約人簽字認可,以防篡改。

【張茂榮律師解析】根據《合同法》規定,只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才無效,中介方無資質或喪失資質居間並沒有違法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本合同仍然有效,買賣任何一方不得因此拒絕交易,否則將構成根本違約。

當事人基本信息(略):【張茂榮律師解析】基本信息儘量填寫完整,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務必填寫準確,因其是26條各方約定的送達地址,填寫不準確將可能導致無法及時接收相關文件,履約過程中地址電話變更需及時履行變更告知手續!賣方姓名要和和房地產證一致,不能使用曾用名。買方要向賣方代理人索取賣方的授權委託書,以確保有效代理。各方應當備存對方身份證複印件,以防發生糾紛訴訟時使用(深圳法院訴訟要求提交對方身份證複印件)。 (未完待續)

《深圳市二手房預約買賣及居間服務合同》律師逐條解析版(二)

(第1至8條)

解析人:深圳二手房律師團首席律師張茂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居間方居間,買方、賣方、居間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預約買賣和居間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地產預約買賣

第一條 【擬轉讓標的】

賣方擬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 。

房地產證號為: 。房地產用途為: 。 登記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該房地產於 年 月竣工。 目前該房地產物業管理公司為 ,物業管理服務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元)。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清單,詳見附件一。

【張茂榮律師解析】本條是關於擬轉讓房屋基本情況的介紹,因系二手房,主要情況在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已有記載,賣方只需注意填寫的與登記的一致即可,如填寫與登記或實際情況不符,買方可能會追究賣方欺詐售房的責任。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產權現狀為以下第 種:

1、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2、該房地產處於抵押狀態,賣方承諾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還清貸款,辦妥註銷抵押登記手續。

3、該房地產處於抵押狀態,賣方需委託擔保公司擔保融資贖樓的,須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與擔保公司簽訂服務合同,辦理贖樓手續,買方應予協助,擔保贖樓收費項目以擔保公司的服務合同為準;賣方雖有擔保公司提供擔保但仍不能獲得贖樓貸款的,賣方應在合同約定轉移登記日期之前自行贖樓。

4、其他:【張茂榮律師解析】1、本條2規定的是業主自己贖樓,3規定的是業主委託擔保公司贖樓。選擇2不必做全權委託公證,操作簡便安全,但需自己有足夠的贖樓資金;選擇3

無需自籌資金但程序相對複雜,買方負有配合簽訂三方協議的義務(不配合導致無法贖樓將承擔違約責任);2、擔保公司贖樓需賣方做全權委託公證給其指定人員,本條沒有規定業主做公證的時限,建議在本條4中補充約定或在3“??須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與擔保公司簽訂服務合同??”後添加“並按擔保公司要求做全權委託公證給其指定人員”;3、本條也沒有規定擔保公司因故贖樓不成的解決辦法,因贖樓是賣方義務,為防止在贖樓問題上久拖不決,建議在“4、其他”中補充約定, 年 月 日前仍未能贖樓完畢的,賣方應當自行贖樓;5、賣方應權衡一旦擔保公司贖樓不成自己的贖樓能力。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 :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租賃合同見附件[租賃編號:, 月租金 元整(小寫),租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賣方須於簽署《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或放棄購買權之書面證明,否則視為賣方違約。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下述第 種方式處置租賃合同:(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① 該房地產產權轉移後,原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買方仍然有效。賣方須於 前協助買方與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同時賣方須將承租方已交賣方之租賃押金/保證金及預交租金(若有)轉交予買方,買方自 時起享有賣方在原租賃合同項下之權利義務。

② 賣方須於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賃合同,買方對因原租賃合同而產生之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張茂榮律師解析】本條是關於租約事宜的約定,有三點注意事項:一是賣方負有實告知買方租約狀況的義務,故意告知買方虛假情況導致租客損失的將承擔法律責任;二是租客有法定的優先購買權,根據法律規定,賣方應在賣房前提前通知租客並徵求其意見,故建議賣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取得租客的放棄購買權證明,以防簽約後租客提出異議;三是根據買賣不破租賃原則,賣方無權單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故賣方選擇②時應事先取得租客認可,以防租客不同意對買方構成違約。

第四條 【附着於該房地產的户口】

該房地產所附着的户口,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張茂榮律師解析】本條不切實際,很多業主賣房後去向不明很難追索違約金,建議修改!買方應在交易之前去派出所進行户口查詢,如查明該房地產有户口,建議在附件二中約定由賣方留存足夠的遷户保證金,以免到時為追索小額違約金而耗費大量訴訟成本。第五條 【轉讓價款】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元)。該轉讓價款不含税費。

【張茂榮律師解析】本條為過户登記價,是交易雙方的納税依據。需要提醒的是部分當事人為規避税費故意簽訂陰陽合同,即在本條填寫一個較低的過户價格並以實際成交價付款,如此以來本條約定將屬於無效約定,在房價發生波動時容易發生糾紛,應予避免。

第六條 【交易定金】

該房地產交易定金共計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元)。買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元)。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向賣方支付定金餘額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元)。 上述定金建議交由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賬户監管。買方將定金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存入監管帳號,即視為賣方收訖。定金在買賣雙方辦理過户手續時可自動轉為樓款,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張茂榮律師解析】1、定金不同於訂金與付餘款,一定不能寫錯;2、根據擔保法規定,定金最高限額為成交價的20%,定金過低起不到擔保作用,過高無效,故建議按房價的20%支付定金;3、本條第三款約定定金監管於雙方約定的銀行,但未明確具體銀行,建議在簽訂本合同時及時與銀行簽訂定金監管協議,以防一方藉口就選擇銀行達不成一致意見而故意毀約。

第七條 【交房保證金】

為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並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時從交易總價款中預留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元)作為交房保證金(不超過交易總價款的2%)。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方法為下列第 種:

1、交由居間方託管;

2、其它: 。

【張茂榮律師解析】1、建議將交付保證金的結算時間改為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完成產權轉移登記、相關費用交接完畢、遷出户口時結算;2、注意估算相關費用及違約金,預存足夠的資金,如可能超過總房價的2%應刪除括號內備註部分。

第八條 【付款方式】

買方所支付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除有特別約定,建議以銀行第三方託管的方式進行資金監管。

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元):

1、一次性付款

買方須於 年 月 日之前將上述房款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篇二:二手房預約買賣及居間服務合同

深圳市二手房預約買賣及居間服務合同

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版

深圳市二手房預約買賣及居間服務合同

深( )居間第( )號

特 別 提 示

1、本合同為示範文本,各方當事人簽訂本合同前,應當仔細閲讀合同條款和二手房 購房指引(交易場所現場懸掛)的內容。

2、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網上交易系統”生成,合同各方經協商,可對本合同 的內容作修改、補充,修改、補充的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3、買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當對本合同所涉房地產進行實地考察,對房地產周圍的

環境、交通、學校及附着於該房地產之上的學位、户口等情況進行充分了解。賣方有義務如實提供包括產權狀況、租賃情況、户口等有可能影響交易的真實信息。

4、為保證交易資金安全,建議買賣雙方通過銀行第三方託管方式進行資金監管,並 以協議方式明確約定資金監管帳户及資金交付條件等相關事宜。

5、買賣雙方在委託他人辦理房地產贖樓、過户過程中,應當仔細閲讀所簽署的公證

委託書內容。對外所授權限,應當在可控範圍。在辦理房地產轉移登記手續時,應當親自到場,避免出現交易風險。

6、政府僅規定了房地產居間方佣金收取標準的上限,在房地產交易中,居間方不得 超過規定標準收取佣金。

7、買方、賣方、居間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同時在場,以確保各方所執合同的同一性、

有效性與真實性。

8、居間方應當具有主管部門核發的備案證書和營業執照。買賣雙方可通過網站

當事人基本信息:

賣方:

姓名:國籍/地區:身份證/護照號碼: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所佔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營業執照號碼:所佔份額: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代理人:聯繫電話:身份證/護照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共有權人:

姓名:國籍/地區: 身份證/護照號碼: 聯繫電話: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所佔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營業執照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居間方:

公司名稱: 備案證書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經紀人(經紀人助理):聯繫電話: 執業證號碼(上崗證號碼):

買方:

姓名:/地區:身份證/護照號碼: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所佔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營業執照號碼: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代理人: 聯繫電話:身份證/護照號碼: 通訊地址:

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居間方居間,買方、賣方、居間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預約買賣和居間服務事宜,篇三:深圳市二手房預約買賣合同

② 賣方提前解除原租賃合同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將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買方對因原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税費承擔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税費:(1)營業税;(2)城市建設維護税;(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税;(5)個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

(10)提前還款罰息。買方需付税費:(11)印花税;(12)契税;(13)產權登記費;(1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15)《房地產證》貼花;(16)抵押登記費;(17)借款(抵押)合同公證費;(18)授權委託公證費。其他費用:

(19)權籍調查費;(20)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21)評估費;(22)律師費;(23)保險費;(24)按揭費;

(25)擔保贖樓費;(26)其他 (以實際發生的税費為準)。 經雙方協商,買方支付或代賣方支付上述項,賣方支付或代買方支付上述 項。 如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政策變化原因須繳納新的税費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由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2、買賣雙方同意由

以上按規定應由賣方和(或)買方支付的税費,因買賣雙方協商改變實際納税方的,法律責任不因納税方的變化而轉移。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或法律、政策規定繳納相關税費的。

第十條 房產交付 賣方應當於 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與買方履行下列手續: 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向買方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預約合同 篇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

預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預約生產的農作物種子

農作物種類

品種名稱計量單位數量質量(%)單價(元)總金額(元)純度淨度發芽率水份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預約方繁育材料

材料品名

計量單位數量提供日期畝產量單價(元)總金額(元)純度淨度發芽率水份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三、農作物種子預約生產的環境及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預約方提供技術服務的種類、方式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及檢疫嚴格按國家頒佈的有關規定辦理,檢驗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約方必須持有《種子生產許可證》,交售種子時還須提供該批種子的有效田間檢驗結果單、產地檢疫合格證和《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

2.預約方收貨後複檢,發芽率、淨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後兩個發芽週期內複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後該作物第一個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3.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複檢和鑑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4.申請種子委託檢驗和鑑定,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__(單位)負擔。

六、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交(提)貨時間、地點、發運方式、運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定金的數額及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結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一般責任

1.預約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須達到合同約定的國家有關技術質量標準;提供詳細的生產資料和技術指導;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定金;保證按時足額收購承約方生產的符合本合同約定標準的種子。

2.承約方:按合同約定的種子品種、數量、質量安排生產;遵循合同規定的種子生產技術規程和種苗產地檢疫規程,並接受種子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保證種子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並按合同約定的數量、時間、地點交付預約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承約方及時通知預約方進行實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雙方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按合同法及種子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種子質量發生糾紛,由__________________(機構或單位)進行技術質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附後。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雙方各持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備案。

預約方(章)

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 話:電掛:開户銀行:帳 號:郵政編碼:承約方(章)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 話:電掛:開户銀行:帳 號:郵政編碼:審核意見:經 辦 人:鑑定機關(章)年 月 日審核意見:經 辦 人:鑑定機關(章)年 月 日

預約合同 篇四

立合約者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編著____________一書,雙方議定如下:

一、乙方應付甲方稿費每千字________ 元整,於簽訂本合約時,先預付________元整,餘數於甲方交稿時,一次付清。

二、本書預計字數為________萬字左右。

三、本書著作權經甲方同意轉讓乙方承受,由乙方辦理著作權登記。

四、本書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權,及違背有關著作出版等現行各項法律或國家政策時,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涉。其因而被有關機關扣留、沒收,或禁止發行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五、本書版權屬於乙方,甲方不得就本書內容的全部或一部分予以割裂,自行出版或轉讓。

六、本書的排版校對,由乙方負責,惟求其正確無誤,得請甲方作最後的校核。

七、甲方同意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完稿,交予乙方出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預約合同 篇五

② 賣方提前解除原租賃合同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將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買方對因原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税費承擔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税費:(1)營業税;(2)城市建設維護税;(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税;(5)個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

(10)提前還款罰息。買方需付税費:(11)印花税;(12)契税;(13)產權登記費;(1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15)《房地產證》貼花;(16)抵押登記費;(17)借款(抵押)合同公證費;(18)授權委託公證費。其他費用:

(19)權籍調查費;(20)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21)評估費;(22)律師費;(23)保險費;(24)按揭費;

(25)擔保贖樓費;(26)其他 (以實際發生的税費為準)。 經雙方協商,買方支付或代賣方支付上述項,賣方支付或代買方支付上述 項。 如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政策變化原因須繳納新的税費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由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2、買賣雙方同意由

以上按規定應由賣方和(或)買方支付的税費,因買賣雙方協商改變實際納税方的,法律責任不因納税方的變化而轉移。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或法律、政策規定繳納相關税費的。

第十條 房產交付 賣方應當於 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與買方履行下列手續: 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向買方交付該房地產鑰匙;結清水、電、氣等所有相關費用並辦理過户手續。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一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國家或地方政策調整,對本合同約定(包括定金、首期款等)產生影響的,買賣雙方應按國家或地方的新規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以轉讓成交價為基數支付每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並繼續履行合同;如任何一方逾期履行義務超過15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選擇要求違約方支付轉讓成交價20%的違約金或承擔定金罰則。

預約合同 篇六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進行預約,並確認、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一、房屋基本情況甲方擬出售的房屋位於___________,該房屋系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商)購買的商品房,《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合同約定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攤_____平方米),購買總價人民幣_____元整,房屋用途為住宅,甲方現已向開發商付清全部房款,房屋尚未辦理土地房屋權證。

二、甲方自願將該房屋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已對房屋的權屬及使用狀況等現狀作充分、必要的瞭解並自願受讓。雙方應xx本預約合同之約定,完成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法律程序,並最終實現雙方房屋買賣之目的。

三、轉讓款項的支付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於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藉口。

另外,需方應儘量採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儘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雙方約定上述房屋的總價款為______人民幣(以套計),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元整,上述轉讓款分次付清。

1、本合同簽定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________元;

2、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負責仍以甲方名下的賬户支付按揭款(共計____人民幣)及其利息。(以銀行實際對賬單為準)

3、餘款當日支付給甲方。

4、雙方約定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公證處辦理全權委託公證風險提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四、房屋相關憑證的保管及交房時間為確保交易的安全進行,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第2筆款項後,甲方應將上述銀行按揭合同及保險單據等有關該套房產的憑證原件交付乙方保管。甲方並委託乙方指定的人員申辦土地房屋權證及今後的轉讓、銀行按揭手續及接收、管理房屋。甲方應於全權委託當日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並結清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乙方有權對房屋預先裝修、支配使用。

五、過户手續的辦理及税費承擔。

1、甲方承諾在接到開發商辦理權屬證書通知後____日內,備齊相關資料,到____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申辦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及時辦出甲方名下的土地房屋權證,甲方前手辦理土地房屋權證應繳納的各項税費由承擔。若雙方對甲方應予辦理土地房屋權證的時日發生爭議的,以該商品房項目20%的業主平均開始辦證的時間作為甲方應予辦理的時日。

2、產權登記之房屋坐落與原《商品房屋買賣合同》不一致的,以甲方土地房屋權證記載為準。

3、上述房屋面積為合同約定面積,如合同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雙方對本次交易行為仍予以認可。買受人與開發商之間有關面積差異的補償事宜由與開發商自行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

4、甲、乙雙方辦理房地產權屬過户登記手續應繳納的各項税費全部由乙方承擔。若雙方在辦理過户登記時,以實際成交價作為雙方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約定的轉讓價格,因此導致雙方在辦理過户登記過程中產生的個人所得税由乙方支付。

六、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保證在簽定預約合同時,對合同項下之房產享有完全處分權,該項房產不存在任何共有情形。

2、甲方保證在合同簽定之前,未曾與任何第三方簽定涉及該房產的轉讓、租賃等協議,該房屋無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權利限制。

3、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甲方應督促開發商積極辦理土地房屋權證,以促成買賣合同的生效和履行。因甲方主觀原因導致產權證拖延辦理的,每延遲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_____元,逾期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因開發商原因或其他甲方不可克服的原因導致產權證拖延辦理的,不算甲方違約,但甲方應督促開發商可相關部門及時解決辦理。

5、甲方辦出土地房屋權證後應及時與乙方聯繫辦理買賣合同簽約及房地產權屬過户登記手續,因甲方原因造成拖延的,參照前款約定處理。

七、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價款,若逾期付款,每逾期____日,按每日____元支付滯納金。逾期在____日內的,視為正常遲延,乙方無須支付滯納金。逾期超出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甲方辦出土地房屋權證並通知乙方後,乙方應及時備齊相關材料與甲方辦理房地產權屬過户登記手續,因乙方原因造成遲延的,因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於向違約方主張。

八、合同履行及違約賠償

1、雙方應恪守本合同的約定,確定合同條款的充分履行,以促成房屋買賣的實現。

2、一方有充足、正當的理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經雙方同意後可以解除,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因此給相對方造成損失的,相對方有權要求予以經濟補償。

3、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作出的承諾保證即視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______元整。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出該賠償數額的,受損失方有權按實際損失額要求賠償。

4、甲方違約,若乙方已對房屋進行預裝修的,乙方的裝修款損失列入實際損失範圍。具體損失額的計算以雙方協商認可的數額或雙方指定的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為依據。

5、出現一方違約情形,守約方可選擇繼續履行合同(但合同已無實際履行可能或履行必要的除外)或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的,甲方應在法律規定或約定的退款責任明確之日起____日內將乙方實際支付的款項(不含利息)全額退還乙方。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於仲裁機構或法院。那麼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九、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着誠信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協議不成,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及今後雙方簽定的買賣合同中,甲、乙雙方權利的放棄或義務的增加均須採用明示的方式,不能採用默示或推定的方式。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障礙或其他困難,導致履行有困難或不能按期履行的,當事方應及時告知相對方,以便採取相應措施,減少損失。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刻生效。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日後可再行協商,經協商所簽定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風險提示:證據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送貨單、購銷憑證、發票簽收記錄、雙方的來往函件、備忘錄、會議紀要、傳真件,交通票據、運輸單、電話記錄、電子郵件等等書面、視頻、錄音資料,一旦發生糾紛,這些證據都將有可能成為有力的事實證據。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約合同 篇七

甲方(轉讓方):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址:住址:

電話:電話:

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進行預約,並確認、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擬出售的房屋位於該房屋系甲方於年月日向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商)購買的商品房,《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攤平方米),購買總價人民幣元整,房屋用途為住宅,甲方現已向開發商付清全部房款,房屋尚未辦理土地房屋權證。

二、甲方自願將該房屋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已對房屋的權屬及使用狀況等現狀作充分、必要的瞭解並自願受讓。雙方應依據本預約合同之約定,完成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法律程序,並最終實現雙方房屋買賣之目的。

三、轉讓款項的支付

雙方約定上述房屋的總價款為人民幣(以套計),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壹萬貳仟玖佰叁拾陸元整,上述轉讓款分次付清。

1、本合同簽定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

2、乙方於起負責仍以甲方名下的帳户支付按揭款(共計人民幣)及其利息。(以銀行實際對賬單為準)

3、餘款當日支付給甲方。

4。雙方約定於年月日前到公證處辦理全權委託公證

四、房屋相關憑證的保管及交房時間

為確保交易的安全進行,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第2筆款項後,甲方應將上述銀行按揭合同及保險單據等有關該套房產的憑證原件交付乙方保管。甲方並委託乙方指定的人員申辦土地房屋權證及今後的轉讓、銀行按揭手續及接收、管理房屋。甲方應於全權委託當日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並結清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乙方有權對房屋預先裝修、支配使用。

五、過户手續的辦理及税費承擔。

1、甲方承諾在接到開發商辦理權屬證書通知後七日內,備齊相關資料,到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申辦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及時辦出甲方名下的土地房屋權證,甲方前手辦理土地房屋權證應繳納的各項税費由承擔。若雙方對甲方應予辦理土地房屋權證的時日發生爭議的,以該商品房項目20%的業主平均開始辦證的時間作為甲方應予辦理的時日。

2、產權登記之房屋座落與原《商品房屋買賣合同》不一致的,以甲方土地房屋權證記載為準。

3、上述房屋面積為合同約定面積,如合同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雙方對本次交易行為仍予以認可。買受人與開發商之間有關面積差異的補償事宜由與開發商自行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

4、甲、乙雙方辦理房地產權屬過户登記手續應繳納的各項税費全部由乙方承擔。若雙方在辦理過户登記時,以實際成交價作為雙方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約定的轉讓價格,因此導致雙方在辦理過户登記過程中產生的個人所得税由乙方支付。

六、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保證在簽定預約合同時,對合同項下之房產享有完全處分權,該項房產不存在任何共有情形。

2、甲方保證在合同簽定之前,未曾與任何第三方簽定涉及該房產的轉讓、租賃等協議,該房屋無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權利限制。

3、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甲方應督促開發商積極辦理土地房屋權證,以促成買賣合同的生效和履行。因甲方主觀原因導致產權證拖延辦理的,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100元,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因開發商原因或其他甲方不可克服的原因導致產權證拖延辦理的,不算甲方違約,但甲方應督促開發商可相關部門及時解決辦理。

5、甲方辦出土地房屋權證後應及時與乙方聯繫辦理買賣合同簽約及房地產權屬過户登記手續,因甲方原因造成拖延的,參照前款約定處理。

七、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價款,若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每日100元支付滯納金。逾期在3日內的,視為正常遲延,乙方無須支付滯納金。逾期超出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甲方辦出土地房屋權證並通知乙方後,乙方應及時備齊相關材料與甲方辦理房地產權屬過户登記手續,因乙方原因造成遲延的,因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八、合同履行及違約賠償

1、雙方應恪守本合同的約定,確定合同條款的充分履行,以促成房屋買賣的實現。

2、一方有充足、正當的理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經雙方同意後可以解除,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因此給相對方造成損失的,相對方有權要求予以經濟補償。

3、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作出的承諾保證即視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元整。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出該賠償數額的,受損失方有權按實際損失額要求賠償。

4、甲方違約,若乙方已對房屋進行預裝修的,乙方的裝修款損失列入實際損失範圍。具體損失額的計算以雙方協商認可的數額或雙方指定的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為依據。

5、出現一方違約情形,守約方可選擇繼續履行合同(但合同已無實際履行可能或履行必要的除外)或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的,甲方應在法律規定或約定的退款責任明確之日起7日內將乙方實際支付的款項(不含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着誠信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協議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及今後雙方簽定的買賣合同中,甲、乙雙方權利的放棄或義務的增加均須採用明示的方式,不能採用默示或推定的方式。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障礙或其他困難,導致履行有困難或不能按期履行的,當事方應及時告知相對方,以便採取相應措施,減少損失。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刻生效。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日後可再行協商,經協商所簽定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