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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諮詢合同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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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諮詢合同多篇

委託諮詢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處理項目的事項。

二、甲方應提供相關的文件和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否則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

三、甲方委託乙方的事項如下:

四、甲方委託乙方完成工作的期限:。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項目諮詢費為。

六、乙方先收取甲方的預約金。當合約到期後,若項目成功,則從諮詢費用中扣除;若項目不成功,則扣除相關開支後給予退還。

七、若甲方中途放棄委託事項,則預約金不還,若乙方中途無故不提供諮詢服務則預約金全額退還。

八、委託項目完成後十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諮詢費,否則延期一天,收取滯納金為應支付款項的1%。

九、協議若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訴訟。

十、協議在乙方收到全部諮詢費後自動結束。

十一、本書一式四份,各持二份。

十二、協議經雙方簽定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諮詢合同篇2

合同編號:

委託方:

受託方:

一、委託方委託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xxx項目。

工程地點: 。

建設單位: 。

諮詢業務內容:

1、設計階段概算;

2、編制施工圖預算或工程量清單,標底,投標報價;

3、向委託人提供涉及委託工程項目的金額、材料、設備等造價信息和規定的諮詢服務。

二、雙方約定的由委託方提供的工程造價資料及提供時間

於 20xx 年 4月 28 日前交付以下資料;

1、本工程的施工結構圖紙;

2、本工程的招標文件;

三、工程造價諮詢單位根據委託方提供的工程造價資料及國家和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工程造價計價標準和規定完成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於 20xx年 4 月 30 日之前向委託方交付諮詢成果報告。

四、雙方約定的收費標準

本工程的諮詢費用按 ¥1000.00 元收取。

五、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義務

1、在履行本協議期限內,幫助委託方實現預定工程造價諮詢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合法權益。遵守法律、法規,努力做到公正、準確地提供工程造價諮詢成果。

2、在履行協議期內或招標、投標工程開標前,不得泄漏與該項目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和商業祕密。工程造價諮詢單位應只和委託方書面授權之人聯繫,未經授權人允許,不得和除委託方單位之外的任何人透露諮詢業務的任何資料。若工程諮詢單位未遵守該項約定,委託方將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委託方的義務

1、委託方應當在雙方規定的期限內,無償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諮詢範圍所需的詳實資料,並對提交的時間、進度、質量負責。若委託方提交資料延期,則工程造價諮詢單位諮詢工期順延。委託方對提交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性負責。

2、在履行協議期限內,委託方授權選派一名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能獨立作出決定的聯繫代表,為實現工程造價諮詢目標,予以配合,提供依據、證據。

七、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責任

工程造價諮詢單位應當在諮詢委託協議書的有效期內,向委託方提供完整、準確的工程造價諮詢成果並留有完整、準確的資料檔案,以便查證。

八、委託方的責任

委託方應當履行工程造價諮詢委託協議書約定的內容。

九、爭議和仲裁

本協議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建設主管部門協調,仍不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約定事項

十一、本協議書正本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 託 方:(簽章) 受 託 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 法定代表人或委

託代理人:(簽字) 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委託諮詢合同篇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委託諮詢事項上述法律糾紛委託諮詢的事項包括:詳見《法律諮詢報告綱要》列明的問題(附件一)。

第二條 諮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託事項的完成期限乙方的諮詢成果須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含簽訂日)。

第三條 諮詢費用及付款方式

1.諮詢費採用包乾式收費辦法,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諮詢費包括律師費、專家論證費、差旅費、翻譯費、文書製作費及其他為完成本合同委託事項所發生的相關費用。諮詢費的構成詳見《收費預算構成及其説明》(附件二)

2.合同簽訂後三日內支付60%即¥_________元,提交成果時支付40%即¥_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相關的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諮詢費用;

3.簽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對必須由甲方協助的事務,提供協助。

第五條 乙方承諾:

1.勤勉盡責,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接受法律糾紛對方當事人關於本諮詢論證項目的委託;

2.委託專家諮詢前,報甲方確認專家名單;

3.簽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委託事項。

第六條 乙方所提交的報告僅供甲方未解決權益爭議之用。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條 生效條件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諮詢合同篇4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受理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現委託乙方為甲方的_________(產品名稱)代理“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簡稱“3c認證”)。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並自願嚴格遵守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

一、甲方須按乙方要求向乙方及時提供代理所需的基礎材料,並確保材料的真實,合法和有效。因甲方提供的材料的非真實合法或非有效而產生的不利後果由甲方承擔。甲方申請認證需提交以下基礎材料:

1.產品工作原理圖,電氣線路圖,總裝圖等結構圖;

2.關鍵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單;

3.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個型號產品之間的差異性説明;

4.其他需要的文件。

二、乙方有義務為甲方體系建立和運行進行指導,起草相關申報材料,代辦相關手續,確保準備充分,體系可行。

三、乙方有保守甲方技術及商業機密的義務,不得利用諮詢之便使用甲方提供的資料從事商業或有損甲方利益的活動。

四、乙方向甲方收取諮詢,代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認證申請受理費,型式試驗費,工廠審查費根據國家統一定價由甲方直接向認證和檢測機構交納,乙方負責指導。乙方諮詢人員的食宿交通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承擔。

五、擬申請認證的產品名稱及具體型號或規格:_________

六、簽定協議後,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諮詢,代理費總費用的50%,即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乙方的代理啟動金,現場審核通過後三日內付清餘款。

七、乙方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諮詢,代辦事項,並保證甲方獲得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如因甲方遞交樣品檢驗項目不合格,進行整改和複審時間不計算在內,或在乙方盡到通常意義上職業所需要認真與勤勉的情況下(必須經甲方認可)仍有延遲,及存在不可抗拒因素時,可適當順延。

八、若乙方無故中途停辦,應返還甲方所收取的全部服務費用;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的,甲方所付費用不予返還。

九、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後即行生效,審核通過後本協議自行失效。

十、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定地點:______省______市(縣)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聘請乙方的税務師為税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税務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

(1)企業組織結構設計

(2)企業類型的選擇

(3)註冊地的選擇

(4)公司形式的選擇

(5)融資比例的確定

(6)投資形式與規模的選擇

(7)從事行業的選擇

(8)合同形式的選擇

(9)銷售形式的選擇

(10)股東借款、税後利潤不分紅超過一年需繳個人所得税的應對措施諮詢

(11)個人所得税諮詢

(12)政策諮詢(含最新政策與行業政策兩個方向)

(13)税務籌劃諮詢

(14)協調税務關係、調節税務爭議

二、甲方應為税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應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顧問服務費用;

三、税務顧問的工作方式:税務顧問原則上採取“隨時聯繫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顧問服務費,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繫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託的顧問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税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時,或應甲方委託從事税務籌劃、税務代理、税務審計、税務評估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税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80%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負責甲方此期間的税務顧問工作。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税務登記號:_________ 税務登記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諮詢合同篇5

近年來,委託諮詢合同收到人們的廣泛關注,那麼簽訂委託諮詢合同需要注意什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諮詢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閲讀。

委託諮詢合同範文1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印發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示範文本(gj-20_-0212)制定的。

第二條 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一)項目名稱(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地址(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項目諮詢所涵蓋的業務範圍: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進度申報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鑑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料等。

(f類)所有與該工程項目相關,包含計量計價等的所有子項。

第三條 諮詢人、委託人的義務

(一)諮詢人的義務

1.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諮詢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中約定的範圍實施諮詢業務。

2.諮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約定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雙方在諮詢合同有效期內進一步約定的服務。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4項、第五條第(二)款第3項規定,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合同簽訂後,諮詢人應組織人員收集有關資料,主動徵詢委託人的有關要求,按照委託人的建設施工計劃安排和要求形成書面文字資料約束雙方,嚴格執行,以保證諮詢工作順利進行。

4.諮詢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諮詢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5.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二)委託人的義務

1.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諮詢人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3.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諮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繫。

第四條 諮詢人、委託人的權利

(一)諮詢人的權利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 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二)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以事實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諮詢成果文件錯誤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諮詢人、委託人的責任

(一)諮詢人的責任

1.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計算,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總額。

3.諮詢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賠償責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諮詢費用。

4.諮詢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諮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計算書及底稿、編審的概(預)算書、結(決)算書、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等及相關書面及其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二)委託人的責任

1.委託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所有損失。

2.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諮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諮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

3.委託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諮詢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諮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諮詢業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一)雙方同意用__ ______支付酬金。

(二)雙方同意:該項目整體諮詢費(該費用包含所有為該項目造價諮詢服務所產生的一切開支)用為整體工程造價的千分之二計算。項目預算整體完成並抽查無誤後,一週內,委託人支付諮詢人三萬元,按照工程進度,發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實際資金到達項目部財務部門日期計算,一週內,委託人支付諮詢人一萬元,餘款在工程整體結(決)算結束後一次性給付。

第九條 其他約定

(一)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諮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二)諮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諮詢人承擔。

(三)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四)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諮詢人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五)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託人”是指委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諮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工程造價諮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託人、諮詢人以外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六)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七)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十條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