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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服務合同【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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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服務合同【通用多篇】

諮詢服務合同 篇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委託諮詢者(委託諮詢方名稱,以下簡稱為委託方)為一方,______________國際諮詢公司(以下簡稱諮詢者)為另一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簽訂。

鑑於委託方意圖從諮詢者處得到完成________項目的諮詢服務,且諮詢者已向僱主表明其擁有進行這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雙方特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説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委託方”指____________(委託方名稱);

b)“諮詢者”指____________(諮詢者名稱);

c)“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文件;

d)“合同”指委託方和諮詢者之間簽訂的合同;

e)“外國貨幣”指任何非人民幣的貨幣;

f)“服務”指諮詢者根據合同條款為完成本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g)“分包諮詢者”指按合同條款規定分包部分服務的實體。

2、合同的適用法律及使用語言

本合同及其條款的含義和解釋以及合同雙方的關係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制約。

本合同以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寫,但有關本合同的含義及解釋以英語合同為準。

3、執行合同的地址

諮詢服務將在中國________進行。

4、通知的發出

任何通知都應以英語書寫。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應按對方隨時用書面提供的地址寄出。如果沒有收到另一方的地址改變通知,則按以下地址寄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的地址、電傳號、傳真號和電報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者的地址、電傳號、傳真號和電報地址)

任何由專人送去或已按以上地址郵寄、電傳、傳真、電報的通知都視為寄到。

5、税收

諮詢者及其人員應自己交納公司及個人所得税,交納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律下所徵收的其它有關賦税。

6、合同的開始、完成、修改及終止

a)本合同在簽署後30天生效。如果本合同在簽署後60天內不能生效,簽約方的任意一方都有權宣佈合同無效。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任何一方都無權向雙方就此提出索賠。

b)諮詢者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兩週後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________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除非雙方協定在上述同樣條件下延長服務,本合同應在完成服務並支付了最後一筆服務後終止。在合同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終止,但是合同的終止不能絲毫解除雙方之間未了決的權利和義務。

c)本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____年,從合同簽署之日算起,在合同期滿時自動失效。

d)除非雙方簽署有書面修正意見,否則,不能對合同進行任何變動和修改。

7、諮詢者的義務

a)諮詢者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國際專職諮詢機構承認的技術和慣例,以及諮詢標準履行諮詢服務和義務。諮詢者在與分包諮詢者及第三方的交往中應始終維護和支持委託方的合法利益。

b)諮詢者履行諮詢服務時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適用法律並尊重當地的有關風俗。

c)諮詢者在履行與本合同或服務有關的服務中不應為私利而接受貿易佣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d)諮詢者在每月月底將向“委託方”提交一份服務進度報告。

e)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諮詢服務工作都應由“委託方”檢查,並得到它的認可。諮詢者要對諮詢服務的工作量、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f)沒有委託方的授權,諮詢者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自己的債務。

8、參加諮詢的人員

諮詢者應僱用並提供資深的、經驗豐富的符合進行此項諮詢服務的人員。

a)履行本合同諮詢服務的人員、分包諮詢者都必須得到委託方的批准。諮詢者應向委託方提供一份他們的簡歷和合格的健康證明供審查和批准。

b)未經僱主另外同意,不得對諮詢服務人員作任何變動。如有必要替換諮詢人員,其諮詢和經驗應都必須被委託方接受。諮詢者應承擔因撤換人員所發生的額外的一切旅費和其它費用。

9、委託方的責任和義務

a)委託方應盡力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諮詢者、分包諮詢者頒發在中國________進行諮詢服務所必需的工作許可證和其它有關證件,及時作好安排使諮詢者的人員得到必需的進出口簽證、居住許可、外幣兑換和其它在中國停留所需要的文件。委託方還應確保諮詢者與分包諮詢者由於諮詢工作的

需要而攜帶合理數量的外匯進入中國的權利,以及確保將他們依法履行合同所得收入提走的權利。

b)對於本合同項下諮詢者所履行的服務,委託方將以本合同第________條中所提供的方法向諮詢者支付。

c)委託方應充分保證諮詢者在合同期內或合同期後都不承擔委託方及其僱員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諮詢者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損害或傷亡的責任。

10、對諮詢者的支付

a)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費用,採用________方式,通過中國銀行和諮詢方的________銀行,用美元支付。所有在中國國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諮詢者承擔。

b)委託方不應支付任何其它開支,諮詢方也不應要求改變總報酬,除非雙方另有商定。

c)委託方將按以下的方式和比例付給諮詢者所有的諮詢費用:

1)在合同實施及諮詢人員到達諮詢服務地後________天內,委託方應將第一次付款總諮詢費的________(___%)付給諮詢方。

2)第二次付款額應為總諮費的________(___%),委託方應在諮詢方已經準備好,並遞交了諮詢報告及其它相關文件,而這些報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並被委託方驗收後付給諮詢方。

3)最後一次付款額應為總諮詢費的________(___%),委託方應在諮詢方遞交了諮詢總結報告和説明並被其認為令人滿意後付給諮詢方。

4)所有這些合同下的支付都應付給諮詢方在________銀行的帳户上。

11、公正和信用

雙方將公平地對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賦予的權利,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證本合同的實施。故雙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間公正實施、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12、爭議的解決

a)雙方當事人應全力友好地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

b)雙方之間如不能友好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員所作的仲裁裁決應為雙方當事人作為終局裁決接受,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雙方當事人在上述日期簽署本合同,特此為證。

委託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諮詢者(簽名):______________

諮詢服務合同 篇二

甲方:________(先生/女士)

乙方: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議,共同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以供雙方遵守。

一、乙方提供服務

乙方為甲方提供赴美生子諮詢服務及月子安全服務;

乙方對甲方個人隱私執行嚴密的保護措施,一對一服務,杜絕個人信息泄露;

乙方提供業內領先的7_24小時安全中心值班人員專業的應急諮詢服務;

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出國護照、簽證等手續及訂購優惠的國際、國內航線機票;

甲方簽約後獲得乙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服務的內容參見《月子中心服務細節確認單》(部分套餐或客户附加要求除外);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同時獲得美國移民、美國房產、美國留學、特色旅遊的諮詢服務;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享有“寶貝家百企聯盟”會籍資格,並享有會員的一切權益;

乙方將在國家法律允許範圍內,協助甲方申請相關優惠政策。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退款:

1、甲方選擇的服務套餐預算級別為:____套餐____寶貝家鑽石定製型套餐:$500,000起寶貝家貴賓尊享套餐:$300,000起套餐預算明細見乙方公開發布的《套餐資費預算》及《月子中心服務細節確認單》。本合同金額以雙方最終確認,甲方所有應在國內實際支付的金額為準。

2、乙方有權在不同時期根據運營成本和市場的情況對套餐價格作出調整。所有的套餐價格均以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的價格為準。

3、付款:

首付款及餘款(全部國內支付):________。

3.1、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支付簽約首付款,即本合同所選套餐預算金額的____%計____元。

3.2、在乙方交付往返機票及全部出國手續之日,甲方應支付餘款計()元。

3.3、甲方所有付款,以乙方公司蓋有財務收款專用章的票據為唯一憑證。

4、合同終止:

4.1、甲方於預產期前60天以上在中國生產或流產的(需提供區級以上醫院住院證明及賬單原件)的;

4.2、甲方被海關原機遣返(需提供搭機證明)的;

4.3、甲方因簽證拒籤原因(需提供拒籤後的護照原件)的;

4.4、本章節下條(第4.5條)所列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約定的。以上原因乙方退還甲方預繳的定金及相關付款(已發生的簽證費、POS機手續費等除外)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相關錢款的退還在經甲乙雙方書面退款要求並核實後,10個工作日內退還。

4.5、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預防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因不可抗力合同終止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6、醫院和醫生

乙方不提供醫療服務。甲方享有充分的自由選擇醫院、醫生為其提供醫療務的權利,甲方應通過和正規的美國醫院簽署合同來保障自身權益,乙方不對甲方和醫院、醫生之間可能產生的糾紛或事故承擔任何責任,但將努力協助甲方解決或有糾紛或事故,期間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應甲方要求,乙方可以根據過往的經驗為甲方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信息查詢。

三、合同確認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自合同各方代表簽字蓋章並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雙方在簽署或執行本合同中的所有分歧,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但該等行為並不影響非訴爭事項的履行。

甲方:____

乙方:____

諮詢服務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擬將****相關諮詢事宜委託乙方代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署本合同:

一、諮詢範圍

甲方就****8***相關問題接受乙方諮詢。

二、服務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諮詢服務至甲方完成***8*8**8為止。

三、諮詢服務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乙方向甲方提供**8**8*項目相關問題的前期諮詢費用共計人民幣50000.00元(大寫:伍萬圓整)。待項目實現預售銷售時雙方就其餘諮詢費用協商後支付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前期諮詢服務費用的50%,在甲方與聯建方簽署正式合作協議時支付剩餘的50%。

四、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在市區辦理甲方委託的諮詢事務,乙方按諮詢服務費用的20%收取差旅費,已經包含在第三條的費用裏面。

乙方工作人員如需到重慶市市區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工作人員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工作人員出差後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乙方工作人員在進行與甲方委託辦理的諮詢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

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複印費、閲卷材料複印費、特快專遞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等費用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在乙方承辦工作人員沒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要求乙方更換承辦人員。

2、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承辦人員介紹有關委託諮詢事務的情況,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3、甲方應當積極配合承辦人員工作。

4、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和承辦人員進行違法違紀活動。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向甲方瞭解委託諮詢事務及情況,並要求甲方安排知悉與委託諮詢事務有關情況的人員與承辦人員晤談,提供與委託諮詢事務有關的全部材料,併為達成上述目的提供一切便利。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案件材料為真實全面的材料,無隱瞞和惡意刪減篡改,無法律上的瑕疵。

3、乙方同意並保證,當承辦人員未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將另行指派人員繼續履行合同義務。

4、乙方應當勤勉盡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

七、違約責任

服務期限之內,若甲方單方解除(終止)合同,已支付給乙方的諮詢費不予退還,未交足的應予補足;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已收取諮詢費退還甲方。

八、爭議的解決

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乙方可以直接與甲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選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工作完成時止。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或者雙方委託的簽約代表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四

甲方:

甲方:

第一部分 服務的基本信息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鐵路街回遷安置工程。

2、服務類別: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

第二條 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有關附件同義。

第三條 諮詢服務的提供方式: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指派工作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常駐委託人處,承擔本合同第三部分中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第四條 諮詢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第三部分第五條約定的額度、方式、期限支付。

第五條 本合同於自簽訂之日起開始實施,至項目結束日終結。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第一節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1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託人”是指委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諮詢人”是指承擔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工程造價諮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託人、諮詢人以外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段。

第2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3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二節 諮詢人的義務

第4條 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諮詢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範圍實施諮詢業務。

第5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6條 諮詢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委託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7條 諮詢人對於派駐人員負有完全的選定義務,應當保證派駐人員具有提供本合同約定諮詢服務內容的相關資質及能力,並對派駐人員的行為承擔責任。

第三節 委託人的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向諮詢人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及必要的辦公條件。

第十條 諮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繫。

第四節 諮詢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託人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授予諮詢人以下權利: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利對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第五節 委託人的權利

第十三條 委託人有下列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委託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要求諮詢人增加派駐人員的數量。

第六節 諮詢人的責任

第十四條 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五條 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

第十六條 諮詢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諮詢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第七節 委託人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九條 委託人如果向諮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諮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第八節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20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九節 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諮詢人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諮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十節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五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諮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1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按黑價協【20xx】第14號文《黑龍江省建設工程造價諮詢行業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執行。

第2條 本合同造價諮詢服務範圍:

1、施工階段造價控制:

編制工程款使用計劃;

工程計量與工程進度款支付;

工程索賠控制。

第三條 諮詢人應在15日內對委託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四條 諮詢人按照以下項目合計收費,收取費用總計人民幣288.50萬元

(一)諮詢人按合同委託造價金額前期計取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收費金額為人民幣179.50萬元,待整個工程結束後按實際發生工程造價總額補充計費。(此項目不含工程結算審減額取費部分,該部分待工程結算審計工作結束後另行計算)

注:合同標的總金額:一標、二標、三標及消防工程合同金額合計為18,976.00萬元。

(二)工程結算收費金額為109.00萬元(此項目不含工程結算審減額取費部分,該部分待工程結算審計工作結束後另行計算)。

第五條 諮詢人及其工作人員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

1、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2、諮詢費不予支付。

第六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方式、支付時間,支付諮詢費:

1、諮詢費的計算方法:

委託人按照諮詢人的派駐人員的工作量,依據本合同的計費標準計取,諮詢費的數額按不同項目雙方另行約定的比例計取,且不得超過此限。

諮詢費的計費標準按照省造價主管部門發佈的黑價協(20xx)第14號關於發佈《黑龍江省建設工程造價諮詢行業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執行,如文件更新則按變化後的相應文件執行。

2、支付方式:轉賬支付。

3、支付時間:委託人按期(年/月)向諮詢人的派駐人員支付諮詢費,支付日期為每期(年/月)的最後一日。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兩份。

甲方:

甲方:

諮詢服務合同 篇五

項 目 名 稱: XX市某基礎設施工程資金申請報告

委託方(甲方): XX某投資有限公司

受託方(乙方): XX京某諮詢有限公司

籤 訂 時 間: 20xx 年 5 月 4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

諮詢服務合同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項目名稱: 北京市及商業街基礎設施工程資金申請報告” 項目進行專項諮詢服務,並支付相應的諮詢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諮詢服務的內容如下:

1 、諮詢服務的目標:

達到項目委託方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的要求 。

2 、諮詢服務的內容:

( 1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綜合市場及商業街基礎設施工程資金申請報告,建設內容有道路及停車場工程、電力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熱力工程、公共設施工程及綠化工程等基礎設施工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 2 )完成上述項目的“資金申請報告”編制工作,編制完成的報告經甲方認可後,按印刷文本的要求印製 6 份報告並加蓋編制單位公章後交付甲方。

( 3 )在項目進入評估工作階段時,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對報告進行説明並對報告進行免費修改、調整和補充 。

3 、諮詢服務的方式: 以文字報告的方式提供服務 。

第二條 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諮詢服務工作:

1、諮詢服務期限: 在 甲方要求的 時間內完成“資金申請報告”的編制工作;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諮詢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 、提供技術資料:

( 1 ) 項目區的總體情況介紹 ;

( 2 ) 項目建設方案的初步設想 ;

( 3 ) 有關項目建設內容的基礎資料和數據 ;

( 4 ) 項目區地理位置圖等 。

2 、提供工作條件:

( 1 ) 確定一名主管領導負責項目的協調工作;

( 2 ) 指派一至二名業務工作人員專門負責配合乙方進行報告的資料收集工作和聯絡工作 。

3 、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在項目啟動後的前一週內,安排乙方前往項目擬建地點進行考察和收集有關資料。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 、諮詢服務費總額為: 100000 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元整) ;

2 、諮詢服務費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為:“ 資金申請報告” 交付甲方後 15 天內支付全部 諮詢服務費 100000 元(拾萬元整)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六條 雙方確定以下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諮詢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 、乙方完成諮詢服務工作的形式: 以完成“資金申請報告”文本的形式進行。

2 、諮詢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 按照甲方在項目委託時的要求和國家、地區有關編制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的規定執行 。

3 、諮詢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 由甲方審查的方式進行 。

4 、驗收的時間和地點: 北京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

第七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 、甲 方違反本合同的第 三、四、五 條中的約定,應當按照服務費總額 5% 的費用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乙 方違反本合同第 一、二、五、條中的約定,應當按照服務費總額 5% 的費用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田瓊 為乙方項目聯繫人。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提交 北京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本合同 一式 4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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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北京某諮詢有限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六

委託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項目的市場調研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市場調研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以雙方確認的_________類產品市場研究計劃書,作為依據。

(一)甲方承擔的權利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七條執行。

1、闡明諮詢的問題。甲方首先要向乙方説明具體的諮詢項目及要求,甲方履行這一任務是乙方進行分析論證的出發點。

2、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數據。甲方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應全面,詳細。

3、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前者既是甲方的義務,也是其權利;後者是甲方的基本義務。

4、有權無條件的瞭解乙方的項目進展情況並監督工作質量。

5、甲方如發現乙方的調查結果不真實,有權按照《合同法》中的違約條例處理。

(二)乙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八條執行。

1、負責項目的設計、試訪、執行、分析與質量控制。

2、按照約定完成諮詢報告或者解答問題。乙方要儘可能地收集與諮詢對象有關的信息,利用自己的技術知識和經驗,為甲方的技術項目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參考方案,提出具有較高水平和參考價值的諮詢報告和意見。

3、保證提出的諮詢報告達到約定要求。諮詢報告是甲方進行項目決策的主要依據,這就要求乙方在技術諮詢工作中,要採取嚴肅認真的態度,力求諮詢報告的先進性、可行性。

4、整個項目結束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數據報告、口頭報告、及實地技術報告等(具體況按計劃書要求為準)。

5、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條款,取得項目費用。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

三、研究項目報告和資料的保密工作:

1、本調研項目的成果特指乙方因完成本協議項下市場調研工作而形成的所有分析報告、分析數據、分析結論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將上述報告、數據、結論向第三方提供並從中獲利,但甲方有權自行使用。

2、本條第2款所約定之保密,期限為_________,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的限制。在該保密期限屆滿後,乙方仍尊重並保證不侵犯甲方因本調研項目獲得之成果及其所附的一切權益。

3、乙方應告知並以適當的方式要求其與本調研項目之僱員遵守本條規定,若參與本調研項目之僱員違反本條規定,乙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四、研究成果的評價方法:

(一)調研項目內容、形式、驗收標準和進度要求:_________.

(二)調研項目的進行:

1、甲方有權對乙方為調研項目所做工作進行無條件的監督檢查,乙方同意在調項目進行過程中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2、乙方應如實將調研項目的進行情況以及在項目進行中遇到的問題和取得的進展及時向甲方報告。

(三)調研項目的完成驗收:

1、乙方應按照協議及計劃書約定的方式及進度進行調研工作,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照協議和計劃書的約定時間、地點、方式向甲方提交調研報告及有關文件;

2、甲方在收到乙方調研報告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照計劃書的約定的標準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但甲方認為調研報告經過補充或修改能夠達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甲方要求修改完成並提交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協議費用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協議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甲方付給乙方本協議費用總金額_________%的預付款;

3、乙方按照本協議及附件約定如期完成項目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於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付清本次項目費用之餘款。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九條執行執行。在項目進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審查,如發現與合同要求不符,有權向乙方提出置疑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經雙方協議後達成一致解決方案。

2、因不可抗致使違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百一十八條執行。未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出現,如乙方違背計劃書有關條款,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關係,並收回預付款。

3、當事人一方違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一十二條執行、第一百一十三條執行。如乙方調查中出現不真實的情況,由此所導致的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並且負責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4、對於接觸到的項目資料,做好保密工作。如因泄密給甲方帶來的任何損失,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甲、乙雙方同時違約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二條執行。

6、因質量問題違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三條執行。

7、甲、乙雙方當事人,若無正當理由而解除項目合同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百一十六條執行。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意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節解決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按司法程序解決。

八、其他(含中介方權利、義務、服務費及支付方式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簽訂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簽訂之日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3、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4、本協議包括如下附件:_________

5、計劃書:_________

6、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