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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服務合同(實用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3.2W

諮詢服務合同(實用多篇)

諮詢服務合同 篇一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自願、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保障諮詢服務,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用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協議期限

1.1 本協議自___年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月__日終止。

1.2 如果乙方向甲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的日期晚於上述生效日的,以乙方實際支付費用的日期為本協議的生效日。

1.3 本協議終止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沒有異議且乙方向甲方交納諮詢服務費用的,本協議將自動延續。

二。 服務內容

2.1 個案諮詢服務: 乙方通過電話、信件或電子郵件方式與甲方預約服務時間,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安排接待乙方或提供上門諮詢服務。甲方每次諮詢將就一個勞動爭議提出相關的法律建議。

2.2 電話諮詢服務: 甲方對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僅就勞動政策法規方面的疑問進行免費電話答疑。

2.3勞動爭議成本評估服務:乙方通過電話、信件或電子郵件方式向甲方索取《勞動爭議成本評估申報表》。在乙方如實填寫申報表後,甲方將在一週內為乙方制定《勞動爭議成本評估書》,列明解決該爭議的各種法律途徑並估算每種解決方案的成本支出,最後為乙方推薦最佳解決方案。

2.4勞動爭議代理服務: 乙方可委託甲方進行代理調解、談判以及訴訟。此項服務甲乙雙方須另籤《委託代理書》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2.5 中英文勞動法律彙編: 甲方向第一年接受服務的乙方免費提供兩本活頁式的中英文雙語版的《勞動法律法規彙編》。以後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最新出台的相關政策法規,並附英文翻譯件。

2.6 經典案例彙編: 甲方每兩個月免費向乙方提供中、英、日三語版的案例彙編。

2.7講座及各項研討活動: 甲方將定期免費為乙方開展各類講座活動並組織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各類研討活動。

2.8 網絡服務: 甲方為乙方設置客户專用密碼登陸甲方服務網站,乙方可免費享用網站設置中的各項服務。

三。 服務費用

3.1 服務年費為 元,乙方須於每一服務年度開始前一個月內向甲方全額交納諮詢服務年費。

3.2 諮詢服務費支付形式包括:現金、匯票、電匯、支票。

3.3 對於本協議2.1約定的服務內容,乙方可免費享受甲方提供的共2次的諮詢服務。對於以後的諮詢服務,甲方將以一般市場價格或甲方一般對外服務價格的80 %提供。

3.4 對於本協議2.3約定的服務內容,乙方將享受特別服務價格: 元/次。 如果乙方就同一勞動爭議繼續要求甲方提供2.4約定的服務,則乙方可免費接受2.3約定的服務內容。

3.5 對於本協議2.4約定的服務內容,甲方將以一般市場價格或甲方一般對外服務價格的80 %提供。

四。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的權利

4.1.1 甲方有權向乙方按時足額收取諮詢服務年費及其他各項諮詢服務費用。

4.1.2 甲方有權指定委派工作人員向乙方提供相應服務,並不受乙方的幹 涉。

4.1.3 甲方擁有其編纂印刷的資料以及網頁製作方面的版權。

4.1.4 甲方依據乙方要求提供額外服務的,有權收取額外諮詢服務費。

4.2 甲方的義務

4.2.1 甲方在收取服務費後有義務依據本協議按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服務。

4.2.2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保守一切由於提供本協議中的服務而知曉的商業祕密且在本協議終止後有繼續保密的義務。在無乙方書面授權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在從事與本協議約定的服務內容無關的其他業務中利用這些商業祕密。

五。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5.1.1 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甲方提供相應服務,並且有權提出改善意見。

5.1.2 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本協議約定之外的服務要求,經過甲方確認後可接受該項服務但須額外支付諮詢服務費用。

5.2 乙方的義務

5.2.1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各類服務的,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諮詢服務年費以及各項諮詢服務費。

5.2.2 對於甲方提供的印刷資料,乙方只限於閲讀和在內部規章制度中進行引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給他人傳閲,不得翻印和出版。

5.2.3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甲方的人力物力資源為其他企業提供類似服務。

5.2.4 乙方要求甲方進行諮詢、評估或代理服務必須提供真實信息和證據,否則由於乙方提供錯漏信息或證據導致甲方無法達到服務目標的,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2.5 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一切因接受本協議約定的服務內容而知曉的商業祕密且在本協議終止後有繼續保密的義務。在無甲方書面授權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在從事與本協議約定的服務內容無關的其他業務中利用這些商業祕密。

六。 違約責任

6.1 如果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應該予以賠償。

6.2 如果違約行為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過錯一方應向對方賠償因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一切損失。

七。 其他約定

7.1 本協議若有與法律法規的規定相違背的條款,則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7.2 本協議履行若有爭議,將呈遞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7.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上海市對外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諮詢服務協議書 篇二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於____年_ _月____日在____簽署。

委託人(以下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被委託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開户行帳號:

鑑於:

a )甲方願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委託乙方就第一條約定的諮詢服務事項; b )乙方願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

為此,雙方經友好協商,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服務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就甲方參與進行商務諮詢服務及有關合同簽訂及履行的法律服務,服務事項為:

( 等)。

1.2具體服務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3甲方承諾乙方是上述服務事項中唯一的委託人。甲方亦可委託其他第三方,但不影響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對雙方的約束力。同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所委託的其他笫三方不受本條款的約束。

1.4乙方應盡忠實義務,除非甲萬明知並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擔任同一項目中與甲方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服務人,並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利益之行為。

諮詢服務合同 篇三

立合同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西安天富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就證券投資,委託乙方提供投資諮詢顧問服務事項,經雙方同意簽定合同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諮詢服務的範圍及方式

(一) 乙方提供甲方有關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或建議服務。

(二) 就本合同規定的諮詢內容應以下列方式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

1.以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報告(約定方式含電話、手機短信、傳真、e-mail )。

2.於營業時間內接受甲方機動性諮詢。

第二條諮詢合約期間付費方式

(一)會員制

1.短信會員________/季 送一個月

2.金卡會員________/季 送一個月

3.貴賓會員________/季 送一個月

若因大盤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諾在服務期內至少為甲方創造四倍於其所交付相應級別會員會費的盈利,否則將免費延期,直至達成此項承諾為止。

合同資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同時,以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給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筆盈利部分的________% 做為該筆操作諮詢費用,若甲方嚴格按照乙方所指導的操作產生虧損,將由下筆操作盈利部分補足虧損後再行提成。

第三條乙方及其從業人應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責任處理受託事務,除應遵守主管機關發佈的相關法律、法規外,並應確定遵守下列事項

(一)不得收受甲方資金,代理從事證券投資行為。

(二)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對因委託關係而得知甲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情況,應保守祕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條甲方在簽訂合同前已詳細閲讀本合同書的內容,並瞭解及同意以下事項

(一)甲方是基於獨立的判斷,自行決定證券投資。

(二)甲方的證券投資行為,是甲方與證券發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經紀商間的關係。乙方僅是提供證券投資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甲方決定或處理投資事務。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傳送中斷與錯誤,乙方不負此責任。

(四)甲方不得將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資證券所產生的利益及風險悉由甲方自行享有與負擔。

第五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________執行,有效時間自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共計________個月。

第六條合同經雙方共同協商,因法律政策法規原因產生的變動,應對書面形式進行修改。

第七條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一)立合同雙方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時,合同得以終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有權請求乙方退還扣除已使用諮詢時間成本後剩餘的費用。

(三)合同終止時,因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所必要的傳輸出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與已繳税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將從退還的諮詢報酬中扣減或向甲方請求給付。

(四)甲方一簽定合同,乙方即預收全額諮詢費,並出具收據。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立合同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服務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項目

甲方為乙方提供就下列項目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對公司的員工進行教育分析、學習規劃、擇校問題及高效率完成得出診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併為其提供相關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

二、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以上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為人民幣31800元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乙方的基本義務

1、與甲方誠信合作,為甲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甲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甲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甲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乙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五

甲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顧問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條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及其所附文件構成各方關於這些文件所述交易之全部協議,且取代所有之前與該等交易有關的各方之間口頭或書面的約定。如需要補充或修訂,合同各方需在日後以書面形式作出。

第2條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第3條禁止轉讓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應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

第4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第5條合同費用

5、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總計人民幣(大寫)(¥元)。上述費用已含乙方為履行本合同約定工作內容中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諮詢服務費、勞務費、人工成本、複印費、文件製作費、通訊費、交通費、協議差旅費、保險費、税金等)。

5、2支付方式

以上費用以人民幣為計價單位並以人民幣支付,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開始為甲方做合同約定的事項。在完成合同約定事項後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第6條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第7條合同終止

7、1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7、2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第8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第9條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第10條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0、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0、2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約定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0、3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4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説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0、5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為上限。

第11條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1、2乙方應按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1、3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原因,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1、4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為上限。

第12條免責約定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知識產權

13、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諮詢成果的版權,在甲方按附件一約定付清諮詢服務費用後,由甲乙雙方共有。

13、2未經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最終諮詢成果用於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項目,但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前提下雙方均可用於企業推廣、廣告宣傳等。

第14條保密約定

雙方承諾,雙方之間進行的與本合同相關的交流信息都應當由接收方嚴格保密,除非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從對方獲知的任何商務、技術、操作、工藝流程、市場信息等商業祕密,但下列情況除外:a)對方書面同意;b)有關信息已為公眾所知;c)一方在對方提供之前已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該信息。

第15條適用法律及爭端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諮詢服務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户行名稱: 帳 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及 項目的企業運營及相關廣告推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2)提供顧問諮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定義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

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 諮詢服務”指附件二(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諮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

加諮詢服務。

(d)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

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3、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4、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5.1 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户。

6、開始諮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諮詢服務工作。

7、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合同終止

8.1 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10、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 甲方應按附件三(詳見附件3)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

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 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

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1.3 甲方應按附件一(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諮詢服務費。

11.4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諮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諮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一(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説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項目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E-mail:

12、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 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2.2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諮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12.3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

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項目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電話:傳真:

E-mail:

13、免責約定

13.1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諮詢服務合同協議 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自願、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協議書,並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二、甲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規定。

三、乙方提供服務範圍及甲方的承諾如下:

1、乙方充分利用自身人際關係及其它資源為甲方尋找工業地皮事項服務。

2、甲方承諾若乙方幫甲方尋找工業地皮事項成功將給予乙方佣金為每平方米佔地面積人民幣300元整作為勞動報酬,具體報酬總金額為每平方米300元剩以甲方實際取得的面積數據運算得出。

3、若乙方幫甲方尋找的工業用地塊面積為十萬平方米,乙方取得甲方支付的總佣金將為叁千萬人民幣。

4、乙方已初步提供深圳光明新區街道辦旁,觀光路片區龍大高速出口右側一塊150畝左右的地塊給甲方,事件正在進展中,如成功幫甲方獲得該地塊,甲方將按每平方米300元向乙方支付佣金。

四、若乙方幫甲方尋找工業地皮成功,甲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本協議書所涉及的費用的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

2、支付時間為乙方取得國土局發出的《該項工業用地補地價通知書》當天支付到乙方指定以下賬户:

五。 本協議簽字蓋章和授權代表簽字後即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每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民事等法律效力。

1、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諮詢服務協議書 篇八

_________(以下簡稱“客户”)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諮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前言

一、客户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_________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3.1 委託函或中標函;

3.2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3.3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3.4 附錄:

附錄a:委託工程諮詢服務範圍;

附錄b:客户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錄c:報酬和支付;

3.5 在實施過程當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四、鑑於客户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户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執_________份。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第二章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一、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義:

1.1 “項目”是指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定的,併為之提供諮詢服務的項目。

1.2 “服務”是指工程諮詢單位根據本協議書所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正常服務。

(2)“附加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附加服務,以及經雙方書面協議,在正常服務之外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協議書第7.9條的規定,工程諮詢單位必須履行的服務。

1.3 “工程”是指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給客户的設備、設施及其他物品。

1.4 “客户”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聘用工程諮詢單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5 “工程諮詢單位”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6 “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諮詢單位以外的其他有關當事方或法人實體。

1.7 “協議書”是指由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和專用條件,附錄a(服務範圍)、附錄b(客户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服務)、附錄c(報酬和支付),委託函、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如果已簽訂),以及其他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等組成的文件。

1.8 “合同”是指與本協議書委託的工程諮詢服務有關的,客户與任何第三方簽字的合同。

1.9 “日”是指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1.10 “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時間段。

二、工程諮詢單位的義務

2.1 服務範圍:工程諮詢單位應提供的服務範圍見附錄a。

2.2 工程諮詢單位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2.3 認真地盡職盡責和行使職權:

(1)工程諮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國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2)根據客户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的授權或要求,行使權力或履行職責時,工程諮詢單位應:(a)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應在本協議書附錄a中加以説明,或以書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諮詢單位同意。(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間提供證明、行使決定權或處理權時,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獨立的專業人員,依據自己的專業技能和判斷,公正地進行工作。(c)在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時,對於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發生緊急情況除外,但事後工程諮詢單位應儘快通知客户)。

2.4 客户的財產

工程諮詢單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費用的物品,屬於客户的財產。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工程諮詢單位應將尚未消費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客户,並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項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三、客户的義務

3.1 客户應在不耽誤服務的合理時間內,免費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供他能獲取的、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3.2 客户應在雙方商定的合理的時間內,就工程諮詢單位以書面形式提交給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和答覆。

3.3 客户應負責諮詢服務所涉及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工程諮詢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外部條件。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繫的渠道,以便工程諮詢單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 客户應盡其所能對工程諮詢單位的人員以及下屬提供如下協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渠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工程諮詢單位及其人員為服務目的和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續。

(6)工程諮詢單位為客户項目出境考察時,除制裝費外,其他一切費用應由客户負擔。

3.5 為了服務的需要,客户應免費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供附錄b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3.6 在與工程諮詢單位協商後,客户應按照附錄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為工程諮詢單位挑選和提供職員,以及提供其他人員的服務。客户提供的職員在涉及服務時,只應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的指示。工程諮詢單位應與客户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務的人員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四、雙方代表和職員

4.1 工程諮詢單位和客户,根據協議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員,要能勝任本職工作,並互相取得對方認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規定提供職員及其他人員的服務,工程諮詢單位可自行安排,並作為附加的服務。

4.2 為了執行本協議書,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作為本方代表。

4.3 如果需要更換任何人員,雙方同意後,由任命一方負責安排同等能力人員代替,同時承擔更換費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換,應提出書面要求,並須闡述更換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則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擔更換費用。

五、責任與賠償

5.1 如果確認工程諮詢單位違反了2.3(1)條款的規定,客户提出索賠,則工程諮詢單位應對由於其違約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並向客户賠償。

5.2 如果確認客户違反了對工程諮詢單位應盡義務,工程諮詢單位提出索賠,則客户應負責向工程諮詢單位賠償。

5.3 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賠償,僅限於因違約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預見的損失或損害數額,而不牽連其他方面。

5.4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賠償的最大數額,不能超過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最高賠償數額。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賠償總額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任何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超過部分的索賠。

5.5 一方提出索賠要求不能成立時,要完全補償對方因該索賠要求所導致的各種費用支出。

5.6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與第三方應共同對另一方負責賠償,負責賠償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賠償額,應限於由於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一部分比例。

5.7 雙方必須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法律規定的更早時間之前正式提出索賠,在規定時間之外提供索賠無效。

5.8 除因工程諮詢單位故意違約或缺乏謹慎而瀆職引起的索賠外,客户應保障工程諮詢單位免受因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沒有保險的、或責任期終止後提出的索賠造成的影響。

5.9 工程諮詢單位及其任何職員,在根據協議履行義務中的行為或失職只向客户負責,不應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負責。

六、工程諮詢單位的保險

6.1 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範圍內,客户可要求工程諮詢單位進行以下保險:

(1)在允許條件下,對5.1條工程諮詢單位的責任進行保險;

(2)對公共或第三方的責任進行保險;

(3)對客户提供的財產進行保險。

6.2 上述各項保險的費用應由客户負擔。

七、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7.1 本協議書從雙方正式簽字之日起生效。

7.2 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雙方協議延期的例外。

7.3 當客户或工程諮詢單位一方提出要求,對方書面同意時,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另籤補充協議書。如客户書面要求,工程諮詢單位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書,並視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7.4 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拖延,工程諮詢單位應將此情況和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客户,對導致增加的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完成服務時間應相應延長。

7.5 如果出現非工程諮詢單位應負責的情況,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務不能按時履行時,工程諮詢單位應立即通知客户。如由此使某些服務不得已減慢或暫停時,該部分服務完成期限應予延長。對於暫停服務的還應加42天以內的恢復服務期限。

7.6 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諮詢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工程諮詢單位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將開支減至最少。

7.7 如果客户認為工程諮詢單位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其義務時,可通知工程諮詢單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務。如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覆,客户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35天內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書。

7.8 工程諮詢單位在支付通知單應支付的日期後30天,仍未收到客户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款項時,或根據7.5、7.6款已暫停服務超過_________天時,可向客户發出通知要求支付。_________天后可發出進一步通知,再過_________天后,可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情況下,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

7.9 當根據7.5條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非根據7.7款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務以外,工程諮詢單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對此,工程諮詢單位有權得到所需的額外時間和費用。

7.10 本協議書終止,不應損害和影響各方的權利、責任及索賠。

八、支付

8.1 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的報酬,按照本協議書條件和附錄c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8.2 如果客户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服務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工程諮詢單位補償應支付的報酬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該利息補償不影響第7.8款工程諮詢單位的權利。

8.3 支付報酬所採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本協議書專用條件約定。

8.4 如果客户對工程諮詢單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單中的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單24小時內向工程諮詢單位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第8.2款的規定適用於最終支付給工程諮詢單位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8.5 除按協議書規定的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客户可在發出通知後不少於7天請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工程諮詢單位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

九、爭端的解決

9.1 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協議書引起的任何爭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一致,應將爭端事項提交調解人進行調解。調解人由雙方協商聘請,或向中國工程諮詢協會會長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授權機構申請選派一名調解員。雙方應在聘請調解員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聯合與調解員共同商定交流有關資料的計劃和將採取的協商步驟。協商應在保密情況下進行。如雙方接受調解員的最終建議,就解決爭端達成一致意見,應寫成書面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約束雙方遵照執行。如雙方在約定期間未達成一致協議,任一方可請調解員提供一份給雙方的無約束力的書面意見。除經雙方書面同意,調解員的上述意見不能作為隨後任何訴訟程序中的證據。調解中,各方作證等支出自行承擔,其他費用雙方均攤,或按調解員決定分攤。

如雙方在聘請調解員28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協議,可按9.2條款規定,將爭端事項提交仲裁。

9.2 如調解失敗,經雙方同意,調解員可將雙方已協商一致的事項寫出記錄。爭端的其餘事項可提交給仲裁員。除調解員將雙方一致事項的記錄可交給仲裁員外,在聘請仲裁員後,調解員的任務將終止,不再作為仲裁中的證人,也不再提供調解中得出的其他證據。仲裁按照專用條件中的規定進行。雙方同意仲裁為終局,同意裁決結果,放棄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權利。

十、其他

10.1 本協議書的語言及遵循的法律見協議書專用條件的規定。

10.2 因國家(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明的工程諮詢單位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法律法規變化,引起服務費用和服務持續期的改變,要簽字補充協議,調解和修正協議文本,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10.3 沒有對方的同意,客户或工程諮詢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10.4 工程諮詢單位對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客户僅有權為本協議書中的工程和其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文件,此時不需取得工程諮詢單位的許可。當事的雙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資料要嚴格保密,未經允許,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提供版權和所有權,如有違背,要追究法律責任。

10.5 除非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另有規定,工程諮詢單位可單獨或與他人合作版有關工程和服務的書籍。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二年內出版,則須取得客户批准。

10.6 如發現工程諮詢單位有以下過失,儘管會按照有關國家或其他司法管轄範圍的法律進行處罰,工程諮詢單位還將被視為違反本協議2.3(1)條款的規定,客户可根據7.6項的規定終止本協議:

(1)為直接或間接影響任何官員或其他人在選聘過程或履行協議過程當中的行為或行動,而饋送、接受或索要財物;

(2)為影響選聘過程或協議的執行,而謊報事實,給客户造成損失,包括採用合謀辦法,以抑制或減小自由、公開競爭的效果。

10.7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並在專用條件中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以書面回執或回函確認。

10.8 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年月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為準。

第三章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第一節 對應通用條件的有關條款:

一、定義

1.1 項目是:

_________。

1.2 職員的提供:工程諮詢單位應對提供的工作人員中的主要負責人向客户提出能夠勝任工作的必要證明。

1.3 代表:如果客户要求工程諮詢單位有一名被授權的駐地代表時,工程諮詢單位可隨時將賦予他的任何義務和權利委託給獲得客户批准的人員,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該類委託。委託和撤回均應採取書面形式,並在其副本送達客户之後方可生效。如果委託涉及合同管理義務時,應同時單獨通知承包商。

1.4 責任和提出索賠的期限:本協議書生效日期為責任起始日期。責任終止日期根據適當法律或法規決定,本項目應不盡於服務完成或終止日期;每次提出索賠的一方應在對方違約事件發生後14日內向對方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在28日內提出詳細索賠依據和具體要求。

1.5 賠償的限額:協議書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於為完成正常的服務(或其中規定部分),客户付給工程諮詢單位的最高費用,或不超過_________萬元。對雙方履約延誤規定有按日賠償率,以及雙方支付或賠償延誤規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賠償總額均不得超過以上賠償限額。工程諮詢單位履約延誤執行按日賠償率賠償的,不再因延誤而償付其他賠償或補償。

二、服務開始日期及服務完成日期:

2.1 服務開始日期,選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案:

(1)在協議書生效後_________天內,或_________。

(2)在工程諮詢單位收到協議書規定的第一次付款後_________天內;或_________。

(3)在工程諮詢單位的銀行確認已根據協議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後_________天內。

2.2 服務完成日期:自服務開始日期起_________內完成。

三、支付的時間:當地貨幣在客户收到工程諮詢單位支付通知單28天內,外幣在客户收到工程諮詢單位支付通知單56天內。

四、協議書規定的貨幣:_________

┏━━━━━━━━━━┯━━━━━━━┯━━━━━━━┯━━━━━━━┓

┃ 支付的貨幣 │ │ │ ┃

┃ │ │ │ ┃

┠──────────┼───────┼───────┼───────┨

┃ 對協議書 │ │ │ ┃

┃ 貨幣的匯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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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仲裁:

應向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_____省(市、自治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協議書的語言和法律:

語言:_________

主導語言: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

七、工程諮詢單位業務總部所在地:

_________。

八、通知:

客户的地址: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第二節 附加條款

根據第2.3(1)條款提出的工程諮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除了要達到本行業同等專家的技能水平和行業道德行為準則外,要求做到:

一、對於為地區、或行業、或專項、或項目、或企業提供規劃諮詢等委託任務:認真調查分析委託規劃諮詢對象的現狀基礎和特點、優勢與劣勢、國家有關宏觀調控政策、國內外發展水平和趨勢、外部影響因素變化、可持續發展要求等,做到諮詢成果具有宏觀性、戰略性和綜合性,儘可能符合國家、社會和客户的最佳利益。

二、對於編制項目建議書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項目建議書編制內容和深度的規定,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風險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諮詢意見。

三、對於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等要求,進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諮詢意見。

四、對於項目評估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項目評估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對委託評估的諮詢成果(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各項內容,從是否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評估論證,儘可能提出優化方案;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觀、公正、科學、可靠地提出評估意見。

五、對於工程設計等委託任務: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按照國家現行標準、規範和規程進行勘察和設計,符合環保、節能、安全等要求,採用先進適用技術,達到工藝技術指標和預定的設計要求,以及分階段設計的深度要求。

六、對於招標諮詢服務:符合招標投標法和有關條例規定,招標文件較好地反映項目特點、體現項目意圖,招標須知和技術規範全面明確,工程量和標底計算可靠,合同條件周全合理,客户和投標人風險分配明確適當,招標程序合理,解答投標人質疑符合項目要求,較好地平衡招投標雙方關係,評標客觀、公正。

七、對於合同管理、工程監理諮詢服務:對委託項目的工程設計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認真研究,提出問題和優化建議;根據委託,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和部件進行檢驗,杜絕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的產品;對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和費用支付及時檢查,按時提出分析和改進對策的報告,實現進度、質量和費用三項控制。

八、對於投產後諮詢服務:對項目的運行、維護需求和客户的運行、維護資源分析全面,制定的運行、維護工作計劃有針對性;編寫運行操作規程、維護規程,以及人員培訓計劃等符合行業部門有關規定和項目實際需要,能抓住重要關鍵部位或工序;提供的運行、維護專業管理和培訓符合計劃和規程要求。

九、根據《工程諮詢業質量管理導則》的要求,並參考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第49條關於對諮詢成果進行質量評價的規定,補充以下條款:服務完成30日內,工程諮詢單位負責質量管理的負責人要會同客户,按照中國工程諮詢協會發布的《工程諮詢成果質量評價辦法》的規定和第11條規定的質量目標要求,聯合進行工程諮詢成果質量評價。履行服務的工程諮詢單位的代表負責做出必要説明,並有權對質量評價結論申述意見。質量評價合格作為對服務成果的驗收和客户向工程諮詢單位最終結清服務報酬尾款(不超過服務報酬的_________%)的依據。

十、根據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45,工程諮詢單位不應被要求代表客户向客户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僱員支付款項。

十一、客户保證(填入借款人)已從_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獲得了_________(填入金額)的貸款,其中一定比例將用於本協議書規定的合理付款,將按照貸款協議條款規定,並經_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批准時支付。

十二、工程諮詢單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務期間的發明獲得專利,並可將該發明出售、保留或從中獲益,客户對此無任何權利。

十三、如果本協議書中任何規定的任何部分被有關主管部門認為無效,則應認為該部分已被從協議書中刪去,此條規定的剩餘部分及協議書其他規定仍繼續有效。

客户(蓋章):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蓋章):_________

客户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九

委託單位名稱(甲方):

諮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xxx大酒店工程委託乙方xx公司,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的範圍及技術要求:

1、範圍:

(1)土建二次結構工程

(2)室內裝飾裝修工程

(3)室外裝飾裝修工程

(4)水、暖、電、通風、空調設備安裝工程

(5)維修工程

(6)附屬工程(園林綠化、市政、景觀等)

2、技術要求:全過程造價諮詢服務

3、負責施工單位對甲方的結算工作,不負責與紀檢委的結算工作。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安裝工程圖紙按比例出圖);(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鑑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誌、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繫和協調。

3、配合進行現場勘察。

4、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諮詢服務費。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諮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諮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範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繫、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係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諮詢服務費。

7、不得收取各施工單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禮金。

四、合同實施期限:

乙方負責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諮詢業務。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2‰(不含税)計取諮詢服務費,乙方負責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諮詢業務。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順延,增加2萬元/月(不含税)的諮詢服務費。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萬元的諮詢服務費,餘款於__年__月__日前結清。

六、技術成果的分享:

按節約投資額或核減結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並由甲方結算對一併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合同內容履行完畢,款項付清之日終止。

十、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委託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受委託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諮詢服務協議書 篇十

甲方(建 設 單 位): 乙方(中介諮詢單位): 工程項目名稱: 工程項目地址:

為加強廉潔建設,規範承發包雙方的活動,防止發生各種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省政府第308號令的有關規定,由甲方與乙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省政府第308號令的有關規定。

(二) 嚴格執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三) 雙方的業務活動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和誠信的原則(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對方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

(四) 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潔建設規定的行為,應及時給予提醒和糾正。

(五) 發現對方嚴重違反廉潔建設的行為,應向其上級部門或紀檢、監察等有關機關舉報。影響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中關於合同解除的約定處理。

第二條 甲方責任

(一) 甲方作為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甲方責任

(二) 甲方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財物和其他利益。財物是指現金、有價證券和實物。包括促銷費、宣傳費、贊助費、科研費、勞務費、諮

詢費、佣金等,或者予以報銷各種費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國內外各種名義的旅遊、考察等給付財物以外的其他手段。

(三) 甲方人員不得參加乙方安排的宴請(工作餐除外)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四) 甲方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方便。

(五) 甲方人員及其配偶、子女等親友不得從事或干涉與乙方有關的中介諮詢服務。

(六) 甲方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薦分包單位或推銷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購買合同約定以外的材料和設備。

第三條 乙方責任

(一) 乙方承諾:嚴格執行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與規範,依照合同負責承擔中介諮詢服務業務。

(二)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員給付財物和其他利益。財物是指現金、有價證券和實物。包括促銷費、宣傳費、贊助費、科研費、勞務費、諮詢費、佣金等,或者予以報銷各種費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國內外各種名義的旅遊、考察等給付財物以外的其他手段。

(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員參加宴請(工作餐除外)及娛樂活動,不向甲方單位及個人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

(四)乙方不向甲方人員的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員及其配偶、子女等親友從事或明示、暗示干涉中介諮詢服務業務的要求。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人員違反本協議第一條和第二條規定的,按照管理權限,依據有關法律和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

關追究刑事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二) 乙方人員違反本協議第一條和第三條規定的,按照管理權限,依據有關法律和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五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的有效期,自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六條 協議法律效力

本協議書作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第七條 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 伍 份,雙方各執 兩 份。在簽訂後與工程建設合同一併送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指定(委託)的部門(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武漢新紀工程諮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武漢市江岸區勝利街128#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