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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訴訟律師代理合同【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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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訴訟律師代理合同【新版多篇】

非訴訟業務代理合同 篇一

合同號: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友好合作的原則,就乙方 在 省 市(縣)範圍內獨家代理甲方產品的銷售權等有關事宜,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代理條件

1. 甲方根據市場規模收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金分為30萬、20萬、10萬三個級別。乙方交保證金後,可在甲方倉庫提取同等金額的各種管材、管件等產品。

2、甲方保證企業合法經營,保證產品質量,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證件、產品介紹光盤。乙方保證其企業合法經營,乙方在代理區域內所需的工商、税務等手續,由乙方辦理,責任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區域內辦理的準用證(或備案證),由乙方負責辦理,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借用原件需出具手續),費用由甲方審核後承擔。

3、乙方根據自己店面情況製作門頭廣告,內容、樣式必須按甲方提供的統一樣式製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説明書及資料彙編,甲方象徵性收取0.5元/本的工本費。

二、付款及運輸方式

乙方付款提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款項後,根據乙方訂貨傳真(或函件)明細,儘快準備貨物並協助乙方聯繫運輸車輛。一般情況下,甲方承諾款到七日內貨物一定發出。如有特殊情況,甲方提前通知乙方,雙方另行協商供貨時間

一般情況下,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為鼓勵代理商的銷售積極性,甲方承諾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材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一次進貨30萬元以上的(含30萬元),運費由甲方承擔。

三、代理責任

(一)乙方須積極開拓本地市場,完成甲方規定的 萬元(含 )的年銷售任務。其中,一季度任務 萬元,二季度任務 萬元,三季度任務 萬元,四季度任務萬元。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提貨額,按規定返利,具體為:

1. 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在全國市場實行統一市場指導價,乙方必須遵守。按公司指導價格下浮35%為出廠價。

此外,為了鼓勵代理商的銷售積極性,特實行如下返利(獎勵)政策: 以每三個月為一個銷售季度,每三個月累計銷售額(進貨額)為考核目標: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5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5%;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10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10%;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20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15%。

注:以上15%中,10%為銷量獎勵,2%為設計費補貼,3%為廣告費補貼。 設計費需出具相關設計人員的工作單位、聯繫方式,廣告費需出具廣告發票。如乙方連續兩個銷售季度未能完成規定銷售任務,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並在該區域發展新的代理商。

2. 黃銅卡套式管件按公司指導價下浮40%,黃銅對內絲球閥下浮35%。

3. 無規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及管件,按公司指導價格下浮65%。

4. 超額完成規定年度銷售任務,將有資格獲得新超公司額外獎勵: 完成50萬元以上,獎勵電腦一台;

完成150萬元以上,獎勵微型麪包車一輛;

完成500萬元以上,獎勵捷達轎車一輛;

完成1000萬元以上,獎勵奧迪A6一輛。;

5. 在原材料上漲幅度較大,甲方難以維持原價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對產品價格進行調整。如有調整,甲方將提前15天通知乙方。

6、以上返利和獎勵政策僅適用於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材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PP-R管材及管件、黃銅卡套式管件及黃銅球閥不計入年銷售任務及返利範圍。

(二)為了保護各代理商的利益,一般情況下乙方不得跨地區銷售。特殊情況下,則由甲方進行協調可跨區銷售。一般情況下,跨區銷售方應該支付合同金額的3%給乙方,但銷售業績計入跨區銷售方。乙方轄區內如有來電、來函聯繫業務者,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

(三)乙方有權在自己管轄的區域內設立家二級經銷商,但乙方給二級經銷商的價格原則上不得超過甲方規定的出廠價(僅針對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材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乙方須把二級經銷商的地址等有關情況報甲方備案。

(四)乙方每月30日須以書面形式傳真甲方,彙報當月銷售、次月計劃、市場推廣方案以及對公司的意見、建議等情況,甲方將根據全國市場綜合信息組織生產,並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考評和表彰。

四、質量保證

甲方對產品質量負責。乙方在銷售或施工過程中,如發現產品質量有問題,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通過現場調查、取證並做檢驗後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五、承 諾

乙方購進的產品滯銷時,在產品完好不影響銷售的情況下,可以換貨,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經營與甲方產品同類的其它任何產品,不得做有損甲方利益的一切活動。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其代理資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三年。合同到期後,乙方如有意繼續代理,甲方將優先考慮。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引起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補充條款: 。

十、合同附件

1、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2、雙方的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3、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4、產品的相關手續

簽約地點: 時 間:

甲 方: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郵 編: 郵 編:

開户銀行: 中行清徐支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税 號: 税 號:

非訴訟業務代理合同 篇二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作營銷策劃、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房地產住宅項目(案名待定)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託營銷策劃、代理銷售項目的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銷售的項目位於--------的住宅項目(案名待定)建築面積總計約----平方米,其中一期-----平方米,二期、三期及後期依拆遷進度開發,項目性質為住宅(包括住宅、地下室、車庫、車位、商業、住宅)。甲方委託乙方作策劃、銷售代理的內容為上述住宅、地下室、車庫、車位和商業。

二、委託營銷策劃、代理銷售的服務內容

2.1市場調研分析

2.2、對以上內容甲方有權審議修改,經雙方簽署書面確認書後執行,該書面確認書應交付乙方一份備案。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之權利義務

3.1.1)應保證對委託乙方銷售的項目及房地產不存在權屬爭議,同時在乙方開始銷售代理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所委託項目公開銷售所需一切有效的法律文件(如項目規劃設計需要的圖紙,資料,項目運作的整體規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預售許可證》及各項文件資料等,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工作和銷售工作的順利開展。

3.1.2)甲方需要投入該項目營銷所必須的宣傳推廣費用,按總銷售額的1.5%計提。甲方應先期投入相應宣傳推廣、媒體廣告、售樓資料、禮品、展場、促銷活動、促銷禮品費用等所需的各項費用。根據乙方提供的營銷推廣計劃,配合各個銷售階段營銷推廣費用的支持。乙方提供方案,甲方確認後按實際發生額支付。

3.1.3)在本合同內,所有項目營銷宣傳資料,包括售樓資料、媒體廣告、有關本項目網頁、展銷會宣傳品、各種載體廣告牌、電視廣告,圍擋等,均註明:“全案營銷:----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字樣。

3.1.4)甲方指定專門人員,參與乙方對接策劃專案小組及現場銷售工作,參與乙方策劃工作全過程,與乙方共同制定整體營銷策略,在預售證未辦前,乙方與甲方溝通、協商後,在規定的時間進行內部諮詢或登記。

3.1.5)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再委託其他代理公司銷售或是自行銷售本項目,但如甲方將所委託代理的樓盤整體轉讓的情況,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代理售出部分(包括已交付定金部分)的代理佣金及溢價分成給乙方,並支付乙方違約金萬元。

3.1.6)甲方需承擔售樓處的建設或租賃(幷包括承擔售樓處裝修、辦公傢俱、設施、電腦、打印機與辦公用品及水電費、電話費、網費、日常運營等費用,為客户提供看房的交通工具。

3.1.7)甲方需委派專人收取定金及房款,辦理購房合同及可按揭購房合同等相關的各項購房手續,配合乙方的策劃和銷售工作,該專人應及時將收取售房款項打入甲方指定賬户,乙方不承擔收取定金及房款,乙方不承擔辦理按揭及籤合同等相關環節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

3.1.8)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與乙方結算代理費用並準時支付,以確保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費用,甲方需每日按所欠代理費總額的千分之一計付滯納金。

3.1.9)甲方有權監督項目的銷售方案和銷售控制方案及營銷策略,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方案、價格執行。

3.1.10)因甲方原因(包括施工質量、但不僅限於施工質量等)造成的索賠或是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全權負責並承擔一切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若遇房

地產各上級主管機關檢查、處理等問題,甲方需承擔全部協調、溝通工作並予以解決,乙方應予以必要的配合。

3.1.11)甲方負責解決與前期合作單位的所有遺留問題,由此引起的糾紛與乙方無關,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和乙方代理費用的結算。

3.2、乙方之權利義務

3.2.1)乙方必須具有合法的代理物業銷售的中介機構資格,並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保證其代理經營的合法性,否則所發生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2.2)在合同生效後乙方按階段提供本項目的詳細工作計劃方案,經甲方書面認可後實施,該書面認可書應交付乙方一份備案;另外,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方案後,日內未出具書面認可書的視為認可。

3.2.3)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及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2.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或藉口收取購房客户的任何款項,更不得挪用客户購房款。否則一經證實,甲方有權按違規款額的壹倍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2.5)乙方應維護甲方形象和信譽,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損害甲方形象及影響項目銷售。

3.2.6)乙方不得違背甲方的意向,以促銷和其他方式為由向購房者承諾甲方未書面規定的一切事項,否則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2.7、)乙方應與甲方在委託範圍內充分合作,積極配合,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乙方應派專業人員參加本項目有關單位的聯席會議,從銷售角度給甲方提供建議和支持。

3.2.8)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並生效之後,乙方須成立項目組。

3.2.9)乙方應負責提前一或兩個月對銷售人員進行專業的培訓,使之具備銷售本樓盤工作必須的專業知識及水平。

3.2.10)乙方負責在設計、製作項目銷售推廣材料和工具時提供專業策劃意見,監督有關設計、製作工作,並負責有效使用和實施,上述材料、工具包括:模型、樓書、價目表、其他與項目形象有關的書面問題、媒體廣告方案、展銷會展台佈置等。

3.2.11)乙方須按照與甲方所商定的銷售方案(物業價格、裝修標準、付款方式及入夥時間等條件)進行銷售,不得擅自改變計劃,任意放盤或是調低銷售價格,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中介職業規範。

3.2.12)乙方負責通知客户到銷售現場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

3.2.13)乙方負責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階段的實際情況調配資源,效果及銷售情況、配合客户完成客户調查登記表,並每月、每季度向甲方彙報,雙方分居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3.2.14)乙方對每個銷售單元的代理責任至客户繳付首期購房款並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後結束。

32.15)項目銷售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向客户承諾超出乙方工作範圍的要求,如遇特殊情況須書面上報甲方,經甲方書面認可方可執行。凡超出甲方規定的房屋設施等以外的條件內容(以甲方簽字確認的書面文件為準),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的責任,甲方不負責任。

3.2.16)乙方不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各種工程問題或延期交房引起的法律責任。

3.2.17)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乙方不得轉委託其他方;否則,甲方有權接觸本合同。

四、售價與代理費得結算:

4.1、一期住宅的銷售均價為每平米2880元。地下室及車庫、車位、商業用房的價格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確定。二期及後期住宅銷售均價雙方協商後確定。

4.2、代理服務費計提方式:佣金提成加溢價分成。

雙方商定,一期銷售代理佣金為總銷售額的1.3%(包括地下室、車庫、車位及商業),若銷售均價低於2880元,銷售代理佣金為總銷售額的1.0%,通過乙方的銷售,一期銷售均價超過2880的溢價部分(二期及後期銷售均價經雙方協商後確定),甲方按超額總金額的70%分成,乙方按超額總金額的30%分成,溢價部分乙方不再提取超出2880元部分1.3%的代理佣金。

4.3、考核前提:甲方須按照雙方商定的營銷推廣計劃費用投資與乙方指定的營銷推廣方案配合乙方的工作,進行廣告推廣與發佈。

銷售目標

銷售時間 開盤銷售 開盤銷售 開盤銷售 開盤銷售 開盤銷售

3個月 6個月 9個月 2個月 15個月

(套數比) (套數比) (套數比) (套數比) (套數比)

銷售目標 20% 40% 55% 70% 100%

注:1、開盤時間指的是具體銷售棟號取得《預售許可證》後第一次正式開盤的時間。如一期、二期及後期開發棟號不能同時取得《預售許可證》,則自某棟號取得,《預售許可證》的第一次正式開盤時間開始計算銷售目標。

4.4、佣金提成及溢價分成的結算方式及時間:

4.4.1)一次性付款的,在購房款全部到帳後即可計提佣金及溢價分成給付乙方。

4.4.2)分期付款的在首付達到50%後即應計提50%佣金給付乙方,收完餘款後付清其餘50%佣金及溢價分成給付乙方。

4.4.3)銀行按揭的在購房款全部到帳後即應計提佣金及溢價分成給付乙方。

4.4.4)如遇退房,下月結賬扣除已付佣金。

4.4.5)每月1日乙方向甲方上報銷售額,甲方應予每月 5 日前核實完畢,並於核實後5日內向乙方支付規定的佣金及溢價分成。

4.4.6)關於定金:對於由於客户違約或根據合同約定沒收的定金、收取客户違約金及手續費,甲方收取50%乙方收取50%。

4.4.7)結算賬號:雙方商定,結算時甲方以轉賬形式將代理佣金及溢價分成支付至下述賬號。

乙方開户行:

乙方賬號:

五、特殊情況約定:

因本項目乙方為甲方提供營銷代理服務,且營銷策劃工作包括在代理協議之中包括項目定位、規劃設計、整體營銷方案的制定、户型調整、價格體系的制定,推廣方案的制定,促銷方案的制定與執行,乙方均投入了大量額人力物力,為該項目提供了核心的營銷技術經驗

5.1、在此前提下甲方需在本合同簽訂時,將所有客户資源轉交給乙方,包括甲方總經理及公司人員介紹的客户資源,不論有沒有在乙方處進行來電來訪登記的成交後,均計入乙方銷售業績,並由乙方進行全程跟蹤銷售服務,如果折後價格若低於銷售均價,則不計入對乙方均價及溢價的考核標準,如果折後價格若高於銷售均價,則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該筆成交額的佣金提成,並據實結算溢價部分。

5.2、關於團購客户(購買50套以上的客户)的約定:乙方公司將利用獨有的人際渠道,針對各單位及各公司恰談團購事宜,團購客户按照銷售額的1.3%計提佣金,並根據實際成交價格高於合同約定均價部分結算溢價,乙方按照超額部分的30%分成。

5.3、甲方保留13000平米銷售權,不計入乙方銷售業績及不提取銷售提成和溢價分成,甲方提供具體房號表作為本合同附件。

5.4、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將代理定金拾萬元支付給甲方,作為乙方代理誠意的基礎,此代理定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第三個月由甲方返還乙方。

六、違約責任

6.1、如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約定,但未給對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是名譽損失,受損害一方可對過失方進行書提醒和警告,責成其糾正。

6.2、如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給對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單方擅自終止執行本合同、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相應費用、損害項目形象、抹去不正當利益等),受損害一方除保留繼續執行本合同的權利外,還可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7.1、甲乙雙方均同意本合同在雙方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之日起成立並生效,至全部銷售完成並結清全部營銷代理費用為止。本合同所有條款雙方均嚴格遵照執行,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受影響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因此而影響履行有關條款的不視為違約。

7.3、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是提供第三者,否則視為違約,並保留索賠的權利。

7.4、若在執行協議中發現未盡善事宜,可經由雙方協商,並經雙方同意後予以補充或修改,補充協議在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地為,本合同執行中產生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非訴訟業務代理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廣東省東莞市東聯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與x(以下稱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茲簽定代理貨物一般貿易進口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海關申報貨物進口報關後及時通知乙方向海關交納關税和增值税。

2、海關放行後配合乙方將貨物運回倉庫。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如實將與外商購貨的發票、貨物名稱、數量、品質等相關資料交給甲方,以便甲方能及時向海關如實申報。

2、若貨物的價值、品質、數量等經有關部門檢驗與事實不符,須負起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經濟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經濟和名譽損失。

三、費用承擔

1、該批進口貨物所有海關關税、增值税、運輸、檢驗、查驗、報關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2、貨物交乙方後,由乙方自行銷售,海關税單由乙方自行抵扣,與甲方無關。

3、進口貨物放行後,甲方收取到岸完税價總額的X%作為該批進口貨物合同、批文的代理手續費。

4、該批進口貨物須向外商交付貨款,乙方應先將人民幣貨款預先劃入甲方帳户,以便甲方代付,付匯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名後生效,若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訴訟律師代理合同 篇四

委託人李XX(以下簡稱甲方)因某跨國集團的廠商侵權一案,委託名揚律師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婁彥瓊律師為甲方該事務的一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代理權限為下列內容,共9項:

1、代為起訴;

2、代為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

3、代為和解或調解;

4、代為反訴;

5、代為上訴;

6、代為申請執行;

7、代為簽收法院送達法律文書;

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或先予執行;

9、有權依法轉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計1000元,該費用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若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低於法律規定,剛由雙方對變更部分的律師代理費另行協商約定,並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律師在為委託人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以及代委託人支付的其他費用,由委託人另行支付或與委託人協商由乙方包乾收取。

五、雙方的義務

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如因證據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案件無法達到甲方滿意,不得無理要求乙方退還代理費用。

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必須勤勉盡職,忠於職守,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另籤代理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名揚律師所代理人:____

簽訂時間:20____年9月6日

非訴訟律師代理合同模板通用6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山西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因糾紛一案,甲方自願委託乙方全權處理此案,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特達成如下代理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辦案件的全部強制執行事宜。

二、甲方必須及時為乙方出具代為辦理執行所需的所有相關手續,並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實陳述本案的基本事實。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須勤勉盡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隱私。

四、本合同生效後,除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終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代為執行並收取執行款;代為談判、簽訂執行和解協議或還款協議、收取執行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與被執行人協商處理所委託事宜,或擅自委託其他代理人辦理本合同所約定委託事宜。如甲方違反本條約定,視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託事項,乙方有權按執行標的額的____%向甲方收取代理費。

七、代理費支付方式:

1、甲方簽訂合同時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乙方為完成本代理事項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差旅費、保全費及其他訴訟、非訴訟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2、乙方代甲方收回執行款物後,甲方應在收到每一筆欠款後三日內按所收回欠款金額的____%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託事宜終結止。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訴訟業務代理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為滿足市場需求,擴大和發展營銷網絡,方便客户使用通信產品,多渠道方便廣大客户辦理業務,經甲方審核確認乙方具備經營通訊業務代辦的基本條件,同意乙方代辦甲方全部或部分通訊業務。為了保證乙方通訊業務代辦的正常運營,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特此明確雙方責權利及有關事項:

一、通訊業務代辦定義及經營範圍

乙方通訊業務代辦特指:

1、號碼充值;

2、售號碼卡;

3. 由於市場拓展需要,乙方需新增上述規定範圍外的業務時,必須徵得甲方管理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代理甲方通訊業務的範圍為: 市 縣(市、區) 。

二、代辦資格及方式

1、A級代理資格:企業性質獨立法人,註冊資金不少於10萬元件;必須有全國通存通兑的公司銀行帳户;帳户日常餘額不低於1萬元;必須具有全國或地區性營銷網絡;至少有10名以上員工。A級代理方式:以電腦和銀行卡方式開通代理資格。

2、B級代理資格:有註冊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包含通訊業務;必須有公司銀行帳户;帳户日常餘額不低於20_元;至少2名以上員工。B級代理方式:以電腦和銀行卡開通代理資格。

3、C級代理資格:個體工商户或自然人,必須有身份證或居住證;有預付結算期內的代理資金的能力。C級代理方式:以手機和密碼開通代理資格。

三、通訊業務代辦酬金標準

1、酬金標準:號碼卡10元/個,空中充值為充值額的1.0%。

2、酬金結算週期:按月度結算或者 結算。

3、甲方有權根據上級的通知和業務發展的需要調整代辦業務酬金標準,並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依據國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規、通信行業的其他各項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對乙方代理行為進行日常規範管理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保證服務質量的各項整改意見(包括撤換具體人員的建議),對於拒不整改或雖經整改但不能長期有效保證服務質量的,甲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

2、向乙方支付代理酬金,享有乙方代理的服務性工作所產生的或可能產生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於經濟收益);

3、根據代理業務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業務人員培訓,IT和信息支撐及其他實施條件支撐;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遵守雙方有關代理通訊業務內容和範圍的約定,不超越代理權限。除另有約定外,不得代理其他第三方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通訊業務。

2、遵守國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規、通信行業的其他各項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規範管理和監督檢查;按甲方提出的各項保證服務質量的整改意見整改,在長期不能保證服務質量時,配合甲方終止合同,退出代理通訊業務。

3、要求甲方按約定支付代理酬金,不主張其他代理通訊業務的經濟收益。

5、確保辦理的相關業務客户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

六、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承擔相關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糾正,如在合理時間內甲方仍未糾正,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承擔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糾正,如在合理時間內乙方仍未糾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對於因乙方服務質量問題引起的用户有理由投訴,甲方將高度重視並及時予以處置,如投訴到省、市級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社會媒體2次或投訴到中央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社會媒體1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對於其他有理由投訴,屬於個別人員原因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隨時撤換。

七、合同的有效期與終止

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前雙方如未書面提出異議,合同自動續展1年,續展次數不限。甲方因乙方服務質量問題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10個自然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0個自然日書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代收各類資金、代售的各類物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物品交還甲方,甲方應在接收完畢後3個工作日結清應支付給乙方的代理酬金。

八、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所引發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解決。

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雙方簽署後,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蓋章): 代表(蓋章):

日期: 日期:

非訴訟業務代理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公司

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及乙方有關實施方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自願的原則,自願訂立代理合同如下:

一。 代理權限

1. 甲方受乙方委託,代理乙方把 產品推銷到山東銀座商城,乙方認同甲方在上述商場對 產品的推銷為唯一代理人。

2、甲方受乙方委託,以乙方代理人身份並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向產品需求方進行諮詢服務以及招投標、簽訂銷售合同等事宜,甲方以代理人的身份參加銷售合同的簽訂,簽訂銷售合同所需要的乙方材料,乙方需及時準備齊全。

二。 代理期限及地域範圍

1、本合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應在所允許行政區域內為乙方推銷某產品及今後乙方另行授權推銷的產品。

三。佣金和考核

乙方根據甲方的業績表現,支付甲方酬金,具體支付時間和標準為:

四。甲方義務

1、在代理權限、期限和地域範圍內,甲方從事乙方相關推銷業務。

2、在進行乙方授權的代理業務活動過程中,甲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

3、甲方應本合同規定的代理業務範圍及權限內,進行代理活動。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進行酬金的發放。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代理商合同、宣傳資料等與代理業務有關的業務資料。

3、乙方應經常與甲方保持聯繫,對甲方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六。代理合同的變更、終止或展期

(一)、代理合同的變更

1、雙方經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合同,可變更本合同有關事項。

(二)、代理合同的終止

1、合同終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本合同提前終止。

2. 約定終止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即行終止: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2) 因甲方違反法律、法規或本合同,給乙方造成聲譽影響或經濟損失;

(3) 乙方無權根據經營需求單方面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

3. 本合同終止時,雙方必須結清相關一切財務費用,辦理好相關文件等的交接,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三)、代理合同的展期

1、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合同,本合同可展期一年。如不出現以上合同終止的情況,並甲乙雙方無異議,本合同將從本合同期滿日起自動順延一年。

七。爭議的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就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山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附則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形成的合同關係為委託合同關係,非勞動合同關係。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非訴訟律師代理合同 篇七

委託單位(甲方):____

受託人(乙方):____

甲方因與的糾紛一案,根據《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委託事項包括: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具體詳見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情,介紹相關情況,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主動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

2甲方清楚委託代理事項的訴訟風險,並做出獨立的判斷或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除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事前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按時在法定期限內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個月一次向甲方書面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並應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類費用,乙方均應向甲方開具等額的、符合國家税務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正規發票。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相關司法、鑑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差旅費等其他費用由承擔。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無正當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機構通知參加庭審的;

3、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的;

4、不勝任委託代理事項的;

5、違反第四條第5項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

6、違反第四條第6項規定丟失甲方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通過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執業保險賠償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但不超過乙方收取的律師代理費總額。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未報銷應報銷的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未付的律師費以及未報銷的工作費用。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與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對於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

(公章)

乙方:____

(公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