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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合同【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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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合同【精品多篇】

勞務派遣合同 篇一

勞務派遣合同

合同編號: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四章  派遣規程

第五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六章  合同變更、終止和展期

第七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第八章 附則

附表一: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

附表二:派遣員工退回通知書(存根)

附件三:勞務派遣單

甲方:瑞聲光電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常州美歐電子有限公司

瑞聲聲學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瑞聲精密製造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瑞聲新能源發展(常州)有限公司  泰瑞美電鍍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南夏墅鎮新常漕路3號

電話: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

地址:

聯繫人: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就勞務派遣等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經有關部門註冊、登記或備案並能證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條 釋義:

(一)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服務機構(乙方)根據用工單位(甲方)的勞務派遣需求,通過招聘派遣員工、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將員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收取服務費用並辦理派遣員工保險和福利費的一種專業化的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活動,也是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一種新型的勞動用工形式。

(二)派遣員工是指由乙方聘用並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員工。派遣員工與乙方存在勞動法律關係(包

括勞動合同關係、保險關係和勞動用工手續等);派遣員工與甲方只存在工作管理關係,不存在勞動法律關係。

第三條 如甲方與乙方的派遣員工直接簽訂的協議中含有競業禁止條款,甲方應通知乙方。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可順延或延期

第五條 派遣期限:雙方按照附件三格式確定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薦的派遣人選,或根據自身業務需要自行選定候選人員後告知乙方辦理有關錄用及派遣手續;

(二)可與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員另籤個人協議(包括但不限於保密承諾、禮品政策等),並送乙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三)甲方可根據商務情況與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四)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甲方規章制度的派遣員工,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派遣員工,甲方有權退回該派遣員工並要求乙方予以及時更換。

(五)派遣員工招聘、錄用

1. 乙方應按雙方確認的甲方需求設置派遣員工的具體數量及人員配置。

2.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變化向乙方提出增加派遣員工的數量的要求,但應提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並列明具體的增派數量、崗位職責、薪資待遇水平、服務期限等信息。

(六)若甲方認為乙方有任何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出書面意見要求乙方改正。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意見後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其針對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採取的改進措施回覆甲方,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利益,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退回派遣員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在3天內更換符合甲方條件的派遣員工: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和管理的;

5.派遣員工同時與乙方以外的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派遣員工有違法犯罪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7.派遣員工因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的;

8.派遣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9.派遣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退回派遣員工,但是應當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和員工本人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2.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甲方的生產安排調整,對派遣員工的需求量降低的。

(九)甲方應遵守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按照雙方約定的服務費標準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規定的服務費用。

(十)甲方應根據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的派遣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衞生設施、衞生條件。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乙方可根據商務情況與甲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對派遣人員的招聘要求,協助刊登廣告,負責簡歷的接收、整理、初篩,組織面試。

(三)乙方負責新招派遣人員的崗前基本素質培訓,包括基本行為規範,敦促和監督被派遣的乙方員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及乙方員工與甲方另行簽訂的所有協議,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乙方應為派遣至甲方的人員辦理合法的派遣手續並主動辦理應甲方要求出具各種有關證明、證件。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為派遣員工提供相應的保險及福利待遇。

(五)乙方應與乙方派遣至甲方的人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不得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經甲方確認,甲方、乙方、乙方派遣人員各執一份。

(六)若發生《勞動合同》項下的勞動爭議,乙方應直接與派遣員工交涉解決並自行承擔相關責任,乙方應採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發的爭議的影響,如按勞動法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同意對由於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員工在工作中任何作為或不作為,包括但不限於疏忽、不誠實、犯罪、欺詐或違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甲方、甲方員工、第三方的所有索賠、損失、損害、成本和開支,乙方與其派遣至甲方的員工承擔連帶責任。

(八)如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盜竊、破壞和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包括宿舍管理、工作紀律和車間管理等)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且甲方能提供確切證據證明的,由派遣員工承擔,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乙方派遣人員中有在逃犯的,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後果和責任。

(九)甲方需要新增或補充人員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後,於  三十  個工作日內及時輸送滿足甲方數量要求及符合下述條件的人員:

1)體檢合格;       2)年齡為16週歲以上;

3)國中及以上學歷;

(十)乙方派遣人員在甲方處提供勞務期間應服從甲方監督、管理和指派,若乙方派遣人員人數在甲方同一工作區域超過50人的,乙方須派常駐甲方管理員對其勞務人員的業務及行為規範進行考核,及時發現、處理異常情況並承擔相應責任;派駐人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乙方與其派遣人員應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其派遣人員在無工作期間,乙方應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派遣人員支付勞動報酬。

第四章   派遣規程

第八條 甲方根據業務或管理工作需要和崗位需求,以《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附表一)書面通

知乙方。《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詳細註明招聘數量、到崗日期、招聘崗位的基本條件、附加條件。

第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增加派遣員工,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招聘並提供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候選人員及其相關資料。

第十條 乙方對外公開招聘、發佈招聘信息時,應註明“外派員工”字樣,但招聘內容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發佈,不得進行虛構或誇大宣傳。招聘可由乙方協助進行,以確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崗位要求的人選。

第十一條乙方應為其派遣到甲方的人員依法辦理下列手續:

(一)乙方與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人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二)乙方應為派遣員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及其他乙方所在地規定的費用。

(三)應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的人員出具有關證明。

第十二條 按本合同規定,甲方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應以《派遣員工退回通知書》(附表二)書面

通知乙方,由乙方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離職、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等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 派遣員工的轉正與甲方員工轉為派遣員工及其他

1.甲方有權根據派遣員工的表現、意願,將乙方部分優秀派遣員工轉成甲方正式合同工,乙方應予配合。派遣員工轉為甲方正式員工後,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前提是派遣員工同意。

2. 經甲方員工同意,甲乙雙方可協商將該員工轉為乙方的派遣員工。具體轉派遣的合作,雙方可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予以明確補充約定。

3. 如乙方依法被宣告破產的、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派遣員工的後續工作安排由甲方和派遣員工協商,乙方配合。

第五章 費用分擔及其結算

第十四條 乙方派遣到甲方就業的員工,工資雙方根據每批次,按照附件三格式另行約定,甲方支付的工資項目包括派遣人員正常及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福利以及社保費用、其他費用等全部應付乙方費用。

第十五條 派遣人員的最後一個月工資由乙方墊付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其餘月份乙方派遣人員部分工資(包括獎金、津貼、福利)由甲方代為直接發放給派遣人員,乙方負責代扣代繳個税。自行離職的派遣

人員的工資,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由乙方按照與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約定支付給派遣員工。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的派遣人員提供住宿,按實際出勤給予10元/人/工作日的伙食補貼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將該伙食補貼支付給派遣人員。因派遣員工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照甲方規章制度開具警告信,並有權按照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曠工1天或開具警告信一封的,支付 50元違約金;曠工2天或開具警告信兩封,支付 100元違約金,曠工3天或者自離或開具警告信三封,支付200元違約金。

第十七條 結算流程:每月甲方在結算好員工工資後提供給乙方應付工資總額。乙方提供應付工資全額的合法有效發票給甲方,以及需要甲方代發給員工的工資清單(税後)。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清單支付給員工,個税由乙方自行申報,餘下部分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户。如遇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路費雙方按照附件三格式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 乙方派遣員工患病、因工負傷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間以及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乙方應支付給其派遣員工且不得違反相關規定。

第二十條 派遣女員工享有特殊的勞動保護權益。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發生的醫療費用不

能由社保部門承擔的,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承擔並支付給其派遣員工。

第二十一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按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發生的傷亡事故及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害賠償責任和相關的事故處理費用,規定用工單位負擔的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擔;非因工發生的傷亡事故,乙方負責傷亡事故的辦理,對發生的事故處理費用和對派遣員工的經濟補償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章  合同變更、終止和展期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有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本合同,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協

商解決,雙方應簽署書面的變更合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或者因一方違約而提前解除合同,則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終止,雙方應為合同的終止做出合理安排,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選擇作分流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任何原因之終止、中止和到期,不得影響其終止、中止和到期之前雙方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若發生本章節規定的提前協商情形解除與終止的,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選擇作分流處理,甲乙雙方按以下流程辦理派遣員工的後續工作:

1. 乙方承擔對派遣員工勞動關係變更的説明工作,以徵詢意見表的形式統計員工意願。

2. 對於願意繼續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與其辦理勞動關係終止手續,轉入甲方。

3. 不願意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帶回重新推薦安置就業。

第七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各種社會、商業保險等福利,導致甲方受損害或承擔連帶責任的,由乙方承擔甲方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 如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剋扣派遣員工薪資和福利待遇及其他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或影響甲方生產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協商不能解決,則應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乙方確認同意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對甲方的義務同樣適用於甲方的關聯公司(甲方控股在50%以上的企業及最終控制的股東與甲方相同或最終股東控股在50%以上的企業)。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作為依據。

第三十二條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正式信函以及結算,均使用並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址和銀行開户帳號。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稱、法定地址、匯款人、收款人、開户銀行、銀行帳號若有變更,變更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須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及雙方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如需要變更或補充,則甲、乙雙方應簽訂相關變更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及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都應通過書面形式並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及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簽約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賬號:

日期:                                              日期

附表一:

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

招聘崗位招聘數量

需求提交日期需求到崗日期

崗位資格基本條件:

1、年齡:

2、性別:

3、身高:

4、學歷:

5、專業:

6、健康狀況:

崗位資格附加條件:

1、

2、

3、

4、

薪酬福利待遇:

1、試用期:A待遇:                     B:時間

2、轉正後:

3、食宿條件:

4、其他待遇:

通 知

公司:

根據我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和崗位需求,我公司需貴公司招聘並派遣符合上述條件的派遣員工       名。請貴公司接到通知後       日內,將初試篩選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     名候選人員到我公司參加面試。

特此通知

(公司蓋章)

二○一  年  月  日

備註:

附表二:

派遣員工退回通知書(存根)

公司:

貴公司派遣員工        在我公司服務期間,因

原因。依據《勞務派遣合同》第   條規定,我公司現將該員工退回貴公司,請貴公司儘快辦理該員工相關離職手續和處理善後工作,並及時補充相關人員。

特此通知

(公司蓋章)

二○一 年  月  日

簽收:

----------------------------------------------------------------

派遣員工退回通知書

公司:

貴公司派遣員工        在我公司服務期間,因

原因。依據《勞務派遣合同》第   條規定,我公司現將該員工退回貴公司,請貴公司儘快辦理該員工相關離職手續和處理善後工作,並及時補充相關人員。

特此通知

(公司蓋章)

二○一 年  月  日

附件三

勞務派遣單

甲方瑞聲光電科技(常州)有限公司(AAC)

乙方勞務派遣公司

派遣期限派遣人數

派遣崗位

工資甲方按照綜合15元/H/人結算工資,該工資項目包括派遣人員正常及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福利以及社保費用、其他費用等全部應付乙方費用。

其他路費補助:

乙方派遣的人員在甲方實際工作滿十五天的,可根據有效票據報銷不超過200元/人的路費;

伙食補助:

甲方為乙方的派遣人員提供住宿,按實際出勤給予10元/人/工作日的伙食補貼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將該伙食補貼支付給派遣人員。因派遣員工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照甲方規章制度開具警告信,並有權按照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曠工1天或開具警告信一封的,支付 50元違約金;曠工2天或開具警告信兩封,支付 100元違約金,曠工3天或者自離或開具警告信三封,支付200元違約金。

簽字蓋章AAC

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時間

勞務派遣合同 篇二

甲方:

乙方(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本協議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協議期內,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為準。(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終止、解除勞務關係的,派遣人員與甲方的勞動合同關係自行終止、解除。)

第一條根據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勞務派遣人員實行自行招聘和委託甲方代招聘兩種招聘方式,委託甲方定崗招聘的勞務派遣人員,須嚴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給予推薦。

第二條甲、乙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須嚴格按勞動法規及商定協議執行。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遵守乙方的勞動紀律,保質保量的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非定崗招聘的人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

2、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錄用備案、合同簽訂和鑑證等各項用工手續。

3、為勞務派遣人員代繳納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金及外來人員綜合保險,並負責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社會保險的繳納、申報、申領或關係轉移等相關手續,乙方予以配合。

4、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跟蹤服務,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廠紀、廠規培訓,國家法律、法規的教育。

5、對乙方依法解除、終止派遣人員勞務關係的,應及時為其辦理勞動關係中止和社會保險中止等事宜。

6、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由甲乙雙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處理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因用工關係所產生的糾紛。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建立勞務派遣關係前,應向甲方書面申請並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及複印件。

2、負責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規定的工作環境,保證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3、乙方根據《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勞動合同》中約定規定,留用或解除、終止勞務關係的派遣人員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和個人。

4、乙方協助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時按甲方要求辦理勞動事務代理,所導致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拖欠、社會保險遲繳、中斷等,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閲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勞動保障代碼□□□□□□

法定代表人 郵編□□□□□□

甲方註冊登記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代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 郵編□□□□□□

聯繫方式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實行試用期制度的,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派遣單位、派遣期限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派遣乙方到 單位工作。

(二)派遣期限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按時完成勞動任務,並達到用工單位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二)甲方有義務督促用工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資執行下列 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 元。

c、用工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制。甲方有義務監督用工單位在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二)甲方於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用工單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 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 元。

(四)合同期內乙方無工作期間,甲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六)甲方跨地區派遣乙方的,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規定應由乙方繳存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准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確認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

九、勞動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一、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方應如實將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三)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表達有關勞務派遣協議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登記:註冊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編號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證編號

乙方(被派遣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聯繫方式

户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

個人社會保障卡號 就業登記證號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___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在用工單位符合法律規定的“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崗位(工種)在合同附件中明確。乙方應當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二)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在相應的工作地點工作,但僅限於 範圍(所在市),具體工作地點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三)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並服從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並已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同意用工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評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後的工作崗位也須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相應的工時制度,具體工時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工作時間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當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並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乙方補休。

(三)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辦法由甲乙雙方與用工單位共同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當根據勞務派遣協議約定,要求用工單位保證乙方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即對乙方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乙方的具體工資標準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乙方在勞務派遣期間患病、休假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三)用工單位連續使用乙方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即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

(四)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於每月 日之前向乙方足額支付工資,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無工作期間,甲方應當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應當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履行對乙方的義務。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甲方代扣代繳。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併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和培訓,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具體崗位是否具有職業危害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事先告知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准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為乙方提供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可撥打全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統一受理舉報投訴電話12333、工會統一投訴電話12351);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乙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歸還甲方或者用工單位的財物、技術資料等,或者未根據甲方規章制度、雙方約定辦理工作手續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八、其它事項

(一)甲方應當如實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曉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且無異議。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乙方户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變更本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註明變更日期。一方要求變更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逾期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四)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乙方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畢,甲方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五)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並以勞動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確認。

(六)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模板 篇三

編號:

xx市勞務派遣協議書

(20__版)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人,為(常白班、班 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 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温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並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推薦合同樣本·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外包合同·勞務承包合同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勞務派遣三方協議範本 篇四

甲方應規定乙方借出員工的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以上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護-法》及其它勞動人事法規的規定,甲方提供的工作崗位應具備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勞務派遣合同 篇五

甲方:(用工單位)

地址:

乙方:

地址:

因甲方用工需求,乙方受甲方委託向甲方提供員工,為維護雙方利益,明確責任,在互信、互利、平等的前提下訂立此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受甲方委託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員工名,乙方可分批輸送,男女比例無。年齡:16—45週歲,國中文化,普通話交流,具有本人真實有效身份證明。

1、不能有怪異頭髮,男工頭髮不可過長,不可遮耳。頭髮不可染有豔麗顏色

2、不可有紋身,男工不可帶耳環

3、四肢不殘缺,手腳靈活

4、男工確認手指發黃不可(嗜好抽煙,不能保證上班時間離崗要求)

5、身體健康,不能帶有重大疾病或傳染病

二、用工協議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個月。協議期間內,員工辭職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離職員工工資與在職員工工資同時發放;服務期間內,自離員工可享受服務期間的待遇,若甲方因生產需要補充人員,乙方在其員工離職後應按要求三天內必須補充人員至甲方保證生產;自離或辭職員工需退回公司配發的工衣、廠證等勞保用品,不退還者按甲方成本價在支付給乙方的總工資中扣除。未做滿8小時離職不結算工資。

三、乙方員工工資按照元/小時計算。每月保底工時小時(遇法定節假日需放假除外),如因員工自身原因造成工時不足小時的(如請假、曠工等),則不給予保底工時,乙方輸送給甲方的員工,甲方均包吃住,但不享受與甲方正式員工同等的其它福利待遇。

四、當月員工及乙方管理人員工資於次月日前發放,遇節假日則順延;如有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每日按拖欠部分的百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拖欠一個月以上,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依法追回欠款和違約金。

五、乙方派1名工作人員到甲方工廠協助甲方管理員工,其食宿由甲方按本廠的職員食宿標準免費提供,每月工資:元/人。(40人以上配1名管理人員,100人以上配2名管理人員,以此類推,甲方以乙方月底實際在職人數為準,發放相對應管理人員工資)

六、用工協議期間,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需要終止合同,均可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不屬違約行為。

七、在本協議約定用工期限內,乙方應保證其員工遵守甲方相同工作的所有規章以及法律、法規。乙方不得私自召回員工或指示員工拒絕為甲方服務,不得發生批量員工拒絕服務或離職事件,如有發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需與派遣的員工簽定勞動合同併購買相關的意外保險,乙方人員在甲方服務期間由甲方負責僱主責任險。

九、如果乙方員工能夠在生產的產量、質量、數量上取得穩定的達標表現,平時工作表現良好,甲方可與乙方協商,續簽合同,延長本次委託用工協議期限。

十、費用結算方式

按工時結算:甲乙雙方需在次月的號之前核算完成上月乙方輸送給甲方員工的所有工時。乙方輸送給甲方的員工,甲方按有效工時,按每小時元支付給乙方,乙方派遣員工到達甲方入職滿30天后,甲方按在職實際人數一次性支付乙方車補100元/人,支付方式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結算。

十一、甲方和乙方對本協議內容都承擔保密責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相關內容,如有違反,責任方承擔因此給對方帶來的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雙方應誠實遵守本協議,甲方和乙方不得單方面中止合同,如有違反,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塗改無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四、如甲乙雙方發生協議糾紛,可申請訴訟,歸屬地:惠州。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