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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攤位合同新版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25W

租賃攤位合同新版多篇

租賃攤位合同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_____________市場內________樓________廳______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c期限為_____年。即自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憑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後期限屆滿前____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和優惠辦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交納時間___________。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二00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 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____%,實際繳付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並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___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須於____天內謄清攤位。甲方儘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願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後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願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為: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二)甲方義務:

1、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2、提供經營必備的後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設備、照明燈光等,並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衞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2、服從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税費;

3、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並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衞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範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偽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____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租金____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時間: 時間:

租賃攤位合同篇2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甲方將自己位於宜城市自忠路168號美巢商業廣場商住樓農貿市場一樓c100號攤位租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賃結算:

在本合同簽訂後,每年租金必須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 元。

三、甲方承諾條款:

1、甲方提供給乙方租賃使用攤位,規範、整潔。

2、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將該出租攤位產權轉讓給第三者後,不影響效力。乙方依據本合同享受的權利對第三方仍有約束力,到承租期屆滿。

3、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收回攤位。

4、乙方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

四、乙方承諾條款:

1、依法經營,照章納税,並服從攤位所在地物業管理。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安全事故及民事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自己承擔並及時繳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2、乙方承租期屆滿時,應按期將攤位騰退甲方。否則按期佔用時間,照本合同租金結算雙倍賠償甲方。

3、乙方每年11月1日按期足額交納下一年度租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雙方若違反本合同義務,除承擔相應條款責任外,另承擔伍仟元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攤位合同篇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建築地址:

1.1甲方將其擁有合法所有權的位於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商業經營使用。

二、房屋面積:

2.1甲方對其所出租的房屋擁有合法出租權且無爭議。

2.2該房屋的面積為平方米(以產權證為準)

三、租賃期限:

3.1租賃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止。

3.2於年月日前將房屋騰空交給乙方使用。

四、定金:

4.1乙方應付的定金為人民幣元(大寫:),於年月日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4.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自租期開始之前如甲方違約,則上述定金由甲方雙倍返還乙方,如乙方違約則定金由甲方沒收。

4.3租期開始之後,上述定金將自動轉為。

五、租金:

5.1租金年度數額及支付日期,詳細如下列表。

第一年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日期為年月日。

第二年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日期為年月日。

第三年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日期為年月日。

第四年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日期為年月日。

第五年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日期為年月日。

甲方指定銀行名稱:

銀行帳號:

收款人:

5.2支付方式:

租金按為一期支付,首期租金於年月日前付清,以後每期租金支付時間為上期租金到期前天支付,先付後用(若乙方以匯款形式支付租金,則支付日期以付出憑證日期為準,匯費由匯出方承擔)甲方收到租金後應予以書面簽收,但甲方收取的租金不提供正式發票。

5.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則每逾期一日按應付租金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超過日,除如數補交租金及滯納金外,在未經甲方諒解的情況下視為乙方擅自中止合同,並按本合同11.1款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六、保證金:

6.1乙方同意支付給甲方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後應予以書面簽收。

6.2除合同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於租賃關係消除且在乙方將房屋完好的向甲方交割清楚、並付清所有乙方應付費用後二天內將保證金全額退還乙方。

6.3如乙方拖欠水、電、通信、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或者租金,甲方有權自保證金中予以扣除。甲方扣除後的保證金,乙方應在兩日內予以補足。

七、其他費用:

7.1租賃期內的水、電、通信等費用由承擔,並按單如期繳納。

7.2物業管理費由承擔,並按按單如期繳納。

八、甲方的義務:

8.1甲方須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並確保水、電、通信的正常使用,以及房屋內外結構、設施等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

8.2甲方提供的房屋設施如因質量原因、自然損害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並承擔有關的費用。

8.3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該房屋。

8.4甲方應確保對該房屋享有出租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的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事情時,甲方應保證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而遭受損害的,甲方應負全賠償責任。裝修費用按每平方米計算。

8.5甲方同意乙方租賃該房屋的經營使用性質為餐飲、飲食行業。

九、乙方的義務:

9.1在入租時應檢查甲方所配備的設施是否完好。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負責修復和配置。

9.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破壞承租房屋整體格局的情況下進行適當的改裝及裝修。

9.3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保證金及其他各項應付費用。

9.4乙方可以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進行轉租、分租、轉讓給第三方使用。但須提前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允許並提供相應配合;並對承租的房屋及設施有愛護,保管的責任。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致使房屋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9.5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合法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擅自變更使用性質,不應存放危險物品,轉讓合同。如因此發生損害,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十、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0.1乙方在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應提前天通知對方,且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續租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10.2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在年月日將承租的房屋及設施在正常狀態下交還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諒解之下,均視放棄,由甲方處置。

10.3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單後立即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任意中止,如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則視其為違約,按本合同11.1款追究其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處理:

11.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本合同,並且過錯方在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視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人民幣元(大寫:)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損失,則違約方還須就不足部份支付賠償金。乙方的裝修費用按每平方米元計算。

11.2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12.1其他

12.2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甲方需提供給乙方房產證、土地證、身份證複印件(只能用於辦理各類證件)

12.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產。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租賃攤位合同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____市場內________樓_______廳_________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憑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後期限屆滿前_______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和優惠辦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交納時間___________。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 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____%,實際繳付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並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___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須於____天內謄清攤位。甲方儘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願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後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願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為: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二)甲方義務:

1、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2、提供經營必備的後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設備、照明燈光等,並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衞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2、服從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税費;

3、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並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衞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範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偽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_____%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租金_____%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攤位合同篇5

出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攤位從事農產品貿易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板集農貿市場_________號攤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於農副產品交易。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免租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4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籤合同_________日內乙方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後再交租金_________元,然後依次交納。

第五條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及有關必須險種。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税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第2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2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合同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30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1000元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十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3%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户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十三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10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籤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板集行政村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籤):______授權代表人(籤):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租賃攤位合同篇6

甲方:xx超市公司

地址:xx市xxx區xx路xxx號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在南京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承租的b308與乙方合作經營。

第一條:經營範圍:蔬菜類

第二條: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合作模式:

甲方以提供攤位作為投資成本,乙方出資金作為運作資金並負責經營市場。乙方按每月 元返還甲方淨利潤,甲方不再收取其它方面的費用。

交費方式:乙方每半年交納一次合作費用( 元),不足半年

部分和最後一個半年度費用一併交納。乙方在簽定合同時交納第一個半年度的合作費用及風險抵押金,以後的每半年度費用乙方須提前一個月上交甲方。乙方另申請加配使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由乙方承擔,具體收費方式、標準按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保底交易額:乙方在負責經營期間,保證每年交易額不低於 萬元。

第五條:營業時間:按眾彩市場公示的交易時間執行。

市場銷售結算方式:通過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的結算系統進行

結算,市場方按實際交易額向賣方收取4%的交易手續費,在結算每筆交易款時通過ic卡直接收取。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提出整改意見;

2、有權調處涉及乙方的各類投訴和糾紛;

3、有權對攤位的經營佈局進行調整;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攤位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南京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甲方制定的經營户行為規範及各項管理制度;

3、承擔所僱傭人員的勞動保障及人身財產安全責任,所僱傭人員應該按治安管理規定在當地派出所、甲方登記備案;

4、保證在簽訂合同時所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將本合同許可經營的權利全部或部分過渡給任何第三方。

6、不擅自改變交易區位的建築結構,不轉移和損壞內部設施。交易區位裝修方案須以書面形式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八條:保證金

1、為保證承租攤位的正常經營秩序,充分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乙方自願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元(保證金不計利息);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用該保證金先行支付:

1)因經營活動引起糾紛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費用;

2)拖欠的公共服務費用和由甲方代收的費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市場或甲方設備、設施損失須維修或賠償的費用;

4)其他原因導致甲方先行墊付的相關費用。

因上述事由致使保證金使用後低於約定數額的,乙方須在上述事由發生後七日內將保證金差額補齊。

3、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滿30日,若乙方沒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將該保證金退還乙方。

1)因乙方違約或違規須承擔責任的;

2)有客户投訴尚未解決的。

第九條:合同解除和續約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1)因乙方違約或違規的情形:

①被執法部門取消經營資格的,或受到兩次行政處罰的;從事非法經營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②超過一個月仍未上交承租費用或保證金差額的;

③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轉讓本合同權利、擅自變更或擴大經營範圍,不通過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結算系統進行交易結算的;

④有重大不正當競爭行為或有場外交易行為的;

⑤連續停止交易超過10個交易日的;

⑥不服從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或甲方對經營佈局進行調整,干擾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的;

⑦因自身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

乙方發生上述情形被提前解除合同時,甲方不退還乙方已繳納的各項費用及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因乙方經營能力不足的情形:

①市場年度文明經營户考核評比活動中低於60分的;

②每個車位年度交易在所在專業市場排位在後5%的。

乙方發生上述情形被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已繳納的各項費用,扣除合同解除前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後,其餘額連同保證金退還乙方。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1)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提供交易區位的;

2)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不能正常運營,導致乙方連續10個交易日無法交易的;

3)因市場佈局調整,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

3、合同期滿需要續約,乙方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合同。

4、本合同期滿正常終止或提前解除時,乙方應於合同終止之日起或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移交交易區位。每拖延一日,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年度市場承租費的1%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條: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約提前解除合同的,須按本合同約定的年保底交易額的2%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完成年度保底交易額,應按第四條約定的保底交易額補足市場交易手續費差額;

3、乙方未按時交納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和保證金,每逾期一日,應按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

1、為履行本合同需要通知對方時,應以本合同載明的地址、通訊方式為準;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3、因本合同簽訂或其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壹式伍分,甲方執三分,乙方執貳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於年月 日在簽訂。

甲方:江蘇商貿科貿公司(蓋章) 乙方: (蓋章)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租賃攤位合同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攤位符合國家對租賃攤位的有關規定。

二、攤位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攤位位於 。

2、該攤位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攤位時的驗收依據。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收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用途

1、該攤位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僅作為商業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攤位租賃首年租金為 (大寫圓整),租賃期從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原基礎上遞增200元。

2、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想甲方繳納保證金為 元(大寫圓整)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三個月一交(先交租金後使用)

六、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確定月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確定的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攤位。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方、雙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攤位,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病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不包含辦理租賃登記及繳納相應税費的費用,若需辦理,由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在有效合同期內不得轉讓,如中途不租,把攤位還給甲方(房主),押金不予歸還。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攤位合同篇8

得勝市場攤位租賃協議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攤位從事農產品貿易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得勝農貿市場 號攤位,面積平方米,用於鹹菜零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計壹年

第三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憑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憑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憑期滿前4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3000 元,實行一年支付制,以現金為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組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税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不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憑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第2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2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30日未開展經或活動的。

第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蓋章):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人(蓋字):授權代表人(蓋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