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鋪位租賃合同【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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鋪位租賃合同【新版多篇】

鋪位租賃合同 篇一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本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根據_________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要求,為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明確責任,預防事故,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安全生產責任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根據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_________鋪位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

第二條 甲方與乙方是租賃關係。生產安全工作由乙方自己負責管理,乙方必須切實做好各項安全防火管理工作,杜絕事故的隱患。如因乙方的疏忽及管理不善而引發的一要傷亡事故,均與甲方無關。乙方要自己負責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第三條 乙方在租賃期間,應遵守有關部門的管理條例。一切易燃易爆及有關工業污染的產品不能在鋪位經營。如有違反,造成事故或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租賃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問題,甲方有權督促及責令乙方整改。乙方如不服從整改建議,甲方則有權終止其租賃合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協議部分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自願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經營體制

廣場實行商業鋪位的獨立經營模式,整個廣場進行統一經營管理,對外統一名稱,由乙方簽約經營的鋪位,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二、商鋪編號、面積及位置

甲方將位於東莞市長安鎮財富廣場 號鋪位,出租乙方經營,建築面積共平方米。

三、租賃期限及經營範圍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其中乙方享有裝修期 個月和免租期 個月,共計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不計算租金。

(2)商鋪經營範圍: (經營範圍和項目以甲方解釋為準,乙方必須在甲方核准的經營範圍內經營,不得隨意更改,如需變更,需向甲方書面申請,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並在合同上註明)。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禁止乙方繼續經營,收回鋪位,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並扣除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賠償。

四、租金,水、電及其他費用

(1)租金

在本合同經營期限內,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租金計算標準為:

第一次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為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幣 元/月(人民幣大寫:元整),租金均為甲方税後實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租賃發票,相應税費由乙方負責;

第二次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為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幣 元/月(人民幣大寫:元整),租金均為甲方税後實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租賃發票,相應税費由乙方負責;

(2)水費、電費

乙方用電容量和用水容量需控制在經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核准的用電用水容量之內,容量之內的計算標準按長安鎮相關的收費標準以實際發生額和變壓器電損實際發生額交納,超出容量的部分需另外申請,並經批准後按相關部門的相應計費標準計費交納。

(3)管理費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收取的管理費,是用於提供廣場內部公共衞生、保安、廣場整體形象維護,宣傳費及公共用水、電量正常支出。收費標準(按建築面積平方米)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幣 元/月,管理費均為甲方税後實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發票,相應税費由乙方負責。

(4)費用收取

乙方應於每月(遇節假日順延)前向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繳納當月租賃費、管理費、污水處理費和上月水、電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逾期不交,則每天按所拖欠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拖欠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隨時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5)工商管理費、税金

工商管理費、税金由工商、税務部門與乙方核定後由乙方自行交納。

五、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於簽定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 ( 元),水電押金人民幣(大寫):壹萬元整 ( 10000 元),共人民幣(大寫): ( 元)。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約定的違約事項,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關款項或者沒收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於 拾 日內將保證金和水電押金無息退還予乙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按期收取租賃費及乙方應承擔的其他費用。

(2)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廣場營運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實行監督。

(3)經營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A. 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改變經營範圍。

B. 擅自將商鋪對外出租、轉讓或利用商鋪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C. 逾期不交納租賃費及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並經甲方限期要求到期仍不繳納者。

D. 嚴重違反廣場管理紀律和有關制度又不予改進的。

(4)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應向乙方提供約定的經營商鋪、廣場名稱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經營條件。

(5)乙方需在甲方書面通知交鋪後30天內前來收鋪,逾期不來收鋪的,視為違約,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另作處理,並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6)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應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無故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7)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對乙方的裝修設計方案進行審核,方案須經甲方或甲方委託管理方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的裝修工程必須在完工後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如裝修驗收未合格將不予營業,裝修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

(8)甲方不得無故提前收回商鋪、終止合同,如甲方無故提前收回商鋪、終止合同,甲方雙倍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乙方已裝修的,經摺舊後的殘值,由甲方賠償。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經營範圍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依據本合同約定取得經營場地的使用權和廣場名稱的權利。

(3)未與甲方協商並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的商鋪對外轉租、轉讓。

(4)不得非法經營、變更經營,經營範圍不得突破甲方核准的經營項目。

(5)乙方承擔商鋪的日常維修責任,愛護商鋪設備及公共設施,若損壞,除自行承擔修復及賠償責任外,還將對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6)合同簽定同時,乙方即成為經營場地的防火責任人,同時簽署防火責任書,負責店員的消防意識及器材使用的培訓。

(7)消費者在乙方經營場所接受服務或者購買商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乙方的經營行為而使甲方遭受任何損失、發生任何費用或者承擔責任的,乙方對此應予以全額補償。

(8)乙方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收鋪手續。

(9)按時、足額交納商鋪租金、水電費用、管理費及其他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10)服從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對廣場的各種管理工作。

(11)乙方須在起租日起3個月內開業,如未能正常開業,則乙方的後續 2 個月免租期取消。

八、乙方經營遵守事項

(1)乙方必須具有符合長安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經營資格,並在規定時間內自行辦理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及税務登記證,辦理費用自理。

(2)乙方在廣場必須亮證經營,實行經營商品明碼標價,不得采取惡性壓價、強拉顧客等不正當手段干擾其他商家經營秩序,乙方在售出商品及提供服務時,應主動開具有效的購物憑證(如收據、發票)。

(3)乙方應自覺按章納税及工商管理費,嚴禁走私、販私、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否則,乙方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並向甲方支付商品總價十倍的違約金,以彌補甲方經營及名譽所造成的損害,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乙方對其經營場地的裝修,需先向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申請,並報三維效果圖,經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其裝修及用料的標準需符合消防部門及廣場管理的有關規定,裝修完畢並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營業。

(5)乙方應按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規定的裝修期限完成裝修,沒有完成並影響開業的,每天要向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愛護公共消防設施,並按消防部門規定自行購置相應數量及規格的消防器材,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火險等災害,且導致他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存放在商鋪內的所有財產需自行投保及妥善保管,如有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8)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要求乙方守法經營、加強管理,杜絕出現違法或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

(9)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用廣場的公用面積,堵塞消防通道,不得擅自改變廣場統一裝修格局。

(10)乙方嚴重違反本廣場經營管理規定,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責令其停業整頓,停業整頓期間乙方仍需交納所有費用,直到終止合同。

(11)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因需要召集的會議,有義務傳播廣場統一的宣傳廣告資料,自覺維護廣場的良好形象。

(12)在經營中,乙方所發生之債權、債務及糾紛、訴訟等概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將經營的設施、商品向任何單位和個人作擔保、轉讓、轉租、抵押,否則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不遵守上述事項造成自身損失及受有關部門處罰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承擔民事賠償及其他的法律責任。

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1)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期滿後,若乙方有意繼續經營本商鋪,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續約的優先權。但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提前60天通知甲方。乙方對商鋪裝修所作的固定添附,在合同到期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不對乙方裝修給予任何補償。

(3)若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本合同有必要進行修訂,則雙方可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已交的費用全部不退,如乙方欠甲方相關費用的,乙方應補足甲方。如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乙方同意以本合同約定的商鋪內部所存放的全部貨物作為擔保。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5)由於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6)合同履行期滿或合同終止、解除的,乙方應三日內退出經營場地,並及時將場內所有貨物、櫃枱及設施撤出。但乙方的固定裝修設備不得拆撤或更換,因乙方拆撤或更換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7)合同期滿,乙方不續約又不及時辦理撤離手續者,甲方及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將按每逾期1天扣 叁仟 元的標準,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費用作為賠償;逾期10天仍未撤走的,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的一切物品,甲方有權對乙方原場地予以清理,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所造成的損失一概由乙方承擔。

(8)合同期滿,乙方撤場後,其履約保證金在一個月內用於支付可能因商品質量“三包”發生的費用,如有不足,乙方需如數補交。若未違反以上問題,自本合同終止之日起三個月後,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十、其他

(1)乙方確保本合同登記的地址為有效的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通訊地址錯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若在執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由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租賃合同 篇三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乙方要求承包甲方在____________的門面____個,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金:共____個門面每個____元/月,共____元/月,交付時間為每月____日。開業前乙方還需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元,租期過後如對甲方的財產無損壞則由甲方退還,否則扣除。所有的税、費、水、電費包括租賃税等都由乙方承擔。

二、經營內容:乙方經營飲食、娛樂及其它商業內容,但必須在國家允許的範圍內執行,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經營時間為____年,既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租。

四、其它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面租賃合同 篇四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提出租用甲方在金塔縣門店一處,面積平方米。為以後雙方不在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租金元,於每年12月30日前交清下年度租金。

二、乙方付給甲方押金元,乙方除按時付清房費外,還必須按時付清租賃期間的水、電、暖及衞生費,必須保證室內財產無損失。租賃期滿後,如果室內財產有損失,或者沒有按時交清上述費用甲方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扣除。

三、乙方在租賃期間,要做到合法經營,照章納税,按規繳費,不得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亂紀的活動,如果發生違法事件,造成門點被查封,房屋租賃費等全部損失有乙方承擔。乙方不得將該房屋私自轉租別人使用,如果確需轉租,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辦理房屋合同變更手續。

四、門點租賃期間內,房屋安全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在乙方租賃房屋時做到水、電、暖暢通,門窗、牆壁完好無損,在乙方租賃期間再發生任何損壞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

六、乙方在租用期間不準私自改造房屋結構,房屋原有設施不準改動。合同到期後,如果不再租用,房屋必須恢復原樣,保持乾淨、整潔。自己投資的一切設施和財產由自己負責處理。

七、乙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租用該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十日內告知甲方並辦理續租手續,否則,如果造成甲方將房屋已經租賃給第三人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八、甲方如果在合同期滿後,不再將該房屋租賃給乙方,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告知乙方。

九、違約責任:乙方違約本協議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4000元。

十、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合同簽訂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五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雙方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租賃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部分場地從事經營活動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新黃路1號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_________區_________層_________號鋪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所核准的經營範圍為依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

2、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合同租賃期。

第三條租金及相關費用交納

1、本合同租金實行按年度繳納。

2、簽訂本租賃合同時,首先繳納第一年年度租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3、下一年度房屋租金提前2個月繳納,如在上述期限內未繳納下一年度租金,則本合同在執行完第一年度租賃期限後予以自動廢除。

4、第一年合同期內本經營鋪位租金收取標準為_________元/平方米/天。

5、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按照每個鋪位標準繳納經營保證金。如乙方在合同到期後不再與市場續約經營,其前期所繳納經營保證金將於乙方退場後三個月內予以無息返還。經營保證金收取伍仟元整。

6、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消費收取標準為_________元/立方:電費收取標準為_________元/度;如水電費收取標準有更改,將提前一個月予以通知。

7、水、電費每月5至10日到甲方指定地點繳納,逾期每天加收1%的滯納金,超過7日不繳納的,甲方有權給予停止水、電供應的處罰,所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本商城內各項治安、消防、物業管理、衞生、水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部門對違反相關市場管理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經營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有義務幫助乙方提供辦理營業執照以及税務登記等方面資質時所需要的各種證明材料。

5、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乙方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所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經營。

3、應按照約定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所制度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規定日期繳納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乙方所使用的營業房及輔助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如果造成損壞,應承擔相應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守信的原則從事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乙方如欲將鋪位轉讓給第三人或與其它業户交換或合租鋪位,應以書面形式先徵得甲方同意後,再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轉租、轉讓期限不得超出與市場簽定合同期限)。

8、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及經營產品的相關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頂部以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鋪位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和私自佔用。

10、為了市場內業户的財產安全,所有業户冬季嚴禁使用土暖。

11、涉及商城內乙方入駐業户人身及財產安全等問題的投保工作,由乙方入駐業户自行解決,甲方不負此方面的責任。

第六條合同解除

乙方有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給乙方的經營場地,並視情節輕重與否,保留罰款、扣除租金及相應等值貨物以至上訴等權利。

1、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營業執照。

2、未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經營用途使用場地。

3、利用租賃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4、進行其它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

5、將租賃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

6、超過合同最終規定繳納房租期限5日後未繳納租金。

7、未按甲方最終規定開業日期入駐進行正常經營活動。

8、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

第七條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拒或其它不可歸責於雙方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租金,或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此事。

2、因市場升級改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甲方應提前二個月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

3、因上述原因致使本合同自動解除後,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內,乙方因自身原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所交租金及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八條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有違約行為,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九條配套設施

乙方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解除合同等原因而退場時,應保證甲方提供的各項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前期各項裝修設施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拆除,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2種方式之任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濟南市天橋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事項

1、如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將不影響本合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3、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以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方所制訂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附件,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如與本合同約定相沖突,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專門規定的除外。

5、乙方的經營活動須與市場有關,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收回房屋,退還剩餘租金,保證金不退,損失自負。

注:所租房屋不得作為倉庫使用,必須正常開門營業。

第十二條附加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位租賃合同 篇六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中未盡事宜訂立以下補充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則許可乙方的經營方式為體驗營銷,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體驗營銷的合法證件或相關手續,並出具合法的經營資格(如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特別許可證等,複印後交甲方備存)。

甲方必須相應的向乙方出具相關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房屋產權證、產權人許可甲方出租經營的憑證、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房屋出租備案登記證等。)

二、雙方同意將該商鋪的租賃合同期限改為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原《商鋪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為二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內容作廢。乙方承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無條件撤離租賃場地。

三、乙方必須在本補充協議簽訂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不含照明費公攤、空調費公攤)等,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提供乙方水、電、空調的供給。

四、乙方必須確保前來商鋪參加體驗活動的參與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場內外發生摔傷、暈倒、傷亡等各種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為了保證意外事故受損者能得到及時救治或處理,甲方應該在事故發生後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立即配合甲方參與事故的處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沒有配合甲方處理的,視為乙方違約,每少參與一次事故處理的處違約金3000元。

五、乙方作為甲方商場的獨立商鋪,不受商場經營好壞狀況的影響,故乙方已預交給甲方的'四個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商鋪租金49239元、三個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辦公室租租金5700元,合計54939元,由甲方作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計收。除此之外產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諾暫不計收乙方的照明費、空調費等公攤費用,但物業管理費(2元/m2)及水電費,乙方必須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結算。

七、在經營過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體驗活動的參與者,要求參與者不得在甲方商場內外高聲喧譁、爭搶擁擠或做有礙甲方商場物業管理及其他租户經營、公共利益的行為,否則由此產生的投訴或處罰等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八、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商鋪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商鋪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補充協議中明確所作修訂的條款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鋪租賃合同 篇七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在簽訂個體工商户商鋪租賃合同之前務必通過地產產權證明等形式瞭解清楚出租人是否對該商鋪有實體處置權(涉及其他共有人問題),該商鋪建築是否屬於違反蓋建房屋,若出租人對商鋪無實體處置權或屬於違法蓋建的,該場地租賃合同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店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店面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店面符合國家對租賃店面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店面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店面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店面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以文件形式附於本合同之後)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店面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及租賃保證金

1、該店面租賃期共______。自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店面僅作為_________使用。

風險告知:合同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之前承租人一方應當告知出租人該商鋪的用途。本合同是個體工商户商鋪租賃合同,主要用途一般是進行商品、百貨售賣,承租人一方應當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進行經營活動,不得以經營商鋪為名義進行違法活動。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店面,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應在租賃期滿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店鋪租賃合同 篇八

甲方(賣方):

住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預購方):

住所:

郵編:

證件名稱:

證號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預訂_____________________幢層室(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領取該房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書號:_______),並經測繪機構預測,該房屋建築面積為平方_______米。該房屋定於20xx年xx月xx日交付。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_______米建築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採取方式。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乙方於前到與甲方簽訂《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

第五條:甲方同意將發佈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的房屋平面佈局、結構、建築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