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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補充協議通用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03W

買賣合同補充協議通用多篇

合同增加補充協議 篇一

甲方:

乙方:

因甲方中基大廈工程塔式起重機需頂升加節,塔機編號:浙LC-T-00053;為確定起重機設備頂升加節的順利進行,明確責任,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此協議:

1、設備的。規格、型號、數量:本次頂升加節的設備為QTZ80型號的塔式起重機,數量1台,原高度為22米,工作內容包括頂升加節、自檢調試,協議書《設備增加補充協議範本》。

2、頂升加節時間:頂升加節時間以告知時間為準。

3、價格及付款:頂升加節費按本工程計算8千元,費用當月付清。

4、安全生產責任及雙方職責:甲方對乙方頂升加節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乙方單位不服從甲方管理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職責:

(1)保證塔吊設備所需施工條件。設置安全警戒線派專人看管。

(2)審核乙方提供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

(3)審核乙方編制的起重設備頂升加節專項方案、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4)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生產情況。

(5)頂升加節自檢合格後,必須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相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乙方職責:

(1)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設備性能要求編制設備專項方案。

(2)必須提供設備頂升加節所需要的方案、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經甲方審核後簽字。

(3)指定起重設備頂升加節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對作業人員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書面記錄。指定專業技術人員、安全員進行監督,嚴禁違章作業。

(5)頂升加節後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轉,並對甲方進行安全使用説明。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二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付款時間、方式約定

乙方分三次向甲方用銀行卡轉賬方式支付購房款壹佰萬元整(即_________元)。

第一次:乙方於《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房款陸萬元整(即60000元);

第二次:支付甲方用於償還其在中______購買該房屋所借住房按揭貸款本息;

第三次:待甲方執行完《房屋買賣合同》及本協議相關條款當日付清全部餘款。

二、甲、乙雙方在望城辦理房屋登記機構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所需税費由乙方全額繳納。

三、甲方轉讓房屋後,該房屋之附屬從權利(如開發商贈與的陽台、花園等)相應轉讓給乙方;乙方即享有該房屋之所有權利,並在全部購房款付清之日,交接鑰匙。

四、甲方保證所轉讓的房屋無任何糾紛,如物業管理費已交清至20___年____月等。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解除合同的,責任方須按《房屋買賣合同》及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10%賠償對方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三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在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原合同)基礎上,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補充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該房產為寫字樓。本合同及協議所指寫字樓__________,甲方有權更改名稱,且名稱的更改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乙方不得以寫字樓名稱更改為由要求解除合同及協議或向甲方索賠。

二、乙方接受甲方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乙方對移交的房屋進行

第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築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外立面,裝修方案需符合政府相關規定並報物業公司備案,乙方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三、甲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協議、《業主臨時公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____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等,並做出了合理的説明。

四、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中方式交付房款

1、乙方按一次性付款方式向甲方交付房款:

(1)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購房款,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整)

(2)如乙方未按上述時間及金額向甲方支付房款,按原合同

第九條約定執行。

2、乙方自辦按揭向甲方支付房款

(1)乙方應於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如乙方未按上述時間及金額向甲方支付約定房款,按原合同第九條約定執行。

(2)乙方應於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完畢全部手續,並將所有用於購房的銀行借款委託貸款銀行直接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辦理完畢全部手續,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房屋總價的10%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已付款中扣除。

(3)在按揭貸款期間,乙方負有向其發放按揭貸款的銀行按時還款的義務。

3、乙方按以下分期付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1)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支付購房款的_____%: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購房款的_____%: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購房餘款的:_____%。

五、對房屋交付的補充約定

1、交付時的房屋為清水房、現房。買受人在買賣合同簽訂前,已對房屋的現狀進行了實地查看,故在房屋交付時不得對房屋的。外觀質量、裝飾裝修標準、配備的設施設備、坐落位置等提出異議,雙方以現狀進行交付。

2、在乙方沒有付清合同約定的購房款前,甲方有權抗辯乙方提出的房屋交付請求:

乙方採用按揭貸款購房的,必須在辦理完畢按揭手續且相關按揭銀行將乙方委託支付的購房款劃撥到甲方賬户後方能辦理房屋的交付手續,以避免提前交付後因銀行按揭不能辦理給乙方造成裝修等損失。

3、商品房達到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後,甲方無須一定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接受房屋,無論甲方的通知在客觀上是否能夠送達乙方,乙方均應在本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屆滿前前往項目所在地辦理房屋交付手續。逾期未來辦理,則以《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手續的交房最後期限屆滿日,視為甲方的實際交付之日。

乙方委託他人到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須向甲方出示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並將公證書留存於甲方。

4、房屋的風險自交付之日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5、乙方接受房屋時,應對合同下商品房進行驗收。同時,乙方應與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交接房屋鑰匙,簽署房屋驗收交接單。

6、在交付房屋時,乙方如對商品房質量有異議的,應具體、詳細地以書面形式提出,否則,視為乙方無異議。對乙方提出的質量問題雙方有爭議的,由乙方委託____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該機構出具書面質量鑑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7、關於節能的約定:因本項目於20________年開始修建,故不適用於合同正本的

第十七條關於商品房節能措施的規定。

8、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交房: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告知乙方的;

(2)由於政府及相關部門原因導致工期延長的;

(3)由於法律、法規政策變動等原因的。

六、對商品房交付的補充約定合同

第十條規定的商品房交付前,經甲方同意,乙方可提前進行裝修,但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對分户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補充約定

乙方的分户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在項目房屋分户房屋產權辦理完畢後____日內,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畢。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延遲辦理分户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按原合同

第十九條約定執行。

八、對地下停車場的補充約定

該商品房地下停車場由甲方修建,其面積未納入公攤,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單獨出售或者出租。

九、對聯繫方式的補充約定

雙方的通訊方式以合同載明的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為準。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有效性,並對其負全部責任。如有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否則,由於一方聯絡方式變更而導致對方不能將有關通知送達變更方的對方通知放出之日視為已通知變更方。

雙方同意以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房屋所在地報紙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按揭手續和到物業現場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乙方對此予以認可。出賣人採取電子郵件方式聯絡乙方時,電子郵件的發出之日視為送達乙方,乙方不得以網絡故障未能收到為由將責任轉嫁給甲方。甲方採取特快專遞方式聯絡乙方時,在____市行政轄區範圍內,自郵遞寄出之日起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在____市行政轄區範圍外,自郵遞寄出之日起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自國際郵件寄出之日起1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甲方採取掛號信方式聯絡乙方時,在____市行政轄區範圍內,自郵遞寄出之日起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在____市行政轄區範圍外,自郵遞寄出之日起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自國際郵件寄出之日起1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

十、對解除合同的補充約定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除雙方另行簽訂協議外,責任方須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合同總額10%賠償對方損失。

2、一方根據合同和本補充協議規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解除合同事項發生之日起1____日內向甲方發出書面的解除合同通知書,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之日,合同自行解除;否則,視為乙方放棄解除合同的權利。

3、雙方約定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從合同解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共同到____市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否則守約方有權拒絕履行退房或退款義務,並可要求違約方每日按照合同約定總房款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雙方依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違約方不按上述約定辦理解除備案等相關手續的,守約方有權單方面到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等手續。

同時,在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等相關手續時,如果按照相關規定須按照總房價款繳納營業税等税費的,則由違約方承擔該部分税費,否則守約方有權拒絕履行退房或退款義務。

如果乙方不協助甲方辦理解除備案等相關手續的,甲方在單方面到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手續時,有權從乙方的首付款中扣除應當由乙方承擔的税費。

十、其他

1、甲方簽章的財務專用收據是唯一有效的收款憑證

2、本補充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原合同如有衝突或牴觸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補充協議及附件構成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本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份,均局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