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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協議書(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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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協議書(新版多篇)

保證金協議書 篇一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為保障甲、乙雙方長期的匯票貼現業務順利進行,雙方根據《合同法》、《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等法規的相關規定,並在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作模式

1、乙方在市場上買入匯票並向匯票權利人支付買斷貼現金額(支付方式視保證金模式而定,以下詳述),由甲方代乙方向匯票承兑行發查詢,並向其支付實際貼現金額。為保證乙方於甲方向其支付實際貼現金額前,已將買斷貼現金額全款劃入票據權利人賬户,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一定數額的保證金。

2、保證金模式:

第二條

1.1) 100萬保證金模式:乙方向甲方交付100萬保證金,乙方在市場上買入票據後,將買斷貼現金額劃入甲方賬户,隨後甲方及時、全額地劃入票據權利人賬户。此後,在甲乙雙方選定的貼現日,甲方為乙方向銀行查詢匯票,並將實際貼現金額劃入乙方賬户。 2) 500萬保證金模式:乙方向甲方支付500萬保證金,乙方在市場上買入票據後,將買斷貼現金額直接劃入匯票權利人賬户,同時將相關打款憑證向甲方出示。此後,在甲乙雙方選定的貼現日,甲方為乙方向銀行查詢匯票,並將實際貼現金額劃入乙方賬户。 3) 在本合同中,經雙方協商,乙方選擇_____保證金模式,並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保證金劃入甲方賬户。 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權利

1) 收取乙方事先支付的保證金,並保管保證金;

2) 根據資金成本與市場行情決定甲乙雙方的實際貼現利率;

3) 在100萬保證金模式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先將劃入匯票權利人的買斷貼現金額劃到甲方賬户,再由甲方劃給權利人;

4) 在500萬保證金模式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

已經向票據權利人支付買斷貼現金額的憑證;最後實際貼現金額只能劃入以下經乙方法定代表人認可的對公賬户: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户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賬户變更需經甲方同意。

2、甲方義務

1) 為乙方向票據承兑行發送查詢,並及時接收承兑行的查詢回覆書;

2) 及時向乙方出示查詢回覆書,並保證查詢回覆書的來源與內容真實;但此處“內容真實”僅表示甲方提供的查詢回覆書內容與查詢銀行提供的一致,不對查復書所反映的票據真實狀況負責,乙方風險自擔。

3、乙方權利

1) 在100萬保證金的模式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其預先劃入甲方賬户的買斷貼現金額及時、全額地劃入票據權利人賬户;並在貼現日或貼現日以後雙方商定的日期,將實際貼現金額劃入乙方賬户;

2) 在500萬保證金的模式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貼現日或貼現日以後雙方商定的日期,將實際貼現金額劃入乙方賬户。

4、乙方義務

第三條

1、*******

2、*******

3、*******

4.1) 保證其在市場上買入的票據真實有效,無掛失、止付、凍結、他查等情況; 2) 由甲方代發查詢的匯票必須由甲方貼現; 3) 在500萬保證金的模式下,乙方必須真實地將買斷貼現金額劃入匯票權利人賬户,並出示真實打款憑證,禁止通過任何手段偽造打款憑證。 風險承擔與損害賠償 甲方代乙方發送查詢的匯票,最後因不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無法貼現而成為二查票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匯票經查詢發現有掛失,止付、凍結、他查等其他瑕疵而不能貼現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匯票查詢後,到期解付前,發現匯票為“克隆票”、假票或在此期間被掛失、止付、凍結的,一切風險和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因此涉及訴訟,相關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關票面總金額的10%作為損害賠償金。 在500萬保證金的模式下,如甲方發現乙方出示的打款憑證系偽造,或乙方並未真實地向匯票權利人支付買斷貼現金額,由此造成甲方或票據權利人的全部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關票面總金額的10%作為損害賠償金。涉及刑事責任的,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第四條 保證金的保管、調整與退還

1、乙方應於本合同成立後,將一定金額的保證金劃入甲方指定賬户;同時,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該保證金,不能挪為他用;

2、根據甲乙雙方合作規模的變動,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均有權提出對保證金數額的調整;雙方應本着保障貼現安全、有效利用資金的目的,合理調整保證金;

3、合同期限屆滿或解除後,乙方可向甲方申請全額退還保證金;但保證金的退還應當於雙方最後一次合作的票據到期解付之日以後 ,且甲乙雙方貼現業務已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甲方全額退還保證金。

第五條 合同的期限、解除與違約金

1、自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根據合作情況,雙方均有權提出對合同期限的順延;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合同法》第94條規定的情形,受損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支付相當於保證金____%的違約金;

3、在合同期限屆滿前,雙方可根據《合同法》第93條,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解除合同,提前解約的一方需向對方支付相當於保證金____%的違約金。

保證金協議書 篇二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雙方就市場保證金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經甲方考察、評估並確認符合甲方開店條件後,甲乙雙方簽定經銷合同,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市場保證金(人民幣) 元,作為信守約定和維護市場秩序的一種經濟保證形式。

二、甲方收取市場保證金後,給乙方開具市場保證金收據,作為交、退款憑據,此收據由乙方妥善保管。

三、市場保證金不計息,雙方經銷合同終止後,按第五條規定,甲方憑市場保證金收據向乙方退還全部或部分市場保證金。

四、乙方若因主觀原因造成經營不善,需要提前終止合同並退還保證金的,乙方需在約定的期限內按甲方制定的市場價格體系消化完所有貨物後,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退還市場保證金。(附:市場保證金退還申請書)

五、如果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將有權扣罰乙方交納的全部或部分市場保證金: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單方面終止經銷合同時,甲方將扣罰全部市場保證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店內經銷與其他商家產品類似的其他品牌產品,甲方將扣罰全部市場保證金;

3、乙方如果高於甲方規定的最高市場價銷售,以及不遵守工程申報制度等,導致破壞甲方市場秩序,甲方將部分或全部扣罰市場保證金:

3.1 乙方故意擾亂市場秩序,導致甲方市場無法挽回,扣罰全部市場保證金;

3.2乙方無意的造成市場秩序混亂,導致甲方市場無法挽回,扣罰80%市場保證金;

3.3乙方無意的造成市場秩序混亂,並全力協助甲方挽回市場的,扣罰50%市場保證金;

4、乙方需按甲方制定的專賣店、專櫃攤位管理規定管理店面,若不按規定,經甲方抽查每違規一次,扣罰5~20%市場保證金。

5、市場保證金被扣罰後,乙方須在兩個月內將所扣部分如數補足,否則,將影響下一次的合同續簽。

六、本協議作為經銷合同的附件,連合同一起執行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委託代理人: 主要經營者:

日 期: 日 期:

保證金協議書 篇三

為加強對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管理,根據《旅行社條例》規定,旅行社和銀行就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管理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該保證金屬於旅行社依法繳存、保障旅遊者權益的專用資金,除發生《旅行社條例》第十五條、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保證金。

二、銀行對旅行社存入的保證金,按照 年定期、到期自動結息轉存方式管理,中途提取的部分按活期結息,全部利息收入歸旅行社所有。

三、旅行社不得將保證金存單用於質押,銀行應在出具的存單上註明“專用存款不得質押”字樣。

四、保證金支取按照如下方式執行:

(一)旅行社因解散或破產清算、業務變更或撤減分社減交、三年內未因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而降低保證金數額50%等原因,需要支取保證金時,銀行根據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取款通知書》等有關文件,將保證金直接退還給旅行社。

(二)發生《旅行社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銀行應根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取款通知書》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劃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決定書》,經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核實無誤後,在5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直接向旅遊者支付。

(三)發生《旅行社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銀行根據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從旅行社保證金賬户中扣齲

(四)非以上規定的情形而出現保證金減少,銀行應承擔補足責任。

按照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方式執行時,對超出旅行社繳存保證金數額的,銀行不承擔任何支付義務。

五、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人民法院依據《旅行社條例》規定,劃撥保證金後3個工作日內,銀行應將劃撥數額、劃撥單位、劃撥依據文書等情況通知旅行社和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

六、銀行應每季度將保證金存款對賬單一式兩份,分別發送給旅行社和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旅行社和開户銀行各存一份,複印件送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附註一:存款原因(選擇其一):

1、新設立( );2、業務變更增存( );3、設立分社增存();4、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劃撥補交( )。

存款金額:佰 拾 萬 千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寫:

附註二: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旅行社及開户銀行基本信息:

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名稱:

通訊地址及郵編

聯繫人:

聯繫電話:

旅行社名稱:

經營許可證號碼:

通訊地址及郵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名稱:

通訊地址及郵編:

聯繫電話:

旅行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簽字時間

開户銀行(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簽字時間:

保證金協議書 篇四

甲方(採購代理機構):廣州市政府採購中心

乙方(供應商):

為方便乙方參與甲方組織的政府採購項目,簡化投標保證金交納,退還手續,提高採購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預存保證金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預存保證金金額,收取,退還

1、乙方自願向甲方交納預存保證金壹萬元,作為參加甲方組織的政府採購項目的誠意保證。

2、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交納預存保證金。甲方收到乙方預存保證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併發放一張"預存保證金卡"。

3、辦理退還預存保證金手續時,乙方應書面向甲方提出並退回"預存保證金卡"。甲方在確認乙方手續齊全後,5個工作日內無息以轉帳方式退還預存保證金。預存保證金所孳生的利息全部上繳廣州市財政。

第二條 預存保證金的使用和管理

1、除採購文件另有規定外,"預存保證金卡"作為乙方參與甲方組織的政府採購項目時遞交投標文件的憑證,無須另行交納投標保證金;雙方同意預存款不因乙方參加的具體採購項目所要求的保證金數額的多少而增減。

2、個別特殊或採購金額較大的項目,甲方有權在採購文件中規定"不接受預存保證金卡",乙方應按採購文件的規定另行交納保證金。項目結束後,甲方依法退回該項目保證金。

3、乙方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及採購文件約定的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時,甲方依法扣減預存保證金,並上繳廣州市財政。乙方應當在參加下一個政府採購項目之前及時補足,否則,乙方的"預存保證金卡"失效。

4、"預存保證金卡" 僅供乙方參與甲方組織的政府採購項目使用,乙方不得轉借,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用途。

5、甲方必須將預存保證金存放在財政部門批准開設的"保證金專用賬户",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或由政府採購監管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雙方同意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條 協議生效和期限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預存保證金之日起生效。XX年2月18日前已發採購公告的項目,由於未在採購文件中註明相關內容,不適用本協議。

2、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都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可隨時書面提出,要求甲方退還預存保證金,終止協議。甲方提出終止協議,必須提前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退款當日本協議即自行解除。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要求終止協議並退還預存保證金,本協議長期有效。

3、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或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變更,雙方可協商修改,補充相關條款。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