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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許可合同(彙總15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3.9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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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許可合同(彙總15篇)

篇1:專利許可合同

專利許可合同

專利許可合同

目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第三條 合同價格

第四條 支付條件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第六條 技術資料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第八條 技術改進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第十條 保密

第十一條 侵權

第十二條 税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 仲裁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附件

附件一 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

附件二 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

附件三 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

附件四 出讓方查賬的內容和方法

附件五 對甲方人員的培訓計劃

附件六 乙方派遣專家的技術服務計劃

附件七 產品考核驗收辦法

本合同於1993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訂立。合同一方為____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 “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 “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 “甲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 “乙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 “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

1.6 “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 “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 “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説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 “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費和税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 “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 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説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 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______.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第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為貨已售出。

3.6 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 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__.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 技術服務

5.1.1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的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 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 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為18人日。

5.1.5 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 技術培訓

5.2.1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户。

5.2.2 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 首批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 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律師365

5.2.5 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差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____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 ____________的郵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 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為甲方驗收。

6.5 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7.1 合同產品的第一台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核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 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後,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3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核。

7.4 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核。

7.5 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設備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 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 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2)遲交5至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9.5 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 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經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 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

9.8 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1 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説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為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生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 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1.1 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税費

12.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納税。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 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6.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1993年5月8日簽訂,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篇2:專利許可合同

一、合同名稱

示範條:

1.____________專有技術轉讓合同

2.______________專利許可證合同

3.許可證合同

説明:要求合同的名稱能確切反映合同的性質和內容。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示範條:

1.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簽訂。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籤於中國________________市。

説明:①合同應當寫明簽約地點。根據國際私法原則,合同的簽約地往往決定合同所適用的法律。一般大中型項目應在我國籤。在國外籤的,要注意排除只能適用外國法的問題。

②合同應當寫明簽約日期。如果雙方或多方在不同時間籤的,要寫明最後一方的籤日期,此日期通常解釋為合同的簽約日期。對許可證合同來説,合同的簽約日期一般不是合同的生效日期,但與合同的生效有關。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示範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________________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德意志聯邦共和國____________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話、電傳號碼)

2.中國________________進出口公司________分公司和大連________廠(下稱甲方)與日本________株式會社(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許可證合同。

(各當事人的法定地址,也可寫明電報、電傳號)

説明:①合同當事人可由引進單位與被委託的外貿公司共同對外簽約,或由外貿公司以及有對外經營權的引進企業單獨對外簽約。如委託外貿公司簽約,可在合同中規定具體執行合同的引進企業的名稱。

②雙方當事人一般不要簡稱買方或賣方,可簡稱供方與受方,或甲方與乙方。

③雙方當事人的名稱要寫全稱,因為當事人的全稱通常都表明了企業的性質,如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合營公司、無限責任公司,還是合夥公司等。

④要寫明法定地址,不僅可以作為當事人的聯絡地址,而且對決定訴訟管轄權有意義。決定管轄權的標準,有一種是根據被告住所地或營業地決定的。

四、鑑於條款

示範條:

1.鑑於供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2.鑑於雙方合作的願望,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給予甲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________專利的權利(以及使用________商標的權利)。該專利已是乙方在工業上使用的對象,已製造過________產品。

説明:鑑於條款是一種敍述性條款,主要是表明雙方簽約的願望、目的、原則以及説明供方轉讓的技術名稱、合法性及其實施情況。

五、合同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示範條: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用技術(knowhow)係指為製造____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説明:①定義要根據國際上的通告解釋,結合各合同的實際作出。定義要確切,具有限定性,定義作出後不能再作其他解釋。

②如為專利或商標許可證,或者為混合許可證還應對專利、商標以及其他特有的名詞作出定義,以防止雙方解釋不一,發生爭議,保證合同的順利進行。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示範條: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利用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調試、運行、維修等一切技術數據、資料(詳見附件________)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等詳見附件________)。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詳見附件________)。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__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設備、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説明:①合同的範圍和內容是許可證合同的核心,要明確規定雙方最基本的權利義務。所以要把合同所轉讓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商標的使用以及技術資料、技術服務、人員培訓等內容集中、概括規定在這一部分,從而可以看出合同內容的總輪廓。

②在附件中一定要把轉讓技術的具體範圍和技術指標(也即考核驗收的指標)詳細規定清楚。對利用該項製造技術或工藝,要達到的產品質量、數量、廢品率、材料利用率等指標也應規定清楚。提供資料的清單要詳細具體,尤其是對設計計算和關鍵工藝,不僅要規定出提供資料的範圍,而且要有項目。對專利技術資料要附一個專利清單,説明專利名稱、批准國家、批准時間及有效期限。此外,如同時引進技術標準資料的,也應明確加以規定。

③對引進技術的製造和銷售地區,應規定引進企業在我國有自由製造、銷售的權利,並爭取規定在國外也有銷售的權利。一般不要規定出口必須徵得對方同意或限制出口地區。

④如果引進技術時也使用供方的商標,通常有三種方式選擇,在引進企業使用的商標上加上按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專有技術(或許可證)製造;聯合商標,即把雙方的商標並列在一起;並聯商標,即把雙方原有商標的特點,重新設計聯為一體的新商標。新商標須有中文,也可夾帶外文。使用外國商標的,可以允許供方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和監督。但要防止供方濫用質量控制權,如強制要求購買供方的原材料或零配件。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示範條: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説明:①一次總算或提成支付的入門費,一般應按資料交付、完成培訓、樣機考核驗收等分階段支付,一般要在全部收到技術資料並經生產驗證後,再付給大部分費用。對上可作如下規定:在受方收到本合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中國銀行________分行收到下述單據:裝箱清單;航空運單;商業發票;即期匯票並經受方確認符合合同規定後,受方依合同總價的一定百分比付給供方。在培訓結束後,中國銀行________分行收到商業發票、即期匯票和雙方簽署的培訓結束證明書並經受方確認符合本合同規定後,受方依合同總價的一定百分比付給供方。在雙方進行產品性能試驗合格,並經受方確認符合本合同規定後,受方依合同總價的一定百分比付給供方。

②按常年提成費支付使用費的,一般不規定每年支付的最低額。但少數合同中也規定了每年支付的最低額和合同期限內支付的總額數。

③採用固定提成方式的,提成率要降低。生產量較大的項目,提成方式要爭取採用遞減提成,隨產量或銷售價的不斷增加,逐步降低提成率。

④合同中也應對支付的貨幣和方式作出規定。例如:本合同的支付均以電匯支付;本合同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或其他貨幣)託收方式(d/p)支付;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支付本合同的使用費。在上述每種支付方式下所需要的單據及支付時間都應規定清楚。

八、技術資料的支付

示範條: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後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1份、副本2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3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合合同附件________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30天內通知供方,説明所缺或損失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已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為英文(或其他文),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收貨人(中國進出口公司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説明:技術資料的交付在許可證合同的履行中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因此,合同中必須對技術資料的交付詳加規定。如果資料多,也可根據需要分批交付。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示範條: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給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符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性能考核和驗收

示範條: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性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性能符合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性能考核合格證明書一式4份。每方各執2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果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果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説明:合同產品性能的考核驗收條款是確定轉讓技術能否實施,並製造出符合合同技術文件中規定的技術指標的產品。所以最好再在合同中附一個專門的附件。附件可明確規定考核驗收的內容、方法以及雙方的義務和責任,其內容一般包括:考核驗收產品的型號、規格、數量;考核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次數;考核驗收的地點和時間安排;所用的測試儀器、設備;試驗結果的記錄和評定;雙方人員的安排及責任;費用處理等。

十一、保證和索賠

示範條: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説明:索賠是比較複雜的一個問題,規定索賠條款,明確違約方的違約責任,既是督促當事人認真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解決違約的重要依據。上面列舉的只起着一種示範作用,每個合同還可根據具體情況加列一些其他內容。例如,由於資料錯誤或專家指導錯誤致使生產的合同產品報廢的,供方要承擔直接損失,對受方要給予賠償。

十二、税收

示範條: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或按________國與________國的税收協定)納税。

十三、仲裁

示範條:

1.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_國則由__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規則或裁決書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説明:①關於仲裁地點,如選擇第三國仲裁時,一般應選擇與我國較友好,仲裁比較有經驗的,且能公平合理地進行仲裁的仲裁機構。現在,不少合同選擇瑞典斯德哥爾摩的商會仲裁院或瑞士日內瓦的商會仲裁機構仲裁。

②在仲裁條款中,一般只是規定仲裁的程序規則,對仲裁適用的實體法不作規定。

十四、不可抗力

示範條: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15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説明:關於不可抗力事故的範圍,各國法律都允許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在合同中作出規定,因此並不限於上列的幾種,還有如國家行為、罷工等。不過,大多數合同一般對國家行為、罷工都不作出規定。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示範條: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籤。籤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取在60天內獲得批准,以最後批准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籤後6個月仍得不到批准,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___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兩種文寫成,正本4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式2份。

受方:中國________進口總公司

代表(籤)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

代表(籤)________________

篇3:專利許可合同

專利許可合同模板

被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方是_________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許可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_________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_________,中國專利局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批准_________號專利權。許可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被許可方同意得到許可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一條 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佔許可證。

2.許可方不得在第三條所列的合同地區內製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佔許可證未經許可方允許不得轉讓。

第二條 技術使用範圍

1.許可方確定_________號專利的保護範圍是_________。

2.許可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_________號專利技術,許可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

3._________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範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範圍。

第三條 合同地區

1.本獨佔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_________。

2.被許可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製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_________。

第四條 技術援助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實施_________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2.許可方負責接受、安排被許可方技術人員赴許可方企業培訓。許可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被許可方培訓的要求,使被許可方人員能掌握_________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

3.許可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被許可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五條 專利技術的改進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並提供給被許可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被許可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許可方的批准,但必須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後有權使用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

3.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被許可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准後歸被許可方所有。

第六條 許可方的保證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許可方如果不如實向被許可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被許可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許可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第七條 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許可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並支付年費。

2.許可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有權免費取得許可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許可方和被許可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許可方_________%,被許可方_________%。

第八條 實施義務

1.被許可方承擔實施專利的義務。

2.被許可方不承擔不製造和銷售競爭產品的義務。

第九條 支付方式

向許可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先向許可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第十條 税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被許可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税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2.許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納税。此税費由被許可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並將税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許可方。

第十一條 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由於許可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許可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許可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4.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被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被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被許可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被許可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被許可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或者未經許可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許可方:

1.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被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被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被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篇4:專利許可合同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監製

前言 (鑑於條款)

第一條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資料

第二條交付資料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第三條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及處置辦法

第四條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第五條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第六條過渡期條款

第七條税費

第八條違約及索賠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第十條其他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被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被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篇5:專利許可合同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第一條定義

第二條合同範圍

第三條合同價格

第四條支付條件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第七條税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附件

附件一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略)

附件二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略)

附件三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略)

附件四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略)

正文

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__________。

2.“出讓方”是指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3.“受讓方”是指____國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5.“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名稱______________工廠。

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7.“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合同範圍

1.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____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合同價格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____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2.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三條第3、4款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____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2.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五條第1項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要簽約時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4.改進和發展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和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2.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付給受讓方,並按_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3.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受讓方所在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税費

1.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受讓方負擔。

2.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________國的仲裁機構或______________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________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據該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3.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5.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五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斯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出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6.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過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國______市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國______市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篇6:專利許可合同

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茲委託______(地址______)

專利代理人______代為辦理名稱為______的發明創造

□發明專利申請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代表人辦理,

□申請、審批、複審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異議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無效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其他有關事項。

委託人(單位或個人)____(蓋章或簽字)

委託單位代表人____(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篇7:專利許可合同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是_________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許可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將_______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_________,中國專利局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批准_________號專利權。許可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被許可方同意得到許可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一條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佔許可證。

2.許可方不得在第三條所列的合同地區內製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佔許可證未經許可方允許不得轉讓。

第二條技術使用範圍

1.許可方確定_________號專利的保護範圍是_________。

2.許可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_________號專利技術,許可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

3._________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範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範圍。

第三條合同地區

1.本獨佔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_________。

2.被許可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製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_________。

第四條技術援助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實施_________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2.許可方負責接受、安排被許可方技術人員赴許可方企業培訓。許可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被許可方培訓的要求,使被許可方人員能掌握_________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

3.許可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被許可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五條專利技術的改進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並提供給被許可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被許可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許可方的批准,但必須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後有權使用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

3.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被許可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准後歸被許可方所有。

第六條許可方的保證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許可方如果不如實向被許可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被許可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許可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第七條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許可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並支付年費。

2.許可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有權免費取得許可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許可方和被許可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許可方______%,被許可方_____%。

第八條實施義務

1.被許可方承擔實施專利的義務。

2.被許可方不承擔不製造和銷售競爭產品的義務。

第九條支付方式

向許可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先向許可方支付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第十條税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被許可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税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2.許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納税。此税費由被許可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並將税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許可方。

第十一條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由於許可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許可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許可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

許可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4.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被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被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被許可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被許可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被許可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或者未經許可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許可方:

1.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被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被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被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九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留存一份。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篇8:專利許可合同

專利實施許可技術名稱:_______________

甲方(許可方):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鑑於甲方(許可方)是外觀設計技術的專利權人且同意將其持有的專利技術許可給乙方(被許可方)使用;乙方希望使用該專利技術且願意支付給甲方專利實施許可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專科名稱、性質和內容

1.1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名稱為:

(1)路用陶瓷構件

1.2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性質為:

1.3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內容為:

1.4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應用效果:

第二條專利技術的權屬狀況

2.1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有關事項如下:

(1)專利技術的名稱為:

(1)路用陶瓷構件

(2)專利技術的設計人為: 亞森肉孜 吳敦營 閆永局

(3)專利技術的申請人為:

(4)專利技術的申請日為:

(5)專利技術的申請號為: 200630005035.6 、200630005231.8

(6)專利技術的專利號為: ZL200630005034.6、ZL200630005231.8

(7)專利技術的專利權人為: 石河子開發區建通公路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8)專利技術的專利權有效期限為:

2.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該專利技術專利權人基本情況及有關證明材料等。

2.3 甲方應當保證許可給乙方使用的專利技術是歸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處分權,如因實施該專利技術引發侵權糾紛時,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4 甲方同意將該專利技術許可給乙方使用,並且應許可乙方使用與實施該專利技術有關的技術祕密,保證乙方能夠最充分地利用該專利技術以達到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第三條專利實施和專利許可的情況

3.1 本合同訂立前,甲方保證許可的專利不存在權力瑕疵,甲方享有完全的所有權,未許可任何單位實施該專利技術。

3.2 甲方授予乙方在中國範圍內設計製造本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獨佔性的,任何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不得實施、生產、銷售本合同約定的專利及專利產品,甲方也不得實施該專利,且不得將該專利技術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

3.3 乙方有權自主選擇生產廠家和銷售方式,甲方不得干涉。

第四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提交

4.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如下實施該專利技術所需的技術情報和資料:

4.2 甲方提交的上述技術情報和資料應是能夠體現該專利技術的技術指標、參數及技術水平、性能的資料,以及有關的輔助性材料。

4.3 在本合同生效後3日內,甲方應將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技術情報和資料提交給乙方。

4.4 甲方應向乙方保證交付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應當是完整的、清楚的。

4.5 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後,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後的_________日內向甲方發出通知,甲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後的__________日內予以説明,補充或更換;技術資料符合要求後,乙方應在_______日內向甲方簽發技術情報和資料驗收合格確認書。

第五條技術指導

5.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應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以保證乙方能夠通過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專利技術達到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5.2 從乙方試製專利技術產品時起,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直至試製出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並解答乙方在實施專利技術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5.3 甲方在乙方試製專利技術產品期間,應派出技術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所派出的技術人員應符合如下的標準:

5.4 甲方在乙方試製專利技術產品期間,應負責培訓乙方的有關技術人員。

5.5 乙方應為甲方的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方面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訓的人員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專利技術試製產品完成後,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對該產品進行驗收,驗收標準以乙方認為合格為準。(本合同對合同產品質量有約定嗎 ,質量標準應當以國家、或者地方為標準,不能以哪一方主觀認定)

6.2 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應委派技術人員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產品不合格的原因,並依本合同約定確定雙方的責任。

6.3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製出合同產品,甲方應協助乙方再次進行試製;如仍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製出合同產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已支付費用。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試製合同產品失敗,甲方應查明原因,繼續協助乙方試製合同產品,仍不能試製成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已支付費用,並視具體情況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6.4 驗收不合格,若原因在於甲方,甲方應提出技術措施消除缺陷,並承擔相應費用;若原因在於乙方,乙方應協助甲方提出補救措施,並承擔相應費用。具體費用計算方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七條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7.1 乙方按合同產品所實現的淨利潤的_______%提取,淨利潤計算方法見本合同11.6.

7.2 乙方應從合同產品銷售的年度起,向甲方支付許可費用,每年的12月31日為當年提成費的結算日。

7.3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_______日之內,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記載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收入、淨淨利潤和應支付的提成費的結算報告。

7.4 甲方應在接到結算報告後_______日之內,向乙方發出是否認可結算報告的通知,如在3日內未通過書面形式回覆,則視同認可該結算報告。若甲方認為需要查核乙方合同產品銷售額及淨利潤,則需要通知乙方,雙方共同核查,並對核查結果簽字確認。

7.5 乙方應在提交的結算報告經甲方認可後_______日之內,向甲方支付約定的許可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許可專利技術的,除返還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元。

8.2 甲方實施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或者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項專利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8.3 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專利技術,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甲方承擔侵權責任。

8.4 在合同有效期內,專利權被終止的,合同同時終止,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元。

8.5 在合同有效期內,專利權被宣佈無效的,甲方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但已經給付的使用費不再返還。

8.6 甲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已付費用,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7 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8 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以逾交使用費的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逾期支付除外。

8.9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9.1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由誰改進歸誰所有,但另一方有優先使用權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9.2 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的改進技術。

9.3 一方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未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並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9.4 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權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准後,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准,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9.5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非專利技術成果,雙方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一方轉讓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一方放棄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可免費實施該技術。

9.6 對由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0.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0.2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1.1 專利獨佔實施許可:指被許可方在規定的範圍內享有對合同規定的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許可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時在該範圍內具有對該項專利技術的使用權。

11.2 技術祕密:指在實施轉讓的專利技術過程中,為了達到更好效果的使用,經許可方採取了保密措施的、尚未公開的信息

11.3 技術資料:指實施轉讓的'專利技術所需的文字及圖紙資料。

11.4 技術指導:許可方為被許可方使用專利技術所進行的指導,包括許可方向被許可方講授專利技術和培訓被許可方的有關技術人員等。

11.5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實施專利技術生產出來的產品的總金額。

11.6 淨利潤:是指在利潤總額中按規定交納了所得税以後公司的利潤留存,一般也稱為税後利潤或淨收入。淨利潤的計算公式為:

利潤總額是一家公司在營業收入中扣除成本消耗及營業税後的剩餘,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説的盈利,它與營業收入間的關係為: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税金及附加-期間費用-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損失 + 投資收益(-投資損失)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淨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税費用

11.7 提成費;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由於被許可方使用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產品,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8 後續改進: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一方或雙方對專利技術所作的革新和改良。

第十二條其他事宜

12.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12.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2.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9:專利許可合同

編號:

專利使用許可人(甲方):

專利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專利使用許可範圍

1、甲方將已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授權的申請號為 的專利技術許可乙方使用。

2、項目名稱:

專利申請人:

專利權人:

申請日:

申請號:

專利號:

專利有效期限:

本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3、許可使用的期限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直至乙方公司註銷為止。

4、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專利技術的地域範圍: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專利的形式為:普通實施許可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本協議第一條所許可使用範圍內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使用費。

2、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

3、甲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主要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

4、甲方向乙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①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②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③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④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由於甲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6、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甲方到庭應訴並承擔法律責任

三、本合同生效後如發生專利權被公告無效的情況,合同隨之解除。

四、專利後續改進的分享辦法

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專利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權優先有償受讓和使用該技術成果。雙方另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

五、爭議的解決

1、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3、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應將爭議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許可人(甲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被許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篇10:專利許可合同

本合同於一九××年××月××日在×××簽訂。

一方為:中國,北京,×××××公司(以下簡稱受方)。

另一方為:×國,××市,×××××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前言

1.供方是××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供方於××××年×月×日將××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中國專利局於××××年×月×日批准××號專利權。

2.供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

3.受方同意得到供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

4.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1款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佔許可證。

2.供方不得在第3款所列的合同地區內製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受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佔許可證未經供方允許不得轉讓。

第2款技術使用範圍

1.供方確定××號專利的保護範圍是……

2.供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號專利技術,供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或者:供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沒有使用過××號專利技術,供方確定××號專利技術在簽訂合同時達到下列技術使用水平……)

3.××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範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範圍。

第3款合同地區

1.本獨佔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

2.受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製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受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

第4款技術援助

1.供方有義務向受方提供實施××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1。

2.供方負責接受、安排受方技術人員赴供方企業培訓。供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受方培訓的要求,使受方人員能掌握××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2。

3.供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5款專利技術的改進

1.供方有義務向受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並提供給受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受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供方的批准,但必須通知供方。供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後有權使用受方的改進成果。

3.受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受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准後歸受方所有。

第6款供方的擔保

1.供方擔保第2款中列明的所有內容。供方和受方共同在受方工廠對××號專利產品的技術水平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並由供方承擔考核、驗收責任。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4。

2.供方擔保其所有的××號專利權是合法的、有效的和沒有缺陷的。

第7款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供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並支付年費。

2.供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受方。受方有權免費取得供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供方和受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

供方××%,受方××%。

第8款實施義務

1.受方承擔實施專利的義務。

2.受方不承擔不製造和銷售競爭產品的義務。

第9款支付和支付條件

1.受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為:

入門費:____美元(大寫:____美元)

提成費:按雙方商定的提成方式、提成率、提成基價、提成年限等規定寫清楚。

2.本合同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電匯(t/t)或信匯(m/t)支付,受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銀行支付。供方付給受方的款項應通過××××銀行和北京中國銀行支付。

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供方負擔。

3.本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受方支付給供方:

3.1入門費的××%,計____美元,受方收到供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30天,,經審核無誤支付給供方:

a.供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美元以受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

b.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受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供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美元以供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

3.2入門費的××%,計____美元,在供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1規定的技術資料後,不晚於受方收到供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核無誤,由受方支付給供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技術資料最後一批交付的空運單及供方説明技術資料已經全部交付完畢的信件一式二份。

3.3入門費的××%,計____美元,在按本合同附件2完成培訓工作後,受方收到下述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由受方支付給供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簽署的説明培訓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證明文件一式兩份。

4.受方在產品考核達到第2款所規定的技術水平後,開始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支付條件如下:

4.1每年12月31日後的15天內,受方將上一日曆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通知供方(注:也可規定一年二次,或其他辦法)。

4.2受方收到供方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後由受方支付給供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5.供方需向受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10款税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受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税費,均由供方承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納税。此税費由受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並將税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供方。

第11款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12款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或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

第13款違約 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非屬不可抗力的原因違反本合同的條款,另一方可以用書面方式要求違章方賠償損失或提前終止合同。如果要求賠償損失,通知發出90天內違章方未予賠償,另一方有權提請仲裁。

第14款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終止後,受方有權繼續銷售在合同終止前製造的合同產品。

4.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5.本合同用英文和中文兩種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英文本和中文本各一式2份(日本國以日文和中文兩種文字)。

6.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7.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或中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第15款法定地址

供方:××公司 受方:××公司

地址: 地址:

電傳: 電傳:

篇11:專利許可合同

第二條 技術使用範圍

1.許可方確定_________號專利的保護範圍是_________。

2.許可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_________號專利技術,許可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

3._________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範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範圍。

第三條 合同地區

1.本獨佔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_________。

2.被許可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製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_________。

第四條 技術援助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實施_________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2.許可方負責接受、安排被許可方技術人員赴許可方企業培訓。許可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被許可方培訓的要求,使被許可方人員能掌握_________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

3.許可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被許可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五條 專利技術的改進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並提供給被許可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被許可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許可方的批准,但必須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後有權使用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

3.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被許可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准後歸被許可方所有。

第六條 許可方的保證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許可方如果不如實向被許可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被許可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許可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第七條 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許可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並支付年費。

2.許可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有權免費取得許可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許可方和被許可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許可方_________%,被許可方_________%。

第八條 實施義務

1.被許可方承擔實施專利的義務。

2.被許可方不承擔不製造和銷售競爭產品的義務。

第九條 支付方式

向許可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先向許可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第十條 税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被許可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税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2.許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納税。此税費由被許可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並將税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許可方。

第十一條 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由於許可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許可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許可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4.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被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被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被許可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被許可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被許可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或者未經許可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許可方:

1.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被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___

年月日:

專利許可合同範文三

許可人:

被許可人:

鑑於:

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並願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公司使用,且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本身,以及向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

2.1 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a)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專利(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為“許可專利”。

2.2 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説明書、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 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第3條 許可

3.1 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 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範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3 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組前使用共有專利的範圍內繼續使用該共有專利。該共有專利原為無償使用的,被許可人繼續無償使用,原為有償使用的,被許可人應支付使用費。許可人承諾就上述使用取得該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提前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自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不表示異議,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如上述許可或轉讓可能對被許可人的主營業務構成嚴重影響者,則被許可人有權不同意該等許可或轉讓。

3.5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篇12:專利許可合同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後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信息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條所述之期限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許可使用。

第5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資料的提交及後續服務的提供

5.1 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 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後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並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第6條 維護費用

對於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於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繫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繫費用。

第7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範圍內製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 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後,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 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製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有權得到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d)有權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進行改進,由被許可人獨立進行的改進,其改進部分歸被許可人所有。 (e)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實施後取得的成果,有申請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的權利。

(f)有權就許可專利產品及許可專有技術產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7.4 被許可人的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事先通知許可人,並獲得許可人同意,且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如發生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專有技術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d)承擔生產、銷售許可專利產品應繳納的各種税款。

(e)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向許可人支付有關費用。

第8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9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9.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9.3 無論9.1和9.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10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1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 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2 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2條 不可抗力

12.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

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9.2(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3條 其他規定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3.2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3.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3.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3.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3.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4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許可人地址:;被許可人地址:。

第15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5.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5.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6條 附則

16.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6.2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年月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 被許可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篇13:專利許可合同

被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方是_________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許可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_________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_________,中國專利局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批准_________號專利權。許可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被許可方同意得到許可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一條 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佔許可證。

2.許可方不得在第三條所列的合同地區內製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佔許可證未經許可方允許不得轉讓。

篇14:專利許可合同

許可人:

被許可人:

鑑於:

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並願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公司使用,且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本身,以及向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

2.1 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a)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專利(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為“許可專利”。

2.2 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説明書、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 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第3條 許可

3.1 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 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範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3 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組前使用共有專利的範圍內繼續使用該共有專利。該共有專利原為無償使用的,被許可人繼續無償使用,原為有償使用的,被許可人應支付使用費。許可人承諾就上述使用取得該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

3.5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後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信息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條所述之期限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許可使用。

第5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資料的提交及後續服務的提供

5.1 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 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後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並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第6條 維護費用

對於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於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繫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繫費用。

第7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範圍內製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 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後,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 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製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有權得到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d)有權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進行改進,由被許可人獨立進行的改進,其改進部分歸被許可人所有。 (e)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實施後取得的成果,有申請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的權利。

(f)有權就許可專利產品及許可專有技術產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7.4 被許可人的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事先通知許可人,並獲得許可人同意,且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如發生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專有技術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d)承擔生產、銷售許可專利產品應繳納的各種税款。

(e)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向許可人支付有關費用。

第8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9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9.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9.3 無論9.1和9.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10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1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 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2 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2條 不可抗力

12.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

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9.2(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3條 其他規定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3.2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3.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3.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3.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3.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4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許可人地址:;被許可人地址:。

第15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5.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5.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6條 附則

16.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6.2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年月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 被許可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篇15:專利許可合同

專利使用許可人(甲方):

專利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專利使用許可範圍

1、甲方將專利號為 的專利技術授權許可乙方使用。

2、項目名稱:

專利申請人: 專利權人:

申請日:; 申請號:;

專利號: 專利有效期限:20xx年;

3、許可使用的期限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直至乙方公司註銷為止。

4、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專利技術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專利的形式為:普通實施許可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本協議第一條所許可使用範圍內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使用費。

2、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

3、甲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主要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

4、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甲方到庭應訴並承擔法律責任。

三、專利後續改進的分享辦法

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專利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權優先有償受讓和使用該技術成果。

五、爭議的解決

1、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3、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應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