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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與理財服務代理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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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融資代理與理財服務協議書

融資與理財服務代理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代理乙方進行項目融資與理財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融資金額、成本、用途、資金期限

融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美金),分_________批執行。

融資成本:綜合融資成本為融資總額的_________%(含甲方的佣金)。

融資用途:_________。

資金期限:_________。

約定佣金:資金總額的_________%。

二、甲方責任

1.負責協助乙方財務狀況,針對性地對其財務形象加以修正和改善,以便於取得銀行授信;

2.負責對乙方的存量資產進行整合,選擇出可被銀行易於接受的資產條件;

3.整理乙方現有的訂單,並與有關潛在的客户達成合作意向,以作為向銀行申請授信的附加籌碼;

4.最終確定項目主體,明確融資的用途,形成項目計劃書,正式填報銀行的授信申請表;

5.代表乙方向銀行呈交授信申請表,附帶項目計劃書、財務報表等必須的文件;

6.協助乙方辦理經銀行認可的資產條件及訂單擔保手續,作為乙方融資到期向銀行承擔付款責任的經濟保證;

7.申請手續通過銀行審核後,取得銀行對乙方對外開立備用信用證的整體授信;

8.協助乙方向外匯管理局辦理境外項目融資審批、境外金融機構借款登記以及收結匯備案;

9.取得銀行的授信後,請求銀行先對外發出預開證通知書,並請接證行給予回覆確認;

10.在銀行授信範圍內,向銀行申請對甲方指定的銀行開立不可撤消的、到期保兑的、定期為1年的備用信用證。

11.負責選擇具有離岸業務並在中國境內開設分行的外資銀行作為接證行;

12.負責與接證行確定貼現利率以及銀行手續費,以及貼現信用證項下款項的比例,代表乙方與接證行簽訂借款協議書;

13.根據甲方自身累計的信用額度,在接證行辦理貼現授信額度,以接受開證行開出的備用信用證;

14.自信用證開出之日15個銀行工作日內,按照已經確定的貼現利率及銀行費用,接證行扣除相關費用,並按開證人指示支付給甲方融資佣金後,將信用證項下所貼現的款項電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户;

15.在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協助乙方向接證行辦理償還所融資的款項手續,並負責辦理外匯管理局的結匯核銷手續;

16.備用信用證到期自動失效,解凍甲方被凍結的信用額度。

三、乙方責任:

1.向甲方提交委託申請表,此申請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正式書面授權甲方代理項目融資和理財服務;

3.組織和協調項目相關人員全程配合甲方的服務;

4.承擔項目融資全過程中各環節所發生的正常費用,此項費用為融資總額的_________%,但不包括開證行發生的費用;

5.在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備齊需償還的款項;否則自行承擔到期未能償還借款而發生的違約罰款及一切相關責任;

6.融資款項貼現後,向接證行發出付款指令(pay order),指示接證行先行向甲方支付約定的佣金,然後將餘款付至指定賬户;

四、其他未盡事宜,甲乙本着真誠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增加條款可以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融資代理服務協議書 企業與平台公司

融資代理服務協議書 企業與平台公司

服務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重合同、守信譽、平等、自願”之原則,就項目融資中介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有償為乙方項目融資服務,根據項目投資所需要人民

與資金方進行融資洽談協調,提供有償引資信息諮詢服務。

二、甲方有償融資服務收取費用的方式如下:

1、甲、乙雙方在自願共贏的協商下,就有償融資服務費用的收取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2、甲方前期收取乙方中介服務費用萬元,作為乙方與資金方對接洽談協調費用。

3、受資金方的委託、甲方收取乙方前期費用萬元,作為資金方的操作費用(含交通費、通訊、住宿、各種補貼等)

三、乙方對自身項目的可靠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並能積極提供相關合法手續,項目引資洽談後乙方與資金方達成任意形式的合作內容,甲方不承擔其中的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乙方項目引資款到達乙方帳户後,乙方自願同意支付融資款總額1%的信息諮詢服務費,並於到賬後三日內按時足額的將款匯到甲方的帳户。

五、違約責任及義務:

①、甲方收取的前期費用,如因資金方的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正常的操作程序,沒有真實合法的資金到達協議達成的銀行時,甲方負責退還前期費用(但中介服務費用,不予退還) ②、由於乙方的項目合法性、真實性及各種資料不齊備等自身原因造成資金方的操作程序不能正常進行,資金不能按協議約定的進行時,甲方收取的前期費用,不予退還。

③乙方在收取資金方的資金款後三日內不能將融資款總額2%的信息諮詢服務費按時匯入甲方帳户的,甲方除按法律追討信息諮詢服務費外,並追究乙方3%的違約金。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如發生爭議,雙方按協議條款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北京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第三篇:融資代理服務合同

甲方:

乙方:

為促進甲方建設內蒙古準格爾至興和運煤高速公路項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融資,並提供期間內的相關融資顧問服務。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就合作達成以下一致條款:

一、名詞解釋

1、本合同中乙方代理甲方融資顧問的含義是指:乙方為或代理甲方或其下屬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就建設內蒙古準格爾至興和運煤高速公路項目安排融資商,即資金出借人、投資合作建設方、該項目開發公司股權受讓方、直接出讓該項目資產的受讓方等。在上述各情況下,由於乙方的顧問行為,致使相應資金進入甲方的帳户,乙方的代理行為即為完成,甲方就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約定的融資顧問費。

2、本合同中融資商是指資金出借人、投資合作建設方、該項目開發公司股權受讓方、直接出讓該項目資產的受讓方等。

二、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公司建設的項目籌劃、組織、協調、操作、辦理、安排融資,以滿足甲方建設內蒙古準格爾至興和運煤高速公路項目的資金需求;

2、甲方委託乙方完成融資額度為人民幣118億元(大寫:壹佰壹拾捌億元),實際融資金額根據甲方與出資方簽訂的貸款協議為準。

三、甲方所確認的初步貸款條款

1、合作期限為壹拾伍年;

2、融資擔保品:新建項目及項目經營收費權(或銀行紅利單);

3、資金使用方式:固定回報;三年建設期不回報,第四年開始回報,年回報率13%,合計回報12年,到期不還本。

4、融資條件最後以甲方與出資方簽訂的貸款協議為準

四、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項目融資所需的全套項目文件資料,甲方對上述項目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擔全部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2、代理期滿時,若乙方未安排融資商或乙方安排的融資商和甲方不能達成合作意向,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安排的融資商和甲方就上述項目或相關項目合作成功;或者,在合同解除後兩年內,只要系乙方向甲方安排過的融資商和甲方就本項目或相關項目合作成功,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本合同的解除,並不影響乙方主張此權利。

3、甲方在沒有乙方直接參與的情況下,私自與乙方安排的融資商合作,甲方也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

4、甲方在融資過程中應及時與乙方就融資事宜進行溝通,否則由此產生不良後果由甲方承擔。

5、甲方必須承擔乙方陪同甲方與出資人洽談融資業務所合理支付的工雜費用,包括交通、食宿費等。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應為上述項目融資安排融資商,在簽定本合同之日起3個月為委託代理期。在委託代理顧問期間,甲方自行尋找的融資商,不屬於本合同範圍,但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與實現融資相關的所有材料、文件和審批手續,均由甲方遞交乙方,由乙方負責收集、整理、彙編、包裝、初審、分析、報批,需要由甲方補充提供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要求甲方提供。

3、融資前期乙方代理顧問行為(包括資料的收集、整理、彙編、包裝、審查、分析、申報、協調、差旅費等)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四篇:融資代理服務合同

融資代理服務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經營的需要擬融入資金人民幣:整。實際金額以貸款金融機構放款給貸款主體的金額為準。乙方擁有融資渠道,為甲方融資代理服務。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融資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委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特訂立此協議:

第一條總則

融資的條件:甲方同意將作為抵押擔保物,委託乙方進行融資。

第二條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融資代理人,乙方承諾甲方提供的服務事項是:

(1) 全面瞭解甲方的經營狀況、還款能力,協助甲方完成融資要求

的有關融資資料的蒐集。

(2) 瞭解甲方融資用途,協助甲方完成貸款申請報告,選擇符合的

貸款主體遞交貸款申請報告。

(3) 為甲方制定最合理的融資策劃和還款方式,提高融資成功率,

確保資金到位。

(4) 協助甲方辦理諮詢調查、權屬查證、貸款審查,產權抵押、評

估等貸款的相關手續。

(5) 促成甲方和貸款主體完成貸款相關合同,保證貸款資金按時到

達甲方指定賬户。

第三條甲方義務

3.1 只要乙方促成貸款主體與甲方簽訂了借款合同,且促使該筆款到

甲方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名下都應視為乙方完成了本協議承諾的服務事項,甲方均應按本協議的規定及時間向乙方支付融資諮詢代理費。

3.2 甲方在辦理貸款的過程中必須無條件的配合乙方辦理貸款事宜。

3.3 甲方應切實保證對乙方提供的貸款金融機構有關信息、資料保守

祕密。

第四條乙方義務

4.1根據本條約定之抵押物乙方為甲方融資貸款額度不少於大寫 具體金額以貸款金融機構放款為準。貸款期限:和貸款金融機構協商;性質:根據貸款金額機構相關政策確定。利率:以貸款主體向貸款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利率為準但不高於年 %。

4.2乙方保證不提供虛假休息、保證在服務事項過程中所獲知的甲方的信息包括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祕密等予以保密,除非為完成服務事項而需要向貸款金融機構方披露之外。

第五條 融資諮詢代理服務費和評估、設計費 甲、 乙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融資諮詢代理服務 費和評估、審計費。

5.1 在融資事宜過程中,甲方費用由甲方負責(費用包含:評估費、

保險費、公證費、登記費等其他任何費用),所有此內費用的確定及支付對象也由其自行負責;乙方費用由乙方負責。

5.2 按實際到賬總額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支付方式為批

到批付。

5.3 當貸款通過貸款主體做出同意貸款的審批意見後,因甲方原因在

辦理房產抵押登記之前撤銷借款申請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因甲方原因使得貸款主體做出同意取消貸款決定;甲方按約定融資代理費的%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但本協議簽訂時即存在的甲方客觀情況而未能貸款的不視為甲方違約,不承擔賠償金。

5.4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貸款服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在本《融資諮詢代

理服務合同》簽訂時,預交履約誠信定金(大寫元)。該誠信定金將在乙方為甲方辦理融資貸款總的綜合服務費中抵扣。但是一旦收取了該誠信金,則乙方必須確保在甲方現狀的情況下日之內完成甲方委託之事項,並確保在日內貸款到賬甲方金額不少於億元,否則乙方必須雙倍返還上述誠信定金。

5.5 如因甲方對乙方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在貸款過程中因甲方產生新

的自身原因,造成申請貸款未能成功,甲方所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不予退還。所謂新產生的新的原因即在貸款過程中產生新的下列情形或者主觀原因:

新的個人徵信記錄不良;辦理過程中,甲方要求放棄的;簽定合同之日起,20天內資料的收集不完畢的;辦理過程中,乙方不配

合甲方而延誤時間的;如不屬於以上情形,乙方將全額退還。

5.6原則上本代理合同不具有排他性,除非乙方承諾務必在日內

完成不少於億元的到賬金額的融資並原因承擔甲方融資不能的一切損失。一旦做出承諾,貸款過程中,因甲方原因,主動放棄,造成貸款未能成功,甲方應賠償違約金%(以貸款額度為準)。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6.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業慣例協商解決。協商後仍未能解決的,各方均有權利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雙方發生爭議時,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向人民法院起訴。

6.2 甲方與受託人之間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受託人:乙方: 代表: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融資代理委託協議書e2

戰略合作及融資代理委託協議書

agency agreement on strategic cooperation and finance

甲方:中國國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乙方:(加拿大)中國採購投資公司

party a: china international electronic commerce

party b: china sourcing investment inc (canada)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商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促成甲方所屬b2c 電子商務平台對外戰略合作及融資的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pursuant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parties sign the agreement hereinafter on the basis of mutual assent and will obey the agreement together.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party b entrusted by party a is asked to seek external strategic cooperation and finance for b2c electronic commerce platform owned by party a.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為協助甲方所屬b2c 電子商務平台實現對外業務戰略合作和融資。

article 1 party a entrusts party b with the task of assisting b2c electronic commerce platform owned by party a in seeking external strategic cooperation and finance.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甲方所屬的b2c 電子商務平台尋找業務戰略合作伙伴及投資方,包括:提供相應的諮詢,幫助甲方尋找和篩選潛在戰略合作伙伴及投資方,和經甲方授權代表甲方與潛在業務戰略合作伙伴及投資方商洽等事宜。

article 2 entrusted by party a, party b hereby seek business strategic partnership and investor(s) for b2c electronic commerce platform owned by party a, including providing relevant consultations, helping party a to seek and filter out potential strategic partnership and investor(s), and authorized by party a negotiating with potential strategic partnership and investor(s).

第三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協議期內,提供以上服務,直到上述委託事項的完成。 article 3 entrusted by party a, party b should provide services hereinbefore during the effective period of this agreement while the matters entrusted are completed.

第四條 甲方提供與公司相關的資料及信息,並保證資料和信息的真實性。

article 4 party a will provide materials and information about it, and guarantee the reality of materials and information.

第五條 雙方均應就委託事項和相關材料承擔保密的義務,除非法律或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或行政主管機關明確要求,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與對外戰略合作和融資無關的第三方披露或説明本協議項下對方所提供的任何資料和文件。

article 5 unless clearly provided by law and the court, arbitral institution or administrative organ of jurisdiction, the parties should perform obligation of confidentiality on the matters entrusted and relevant materials, and should not disclose or explain any material and document stipulated in the agreement to third party unrelated to external strategic cooperation and finance under any circumstance.

第六條 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自有潛在的業務戰略合作伙伴及投資方,甲方有權自行與其開展戰略合作及相關資本運作工作,可知會乙方合作對象名稱,但不委託乙方參與工作,亦不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article 6 during the performance of this agreement, party a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select potential strategic partners and investors, if any, and carry out cooperation with them in strategic plan and capital operation. party b may be informed with the name of the selected partners but will not be entrusted to take part in the cooperation as well as not be paid any fees.

第七條 乙方在幫助甲方尋找和篩選潛在戰略合作伙伴及投資方過程中,應避免推薦乙方的關聯公司及其他與乙方有利害關係的主體。如果推薦,需向甲方説明相關關係和情況。

article 7 during the performance of party b’s obligation, it shall not recommend any of its affiliate companies, associated companies, subsidiaries or interested parties as party a’s partners. if necessary, party

b should explain their relationship and provide detailed information.

第八條 在乙方協助甲方完成對外戰略合作委託事項,即甲方正式簽訂對外戰略合作協議並在融資資金到賬時,甲、乙雙方可根據第九條的收費方式進行選擇。

article 8 as soon as party b performs its obligation, which shall mean a formal strategic cooperation plan has been signed between party a and the cooperation partner and the financing capital has been paid, party a and party b shall choose the way of commission payment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9.

第九條在上述融資資金進入甲方或以甲方所屬b2c 電子商務平台為基礎設立的新公司實體的銀行賬户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到帳融資額的5%的佣金,佣金可用現金或等價的新公司實體股份形式支付。

article 9after party a or its new-established b2c electronic commerce platform entity receives the financing capital from the selected partner, it shall pay party b a commission of 5% of the received money in forms of cash or price-equivalent shares of the new entity.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含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半年。協議到期後如需延期,可經雙方協商後另行商定。

article 10this agreement shall take effect upon the signing of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s from the two parties and stamp of the two parities including

contract stamp with the validity term of six months. the parties may consider a suspension, if necessary, when the contract terminates after negotiation.

第十一條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rticle 11this agreement shall be produced in quadruplicate and each party shall keep two copies. all originals are equally authentic. (以下無正文)

(the remainder of this page is intentionally left blank)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party a (stamp) party b (stamp)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簽約日期:年月 日簽約日期:年 月日 dated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