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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異地資金清算協議書(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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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代理異地資金清算協議書(精選多篇)
第一篇:代理異地資金清算協議書第二篇:代理異地資金清算協議第三篇:代理異地資金清算協議第四篇:異地分銷代理協議書第五篇:中國工商銀行儲蓄及銀行卡異地通存通兑業務資金清算和數據對賬辦法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代理異地資金清算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銀行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直接代理甲方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其資金清算系統內承辦甲方的異地資金匯劃及其清算業務。

第二條 代理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的範圍包括: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查詢查復。

第三條 甲方及其營業網點與乙方資金清算系統的接口和業務收發方式為第_________種:

1.集中方式:甲方代表其所屬營業網點統一設置一個集中清算點,並連接到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組)。甲方所屬營業網點異地資金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統一由集中清算點發送與接收。

2.分散方式:甲方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清算點,各清算點直接與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組)連接,分別發送電子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

第四條 甲方及其營業網點在乙方清算系統的賬户設置方式分為:

1.集中方式:委託行在代理行資金清算中心開設一個同業存放款項户,其所有營業網點業務信息均通過委託行集中清算點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匯出、匯入款項均通過該賬户予以清算。

2.分散方式:委託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應用終端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業務信息,各自開設同業存放款賬户,並通過該賬户進行匯劃資金清算,或者委託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設置一個同業存放款賬户,所有營業網點發出的異地結算業務所產生的匯差均使用該賬户清算。

第五條 乙方資金清算中心每日依據甲方在資金清算系統上發送的電子匯劃業務,直接在甲方同業存放款賬户清算資金。

第六條 甲方在乙方資金清算中心開立的同業存放款賬户應確保有足夠的資金用於發送電子匯劃業務。甲方應實時監控本行清算資金情況,避免發生匯出資金大於同業存放款賬户資金餘額的情況。

第七條 當出現甲方匯出資金大於同業存放款賬户資金餘額情況時,清算系統自動中止匯出業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所不能控制因素導致系統中斷,乙方保證甲方發往異地的匯劃信息及時到達甲方指定的匯入地。當清算系統出現故障,導致發送電子匯劃業務不能正常開展時,雙方應立即聯繫,儘快解決。

第九條 資金清算系統因不可抗力及通訊故障等乙方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導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開展業務時,乙方應當免責。

第十條 甲方開户時,應預留印鑑卡片。匯劃信息發出次日,甲方應將匯劃憑證加蓋預留印鑑後,送交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供同業存放款賬户滿頁副本明細賬頁;年終時提供剩餘副本明細賬頁。

第十二條 乙方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業存款掛牌利率按季結計利息。

第十三條 以《支付結算辦法》及人民銀行電子聯行收費標準為基礎,經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按月結算。

第十四條 甲方遵守乙方系統運行時間

第十五條 乙方向甲方有償提供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件、安全卡、ic卡及有關操作手冊,對甲方有關人員進行入網業務培訓,並負責今後運行過程中該軟件的維護、升級以及升級後的培訓工作。甲方有關操作人員應按乙方要求嚴格操作。

第二篇:代理異地資金清算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銀行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直接代理甲方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其資金清算系統內承辦甲方的異地資金匯劃及其清算業務。

第二條 代理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的範圍包括: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查詢查復。

第三條 甲方及其營業網點與乙方資金清算系統的接口和業務收發方式為第_________種:

1.集中方式:甲方代表其所屬營業網點統一設置一個集中清算點,並連接到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組)。甲方所屬營業網點異地資金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統一由集中清算點發送與接收。

2.分散方式:甲方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清算點,各清算點直接與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組)連接,分別發送電子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

第四條 甲方及其營業網點在乙方清算系統的賬户設置方式分為:

1.集中方式:委託行在代理行資金清算中心開設一個同業存放款項户,其所有營業網點業務信息均通過委託行集中清算點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匯出、匯入款項均通過該賬户予以清算。

2.分散方式:委託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應用終端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業務信息,各自開設同業存放款賬户,並通過該賬户進行匯劃資金清算,或者委託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設置一個同業存放款賬户,所有營業網點發出的異地結算業務所產生的匯差均使用該賬户清算。

第五條 乙方資金清算中心每日依據甲方在資金清算系統上發送的電子匯劃業務,直接在甲方同業存放款賬户清算資金。

第六條 甲方在乙方資金清算中心開立的同業存放款賬户應確保有足夠的資金用於發送電子匯劃業務。甲方應實時監控本行清算資金情況,避免發生匯出資金大於同業存放款賬户資金餘額的情況。

第七條 當出現甲方匯出資金大於同業存放款賬户資金餘額情況時,清算系統自動中止匯出業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所不能控制因素導致系統中斷,乙方保證甲方發往異地的匯劃信息及時到達甲方指定的匯入地。當清算系統出現故障,導致發送電子匯劃業務不能正常開展時,雙方應立即聯繫,儘快解決。

第九條 資金清算系統因不可抗力及通訊故障等乙方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導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開展業務時,乙方應當免責。

第十條 甲方開户時,應預留印鑑卡片。匯劃信息發出次日,甲方應將匯劃憑證加蓋預留印鑑後,送交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供同業存放款賬户滿頁副本明細賬頁;年終時提供剩餘副本明細賬頁。

第十二條 乙方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業存款掛牌利率按季結計利息。

第十三條 以《支付結算辦法》及人民銀行電子聯行收費標準為基礎,經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按月結算。

第十四條 甲方遵守乙方系統運行時間。

第十五條 乙方向甲方有償提供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件、安全卡、ic卡及有關操作手冊,對甲方有關人員進行入網業務培訓,並負責今後運行過程中該軟件的維護、升級以及升級後的培訓工作。甲方有關操作人員應按乙方要求嚴格操作。

第十六條 甲方在協議簽定後_________日內,按照《操作手冊》要求配置運行主機及配套的相關設備,裝入操作軟件和應用軟件,並完成清算點與清算中心之間的通訊網絡建設,以及今後運行過程中該套硬件設備及通訊網絡的維護、升級工作,確保軟件運行環境良好,清算點與清算中心(組)線路連接通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以在清算點軟件中設置數字簽名的方式確認雙方收發業務的有效性。甲方必須對匯劃信息的正確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八條 乙方負責甲方清算點安全控制系統的安裝及安全卡、ic卡的發放,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安全卡、ic卡,一旦出現丟失,應及時向乙方掛失,掛失生效前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 在日間,甲方可隨時查看清算點的匯劃發送和賬户餘額情況。

第二十條 甲方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遵守《中國_________銀行代理其他商業銀行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章程》。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有責任就協議內容、條款對第三方保守祕密。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件及有關業務操作手冊應保守祕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二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後可續簽。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未盡事宜除甲方、乙方另有約定外,依據慚方業務規定和有關金融業務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中國_________銀行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三篇:代理異地資金清算協議

乙方:中國建設銀行××分行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到如下協議: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直接代理甲方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其資金清算系統內承辦甲方的異地資金匯劃及其清算業務。

第二條代理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的範圍包括: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查詢查復。

第三條甲方及其

營業網點與乙方資金清算系統的接口和業務收發方式均(選擇其中一種):

1.集中方式:甲方代表其所屬營業網點統一設置一個集中清算點,並連接到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組)。甲方所屬營業網點異地資金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統一由集中清算點發送與接收。

2.分散方式:甲方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清算點,各清算點直接與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組)連接,分別發送電子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

第四條甲方及其營業網點在乙方清算系統的賬户設置方式分為:

1.集中方式:委託行在代理行資金清算中心開設一個同業存放款項户,其所有營業網點業務信息均通過委託行集中清算點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匯出、匯入款項均通過該賬户予以清算。

2.分散方式:委託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應用終端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業務信息,各自開設同業存放款項户,並通過該賬户進行匯劃資金清算,或者委託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設置一個同業存放款項户,所有營業網點發出的異地結算業務所產生的匯差均使用該賬户清算。

第五條乙方資金清算中心每日依據甲方在資金清算系統上發送的電子匯劃業務,直接在甲方同業存放款項户清算資金。

第六條甲方在乙方資金清算中心開立的同業存放款項户應確保有足夠的資金用於發送電子匯劃業務。甲方應實時監控本行清算資金情況,避免發生匯出資金大於同業存放款項户資金餘額的情況。

第七條當出現甲方匯出資金大於同業存放款項户資金餘額情況時,清算系統自動中止匯出業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所不能控制因素導致系統中斷,乙方保證甲方發往異地的匯劃信息及時到達甲方指定的匯入地。當清算系統出現故障,導致發送電子匯劃業務不能正常開展時,雙方應立即聯繫,儘快解決。

第九條資金清算系統因不可抗力及通訊故障等乙方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導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開展業務時,乙方應當免責。

第十條甲方開户時,應預留印鑑卡片。匯劃信息發出次日,甲方應將匯劃憑證加蓋預留印鑑後,送交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供同業存放款項賬户滿頁副本明細賬頁;年終時提供剩餘副本明細賬頁。

第十二條乙方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業存款掛牌利率按季結計利息。

第十三條以《支付結算辦法》及人民銀行電子聯行收費標準為基礎,經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按月結算。

第十四條甲方遵守乙方系統運行時間。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有償提供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件、安全卡、ic卡及有關操作手冊,對甲方有關人員進行入網業務培訓,並負責今後運行過程中該軟件的維護、升級以及升級後的培訓工作。甲方有關操作人員應按乙方要求嚴格操作。

第十六條甲方在協議簽定後日內,按照《操作手冊》要求配置運行主機及配套的相關設備,裝入操作軟件和應用軟件,並完成清算點與清算中心之間的通訊網絡建設,以及今後運行過程中該套硬件設備及通訊網絡的維護、升級工作,確保軟件運行環境良好,清算點與清算中心(組)線路連接通暢。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必須以在清算點軟件中設置數字簽名的方式確認雙方收發業務的有效性。甲方必須對匯劃信息的正確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八條乙方負責甲方清算點安全控制系統的安裝及(更多請關注)安全卡、ic卡的發放,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安全卡、ic卡,一旦出現丟失,應及時向乙方掛失,掛失生效前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在日間,甲方可隨時查看清算點的匯劃發送和賬户餘額情況。

第二十條甲方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遵守《中國建設銀行代理其他商業銀行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章程》。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有責任就協議內容、條款對第三方保守祕密。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件及有關業務操作手冊應保守祕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二十二條協議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後可續簽。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未盡事宜除甲方、乙方另有約定外,依據慚方業務規定和有關金融業務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金融機構名)乙方:中國建設銀行××分行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異地分銷代理協議書

樓盤分銷代理協議書

甲方(委託人):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人):xxxx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為共同開闢甲方項目的外埠銷售市場,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誠實守信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開發的xx項目,經過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 合作項目及佣金

合作項目:xx

佣金標準:甲方按甲方確認的成交總額的% 支付乙方佣金

二、 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 服務內容

1、 乙方將外埠意向客户電話引導或或陪同至甲方項目售

樓處,由甲方負責接待講解並完成最後簽訂合同、收款等銷售過程;

2、 乙方將意向客户的聯繫方式電話或短信通知甲方,甲乙

方進行確認;

3、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價格表與甲方所在地的售樓中心價

格一致,其中包括優惠政策也一致。乙方和客户説的價

格必須以甲方銷售價目表為準,該價目表經甲方簽字確

認;

4、 乙方不得私自加價,若乙方推出促銷優惠需徵得甲方同

意;

5、 甲方有權對價格進行調整,或推出促銷活動,但應及時

通知乙方。

四、 佣金結算

1、 銀行按揭付款:客户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交納首付款,先行將首付款佣金結清;貸款部分,銀行

放款後,按雙方約定結清佣金;

2、 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客户:客户與甲方簽訂《商品房

買賣合同》,一次性交清全部購房款,按約定結清佣金;

分期付款客户,按分期逐次結清佣金;

3、 雙方約定,甲方於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全部符合條件的

銷售佣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務發票。

五、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 雙方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終止。雙方應妥善處理終止合

同後的相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相關的法律、經濟等事

宜;

2、 若單方終止合同,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甲方應

在本合同終止前7個工作日一次性結清乙方符合條件

的所有分銷代理佣金。

六、 其他事項

1、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

予賠償;

2、 若甲方未按規定時間支付佣金,乙方有權終止合同;若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隨時可解除合同;

3、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

4、 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

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xxxx房地產乙方:xxxx房地產

開發有限公司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01年月日201年月日

第五篇:中國工商銀行儲蓄及銀行卡異地通存通兑業務資金清算和數據對賬辦法

中國工商銀行儲蓄及銀行卡異地通存通兑業務

資金清算和數據對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拓展我行儲蓄及銀行卡異地通存通兑業務(以下簡稱異地通存通兑業務),進一步規範異地通存通兑業務的資金清算和數據對賬,根據《中國工商銀行全國聯行往來制度》、《中國工商銀行電子匯兑業務處理辦法》和異地通存通兑業務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異地通存通兑業務的資金納入全國聯行匯差清算;業務數據納入全國聯行往來對賬系統對賬。對賬工作納入全國聯行對賬考核,統一進行管理。

第三條 為適應全國聯行對賬系統,區分全國聯行往來與異地通存通兑業務,採取劃分業務種類和報單號的辦法,即:全國聯行往來業務的報單號為0001~7999;異地通存通兑業務的業務種類代碼為“5”和“6”,報單號為8000~9999,以此循環使用。

第四條 辦理異地通存通兑業務的機構分別承擔下列職責:

(一)經辦儲蓄所是本代他業務的發生行和他代本業務的收受行,負責異地通存通兑業務的處理、數據傳遞、查詢、查復落實等;

(二)中心儲蓄所是本城市唯一負責異地通存通兑業務的對賬、數據歸集、傳遞以及經辦儲蓄所與管轄行的資金清算、查詢、查復事項及差錯處理的職能所。

(三)管轄行是具有全國聯行行號、辦理本城市異地通存通兑業務的資金清算和數據對賬的行處,負責異地通存通兑資金清算、對賬數據的上送以及查詢、查復事項督辦等。

異地通存通兑業務納入全國聯行匯差清算和數據對賬後,管轄行、中心儲蓄所、經辦儲蓄所要密切配合,加強聯繫和協調。各行要制定崗位職責,落實責任制。做到當日異地通存通兑業務,次日總行對賬,並將對賬結果當日返傳到管轄行,第三天查詢到中心所。

第二章 資金清算賬務處理

第五條 代理行的會計核算。

(一)代理行儲蓄所將異地通存通兑本代他業務數據即時傳至中心儲蓄所,會計分錄為:

通兑業務

借:411分行轄內往來

貸:101現金

通存業務

借:101現金

貸:411分行轄內往來

代理所劃往中心所的411科目發生額不含計算機自動扣除的手續費。

(二)代理行中心儲蓄所根據發生的本代他業務數據按規定比例扣劃手續費,並隨同代理所划來款項一併劃往管轄行,會計分錄為:

通兑業務

借:411分行轄內往來——中心所

貸:411分行轄內往來——代理所

貸:511手續費收入

通存業務

借:411分行轄內往來——代理所

貸:411分行轄內往來——中心所

貸:511手續費收入

(三)管轄行將中心所划來的業務數據併入當日全國聯行往賬報告表,納入全國聯行匯差,會計分錄為:

通兑業務

借:401全國聯行往賬

貸:411分行轄內往來

通存業務

借:411分行轄內往來

貸401全國聯行往賬

此全國聯行往賬發生額不再形成往賬發送數據,但需形成對賬數據納入全國聯行對賬系統。

第六條 開户行的會計核算。

(一)開户行儲蓄所將異地通存通兑他代本業務數據即時傳至中心儲蓄所,會計分錄為:

通兑業務

借:255活期儲蓄

貸:411分行轄內往來

扣劃的活期儲蓄存款發生額中包含支付本金和手續費。

通存業務

借:411分行轄內往來

借:255活期儲蓄(手續費)

貸:255活期儲蓄

(二)開户行中心所將開户行儲蓄所划來的數據彙總劃至管轄行,會計分錄為:

通兑業務

借:411分行轄內往來——開户所

貸:411分行轄內往來——管轄行通存業務

借:411分行轄內往來——管轄行

貸:411分行轄內往來——開户所

(三)管轄行將中心所划來的業務數據併入當日全國聯行來賬報告表,納入全國聯行匯差,會計分錄為:

通兑業務

借:411分行轄內往來

貸:402全國聯行來賬通存業務

借:402全國聯行來賬

貸:411分行轄內往來

此全國聯行來賬發生額非電子匯兑系統接收數據,但需形成對賬數據納入全國聯行對賬系統。

第三章 數據對賬

第七條 辦理異地通存通兑業務的儲蓄所應及時將全部異地本代他和他代本業務數據送至中心儲蓄所,日終中心儲蓄所彙總全額數據,生成具有業務發生日期、收報行行號、發報行行號、金額、報單種類和報單號碼的對賬數據,報送管轄行。

第八條 管轄行將中心儲蓄所傳來的數據,通過手工或計算機自動併入當日全國聯行往來報告表形成全國聯行匯差,納入當日全國聯行對賬系統並傳送上級行。

第九條 管轄行根據已納入全國聯行對賬系統的異地通存通兑數據,打印出往來賬明細清單返還中心儲蓄所,中心儲蓄所依此清單與原始數據進行核對。

第十條 當日總行收到管轄行傳來的對賬數據後,立即進行對賬,對賬結果第二天返傳管轄行。

第十一條 管轄行接到總行未配對查詢後,應將報單號字頭為“8”或“9”的異地通存通兑未配對查詢數據及時傳送給中心儲蓄所,中心儲蓄所據此未配對信息向經辦所發出查詢。

第十二條 經辦業務儲蓄所收到查詢後,應立即根據查詢內容進行核對,當日或最遲次日將查覆信息傳送中心所,經中心所審查後,通過管轄行傳送到總行,全過程不得超過3日。

第十三條 異地通存通兑業務對賬中發現的各種類型差錯,比照全國電子匯兑和儲蓄及銀行卡異地通存通兑有關差錯處理辦法處理。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國工商銀行總行負責解釋、修改。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1998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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