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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保合同 網絡設備維保合同【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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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保合同 網絡設備維保合同【新版多篇】

維保合同 網絡設備維保合同 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就金鷹奧萊城監控設備維保服務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本標所列監控設備維修維護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壹年 ,即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維保服務費叁萬伍仟元整

三、維保內容:

1、每年對規定範圍內所有監控設備定期檢查、維修維護二次,每次巡檢需填寫完整的經用户簽名的巡檢記錄一式兩份,一份報保衞處查驗,作為支付服務費的必要依據。

2、乙方保證在接報修後,保證在8小時內免費修復。重大故障無法在規定時間內修復的,乙方應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免費提供備機供甲方使用,並在72小時內修復。

3、乙方接報時應及時填寫維保確認單,署明報修人、接報人、報修人聯繫電話、報修設備地點、接報時間。維修工作完成時,應在服務確認單上署明到達現場時間、修復項目及時間、場地清理情況,並請報修人簽字確認。

四、乙方的其他責任

1、維修人員需掛牌工作,維護維修時,場地清潔工作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並對自己的安全負完全責任。

3、乙方不得損壞甲方財產,否則按損壞情況照價賠償。

4、乙方對甲方包乾維保設備承擔保全責任,確保相關設備正常安全運行。更換下的所有已損部件應交回甲方物資設備處確認,未經許可不得自行處理。除已損部件外,未經甲方物資設備處許可,不得更換其他部件。

五、服務地點:

六、運輸及交通費用負擔: 由乙方負擔。

七、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無 。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維護維修後的監控設備必須保證能正常安全使用,或達到國家標準和行業規範規定,以及甲方招標文件要求的技術參數指標,方認定合格。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服務期滿六個月,經考核服務質量達到雙方約定要求,7個工作日內支付到總價款的 40 % ;服務期滿十二個月,經考核服務質量達到雙方約定要求,

7個工作日內支付到總價款的 100 %。

十、優先原則:在乙方嚴格履行合同條款,提供優質服務,甲乙雙方合作愉快的前提下,甲方承諾在下一個維保週期選擇乙方時,一年一評估適當優先選擇乙方。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被投訴,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修復故障或提供備機的,(經查情況屬實的)或推遲服務24小時以上,每發生一次甲方在乙方維保包乾費中扣減200元/次,同時甲方可以直接尋求其他途徑解決問題,所需費用按實際發生金額(以票據為準)在乙方維保費中扣減。

2、乙方一個付費期(每六個月為一個付費期)內累計三次以上被投訴,經查情況屬實,造成惡劣影響的。甲方有權止付全部或部份服務費並終止服務合同。

3、甲方按合同規定期限按時支付服務費,逾期按應付款項的0.1%/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報修人員報修時與接報人另行約定上門維修的服務時間,及甲方報修人員報修後,在約定時間內不派人到現場開門,又無法聯繫,造成乙方服務不及時的,不得視為乙方違約行為扣減服務費。

十二、免責條款

1、因自然災害、戰爭、特別惡劣天氣等原因造成乙方維修人員不能按承諾時限到達現場,甲方對乙方不予處罰。

2、因雷擊、火災、供電事故、人為因素造成設備損壞,甲方另行按實支付維修費。

3、監控系統ups後備電源電池更換費用,甲方另行按實支付費用。

十三、維護保養安全

1、乙方工程師在維護操作過程中嚴格按照安全規範操作,注意設備安全、人身安全和環境安全;未經學校同意,嚴禁操作其它設備。

2、未經學校保衞處同意,乙方工程師不得在校內進行動火、電焊等操作。如確實需要,經校保衞處同意,並由學校派員在場地內做好相應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施工。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經濟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五、甲方的上一期的邀標文件及賣方的投標文件作為合同的要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本合同不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十六、乙方賬號信息

公司名稱:

甲方簽字: 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維保合同 網絡設備維保合同 篇二

甲方;

乙方;

一;合同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的情況,甲乙雙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二;此次保養設備名稱及項目;

1.電動雙樑門式起重機32噸 1套/3000元

2.電動雙樑橋式起重機20噸 1套/3000元

3.電動單樑橋式起重機10噸 1套/1800元

三;此次保養費共合計(大寫);柒仟捌佰元整¥;7800元(不含税票) 四;服務保養檢查項目及乙方責任;

a電器電路部分是否正常運轉聲音是否正常;相關設備是否安全;

b.主電動葫蘆轉動鋼絲繩導繩器部分電機限位等是否正常運行;

c.天車道軌調整緊固道軌壓板螺絲;

d.對安全滑線滑塊進行檢測連接片螺絲緊固;

e.主葫蘆注潤滑油各部分鎖緊螺絲緊固;

\qk箱電路檢測手柄靈敏度檢測按鍵操作是否操作靈活有無接觸不良失靈現象大線及附線等是否安全可靠;

主樑螺絲緊固、主動輪齒圈、減速機、齒輪油等檢查zd電機制動環調試;

五。服務時間

1、本合同規定的服務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時間內進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時間提供服務,並接到對方電話12小時到達貴公司,只需另行計費。

六。服務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為期 壹 年服務期限

七。甲方責任;

a.負責設備的日常管理,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和服務項目進行考核和確認。  b.保養時,給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工時間並在顯眼處設置標貼安全警示標誌。  c.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經乙方認可的備品配件,以確保整機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d.為維護乙方的技術權益,以壞換新的方式購買乙方的專用部件。

e.負責支付非乙方保養所更換的起重機零部件材料費。

f.因管理、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而需要修理和更換的,需與乙方簽訂修理合同。  g.服務期內,第三方若對本合同設備實施改造、修理、裝飾、更換的,應在實施前書面通知和徵得乙方的同意,並在工程結束時通知乙方對設備進行檢查,因工程實施而影響設備性能和非經乙方同意的項目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理。

七。質量保證:所更換配件保修三個月(易壎件除外如、導繩器、斷火、接觸器)

八。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應支付乙方本合同服務費用總額的50%,共計人民幣(大寫)_叁仟玖佰元 ;餘下款項在服務期結束前一次性付清。

九。本合同不承擔項目

1、土建工程中的起重機附載、, 等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當或人為損壞,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換工程。

十。其他事項;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規定之外的服務項目時,乙方以報價單形式交甲方確認,經雙方另行簽訂協議後由乙方提供服務。

2、在保養或維修前應事先通知給甲方,並在服務項目結束後必須由甲方代表簽字認可,並將更換下的廢舊零件給甲方,如沒有得到甲方代表簽字認可,甲方有權視本次服務無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務內容時,所支出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以報價單的形式報甲方同意後實施服務。

4、因國家頒佈或修訂有關標準而需要增加設備功能時,雙方應另行簽訂修理合同,乙方給予價格優惠。

5、乙方在實施服務後,甲方若未及時支付應付的費用,乙方有權按銀行貸款利息向甲方索取違約金。

6、保養中產生的各類廢棄物,由甲方按照當地損失管理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7、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需另簽訂一份《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經雙方確認的附件、協議均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先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其它約定事項皆按原合同實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書面通知對方,在結清所有費用後辦理終止事宜。

1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簽署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維保合同 網絡設備維保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據公安部1996年第21號通知精神及成都市消防條例第十條、三十五條規定,明確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責任,確保自動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提高自動消防系統的火災抵禦能力,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維保項目:1—7項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聯運控制系統;

3、消火栓滅火系統;

4、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

5、消防排煙通風系統;

6、應急疏散系統;

7、區域報警系統。

四、維保期:維保期年,從年月日至

五、維保費用及付款方式:

1、維保費用:每年¥元,大寫 2、付款時間及方式:合同簽訂後半月甲方支付乙方總合同款的60%即¥ 元(大寫: ),合同期滿七日支付乙方總合同款的40%即¥ (大寫: ),付款方式採用現金或同城轉賬。

3、一次性更換材料單價在以上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六、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全套消防系統的竣工材料、圖紙,便於掌握消防系統的情況和開展維護工作,合同期滿後歸還甲方。

2、甲方不得將消防設施設備挪用,若因此造成的損壞,責任由甲方承擔。

3、在對隱患工程進行維修時,乙方儘量保護原設備,如有不可避免的地方,造成原裝修材料的損壞,修復工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甲方需改造工作涉及到消防系統的改變時,甲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乙方應協助甲方修復和完善消防系統,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應確定消防控制中心有專人24小時值班監控。建立檢查維修設備登記薄,為維護人員提供設備出入證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維修單位,發生火災事故時應及時處理。

6、對乙方例檢所做的記錄、報告,甲方應制定專人負責核對簽字。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需具備有關部門認定的現代消防系統維保資質,並對資質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承擔由於資質的真實性、有效性而引起的責任。維護人員必須有專業的維保技術資格,有高度的責任感和認真負責的精神,對所承擔的消防系統保證質量第一,科學檢查、精心維護使消防系統靈敏、可靠,保持常年運行。

2、乙方在合同簽訂7天內完成整個系統的普查,並將普查後的結果以書面形式呈報甲方,對普查系統所存在的問題進行恢復。

3、對所承接的消防維保進行每月兩次的例檢,並做好月檢、季檢、年檢報告等工作,對發現的問題限期進行整改,並出具有效的系統正常運行的檢測報告。

4、乙方24小時開通服務諮詢電話,並負責24小時排故。消防系統發生故障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應在2小時內到達現場,在12小時內解決一般故障,24小時內解決重大故障。如不能在24小時內解決的,乙方應書面説明原因及需要的維修期限,並提出臨時安全防範措施,配合甲方人員應對緊急情況。

5、消防系統發生重大故障,必須進行較大的維修或更換部件,須報甲方批准。甲方應迅速給予乙方答覆,如因甲方延誤造成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但系乙方的過錯造成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6、消防部門檢查工作時,乙方應主動參加、認真聽取消防部門的意見,積極配合甲方工作,對消防系統存在的問題按要求進行完善。

7、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建立自動消防系統有關管理制度,根據維修工作需要,向消防監控值班提供相應的記錄、記事本。指導自動消防監控人員正確使用監控設備,監控人員對值班中出現的情況,作出正確的處理並記錄。雙方共同做好消防系統保養工作。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按合同規定付款,每延誤10天支付3%的違約金。

2、若乙方未按雙方約定的期限或相關標準完成維修或維保工作,每次支付甲方違約金1000元,超過3次,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無故終止合同方向對方賠付履行合同額的50%違約金。

八、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維保合同 網絡設備維保合同 篇四

乙方:

為了保障公司和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因消防設備維修保養不及時而導致消防設備不能正常工作,一旦發生火災,不能真正起到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的作用。根據國家消防有關規定,現甲方將公司內所有的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委託給乙方。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互相配合,經雙方協商同意,特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維護服務的消防工程名稱:張家界唱響天下娛樂城消防設施維護。

第二條:維護服務的消防工程地址:張家界市永定區三角坪唱享天下娛樂城。

第三條:維修服務的消防工程範圍及維護內容要求:

一、維護服務的消防工程範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消防控制聯動系統;

3、消火栓系統;

4、自動噴淋系統;

5、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

二、維護內容及要求:《消防工程維保技術協議》。

第四條:維護期限、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消防系統維護週期為 壹 年,自 20xx 年 元 月 1日 起至 20xx 年12 月 31 日止,年維護費用為:15000整(大寫:壹萬伍仟圓整),當維護週期達到半年時支付乙方本合同款的50% ,維護週期結束後10日內再支付本合同款的50%,二次付清。該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簽合同的權利。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安排專人負責該消防系統的日常管理和監護,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並按消防規範的要求,對公司的消防設施進行日檢查制度,並做好記錄。

2、當甲方發現消防設施故障並不能自行排除時,應及時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與甲方聯繫確認後12小時內,必須派維護人員到現場進行處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維修記

3、甲方必須按本合同按時付給乙方維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應付款項,如發生拖欠款項現象,除按《經濟合同法》規定承擔責任外,乙方將自動轉為待工期,其間,該消防維護服務的項目所發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公司的消防圖紙資料及有關設備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順利地進行維護。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本合同範圍內消防系統維護工作,以確保整個系統處於正常運行狀態。

2、乙方根據維護細則定期進行月檢、季檢、年檢工作,同時對消防維護工程範圍內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每次維護保養工作完成後填寫相關的維護記錄表,分別由雙方負責人簽字後存檔。(注:年檢和季檢的當月不再進行月檢)。

3、乙方在月檢、季檢和年檢的維護工作完成後,應做出維護報告書,經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後存檔。當消防系統出現故障時甲方通知乙方到現場,乙方兩次不按時到達現場處理故障,視為違約,由此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賠償。

4、乙方為確保防爆實驗室的濃度探測器處於完好狀態,應每半年請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濃度探頭進行檢測並出具合格的檢測報告,當檢測發現探頭達不到使用要求時乙方應將探頭送至廠家進行重新標定使其達到正常使用要求,上述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若遇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其它:

1、消防工程的維護保養工作,需更換設備、零配件、材料單價在100元以內,由乙方承擔。如超過100元的設備由甲方承擔購買,乙方負責安裝;甲方亦可委託乙方購買,乙方需提供正規發票,其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2、防暴實驗室的濃度探頭每半年需請有資質的供應商對其靈敏度進行檢測

2、甲方現場負責人為:張露,乙方現場負責人為:馬強 ,如雙方現場負責人有所變動,應書面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有效期間,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任一方違約均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甲方擅自關閉被維護設備; 值班人員不在值班現場; 當確定設備、備件已損壞時,乙方提出需要更換,甲方不與採納的; 甲方不及時反饋給乙方設備運轉故障情況。

4、本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子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維保合同 網絡設備維保合同 篇五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守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則,針對瀋陽萬維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所屬的光大大廈消防系統檢修維保項目的具體情況,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協調配合,確保本工程能夠按期保質保量順利完成,甲乙雙方在完全清楚和理解本合同條款的基礎上,在自覺、自願的前提下及乙方完全清楚施工現場的實際安裝情況、場地條件、承包範圍等,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施工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a、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探測器、按鈕、模塊、層顯、聲光報警器等達到正常工作狀態。無誤報達到與各個系統聯動狀態正常運行。

b、消防廣播系統:音源、前置、功放、揚聲器等達到正常使用工作狀態並達到聯動啟動狀態。

c、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淋泵、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濕式報警閥等達到正常工作狀態並達到聯動手動正常。

d、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消火栓、消防泵等達到正常工作狀態並達到聯動手動狀態正常。

3、承包方式:包工

4、質量標準:達到優良標準。

第二章 工程監督

1、甲方委派 為本工程的專人監督員,乙方自覺接受監督人員的監督、檢查。

2、甲方委派專職監督人員的權限範圍為:本合同所涉及的維保工程。全面負責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監督、檢查和驗收等工作。

第三章 工程驗收標準

1、每月對此工程按系統進行試驗,乙方應按國家規範有關規定要求,向甲方提交完整的調試記錄及存在問題説明和相應解決辦法。.

2、當維保例行需要定期檢測時,其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協調辦理相關手續。

3、每年工程維保結束後,乙方將維保記錄及相關技術資料和消防定期檢測報告全部移交甲方備檔。

4、在維保合同期內此工程乙方負責維護和管理。

5、每次調試檢查結束後,乙方寫出詳細的檢查報告並交甲方一份存檔。

6、日檢記錄由建設單位監控人員負責填寫,乙方負責指導。 7、乙方保證每月兩次到現場進行檢查、維護。

8、乙方接到甲方緊急通知後保證在2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出現的緊急情況。

9、乙方必須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如達不到消防規定由乙方負責。

第四章 工程保修

保修範圍:

由於乙方施工質量問題和所選用材料、設備等質量問題,均屬乙方保修範圍。但由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損失除外,如雷擊等。

第五章 現場變更及現場簽證

本工程範圍以外,由於甲方原因增加的工作量進行現場簽證。

第六章 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

1、按協議要求及時支付維保款。

2、建設單位及時協調施工中各個辦公室開關門等。 乙方:

1、接受甲方各職能部門及項目經理的管理。嚴格按照甲方的技術要求、工程質量和進度要求文明施工,接受建設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責任書》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2、按甲方要求及時施工。

3、維保期內出現緊急情況,但消防設備不能正常運轉而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4、負責為建設單位辦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廣播系統、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等系統消防定期檢測合格手續(含政府職能要求變更的檢測項目也包含在此合同範圍內)。

第七章 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1、總金額:此項目總金額為(大寫): (小寫): 元整人民幣。

2、付款方式: 第八章 第九章

合同期限 合同份數

合同期限一年( )

本合同內容有塗改或手寫修改的一律無效。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正本。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章違約責任

單方違約要向另一方按《合同法》規定承擔賠償責任。由於維護不及時造成甲方人員、財產的損失按實際賠償。

第十一章 附表

具體見後各個系統維保內容附表(附表內容均為國家有關驗收規範規定的維護保養內容)

甲方:(發包方公章) 乙方:(承包方公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維保合同 網絡設備維保合同 篇六

甲方:

地址:郵政編碼:

電話:聯繫人:

電子郵件:

乙方:

地址:郵政編碼:

電話:聯繫人:

電子郵件:

服務項目

服務器ip:,

由乙方處理以上_ 兩 _台服務器所有的安全問題,包括服務器日常維護工作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若甲方服務器更換需要提前至少一天通知乙方,合同期內甲方最多可以更換三次。

日常維護:乙方負責服務器的安全配置及防護、反入侵、清除木馬等安全工作,及時排除服務器系統和網站的安全隱患,保障服務器正常運行。

應急處理:如服務器遭到意外攻擊而出現問題,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的1小時內進行處理,2小時內解決問題或給出解決問題的方案(非工作時間可酌情放寬)。

乙方保證甲方每台服務器每月因安全問題而停運的總時間少於12小時。

乙方在每次處理安全問題後,向甲方提交電子版形式的書面報告,並向甲方提供安全措施建議,對甲方提出的疑問進行解答和有限的諮詢服務。

注:乙方不負責幫甲方修改或開發程序代碼,不負責服務器硬件故障引發的問題,不負責因服務器所在機房的網絡故障和遭受外部網絡攻擊造成的問題。

乙方在規定的責權範圍之外,可協助甲方處理一些程序上的漏洞和能夠快速解決的小問題。如有重大問題需要改編程序等較高難度和較大工作量的,乙方要另行收費,價格待議。

維護期間每出現一次嚴重問題,如果下一年續費的話,安全服務延期一個月。

服務和保密

乙方對甲方所屬服務器相關數據和資料進行嚴格保密,不得將任何資料以任何形式外泄。

如乙方違約,甲方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服務期限與價款

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期限為_20xx_年_5 _月_ 9 _日至_20xx_年_ 5_月_ 10 _日。

共_ 兩 _台服務器的安全代理維護費用為人民幣_ *000 _元整。

合同的解釋、法律適用、生效條件及其他

合同有效期為_ 12 _個月,在合同到期時,雙方如需要繼續合作並對本合同無異議,則另籤合同。

合同的訂立、實施、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分,簽約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_5 _月_ 9 _日 201x年_5 _月_ 9 _日

維保合同 網絡設備維保合同 篇七

委託單位(甲方):

維保單位(乙方):

為保證 弱電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承擔甲方弱電系統維護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等各項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維護保養概況

1、工程名稱: 弱電維護工程。

2、工程地點: 。

3、維保項目:

門禁管理系統 □樓宇對講系統

車庫道閘系統

4、服務內容:負責系統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檢修及緊急故障處理工作,確保整個系統的正常運行。

5、合同期限:壹年

第二條 具體維保內容

乙方應根據維保項目出具詳細《維保計劃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計劃書內容經甲方確認後,乙方應嚴格按計劃書內容開展維保工作。

第三條 維護保養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如需續約,應於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提出續簽意向,甲方從乙方維保、服務質量等方面綜合評測後,雙方友好協商無爭議,可續簽本合同。

第四條 承包方式及維護保養費用

1、乙方在維護保養費用總價為 (¥ 元)

2、在保養維護期間所涉及的以下易損耗材、易損件由乙方承擔:電阻、電容、二極管、三極管、松香、電工膠布、白膠布、扎線排、器材專用清潔劑等。

3、如出現設備維修更換零部件或更換設備時,乙方提供的設備和材料應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能用於維護和檢修。更換零部件及設備的相關費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費。

第五條 付款及結算辦法

維護保養費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 元(¥ 元)。 甲方在合同簽定後將維護保養費用以每次一個季度的支付方式支付給乙方,並由乙方開具正規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後應10日內支付款項至乙方提供的公司賬號。甲方每次付款暫扣20%的維護款,用於對於乙方的約束。 乙方應於每季度維保工作結束後,將經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後的月檢、季檢記錄單一併交至甲方作為餘款的付款憑證,甲方如無異議,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費用。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甲方發現系統有異常情況出現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詳細説明故障現象,以便於乙方根據故障現象進行相應準備。

2、乙方在對系統進行維修及保養過程中,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協調幫助和便利設施。維修完畢後,甲方及時派人進行檢查和驗收並在維修單上簽字確認。

3、在維修保養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必要的協助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與其它部門以及其它工種的配合事宜,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施工,由此造成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因乙方維修不及時、服務不到位或不按照甲方規定完成維保任務,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乙方:

1、定期檢查維護各類弱電系統,使之正常運行,保證系統處於無故障狀態。若因維保期間系統故障,維保方沒有及時進行維修導致系統沒有發揮其功能,造成甲方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在系統設備正常使用狀態下,乙方定時到甲方現場進行設備的例行保養和檢修,每月 次。

3、要有詳細的月檢、季檢、年檢記錄交甲方現場工作人員簽字確認。

4、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時,應儘量將維護保養對甲方場館所產生的影響減少到最小,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規章制度。

5、系統在平時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後及時響應,市內 8 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處理,如出現設備損壞,無法修復(包括設備零配件已被市場淘汰等因素),乙方須提供整改方案,並保證在 個工作日內交由甲方確認並協商解決。

6、乙方對維修過的設備負責半年的免費保修,對更換的新設備負責壹年的免費保修,自更換安裝完畢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7、乙方為甲方服務期間,因維護保養工作所發生的施工人員工傷事故及其他責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若有違反合同中條款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並支付合同總造價15%的違約金給對方。

如因乙方維保不力造成的責任事故,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本合同共五頁,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本合同維護保養內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維護保養期滿後失效。

第九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條款。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維保合同 網絡設備維保合同 篇八

甲方(委託單位): (公章)

乙方(被委託單位): (深圳分公司) (公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並結合深圳市消防法規的有關要求,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消防設施維修保養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單位): 華瀚科技有限公司

二、乙方(被委託單位): 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建築名稱: 位於深圳市坪山新區金牛西路華瀚科技有限公司(1#、2#、3#)廠房、辦公樓一棟

四、保養面積: 約80000萬平方

五、維修保養依據和標準

1、公安部[公通字(1996)21號文]和深圳市公安局[深公字(1996)390號文];

2、{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16-20xx)}、[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

(gb50084-20xx)]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50116-98)]。

六、維護保養內容:

1、室內消火栓系統(消火栓箱約 150(套)

2、防排煙系統;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沐頭約800個)。

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報警點約600個。

七、維修保養合同期限為壹年

從 20xx 年 11 月 15 日至 20xx 年 11 月 14 日止。

八、維修保養費及支付方法:

1、維修保養費共計為¥ 45000.00 元,大寫: 肆萬伍仟元整 (含3%的普税發票)。

2、甲方在合同簽訂後3天內一次性支付維修保養費總額的50%(即貳萬貳仟伍佰元整),半年後再付維修保養費總額的30%(即壹萬叁仟伍佰元整),維修保養期滿後7天內付清餘款20%(即玖仟元整)。

3、每次更換被維修保養的消防產品或材料所需配件或材料費用低於¥100.00元時,配件或材料由維修保養方承擔,超出¥100.00時,超出部分的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但維修保養方必須事先經委託方同意。更換配件或材料的人工費全部由維修保養方承擔。

九、委託方責任

(1)任命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消防管理責任人;

(2)提供消防設施有關的技術資料和運轉歷史記錄;

(3)負責及時、準確通知消防設施出現的故障和問題;

(4)負責協助進入消防設施需維修的場所,及時發佈相關通知;

(5)負責免費提供維修保養所需的水、電和垂直運輸。

十、被委託方責任:

(1)應派兩名具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此項工作,並向書面通知委託方;

(2)對建築消防設施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

(3)消防設施的每次檢查、檢修和保養的結果要作好記錄,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並會同委託方簽字確認;

4) 隨時維修或更換不能正常工作或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消防設施。

(5)當接到委託方消防設施故障的通知後應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和修復。對嚴重故障,或難以短時間內修復故障,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並及時書面報告委託方。

(6)在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的,應當通知委託方,並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7)承擔因其過失或故意行為而產生的所有消防安全責任。

十一、維修保養例行檢查的內容:

1、消火栓系統:a、水槍射擊實驗; b、消火栓泵自動和手動啟動;c、消火栓、水槍、水帶、消火栓按鈕、警鈴及水泵接合器的檢查。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a、末端放水裝置啟動實驗; b、噴啉泵自動和手動啟動;c、水流指示器和濕式報警閥的檢測;d、噴淋頭及管道的巡查和維修。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a、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各功能;b、對煙、温感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及模塊進行檢測;c、檢查消防警鈴和其他報警設施。

十二、乙方每月提供一次檢測報告,由雙方參加維修保養代表簽字和蓋章後各執一份。

十三、爭議解決

1、履行合同過程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違約

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或部分履行合同條款,違約方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安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

十四、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章後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代表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代表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維保合同 網絡設備維保合同 篇九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經過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就 消防系統維護保養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消防系統維護保養項目

2、建設地點: 。

第二條 項目內容及承包範圍

1、項目內容:按照國家有關規範對消防系統執行定期維護保養內容並參照本合同約定的其它條款執行維修。

2、承包範圍:

第三條 維護保養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本合同開始執行,具體保養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承包方式、造價及造價調整

1、承包方式:

1).在維護保養期內,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範對消防系統執行定期維護保養內容並參照本合同約定的其它條款執行維修,並認真填寫相關記錄。

2).設備維修時所發生的材料費由甲方支付,但甲方不支付維修時所發生的人工費用。

2、本項目造價為人民幣 元整。

第五條 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開工前向乙方進行現場情況交底。

2、向乙方提供設備圖紙(包括技術説明)等資料,並組織技術交底。

3、處理現場有關維護保養質量等事宜。

4、監督維護保養進度計劃。

5、負責現場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6、負責按照合同及時付款。

7、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的工作配合。

乙方義務:

1、在維護保養期限內,乙方保證甲方消防系統設備的正常工作。

2、消防系統設備出現問題,乙方8小時內到達現場,並直至問題解決後離場。

3、對於突發事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4個小時內到達現場,並根據現場情況採取相關措施協助甲方解決問題。

4、乙方應確保維護保養過程的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將完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安全施工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作好安全教育、安全防護(包括為所屬人員配備個人防護用品)等工作,保證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發生事故,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書面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2、乙方應制定安全防護措施;若乙方未做防護或防護不力而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有關責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 價款結算方式

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甲方在收到乙方同等金額的發票後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計人民幣 元整;

第八條 違約

1、在施工過程中,如果甲方發現乙方維護質量達不到合同和規範要求,乙方應視情節至少賠償甲方總合同額3%的經濟損失;如情形嚴重的,甲方在獲得賠償的同時,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更換材料設備或人員,造成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合同額3%的經濟損失;因乙方服務不及時的,乙方應當根據情節的程度至少支付甲方合同總金額3%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直接獲得第三方的服務,對於所產生的費用甲方有權在未支付的款項中予以扣除,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發生諸如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政府行為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乙方應積極採取措施,減少損失,並及時報告受害情況和修復費用,人員的傷亡和機械設備的損壞以及停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合同條款的解釋或執行以及與項目密切相關的事項發生爭議,應友好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在當地進行仲裁,仲裁將根據當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除非另有裁決,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有補充、變更的,雙方應經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維保合同 網絡設備維保合同 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規定,就乙方為甲方設備提供維護、維修服務,甲乙雙方同意根據合同內載明的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據此雙方簽約如下:

一、關於設備

1.1設備名稱:賓館內所有消防設備;

1.2設備品牌:見合同;

1.3設備型號:見合同;

1.4所在處所:見施工圖紙。

二、提供服務的範圍

對設備包括與設備有效運行有關的軟件、硬件提供維護 維修服務。

三、維護的內容

3.1 每2周不少於1次到設備現場對設備進行機件清潔維護保養,瞭解設備運行情況;

3.2 每3個月不少於1次對設備進行功能檢測、保養及更換已損耗的易損部件;

3.3 每半年對設備進行調試一次;

3.4 定期維護使機器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減少設備的損耗和零件的損耗。

四、維護內容

4.1 接到甲方要求排除故障的電話後,乙方的技術人員必須在3小時內趕到現場,並在24小時內排除設備故障,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

4.2 乙方必須提供電話應急迴應服務及上門維修服務;乙方維修服務電話: 傳真:

4.3 在本合同期內,應對設備進行一次大修,進行全面清理式檢測維護保養並更換已損耗的部件,大修時間由甲方確定。

五、易損件、配件及耗材的供應

5.1 易損件、配件等備件由甲方承擔費用的,在更換備件後,從設備中拆卸的備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5.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及服務的價格不得高於乙方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商品及服務的價格。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

6.1固定專職技術人員按有關規定操作設備;

6.2乙方對設備進行維護維修時,甲方應提供相應的便利;

6.3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7.1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維護、維修服務,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7.2 乙方自行配備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所需的工具、設備;

7.3 每次進行設備的維護、維修時為甲方技術人員提供現場培訓;

7.4 乙方對每次維護、維修做記錄並交甲方,記錄的內容包括故障現象、維護維修結果、人員及時間等;

7.5 不得將在向甲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熟知甲方業務機密泄露給第三方。

八、費用及其支付

8.1 費用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總額為: 萬元,大寫:

8.2 支付

8.2.1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總額的50%;

8.2.2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如雙方發生爭議,在爭議解決後一個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餘款,即費用總額的50%。

九、違約責任

9.1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4.1條規定的,每延誤1小時,按本合同金額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2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每次按本合同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合同期限自 至

十一、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和終止等,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二、爭議的解決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應當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

12.2 如不能協商解決爭議,按下列方式解決:

12.2.1依法向合同履行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效力

13.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2 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法終止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四、其他

14.1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的,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自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14.2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乙方的辦公地點或傳真號碼發生變更的,應以及時通知甲方。

14.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