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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維保服務項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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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維保服務項目合同

消防維保服務項目合同

方:

方:

消防維保合同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單位名稱:(章) 泰州壹壹壹生活廣場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章)江蘇揚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揚州市江都區文昌東路1002號

法人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詹聖富

聯繫人:

電話:0514-86513866

電話:

急修電話:13952610602

傳真:

傳真:

聯繫人:高經理

郵政編碼:

電子郵件:

一、商務條款

為保障甲方的消防設備設施正常運行,確保消防設備設施的質量及延長消防設備設施的使用壽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公通字[1996]21號文”的規定》《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第106號令)》、《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第107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築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GA503—200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166-2007)、《建築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GA503—2004)、《建築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GA836-2009)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乙方承諾具備履行本合同的全部合法資質及能力,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期限

1、此合同的服務期限:2020年11月 2 日開始至 2021年11月 2 日止,合同期為1年

合同期滿,如乙方同意續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天內與甲方協商,甲、乙雙方商定合同的延續或終止。

2、試用期三個月,若消防維保效果經甲方考評能夠達到甲方的要求,將視為試用合格。若考評結果為不合格,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甲方無需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責任,但甲方需提前15天將解除合同決定書面通知乙方。

二、合同價格

1、一年維保合同總價:人民幣元整(大寫),即¥ 元(小寫)。

2、該價格為乙方完成本項目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即技術指導及培訓費、消防維護、保養服務費,以及300元及以下材料費用(300元以下配件免費更換年累計不超過10000元)等所有費用(除人為因素、故障、不可抗因素)、税金等其它一切可能發生的費用,超出300元單價的零部件按市場單價8折優惠執行。除本合同明確約定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以外,甲方無需承擔其他任何費用。

3、該價格為乙方現場充分了解各消防的運行情況,任何因忽視或誤解情況而導致的索賠申請將不獲甲方批准。

三、付款方式

1、每半年支付維保費用,支付前乙方需提供所有消防設施的檢查記錄經甲方安保、工程部確認簽字。

2、合同付款憑甲方代表人員確認的文件及增值税專用發票按季度付款(如維保質量評估有扣款項,需予以扣除相應維保款)。乙方同意甲方將合同款匯入乙方指定的以下銀行,乙方應保證賬户的真實有效,因賬户不實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户名:江蘇揚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開户行:江蘇銀行江都龍川支行

帳 號: 90280188000071441

所有付款須開具正規發票,發票出具:江蘇揚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服務業發票)

所有付款須開具有效、合法的正規發票,乙方同意,甲方在支付各期費用前,有權先行抵扣乙方於相應各期內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維修費及其他費用,然後才支付抵扣後的餘額。上述各款項的抵扣,並不視為甲方同意乙方減少開具發票金額,即乙方仍應按抵扣前的金額開具發票。

二、專用條款

第一部分乙方維修保養人員和乙方責任

1、 乙方應派出有消防設施調試維修保養資格和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維修保養工作,該人員具有合法的資質及履行本合同所具備豐富的業務經驗。乙方委派不少於一名消防維保技術人員,負責甲方合同項目的維修保養工作,維修人員名單、身份證複印件、社保清單、簽名對照表、資質及單位授權書應作為本合同附件,並於本合同生效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送交市公安消防局備案。

2、 乙方公司需保證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報修電話暢通,在接到電話緊急故障通知以後1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有關消防設施的故障並及時排除,不得以非工作時間為藉口推諉不趕到現場,乙方應與其派遣人員簽署勞動合同,保證勞動關係合法有效,乙方委派人員在甲方場地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乙方負責解決。

3、 按合同的規定,對委託維修保養的建築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並提前15天向甲方提供下月維修保養計劃及相關配件更換目錄。

4、對消防設施出現的故障及時修復,保證其正常運行率達98%以上,有關維保要求及驗收等內容必須由工程部、安保部審核。

5、對維修保養的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每週例行檢查及故障維修,每月進行一次月檢,每三個月進行一次季檢,檢查內容詳見《月、季檢查表》、《消防設備設施維修更換記錄》,檢查結果應如實記錄,並會同甲方代表共同簽字確認。每個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消防月度維保報告,每個月出具一次維保報告,每年12月31日[或合約結束前半個月]前出具一次全年整體維保報告,供甲方備案。

6、新舊維保單位交接時,須出具正規交接報告,明確問題和費用,且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否則將視為免費維保內容,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和責任。實行24小時電話值班的緊急維修制度,在接到電話緊急故障通知以後1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有關消防設施的故障並及時排除,

7、當消防設施出現嚴重故障不得不停用時,應會同甲方立即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進行搶修,儘快恢復系統的運行。

8、維保期內,若需要對消防設施進行變更改造,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所需的硬件和軟件方面的技術支持、電子文檔,並保證符合消防規範及通過消防驗收。

9、進入維保期後,乙方將對甲方所提供的消防系統圖紙及資料進行審查,對不符合現場實際情況的資料進行修改,對缺少的資料由乙方予以補齊。

10、維保期內,乙方負責協調諸如消防報審及報建等事宜,但所需的有關材料必須由甲方負責提供。

11、乙方在保養期間,負責免費清洗維保合同範圍內影響正常使用的探測器及模塊。

12、乙方應保證甲方合同條款中所有維修保養項的24小時正常運行和使用。

13、乙方按市消防局的最新要求對合同內的消防系統進行維保。

14、乙方承諾:針對甲方各門店前期遺留的設備故障和存在的問題,在合同簽定後兩週時間內出具詳細的檢測報告和整改方案及材料設備報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於兩週內解決前期遺留下來的線路和設備故障,全面恢復系統正常運行。乙方承諾對甲方各門店前期遺留的設備故障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免費維修、調試,需要更換的材料、設備由甲方提供。

15、乙方應在維保期結束前的三日內積極配合甲方進行技術交底。

16、乙方必須現狀接受各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場地,否則視為違約。

17、培訓:

乙方有義務每年兩次(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對甲方相關技術、保安及客服人員的集體技術培訓,甲方負責統一安排人員、地點。

18、乙方須提供相應施工資質及團體保險信息,併為派駐甲方施工人員出具書面文件,明確姓名、身份證號碼、具體作業資質等基本信息及因公司派遣而來到甲方施工,如中途人員變動也應出具書面文件提供新來甲方施工人員的上述信息。所有施工人員的行為均為職務行為,乙方應對此承擔所有責任。

第二部分維修保養內容和要求

1、消防系統設備(施)維修保養的內容:

1.1、消防水系統:消防水池出水口第一個閘閥到末端為維保範圍. 【因部分門店系統老化,維修範圍不僅限與此,維保方應根據門店實際情況進行維保】。

消防水泵房 【應急照明、通訊電話、防潮措施、操作規範流程、標識等】

自動噴淋系統【(或乾式、乾濕式)報警閥、配水管網、控制信號閥、噴頭、信號蝶閥、水流指示器、噴淋管道系統、灑水噴頭、程壓裝置、消防水箱及貯水池、噴淋主泵、濕式系統末端泄水檢驗裝置、水泵接合器等】

消火栓系統 【市政供水或消防水池、供水管網及控制閥門、消防栓加壓泵、消防栓箱、水帶,水槍、啟泵按鈕、水泵接合器等】

室外消火栓 【栓頭、泄壓閥、取水、淨水、儲水、輸配水和火場供水】

消防穩壓系統: 【穩壓泵、吸水口、氣壓罐、壓力閥(表)、管道、控制箱、閘閥等】

1.2、 消防風系統:甲方只提供風機控制箱的動力電源,二次迴路電器元件為維保範圍

排煙風機 【風管、道系統、防火閥、風口、執行機構等】

正壓風機 【風管、道系統、防火閥、風口、執行機構等】

1.3、 防火分隔、疏散逃生系統設備設施防火門

防火門 【閉門器、防火門】

防火捲簾門 【導軌、捲簾電機、捲簾控制箱、按鈕、手動裝置】

1.4、 消防電氣控制系統: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含編程、CRT圖文系統、火災探測器、智能模塊、手動報警按鈕、警鈴】

聯動控制系統【聯動程序、聯動啟動噴淋、消火栓、聯動啟動送、排風機、氣體滅火反饋運作信號、聯動控制電梯、空調、照明、強切非消防電源、聯動控制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疏散逃生系統設備設施、聯動控制聲光報警、聯動事故廣播】;

消防廣播系統 【節目源設備、信號的放大和處理設備、傳輸線路和揚聲器系統】

消防電話系統【消防電話控制器、電話分機等】

消防疏散指示及應急照明系統【消防應急燈具、疏散指示標誌、消防疏散地貼、蓄電控制系統等】

2、消防系統設備(施)維修保養要求

2. 1 維保工作週期、計劃、進度保證措施、方法、技術措施及維保人員配置、安全文明保證措施等;

2. 2 質量安全保證體系、措施及承諾、維保檔案管理、培訓計劃等;

2. 3 通過消防年檢;

2. 4 每月提供月度保養情況報告及月度檢測報告;

3更換材料、設備的供應

維修保養中發現需更換的材料、設備由乙方書面報告甲方,並出具相應的故障原因分析和檢測報告,且乙方應給與甲方常用設備設施最優惠的價格,優先供貨(設備緊缺、停產等因素應提前告知或按常規備貨),所需材料,乙方承諾對單品單價300元以下的材料免費更換,每個項目每年累積維修材料在10000元(含)以內的,由乙方承擔,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擔,乙方需提供故障(正常維修)處理中更換的常用設備、材料價格清單,由甲方簽字確認。

第三部分甲方代表和甲方責任

1、甲方代表作為受委託的代理人,應對乙方在維修保養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問題及建議方案進行處理和解決,應對維修保養記錄和報告進行審查和簽字確認,但是,相關文件必須經甲方加蓋行政章後,才能對甲方產生約束力,才能作為乙方申請付款的依據之一。

2、 甲方代表的任命名單應在合同生效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送交市公安消防局備案。

3、 甲方責任負責提供維修保養所需的水、電供應;負責提供維修保養所需的垂直運輸;負責通知樓宇住户(租客)有關維修保養的工作時間,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負責協助乙方進入安裝有消防系統的室內;負責加強維修保養期間的巡更,預防火災的發生;

第四部分違約和索賠

1、違約

1.1、違約的處理: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

1.2、違約金的標準: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單方提出終止合同,均屬單位毀約,毀約方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本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

2、索賠

2.1、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付款申請、加蓋甲方行政章的甲方驗收合格的書面文件、全額發票、甲方要求的其他材料後30工作日內支付相應款項,否則,甲方應按同期存款利率的50%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除此之外,甲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2.2、乙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全部責任義務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可按以下規定向乙方索賠:

乙方接到通知十天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該項索賠的事實、事由和金額已被乙方批准;

2.3、在合同履行中,若因非甲方原因致使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的維修保養義務或發生事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4、甲方按照附件《消防安防監控維修保養考評表》每月對乙方的維保質量進行考核,乙方按約定承擔違約金,甲方有權從應付款中直接抵扣。

第五部分安全工作

1、乙方應按安全工作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科學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操作者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擔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發生的費用及對甲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損失。

2、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當地市公安消防局並通知甲方代表。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3、乙方在動力設備、易燃易爆和貴重的設備房間中進行維修保養時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並以書面形式商定具體工作時間。甲方應派員工在現場監督和協助乙方進行有關工作。如乙方擅自在上述場地施工未告知甲方或違反安全規定施工,造成責任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在有毒有害或者危險環境中施工,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若因非甲方原因導致施工人員或第三人造成人身傷害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部分合同特別條款

1、乙方辦理乙方現場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相應費用。

2、建築物的保險由甲方負責,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協助提供保險公司所需的所有文件、資料。

3、乙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資質要求,保證安全、合法、守約的履行本合同,若因非甲方原因,乙方發生違約或侵權或乙方自己遭受損失等情形,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並向甲方支付不低於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解決相關糾紛前,甲方有權暫停支付費用(若有),同時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款中(若有)抵扣相關費用。

三、通用條款

一、合同的終止

下列事件發生時,乙方在此合同中所負義務將停止。終止後所有的費用將停止支付,但終止前合同發生的且經甲方驗收合格、確認的費用應予以支付。

(1) 當甲方提出建築物的業主和收益人有所改變時,並且甲方要求終止合同的。

(2) 如果乙方被迫,自願或由債權人提出破產(合併或重組除外)或無力償還一系列的債務時。

(3) 當甲方消防設備出現故障時,經甲方通知後乙方應立即派人維修,如乙方在正常情況下,在3天內無法修理好,(特別情況除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 乙方未能切實履行合同義務,乙方存在違法違約行為,並甲方書面多次(三次以上)提出仍未糾正時。

(5)甲方因公司戰略發展需要提前終止時,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

二、保密條款:

乙方就可能與甲方或甲方的關聯企業進行合作事宜,在與甲方進行充分溝通並獲甲方認可的情況下,自甲方處獲得相關文件、信息(下稱“商業祕密”),以便乙方對交易項目做出具體評價。甲乙雙方就相關交易事宜的保密職責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1、保密責任的範圍:

作為甲方提供此類信息的條件,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數據、報告、圖紙、合

同、説明及記錄,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統稱為“商業祕密”;乙方同意有責任保證“商業祕密”不會被用以傷害合作利益,乙方同意評價數據將會被獨立用於上述目的;乙方對“商業祕密”的保密責任不包括如下信息:

1) 這些信息已經被公佈;

2) 或者在被提供之前這些信息乙方已經擁有;

3) 或者這些信息由乙方獨立獲得;

2、保密責任的期限:

自乙方在知悉此類評價數據信息之日起直至達成交易協議併成為公開信息為止;若雙方

未能達成交易意向,則乙方的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年內。

1) 假如任何此類信息可能會被披露給乙方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僱員及顧問代表,他們因為要評價甲乙雙方之間可能的交易而需要知道此類信息,乙方應通知該等人員這些信息的祕密性質,並由乙方指導祕密處理此類信息,並確保在該協議下該等人員與乙方負有同樣的責任;

2) 除對為交易事宜之目的而需要知悉此等保密信息的乙方董事、僱員和專業顧問[及/或乙方的關聯方及他們的人員]披露商業祕密之外,任何此類信息的披露必須在甲方的書面同意下才能進行,乙方要對其代理人或僱員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負責。

3、甲方努力提供甲方所知的有關乙方調查目的所需的商業祕密信息,並對商業祕密數據的

準確性作出承諾。

4、在保密期限內,若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乙方或乙方的僱員、委託人或顧問未經甲方

事先書面同意,擅自泄露乙方獲悉的甲方保密信息,應向甲方承擔因乙方過錯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損失。

5、除非法規、政府或者法院的要求或者本協議對方的同意,本協議一方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任何個人、企業、單位、政府機構披露、泄露商業祕密;本協議各方為工作需要,在以下範圍內披露商業祕密不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1) 經本協議各方共同同意的披露;

2) 本協議各方內部為參與本協議項下的合作而向必須獲得上述商業祕密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僱員進行的披露;

3) 在必要的範圍內向各自的律師、會計師進行的披露;

4) 在必要的範圍內,並經其他合作方同意,為諮詢專業問題而向有關專業機構和人士進行的披露;

5) 上述許可的披露不得超過必要的限度,並且披露方必須採取措施促使接受上述商業祕密的人士或機構保守祕密;

6) 本協議一方按本條披露商業祕密不得損害對方的利益。

三、反賄賂條款

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公平、公正性,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乙方(包括乙方的維保人員及其他涉及業務往來的乙方人員等)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間接向甲方員工進行任何形式的饋贈(包括但不限於:紅包、現金、禮品、贈品、樣品、購物卡、娛樂票卷,各種名義的回扣,給某個員工的特別折扣,乙方付費的旅行、餐飲、娛樂、健身等形式)。否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人民幣拾萬元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四、通知

1、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任何一方向本協議他方發出本協議規定的任何通知或書面通訊應以專人送達、傳真或特快郵遞的方式發出。

1)、如由專人送達,送達之日為收到日,送達是指收件方收到並簽字確認;

2)、如經特快郵遞服務公司傳遞,為向速遞服務公司交件後的第三日;

2、如由傳真傳遞,為帶有確認回號的傳遞日,或為發出當日。

五、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生效、履行、解除等所有事宜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七、生效及其他

7. 1本合同簽訂地點:

7.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由雙方蓋章後即時生效。

7.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