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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佔用協議書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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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佔用協議書新版多篇

土地佔用協議書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的、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修路佔地協議,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修路佔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東西寬約_______________米,南北長約_______________米,面積約_______________畝。

二、佔地補償費標準:每畝每年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畝共計_______________元補償費一次性付十年的,與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給(協議期內,不得要求增加補償費數額)。

三、佔地使用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協議到期,如需繼續佔用,雙方協商續簽。如果不在佔用,與乙方負責將路面清理復耕。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時,可作為補充條款。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後佔用土地協議書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佔地協議書 篇二

甲方:

乙方:

因養殖小區項目開發建設,我村被佔用部分土地,為解決被佔地羣眾的後顧之憂,保證被佔地户利益不受損失,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以下補償協議:

一、被佔用土地位置:

二、佔用土地性質(租賃、山地、荒坡)

承包山地:共畝;承包荒坡:共畝。

三、補償時間、年限

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兑付給全年補償款項。使用年限30年,自簽訂之日起執行。為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補償標準及兑付辦法

補償原則上以現金方式兑付,按當時市場價格的小麥、玉米市場價格補償。補償標準:山地小麥每畝400公斤,山地玉米每畝400公斤兑付;荒坡小麥每畝200公斤、荒坡玉米每畝200公斤兑付。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即有法律效益,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違約。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向對方繳納違約金10萬元整。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司法機關處理。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土地佔用協議書 篇三

徵地單位(甲方):惠州市南都畫家村投資有限公司 被徵地單位(乙方):汝湖鎮大良村石坳村民小組余月平

根據惠州市及惠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需徵收位於汝湖鎮大良村石坳村民小組余月平的部分集體土地,作為南都畫家村建設項目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土地徵收補償協議如下:

一、徵收土地面積 徵收土地面積為 畝。

二、土地徵地補償:按《廣東省徵地補償保護標準》(粵國土資發[20xx]149號)的規定給予補償。

三、地上附着物、青苗、零星果木及其他設施不另行補償。

四、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10日內,甲方將土地徵收補償款共計

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元整(小寫: )一次性付給乙方。

2、乙方與第三人之間對被徵土地的使用存在合同關係並涉及補償的,由乙方與第三人協商解決。

3、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不得將已徵土地與他人簽訂任何轉讓、出租、抵押和承包及臨時性用地等協議或合同。原乙方與他人簽訂的任何出租、轉讓、抵押和承包及臨時性用地等協議或合同自然終止。

4、乙方應於收到土地徵收補償款後3天內,清理被徵收土地場,將被徵收土地交付給甲方。如出現土地糾紛或村民阻撓施工現象,由乙方負責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報國土備案),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名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

法人簽字: 籤 字:

二O一二年 月 日於石坳村

佔地協議書 篇四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修路佔地協議,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利,特簽訂本協議:

一、修路佔地位置:村村東水泥路至洛河河堤,東西寬約10米,南北長約200米,面積約3畝。

二、佔地補償費標準:每畝每年貳仟元整(20xx元),3畝共計陸仟元整(6000元)。補償費每年付一次,於當年的12月1日前一次性付給(協議期內,不得要求增加補償費數額)。

二、佔地使用期限四年。自年12月1日起至年11月 30日止。

三、協議到期,如需繼續佔用,雙方協商續簽。如果不再佔用,由乙方負責將路面清理復耕。

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時,可作為補充條款。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定日期:年月日

佔地協議書 篇五

甲方:金坤電力開發有限公司(平壩河電站)

乙方:

為保證電力安全生產,保障人身安全,於20xx年8月12日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土地所有權保持原權屬不變,歸乙方所有。

2.甲方依據“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在未通知農户的情況下砍閥伸入電站電力防護區(電站擋牆及圍牆內均為防護區)的植物。

3.甲方一次性補償砍閥乙方植物費用人民幣1000.00元(壹仟圓整),雙方在協議上簽字後即時交付。

4.在甲方發電站存續期間,乙方不得在電站電力防護區範圍內種植作物,並有清除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樹木、雜草的義務(具體時間由甲方確定,且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砍伐)和阻止他人佔用此土地的義務。

5.乙方非在甲方安排下自主作業,影響電力生產,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經濟損失,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任。

6.如有國家佔用或政策變化使乙方對此土地使用權發生變化,此協議即行終止。

7.本協議一試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所在村委會一份,一經雙方簽字立即生效。

甲方:武xx

乙方:

20xx年8月 12日

土地佔用協議書 篇六

甲方:渠縣南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渠縣天星鎮文峯社區二組

我公司於20xx年2月16日在渠縣國土局通過競買所得的QXP1115號土地,根據該地塊的實際情況,需要在周邊進行擴大面積,進行土石方開挖,才能確保競買土地的面積。因此,對擴大面積開挖的土地,以及墳墓遷移、樹木、青苗賠償等事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具體條款如下:

一、佔地範圍

甲方開發的QXP1115號地塊地界向外擴大3米(以現場國土局所放的樁位點向外3米),範圍內所有集體土地以及該地塊中的植物、墳墓、樹木、青苗等全部由乙方負責拆除、安置,並承擔發生的各種費用。(擴大面積的範圍按地塊現狀進行確定)。

二、拆除費用

凡涉及佔地範圍內的障礙物、土地費等進行一次性處理。甲方付給乙方所有包乾費用共計110000.00元,大寫人民幣壹拾壹萬元整。乙方將淨地交給甲方,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給乙方。

三、拆除及交地時間的確定

雙方簽訂本協議後,由乙方負責對該佔用地塊內的所有障礙物進行全部清除,在10天內必須交淨地給甲方。在開挖土石方和修建保坎時,乙方必須全力配合甲方,並負責協調好周邊關係,所產生的協調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20xx年3月19日付給乙方5萬元整(大寫伍萬元整),餘

款待乙方將淨地交給甲方時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

任何方不得違約,若單方違約,則違約方付給守約方違約金2萬元整,並承擔守約方的所有損失。

六、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20xx年3月19日

土地佔用協議書 篇七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的規定,經甲方雙方共同協商,並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流轉土地面積和位置

甲方自願將 畝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流轉土地名塊數和土地平面示意圖附後。

二、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流轉轉費用

每年每畝 元計算,一年一付,乙方於每年月 日付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不能干涉乙方用水用電,並保證道路暢通。

4、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治安糾紛等問題。

5、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在流轉土地的田坎、田埂上種植任何植物。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依照合同規定,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

2、乙方在流轉土地期間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3、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若被徵用、佔用,青苗賠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助土地款、安置費等歸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內,國家給予的農業直補歸甲方享有。以農户名義向政府申請獲得的農業扶持補貼,30%歸甲方,70%歸乙方。

5、乙方如遇勞動力減少,以及人力無法抗拒的因素無法繼續生產經營時,可向甲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同時,乙方承擔義務相應解除。

六、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經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七、其它約定

1、在合同期內,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予第三方經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流轉該土地。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

鑑證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