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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車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06W

混凝土車合同多篇

混凝土車合同篇1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一) 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工程中使用的不同部位、不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以及因價格、運輸方式、供貨時間、結算方式、付款時間等內容變化而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均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甲乙沒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情況下,混凝土的質量標準應符合相關國標及內蒙地標規定。

(二) 甲乙工程概況及需用混凝土概況

1、結構形式及建築面積約數:萬平方米。

2、計劃用混凝土數量:立方米。

3、計劃由乙方供應的混凝土部位:按買方提供的聯繫單為準。

4、計劃由乙方供應的混凝土的強度等級:

四、供貨時間

1、乙方根據甲方的電話、傳真或其他經雙方認可形式的通知確定的供貨時間安排生產。

2、甲方需提前兩天(最遲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需用混凝土的具體時間和 方量。

3、甲方每次要求供貨的通知中,均應包含供貨時間、強度等級、數量根據圖紙雙方共同確定、技術要求、澆築部位等內容,並以雙方簽單後為準。

五、混凝土交付、供貨數量、質量的驗收及確認

1、混凝土的交貨地點為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現場。混凝土運至現場入模起,混凝土所有權移至甲方。

2、甲方需派專人在施工現場負責對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時驗收簽字,並及時澆築。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現場簽收人員的授權書及由現場簽收人簽字的身份證複印件等相關資料;如甲方未提供此類資料、提交的此類資料有瑕疵或提交後變更籤收人,則以施工現場實際簽收人員的簽收為準。

六、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乙方運輸車輛、施工機械的現場指揮,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必要的工作條件。

2、因混凝土泵送、澆築等原因引起的擾民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對運送到現場的混凝土及時簽收,並安排按照供貨通知約定的部位指揮澆築。

4、甲方施工人員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其他材料。

5、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報廢的損失,以及由此乙方造成的其他直接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影響混凝土澆築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甲方約定時間結算、付款、保證乙方生產正常進行。

7、如乙方供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乙方混凝土質量不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而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間接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

8、如乙方供貨不及時或無能力供貨,甲方有權另行採購。

七、乙方權利、義務

1、及時按照甲方的供貨計劃、供貨通知供應符合約定要求的混凝土。

2、在運送混凝土過程中,遵守相關道路、環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承擔因違反上述有關法律法規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後,須服從甲方的合理調配,積極配合現場施工。

4、提供混凝土技術資料。

5、如甲方未按約定辦理結算或付款,乙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6、如甲方工程出現停工或停止要貨一個月以上,乙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甲方必須將所欠乙方混凝土款全部付清。在沒有付清混凝土款的情況下不得購買其他攪拌站的混凝土。

八、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日內辦理結算確認手續。

2、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柱、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3、貨款支付期限3,50天后支付已澆築合格商砼款的50%,以此類推,剩餘商砼款主體封頂後三月內全部付清。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混凝土時,甲方應在停工之日起1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內付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九、爭議解決

1、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起訴與當地法院。

十、甲乙雙方需要補充條款:

1、以施工圖及變更要求為結算依據,施工前雙方共同確定砼的品種與數量,雙方簽字認可後以備結算。

2、因乙方供應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供應不及時造成的直接及間接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一、附則: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

混凝土車合同篇2

供貨單位(甲方):

需方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供需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工程名稱及地點

1.工程名稱:

2.施工單位:

3.建設單位:

4.工程地點:

第二條混凝土合同供應量及合同金額

1.混凝土合同供應總量:約方(以實際供應量為準)。

2.合同總金額:以實際結算量為準。

第三條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1.預拌混凝±的質量必須符合gb/tl4902—20xx《預拌混凝±》的要求。

2.預拌混凝土的強度試驗結果評定以dbji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為準。

3.原材料、添加劑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要求。

第四條混凝土的強度等級規格、數量、結算單價、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

第五條立訂貨、送貨

1.需方每次要求供貨時,必須提前一天用書面訂單、或者短信通知供貨方,明確澆灌時間、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數量和澆築部位。採用短信通知時,應由需方指定專人與供方調度聯繫,以供方調度的電話記錄為準;當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產品時,應提前5天通知供方。

2.供方發貨要求準確填寫工程名稱、車號、混凝土強度等級、數量、澆築部位和發貨時間。

第六條驗收

1.供需雙方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供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混凝土強度、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供方應足量、保質、高效送到施工現場,並隨時接受需方抽查。如有方量、質量問題屬實的,供方應及時提供等量的合格產品,並接受需方對當批次混凝土的抽檢,如有方量不足,以前所供應的混凝土方量則以該次抽查值進行結算。

3.需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及時通知供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需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等原因而造成的質量問題,責任由需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的,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供方承擔。

4.供方供貨到的混凝土,需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部位。由於需方原因致使運到現場的混凝土卸料單車時間超過120分鐘,供方不再對該車砼質量負責,同時需方應承擔給供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混凝土數量結算

1.供方的攪拌樓計量系統,已通過相關部門的計量檢測,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混凝土結算數量以需方現場簽收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需方有權採用隨機抽選的辦法(抽2車以上取平均值),對供方送貨量進行過磅抽樣檢查,如發現供方送貨量與送貨單數量超過偏差正負3%,以抽樣結果確認的數量作為當批次所供應的混凝土方量為結算依據。

2.供方所提供的所有標號的混凝土每1方等於2.35噸計算。

第八條預付款、貨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1.貨款付款方式

2.户名:

賬號:開户行:

3.需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貨款,逾期3天后,供方可電話或書面通知需方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九條雙方責任

需方:

1.本合同在合同未解除前不能使用其他混凝土廠家的商品混凝土。

2.保證按合同及時支付貨款,如違約,需方應按付款額支付每天4‰的違約金。

3.混凝土使用計劃提前24小時通知供方,具體的澆築部位,需要混凝土的時間、數量、速度等要求提前2小時通知供方。如遇供方生產任務緊張與需方要求送貨時間相沖突時,可適當調整送貨時間。

4.保證現場運送混凝土車輛行走道路的暢通,並負責運輸砼所必須的電力、照明、水源和臨時清潔車輛場地,以及對混凝土運輸車卸料期間的安全負責。

5.如需方要求供方提供泵送設備,需方負責供貨設備進退場的裝卸、安全保障及混凝土管道佈設清理工作,如因需方使用不當造成的設備損壞,供方有權要求需方賠償相應損失。

6.需方應負責協調工地周邊環境。

供方:

1.甲方應按規範及合同的要求,負責預拌混凝土的配合比設計、試驗。並提供預拌混凝土原材料的材質檢驗報告、配合l:ljst報告。

2.預拌混凝土書面供應計劃表送達甲方後,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及時組織生產,並按時供應預拌混凝土。

3.甲方應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技術規範組織生產,隨機取樣,製作試塊,並將試塊檢驗的出廠報告及有關資料及時提供給乙方。

4.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供貨時間及時供貨,保證工程連續澆搗的需要。

5.甲方進入本工程施工的人員,應戴好安全帽,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服從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6.應對混凝土所需的材料進行檢測,合格後方能使用。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保證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內及時支付每筆應付貨款,如乙方未按時支付貨款,甲方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直至乙方支付應付貨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不予承擔。

2.在雙方合同未履行完畢或未解除合同前,乙方如使用其他混凝土廠家的商品混凝土,則應立即付清欠款,並按該工程所有混凝土貨款總額的5‰支付違約金。

3.違反本合同相關規定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4.解決合同糾結方式:發生糾紛時,若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則到供方所在法院進行裁決。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要變更或進行抗辯權終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供方實驗室自檢出具的原材料檢測、配合比報告由供方免費提供,混凝土質量以28天抗壓強度和主體結構砼回彈結果為評定混凝土是否合格的唯一標準。現場見證取樣由需方委託供方送檢,供方可免費提供試塊製作和標準養護。

3.泵送混凝土疏通管道使用的砂漿按當批次同標號混凝土單價結算。

4.本合同約定的混凝土價格須隨行就市,如市場有調整,由甲方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並協調定價。

5.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補充約定,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完工帳清後自行終止。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20xx年12月xx日20xx年12月xx日

混凝土車合同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01《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於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籤認。

(5)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範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築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並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後,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築混凝土前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混凝土車合同篇4

1.定義

1.1買方:

1.2賣方:

1.3簽訂地點:項目部

1.4簽訂時間:20xx年10月1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特簽定本合同以便買賣雙方共同遵守。

2.合同標的

2.1工程合同生效後,賣方同意提供商品混凝土及服務。賣方應按合同條款和“技術要求”的規定,為買方生產並提供商品混凝土;做好商品混凝土的裝卸、運輸、汽車泵或者地泵的輸送澆注;進行出廠檢驗和驗收工作;進行質保期服務,並履行質量保證責任;向買方提交貨物檢驗、試驗及其他所需的所有技術文件。

2.2買方依照合同規定履行其合同義務的條件下,賣方須承擔依照“合同條款”第2.1條規定而履行其合同義務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均應來自於:京基或高強

4.技術要求和標準

4.1貨物應符合以下“技術要求”中所述的標準。如果在以下“技術要求”中沒有提及的,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1.1第二條、混凝土技術要求

1、混凝土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進廠檢驗報告及出廠合格證;

(2)水泥須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複試報告;

(3)外加劑需要有相應的合格證和檢測報告;

2、執行標準

(1)《預拌混凝土》gb14902-20xx;

(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術規程》jgj/t10-95;

6.2貨款支付

6.2.1首次付款方式:筏板砼澆築完成後,雙方核對無誤後乙方在15日內付筏板總砼貨款的50%。

6.2.2筏板澆築完成以後其他部分澆築混凝土的付款方式為:乙方應在3個月內支付剩餘的50%混凝土貨款。如買方不能按上述約定足額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買方應支付違約補償金(按商業銀行同期的'利息兩倍計算利息)。賣方賬户必須是合同約定賬户,如賣方隨意改變賬户,買方將拒付貨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責任及相關的損失全由賣方承擔。

6.3銀行費用

在買方銀行發生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在賣方銀行發生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7計劃與供貨

7.1計劃

7.1.1在要求到貨前,買方一般應提前具體要求到貨時間以提前小時的通知(可為電話通知)為準。如有計劃有變化,也應於計劃到貨時間前5小時通知賣方。大量(超過1000立方米)使用貨物,需提前兩天預約。

7.1.2賣方應按買方向賣方發出供貨通知的供貨時間、數量、規格、技術要求等提供貨物。

7.2運輸

賣方應使用攪拌車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工程地點,運雜費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賣方負責辦理裝、卸及泵送的一切手續,承擔運輸及泵送的全部工作和責任並負擔實施運輸及泵送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8.保險

1賣方根據貨物的特點,考慮對貨物在生產、購置、運輸、存放和交付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以及對工作人員和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費用由賣方負責。

9.索賠與賠償

9.1不足量索賠

9.1.1由賣方供應到工地現場的貨物,經抽檢,如被抽檢的本車貨物實際數量少於賣方出具的相應送貨單,超過允許誤差範圍2%,本批貨物數量將按此抽檢結果計算和核定。

9.1.2賣方供應的貨物,數量雖然在允許誤差範圍之內,但經抽檢,出現多次負偏差(超過%時)的現象,買方可能認為賣方有故意欺騙的行為,並有權對賣方提出警告、要求賠償、甚至解除合同。

9.1.3對於可清楚計量的部位,現場驗工計量也作為實際到貨數量的一個參考依據,應與雙方簽收的相應單據數量基本一致,如有較大差異的(超過2%時),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查找原因,如經證實為賣方的原因,買方將追究賣方的責任,並向賣方提出索賠。

9.2質量索賠

9.2.1如在“合同條款”第7、9條所述之檢驗和驗收過程中,發現貨物的質量不能達到“技術要求”的有關要求,買方應事先以傳真或電話,向賣方提出索賠,並附上有關檢驗單位出具的檢驗證明。

9.2.2賣方須在收到買方的索賠文件(包括傳真件)後,兩個工作日內做出答覆,認可是否接受買方的索賠要求。如賣方在收到索賠文件兩天內不作答覆,則應視為該索賠要求已被賣方接受。

9.3延遲到貨及付款索賠

9.3.1除非合同雙方書面同意延遲到貨外,若商品混凝土未能按約定的時間運至交貨地點則賣方應按本批未按時到貨的貨款5%向買方支付罰金,本項罰金開累不超過合同總價的2%,如超過合同總價的2%,則買方有權終止合同。如延遲到貨(含因貨物質量問題影響的到貨),已對工程的質量造成影響或停工,買方將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相關損失。同時,為保證工程的質量和進度,買方有權按12.4(b)的規定另行採購貨物。

9.4“合同條款”第12.2條對貨物提出的索賠,若賣方根據“合同條款”第12.4(a)條的方式未能及時更換貨物或出現多次質量問題對工程造成影響,則買方有權決定按“合同條款”第12.4(b)的方式處理。

(a)更換

賣方應及時更換有缺陷的貨物,費用自理。除買方特別許可外,貨物的更換應當場完成。經替換的貨物在通過規定的檢驗合格後,買方應予以接受。

(b)另行採購

如賣方未能及時更換貨物或延誤到貨時間影響了工程的進展或出現質量事故對工程造成潛在危險,買方可以認定賣方不具備供應能力,為保證工程進度及質量,買方在通知賣方後有權單方面終止、解除合同,從其它公司採購替換的貨物。但賣方必須賠償買方因另外購買貨物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及額外支出。

10.買方保留的權利

10.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0.1.1如賣方供貨不及時或貨物質量(含外觀質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問題或無法滿足工程的需要,買方有權執行12.4(b)條款的權利。

10.1.2如本工程其它標段的供應商供貨不及時或貨物質量(含外觀質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問題或無法滿足工程的需要時,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作為此標段的補充供貨商或取替供應,賣方不應拒絕。

10.2為更好保證貨物的質量,買方(或代理單位)保留向賣方供應外加劑和水泥的權利,賣方不應拒絕,雙方以合同的形式明確。

11.爭端的解決

11.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雙方合同義務履行完成終止合同

12.1當合同雙方完成了合同中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合同終止。

13.雙方同意終止合同

13.1雙方同意終止合同時,合同雙方則將無例外的免去對方合同規定尚未履行的責任和義務,但已履行部分應當清算並繼續履行完畢。

14.違約終止合同

14.1因賣方違約終止合同

14.1.1如果買方發現賣方以下違約情形之一後,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賣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或買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部分或全部貨物;

(2)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3)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此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i)“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有關人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ii)“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買方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買方從自由公開競爭所獲得的權益。欺詐行為還包括賣方擅自更改貨物的配合比進行生產,改變重要原材料產地,使用非買方指定的水泥品種等。

14.1.2如果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19.1.1條的規定,發出違約通知書後,買方有權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或買方有權採取其認為最合適的措施來完成被終止了的工程,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或為了執行完成被終止了的該部分而買方實際發生的直接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4.2因買方違約終止合同

14.2.1如果買方嚴重違背了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而且這種違約沒有任何條款允許時,則賣方有權終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條件是賣方應在終止合同前二個月內書面通知買方,而買方未能在這個期限內採取合理的措施以彌補其違約。

14.2.2在“合同條款”第19.2.1條的情況下,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補償其因違約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損失。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5.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15.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15.2賣方有責任而且必須支付買方超過合同金額的合理的必須的費用。該費用是買方為了執行完成被終止了的該部分而實際發生的直接費用,包括搬運費及所需的額外資料費。

16.適用法律

16.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17.合同生效

17.1合同生效條件: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合同簽訂日期以最後一個簽字日為準。

買方:賣方:經辦人(簽章):經辦人(簽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開户銀行:開户銀行:帳號:帳號: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混凝土車合同篇5

供方(甲方)_______需方(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就混凝土多孔磚買賣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

2、施工單位:

3、工程名稱:

第二條:混凝土多孔磚質量要求

1、混凝土多孔磚規格240*115*90mm;

2、設計標號:mu10.0

3、技術要求:bgs239-97◎

4、抗壓強度:五塊平均值≥10.0,單塊最小值≥8.0

5、強度範圍適應承重和非承重牆體。

第三條:混凝土多孔磚價格

1、本合同混凝土多孔磚數量合計總價_______元。

2、違約責任:一方違約應按有關規定,賠付對方相應損失;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混凝土車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基礎上,特訂立以下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自至。

二、甲方向乙方供應混凝土外加劑、中效外加劑摻量1.8%,減水達到16%,高效外加劑摻量1.8%,減水達到18%,符合現行gb8076—2008檢驗標準。

三、中效外加劑價格為1950元/噸,高效外加劑價格為2400元/噸,兩種價格為不含税價格。

四、乙方要提前告知甲方所需產品數量,甲方負責按時送到乙方指定地點。

五、乙方對甲方每批產品取樣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打入乙方儲料罐,因乙方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產品質量下降,應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六、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向乙方索要貨款,以打混凝土充減貨款,合同結束,乙方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剩餘貨款。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給付甲方貨款,自應付貨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貨款利息。

2、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及時供應乙方外加劑,而影響乙方生產,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功,雙方約定在肥西肥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履行完畢,貨款結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車合同篇7

供方:

二、交貨方式、時間:需方提前兩天電話或傳真通知供方送貨型號、數量,雙方協商一致後供方及時送貨到達目的地。

三、收貨單位: 四、到貨地點: 五、驗收方式及異議期限:貨到工地驗收為準,達不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無條件退貨,並補償需方延誤工期損失。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需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場地必須道路通暢:供方汽運到需方工地,卸貨到需方指定地點,運費及裝卸費由供方支付。 七、結算辦法:現金/轉賬 。 八、產品質量標準:按國際gb/t11968-20xx標準。產品允許有3%的破碎率。除此以外的產品外觀尺寸長偏差為長±4寬±2高±2;缺稜、掉角的最大長度70mm,最大深度20mm,大於以上尺寸缺稜掉角個數不多於1個。 九、合同的修訂:合同簽訂後,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擅自變更,如有特殊需要變更、補充的,應提前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補充。變更、補充的條款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十、違約條款:貨到工地需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供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總

額的百分之三十,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裝車、運輸、卸車費用;由需方原因錯發到貨地點、品種、規格,由需方承擔因此而多支付的費用。供方若不能按規定的時間送貨到工地或出現質量問題,供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十一、爭議的解決辦法: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供需雙方有權在合同履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提供擔保的,應另具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三、特殊規格每立方加價十元結算。

十四、人為無法改變的情況,如自然災害等等造成損失,雙方無責任。 十五、因原材料的市場價格波動或其它成本因素的影響,造成加氣塊成品成本變動時,在供需方協商的基礎上可對該產品的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需方、業務員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貨、款兩清後終止。

供 方:需方: 地 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項目經理: 電 話: 帳 號 開 户 行: 户 名: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