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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食品供貨合同協議書(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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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食品供貨合同協議書(新版多篇)

最新食品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一

合同編號: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單價及交付時間

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提交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產品標準名稱和編號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

5、現場卸貨由 負責。

6、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雙方商定為 元/ 。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户 行: 開 户 行:

帳 號: 帳 號:

税 號: 税 號:

最新食品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二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自願本着誠信互惠原則,發展長期合作的`關係,特立本合約書約定條款如下,謹供遵循。

第一條 商品質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及法律(食品安全法)、法令規定的標準,並提供國家有關職能部門核准的檢測報告或合格證書,乙方對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質量負責,並承擔因質量問題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所有損失(含商譽損失)。

2、乙方保證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權生產或銷售。如商品屬侵犯商品專利權、商標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等知識產權或屬於假冒偽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完全由乙方承擔責任損失,並負擔訂單金額之雙倍賠償甲方的商譽損失。

第二條 訂貨及交貨方式

1、甲方訂貨品種:如蔬菜、幹雜、肉類、禽類、蛋類和調料類等,需每天甲方將所需種類、規格、單價及數量告知乙方經乙方確認送貨。

2、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的要求,標準採購食品,必須提供各類食品的檢驗報告和食品合格的相關資料。

3、如果乙方購買不合格食品,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甲方確定了各類食品的品牌、規格、單價後乙方購買本地的供貨產品不得超過行情的8%,否則發現一次處於500元-20元的罰款

第三條 數量及質量驗收

1、產品質量符合食品安全規定,禁止三無產品和臨期食品、保質期在四個月以上。

2、乙方送貨至甲方時,在甲方指定交貨地點驗收產品規格、數量、質量及價格。

3、食品簽收單據必須有廚師收貨負責人、庫管員和送貨人三人的簽字,所有商品必須過稱,所有袋裝或包裝必須拆貨驗收,餐廳相關部門不定時檢查。

第四條 結賬方式

甲方根據送貨單據給予乙方結算貨款,乙方必須帶齊相關的結算憑證及發票與甲方結賬。以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貨款,付款後必須取得乙方負責人的簽收憑證。

第五條 合同生效日期及期限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為: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條:甲方質檢部門有權對乙方所提供產品按照“產品標準”進行抽查檢驗,如發現有異味、異色、異樣(不屬產品本身味道、顏色、規格、重量與標準的)不符合甲方採購要求,甲方有權對整批產品拒收,並按照甲方要求,一般商品在一小時之內進行補貨,如果因補貨不及時或拖延,拒絕等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並向甲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按照銷售金額賠償)。

第七條: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訂單提供質優、量足、新鮮、無損壞、無擠壓的合格的食品,否則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乙方負責將產品保質保量地按約定時間送到甲方。

第八條:甲方每日晚上22:00之前將次日所需的採購的品種、規格、數量等用電話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需在次日9:00—10:00點鐘將甲方所需食品按質按量送到甲方指定的配送中心,在指定的位置堆碼整齊,經雙方驗收無誤後簽字(收貨必須由廚房負責人、庫管、送貨人三人到場方可收貨)。如某一食品供應有變化乙方應在接到定單當晚10:30前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甲乙雙方購銷的產品品種嚴格按照附表中約定的規格、單價執行(按照酒店市場菜價表)。如果出現節假日(五一、國慶、春節-臘月20至大年15等重要節日,供貨價格最多不高於市場價格的10%。(甲方不得私自更換產品的規格,如有價格變動及時通知甲方負責人,否則視為無效)

第十條:甲方同意乙方作為本餐廳的供應商。乙方以1個月貨款為供貨保證金,如果甲乙雙方解除供貨合同必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 份,由簽約方各執壹份為憑,未盡事宜協商處理。

立合同人:乙方負責人:

甲方(蓋章): (簽字、蓋章)

代 表 人 代表人:

地 址: 地址:

電 話:電話:

最新食品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三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雙方就新安邊學校師生食堂,豬肉的供貨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食堂所用的豬肉,由乙方一家專供。

二、乙方必須保證所供豬肉的質量,不能出現病豬肉、注水肉、母豬肉、私宰肉等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問題豬肉。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如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必須提供合法的經營手續,並將複印件交與甲方。乙方所必須提供檢驗檢疫證明,符合職能部門的要求。如因檢驗檢疫證明不合格或沒有,造成相關後果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

四、乙方所供豬肉價格漲跌,根據市場行情而定,由甲乙雙方口頭商定價格,但乙方供貨價格不得高於定邊縣其他供貨渠道價格。如遇豬肉市場價格回落,乙方需第三天及時降價。否則甲方按市場價格的5倍扣除差價。如豬肉市場價格上漲乙方需提前三天與甲方商討漲價事宜,經甲方同意後,方能按新價格進行結算。

五、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由甲方管理人員驗收後方能入賬。如乙方不能按時按量送貨到位給甲方驗收的,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貨款結算支付方式由乙方供貨票據,經甲方負責人核對後,每學期末結算。

七、相關責任賠償

1、甲方就餐師生如因食用乙方所豬肉導致發生食物中毒,經有關單位鑑定原因屬實後,乙方除承擔全部醫藥費、賠償費用,同時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2、乙方如應承擔經濟法律責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約。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之日起生效。

2、協議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上協議未盡之處,雙方協商解決。協議簽字生效。望雙方共同遵守。

3、如乙方送貨不符合質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時送貨,雙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食品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四

供方:

需方:

為增強供需方的責任感和確保需方的正常生產,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

成品木料;

二、結算價格:

每立方米人民幣 (含 %增值税發票)。

三、規格(mm)、數量(m3)、交貨時間:

規格 厚度 長 度 寬 度 數量總計 交貨規格 34 940 1385 1380 87 130 176 221 結算規格 32 890 1335 1780 84 126 168 210 交貨的時間和數量 以需方每次下達給供方的訂單確定。

四、木料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用材要求:樹種:白楊樹;產地 。

2、木料的材質要硬、要白,木質不可太鬆。

3、木料不允許開裂、水腐、死節、大活節、藍變、心材、蟲眼、斜紋、帶邊皮、變形彎曲。

4、木料的規格尺寸不得出現負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過 mm。

5、木料允許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節和11度以下的小斜紋;

6、木料濕度在15度左右,正負公差不得超過3度。

五、包裝標準:

按不同的規格分類打捆,包裝帶要打緊並要整齊地在木料兩端打包,不得讓木料在裝卸時脱落四散。包裝物不計價、不退回。

六、交貨地點:

需方企業所在地。

七、驗收方法:

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條的質量要求和標準對供方交付的產品進行驗收,對發現不符合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的木料,應在收貨後20天內通知供方處理。

八、結算方式:

貨到20天結帳,需方按驗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實際數量計算貨款,並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發票後以轉帳的方式支付貨款。對不成配套的產品,如有續單配套,再進行結算,否則不予結算,後果由供方承擔。

九、雙方違約責任:

1、供方不能交貨的,按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30%向需方償付違約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供方還應給予賠償。

2、供方逾期交貨的(寬限期6天),按該貨款總值的日1%向需方償付違約金。因供方逾期交貨導致需方生產的產品不能按時交貨所造成的損失超過供方應當償付的違約金數額時,供方還應給予賠償。

3、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按逾期額的銀行款利率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十、糾紛解決方式:

雙方對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應當儘量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電話: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帳號:

税號:

最新食品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五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合同編號:合同及附件共 頁

賣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e-mail: e-mail:

買賣雙方本着公平、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此合同經買賣雙方共同制訂,買方願意購入、賣方願意售出下述進口貨物,謹此簽約。

1、本合同項下的合同金額、交貨地點(即交貨港口)、交貨期限(即交貨時間)以及貨物品種、數量、單價、包裝等內容見《新連鎖商品進口供貨清單》(見附件1,簡稱《供貨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買方簽字後生效)。

2、包裝:

賣方應對本合同所售貨物進行適當完全的包裝,以適於長距離的遠洋或內陸運輸,能夠很好地保護貨物,防止潮濕、濕氣、震動、生鏽、粗暴處理。

3、裝運標誌:

賣方須在每個運輸包裝物上標明本合同的合同編號,並標出包裝號碼、體積、毛重、淨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裝運標誌。

4、供貨履約擔保:

(1)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即擔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為主合同的“供貨履約擔保”,買方與賣方簽訂本合同之日同時與賣方、擔保人簽訂《新連鎖商品進口的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條款》(見附件2),並由擔保人通過買方當地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下屬的業務服務網點(簡稱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向買方轉交由擔保人出具的《新連鎖商品進口的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見附件3,簡稱《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

(2)買方支付的貨款由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代收後匯入擔保人和賣方指定的帳户,3個工作日內賣方委託擔保人向買方開具《新連鎖商品進口的交易履約供貨擔保單》(見附件4,簡稱《供貨擔保單》),該擔保單以傳真和郵寄方式由擔保人送達給買方。

(3)買方若因貿易融資原因需要將基於本合同項下的由擔保人向買方出具的《供貨擔保單》項下的《供貨清單》中的賠款款項轉讓給他人,買方在向賣方提交本合同時,須以書面方式向賣方和擔保人提交申請書並由賣方和擔保人進行確認,申請書應註明該賠款款項受讓人的詳細資料,包括:公司全稱、通訊地址、電話、傳真、開户名稱、開户行、賬號。

5、商品檢測及貨物交割:

(1)買賣雙方指定境外賣方所在國(地區)當地的瑞士sgs集團下屬營業機構(簡稱sgs)對上述貨物進行品種和數量檢測,並由其出具品種和數量檢測報告。

sgs中國營業機構(sgs-cstc)聯繫方式如下:

(2)雙方確認上述貨物的承運人為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簡稱承運人),買方承擔從境外賣方裝運港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港的運費、保險費。

承運人聯繫方式如下:

(3)賣方備妥上述貨物後,賣方須在不遲於每批貨物交貨期限前10日以傳真方式向買方提交sgs出具的檢測報告及《新連鎖進口商品檢測報告通知單及回執》(見附件5,簡稱《檢測報告通知單》)由買方確認。

(4)如買方對賣方以傳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種和數量的檢測報告內容無異議,須在收到賣方《檢測報告通知單》傳真件24小時之內,向賣方傳真簽章後的《檢測報告通知單》和《裝運通知單》(見附件6);如買方對檢測報告的內容有異議,須在收到賣方《檢測報告通知單》傳真件24小時之內,向賣方傳真簽章後的《檢測報告通知單》,按本合同“7.違約處理”規定處理。

(5)買賣雙方以承運人簽發的提單上載明的交貨時間和裝運地點為貨物實際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該實際交貨時間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最遲一批貨物交貨期限內;如因買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時間或交貨地點的變化,買方應以書面方式通知賣方變更後的貨物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6)因為買方沒有在規定期限內給予賣方《裝運通知單》或者因為上述(5)中買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延遲,賣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7)如買方所購商品需要國家有關部門進口批文和許可證,賣方可協助買方辦理,所需費用由買方承擔。

(8)買賣雙方同意由承運人為買方提供國際運輸、進口報關報檢(中國商檢機構規定的進口商檢)、國內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務;進口所需費用(包括國際運費、保險費、報關、商檢、國內運費等費用)由買方承擔,具體支付方式由買方與承運人另行商定。

(9)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應由買方在接到賣方書面通知後向賣方支付,賣方在貨物完成進口通關後按實際發生多退少補,並按實際收取的貨款、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的總額向買方提供增值税發票。

(10)如買方沒有按承運人及賣方的要求交納上述貨物進口所需費用、進口關税及增值税,視為買方自動放棄貨物,賣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6、貨款支付:

(1)貨物總值詳見附件1《供貨清單》。

(2)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買方將《供貨清單》項下的100%貨款交納給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買方須在交款單上填寫《供貨清單》編號以及擔保人指定的賣方貨款帳户(見以下(3))後,領取《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

(3)賣方貨款帳户

開户行:

供貨方開户名稱:北京新連鎖商業銷售網絡有限公司

帳 號:

7、違約處理:如賣方未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或數量向買方供貨,買方可以按照《新連鎖商品進口的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條款》的規定向賣方和擔保人書面提出索賠。

8、質量異議:買方若對所購貨物的質量提出異議,應向賣方提交相關索賠文件,包括:索賠書,瑞士sgs集團下屬的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關商品質量檢測報告。

9、退貨:賣方如要求退回有異議部分貨物並承擔相關費用,買方須委託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將該部分貨物運至賣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賣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延遲履行;如雙方決定終止執行本合同,賣方須在交貨期限後15日內全額退回買方已支付的貨款及利息(期間存款利息按企業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11、爭議:買賣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無法協商解決,則由北京仲裁委員會在北京進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如買方支付的貨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沒有存入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指定的帳户,本合同自動失效。

(3)任何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須經買方、賣方和擔保人三方共同認可。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