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夥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及合夥期限)
第七條 合夥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夥人的合夥權益,使本合夥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夥經營範圍: 。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夥經營範圍用語不規範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範、核准登記的為準。合夥經營範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條 合夥期限為××年。
(注: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增加本條)
第四章 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夥人共 個,分別是:
1、,住所(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
2、,住所(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注:可續寫)
以上合夥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合夥人: 。
以貨幣出資 萬元,以 (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 萬元,總認繳出資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 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 個月內繳足。
2、合夥人: 。
以貨幣出資 萬元,以 (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 萬元,總認繳出資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 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 個月內繳足。
(注:可續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元,甲出資________元,乙出資________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乙: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定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
二、入股方式:
乙方以現金股/技術股方式入股。
三、入股金額:
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計______股;技術股摺合人民幣______元,計______股。
四、入股金資產計算:
按人民幣______元為總資產(以簽約當日核算計),共計100股(此為原始股)。
甲方佔______股,乙方______佔股。
五、分紅:
1、每月______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2、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
六、退股、中途退股:
1、乙方技術股屬虛擬財產,不參與退股計算;
2、由於本協議是資金入股合作,所有權在甲方,為防不測在企業無法正常運轉情況下,為了保證乙方投入股金不受影響,以甲方______作為乙方投資風險保證金______折舊後折價給乙方予以賠償______元的入股金。
3、公司處於盈利狀況時,乙方按以下方式退股:
a、合同到1/3時;按當時入現金股金額之1/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3計算。
b、合同到2/3時;按當時入現金股金額之2/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2/3計算。
c、合同到期時;按退股當時(日)之前12個月之平均純利潤乘以18個月,作為總資產計算標準,再按現金股股數退還。
七、純利潤:
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八、其他:
1、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不得與任何人在______區域內做任何營利性投資。
2、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若未續約,則在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在當地開設______。
3、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4、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分合同同時具有法律效應。雙方方式爭議可在人民法院訴訟或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解決。
十二、補充內容:
甲方:______乙方: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簽約地點: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訂立合同各方: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以上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就合夥經營建設工程及相關工程項目,為明確各自及對外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守。
一、合夥組織名稱、地址、經營項目
甘肅省定西市 地址: 經營項目:
1、行政物業管理
2、小區物業管理
3、勞務合同管理
4、房建、土方
5、實業、廠房
6、資金運作
二、合作經營方式
合夥三方共同出資,以三方共同出資籌建的公司、掛靠公司或其他經營項目名義統一承接完成的所有項目,合夥三方任何一方所承攬的項目,在合夥期內,其他合夥人均平等受益,並平等承擔相同風險和責任。
三、合夥人的責任及義務
三方在合作期間內均有平等的權利,在一方承接項目時,其他兩方有權利對該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及評估。在每個項目開始實施時,視為默認考察結束及三人共同承擔風險和利潤,合作期間內,三方必須參與經營項目,在分工後明確自己的責任,如需長時間外出,必須經其他兩人同意認可後方得出行。如三人在合作期內出現的意外疾病及傷亡,其他合夥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每個項目開始實施時,三人進行工作及權利的分配,三人應各守其責,嚴格用人,如有大量浪工及經費浪費應由合同簽訂人叫停,重新商定後方可開工。
四、投資方式及金額分紅
三方平等投資股金,在簽訂合夥經營合同後,三人以每人投資股金人民幣 萬元(均為現金投資),該股金必須於 年 月 日到賬,合作經營中如需繼續投資,三方均等投資並設立經營賬户,經營賬户由出納管理,出納由合夥人共同確定認可,在資金出入賬户時必須由三位合夥人共同簽字認可後才能進行週轉。各方投資的股金不計算利息,由分紅中分配。合夥經營期間,每個經營項目逐個結算,利潤由三方平均分配,虧損也有三方平均承擔,在結算分配後,如果一方還有未結算的債權債務時,應由其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後果,原始股金不予分配,合夥合同到期後予以分配原始股金。
五、合夥經營期限
三方合夥經營期限暫定為 四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暫定合夥期限屆滿時,如已經營項目尚未完結,合夥期限順延,至該項目完結後。如暫定合夥期限屆滿且已經營項目已完結,又承接新的經營項目,各方同意繼續執行本合同,直到該新接經營項目完結後,合夥清算結束至。
六、合夥期滿後財產的處理
接前述約定合夥期滿後如有財產和積累,應進行清算,盈餘分配後的剩餘財產的處理,按市場現價折扣折舊處理,由三方均等分配,繼續留在合夥體的由各方共同、平等享受權益,承擔關聯義務。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約定者,均構成違約,違約者應按三方總投資的單個項目投資金額的20%向守約者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向其他方賠償損失。
八、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私自參與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的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九、退夥條件
合夥期間,在承接的工程項目完結交付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提前退夥,完結交付後,如需退夥應書面申請,經其他各方同意、經清算後,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後方可退夥。
十、免責條款
合夥期間,如遇嚴重自然災害或法定不可抗力可免責。
十一、合夥期間,如產生糾紛,應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定西市人民法院起訴進行仲裁。
十二、此合同對合夥組織經經營的每一個項目均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各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三方各執一份,掛靠公司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