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年,工作地點為,工作崗位為。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年月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互相考察之後,乙方自願在甲方學習,服從學校的安排,接受學校的培養教育。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在本校學習服裝設計專業,學制三年,經雙方同意,協議如下:
一、收費標準:
學費_______元;第二年獲國家助學金_______元。
二、退費標準:學生入學後三日起至一個月內退學者,收取一個月學費,其餘部分退回;入學超過一個月,不足兩個月的,收取兩個月學費;超過兩個月的,不退學費。
三、助學金髮放:
申報中專學生,一年後由學生本人持身份證、户口原件,領取助學金卡。離校者,必須隨時和學校保持聯繫,備案電話保持暢通,如因學生本人原因領不到助學金,後果自負。
四、學生做到:
1、遵守學校學習制度:不退到、不早退、不曠課。
2、遵守學校放假制度:不提前請假、不晚歸。
3、遵守學校自習制度:按時上自習、完成作業。
4、遵守學校住宿制度:按時就寢、按時起牀。
5、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標、克服散慢習慣、成績合格。
6、尊師愛校:尊敬老師、聽從安排、團結同學、愛護公物、熱愛集體。
7、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誠實不撒謊、爭當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8、每週六評比總結會必須參加,一週學習出勤情況由本人簽字,向家長彙報。
9、通校生人身安全、學習質量由學生自行負責。
五、家長做到:
1、按時交納學費等各項費用,不拖不欠;
2、家長與學校要經常溝通,開學後放假前最少聯繫兩次;
3、若家長聯繫方式改變,及時通知學校,以方便學校及時彙報學生情況,否則一切後果由家長自行負責。
六、學校做到:
1、組織學生參加中專考試,成績合格,為學生建立學籍。
2、畢業發國家承認的中專學歷證書。
校方簽字: 電話:
學生簽字: 電話:
甲方:xx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學生):
茲因乙方同意參加甲方委託學院(校)訂單式培養的專業的學習,為明確雙方職責,保障雙方合法權益,雙方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乙方畢業後按專業對口安排相關工作,且安排的工作要達到下列要求:
1、工作地點:廣州、深圳、東莞、佛山、中山等珠江三角洲經濟發達地區。
2、工作單位: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各級各類醫院、社區衞生保健中心、康復保健中心、製藥企業、
連鎖藥業、口腔工藝企業、三星級以上酒店、旅遊企業等。
3、工作崗位:從事醫療、護理、康復、製藥、藥品營銷、口腔工藝、酒旅服務、兒童保教等工作。
4、薪酬待遇:用人單位包食宿或提供食宿,試用期1-3個月。試用期月工資不低於元(不包括獎 金)。乙方試用合格後,用人單位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可增加工資並簽訂《勞動合同》。
二、推薦成功:甲方安排的單位條件及待遇符合乙方的要求,而乙方也被該單位選聘錄用、正式上班、且在《錄用通知書》上親筆簽名確認,則視為成功推薦。凡成功推薦的學生,由用人單位簽署《錄用通知書》,內容包括:
1、乙方的工作崗位、工資待遇、食宿條件、試用期及上班時間;
2、用人單位簽名及乙方親筆簽名確認;
3、《錄用通知書》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學校和用人單位各存一份;
三、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
1、負責在乙方畢(結)業後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招聘信息供乙方選擇,信息內容包括招聘條件、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入職要求、工作時間、薪酬待遇、試用期及食宿條件等。
2、及時提供乙方實習、就業單位的地址、聯繫人及聯繫電話給乙方學校。
3、乙方實習結束或者培訓結業到達甲方後,甲方須在5個工作日內安置完畢,其間食宿及交通費用由乙方自理,逾期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4、負責監督實習、用人單位保障乙方在該單位的待遇及各種福利和勞動保障措施,協調欠薪、工傷等事宜,切實維護乙方實習、就業的正當權益。
5、跟蹤服務:(1)為乙方建立實習、就業跟蹤服務檔案;(2)乙方在試用期起一年內,非自身原因而被用人單位辭退的,甲方無條件不限次數為乙方重新推薦就業崗位,且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期間的交通、食宿等費用乙方自理);(3)免費組織乙方考證及學歷升級(考證費、學費乙方自理),併為獲證及學歷升級後需再就業的學生重新推薦就業崗位。
6、乙方結束實習或結業後三個月內甲方無法按本協議要求推薦乙方就業,則退還乙方推介服務費。
(二)乙方
1、刻苦學習,遵章守紀,完成全部課程的學習,保證各學科、操行、身體及實習成績均合格。
2、準備好畢(結)業證書或畢業證明、身份證、體檢表等個人資料以及相關費用、用品等。
3、按甲方及學校預定時間到達預定地點,參加實習、就業面試、考核等選聘程序,面試、實習和就業過程中要聽從指揮、服從安排。
4、嚴格按《錄用通知書》的時間和要求上班,並做好思想、知識、技能等各方面的準備。
5、若乙方在學習、實習及就業期間出現下列任何一款情況,甲方有權取銷推薦實習、就業和跟蹤服務,且不退回乙方所交的任何費用:
(1)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而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嚴重違犯學校、實習單位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而被學校、實習單位勒令退學、開除或被用人單位辭退;
(3)必修課程有兩門以上(含兩門)課程不合格的,或學期缺課2節以上、學年缺課4節以上(病假除外,但病假需憑醫院證明);實習期間曠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的;
(4)沒有徵得甲方、學校、實習單位或用人單位的同意而擅自變更單位、離職、辭職的;(5)因個人原因參加非甲方、學校、實習單位或用人單位組織的活動而發生意外或參加非法行為;(6)罹患嚴重疾病、傳染性疾病、意外致殘或隱瞞病史等情況不能再從事本專業實習、工作的,(但甲方應在乙方康復後一個月內重新安排乙方就業);
(7)學習(含實習)期間自動退學、未交清學雜費用或未按要求備齊就業所需相關資料的;
(8)已確認實習、就業單位而不服從實習、就業安排或故意延誤報到時間而導致實習、就業受阻;或在實習、就業過程中因自身不適應等原因而自動放棄甲方的服務的;
(9)因個人情感、情緒問題而自傷、自殘、自殺等;
(1)戰爭、疫病、自然災害、國家的政策法規改變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損失或損害,雙方不究。
四、訂單培養履約金:為體現訂單式聯合辦學的責任對等,乙方須向甲方交付訂單培養履約金28元(履約金由學校代收後統一撥付甲方),凡按約赴甲方實習就業的學生(員)甲方在收齊相關費用後全部退還,未按約赴甲方的學生的履約金則不予退還。
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學校(監證單位)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仲裁或訴訟。
甲方:xx發展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年月日乙方家長:年月日
監證單位:學院(校)代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