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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的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3.17W

違約的合同多篇

違約的合同篇1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因貸款主體是金融機構還是自然人而呈現出不同的法律特點,借款合同原則上為有償合同,也可以為無償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雙務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原則上為單務合同;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不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由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在自願原則的基礎上訂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強迫貸款人出借款項,也不能強迫他人必須貸款。在金融借款合同的訂立中,除合同的一般要求外,必須遵循以下兩條特別要求:借款人一般應提供擔保,借款人有如實陳述的義務。

借款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必要條款:借款的種類,幣種,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借款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

雙務有償的借款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尤其是當借款人違反約定時,如何判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使之達到公平與合理是實踐中需要考慮的問題。下面,談談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義務:

(一)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的義務

任何合法的借款合同借款人都有義務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更具有強制性,這是因為金融機構出借借款,是通過收取借款的利息達到營利目的的,而貸款人的資金有一定的安排計劃,如果借款人不按時定額返還借款,就會影響貸款人資金正常運轉,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以至於影響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接受貸款人的用款監督的義務

在訂立借款合同時,貸款人特別是作為金融機構的`貸款人,一般會要求借款人就有關的情況作説明,並提供相關的資料後才能發放貸款。但在借款後,借款人的經營狀態和財務狀況仍處於不斷變動中,特別是對於借款的使用情況會直接影響到貸款人是否能收回借款,所以法律規定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規定貸款方對借款的使用情況有權進行監督的內容。

(三)按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義務

貸款人是根據貸款用途來確定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而同意貸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可能會導致貸款人到期不能收回借款。因此,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四)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及時償還借款的義務

依照《合同法》規定,借款合同明確規定還款期限的,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按約定的還款方式償還借款,借款合同未明確約定還款期限的,當事人可以先就還款期限進行協商,如不能達成協議,處理上應按合同的內容或性質或交易習慣來確定還款期限。否則借款人可以隨時償還借款,貸款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但應注意給予履行義務一方適當的合理期限,所以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的,應先向借款人發出還款催告,給借款人一定的還款期限。

(五)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支付利息的義務

獲取利息是貸款主體的權利,因此,借款人的另一項主要義務是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不僅應按約定的數額支付利息,而且應在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此外,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

同未明確約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利息的,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家的限制規定,否則借款人有權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噹噹事人的約定高於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那麼,超過國家限制規定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護。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款案件的若干問題》中對此有明確規定,民間借款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此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違約情況是引起糾紛的主要原因,實踐中常遇到的借款人違反義務的情況有如下幾種:

(一)不按約定接受借款佔多數

借款人沒有按約定接受借款,應賠償貸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於貸款人的損失實際上是利息損失,所以《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二)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種違約行為,會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貸款合同中,某些貸款是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國家的信貸政策、國家的產業政策發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將使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流於形式,最終影響經濟安全和國家經濟政策的貫徹落實,同時也可能造成部分產業投資過熱,影響金融運作。因此,法律明確規定,借款人不按約定使用借款,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同時,貸款人還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解除合同,體現了不同於自然人借款合同的強制性。

(三)沒有按約定期限償還貸款

借款合同明確約定還款期限時,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借款的有兩種情況。一是遲延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時未還款。借款人過期未還借款,勢必影響到貸款人的資金週轉,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遲延還款的,應負違約責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借款的,貸款人依法享有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對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二是提前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償還借款期限屆滿前償還借款。當事人對提前還款有約定的,按約定履行,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提前還款條款的,如提前還款不損害當事人利益,可不經貸款人同意而提前還款,利息按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如提前還款損害貸款人利益的,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提前還款要求,一般來説,金融機構會拒絕提前接受還貸,因為這樣意味着預期利益的損失。

(四)沒有按約定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多為有償合同,借款人有支付利息的義務,如果借款人未按約定支付利息,則構成違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這種違約責任主要是因拒絕償還利息所引起的。對於逾期期間的利息,能否計入本金計算複利,我國法律目前尚無明文規定,所以,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的規定,對於逾期支付的利息應當可以計入本金計算利息。但公民之間的借款,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不受法律保護主要是出於權利義務平衡考慮。如果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其利率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應當不予保護。

違約的合同篇2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甲方借款給乙方,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擔保,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三方對合同條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借給乙方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借款期限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20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實際日期以借據為準。

第二條、借款利息

按甲方借款數額的______________計算,甲方在合同簽訂日扣除借款利息,乙方在借款期限到期後最後一日返還全部本金。到期若遇節假日、休息日,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第三條、還款方式

還款方式乙方可根據甲方要求,直接匯款至甲方指定賬户—,開户人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或直接支付現金給甲方。

第四條、借款用途

乙方只能將甲方的借款,用於合法經營週轉,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五條、丙方保證責任

丙方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根據各方要求,如本合同需要辦理公證,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丙方清償後權利取得

若乙方借款到期未予清償的,丙方承擔還款義務後,丙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法性、真實性進行核實、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並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2)乙方拒絕甲方、丙方對投資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影響還債能力的;

(5)乙方或丙方發生股權、法人、公司、名稱變更或地址遷移在3個工作日未書面通知甲方的;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材料,如:乙方的信資、資產狀況證明等,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2、按照約定使用資金,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於違法行為;

3、依照合同約定按時按期足額返還借款及利息;

4、甲方向乙方借款日,乙方應向甲方繳納_________萬元履約保證金。

第九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根據甲方要求,如辦理房產抵押和權力質押,提供房產、權利憑證、抵押、質押登記證書等所有法律文件,並將其交與甲方。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本金的,愈期部分,按雙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本金加利息總和的20%計算),還應按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費用,造成上門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和差旅費;

2、因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採取清償措施的,所支出的訴訟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人員工資、借款金額的30%計算合同損失,該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3、在借款期間,若乙方預留的在甲方的聯繫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或未按足額還款,最終導致甲方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4、從投資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未按約定還款,甲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公佈乙方具體違約行為和信息;

5、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保證金不足的,丙方保留追索的權利;

6、乙方可以提前償還借款本金,按合同用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十一條、糾紛

如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一試三份,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違約的合同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雲南省麗江市玉龍縣“麗江人家”小區852憧2單xx元201室,房屋使用面積約為185.7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簽訂本合同時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乙方應向甲方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並留存雙方本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用作本合同備查;

第三條乙方同意房屋租金為每月人民幣xx元,按年支付,支付日期為每年期滿前20日內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本條所稱年為任何連續12個月。物業管理服務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收取乙方房屋使用押金人民幣xx元,待租賃期滿驗房後,確定廚櫃、房門、玻璃,地板、燈飾等室內設施、太陽能、水、電等設施無損壞以及乙方房屋使用引起的水、電、網絡等無欠費的情況下全額返還乙方。

第五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5年。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做到:

1、乙方自行採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用水安全,不亂拖、亂接電線;對於防盜、防火、用電、用水安全進行經常檢查。如乙方或第三者措施不當造成的所有損失和破壞,由乙方自行維修恢復原狀,其損失由乙方承擔,維修後乙方自行向相關責任人追償;租用期間非因自然原因造成甲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並按違約處理。

2、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於違約。如有此類情況發生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

3、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使用中如有損壞或管道堵塞,應予修復、疏通,費用自理。乙方如需要其它裝修須徵得甲方同意,費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裝修請同時恢復房屋原貌,產生費用由乙方自理。

4、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經營和法律責任及損失。

5、乙方要遵守小區管理公約,公共區域不得堆放雜物及垃圾,保證公共區域的整潔,保證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如有事故發生,責任由乙方自負。

6、乙方租賃期間由乙方使用產生的水、電、電視、網絡、燃氣等任何相關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納,如有失誤與欠費引起的任何糾紛,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第六條本合同經甲乙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名蓋章後生效,簽訂之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所有條款必須執行、本合同內所涉違約的違約金金額為人民幣xx元,凡乙方違約將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外,甲方將收回房屋,並且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繳清各種費用及所有應付款。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並且由乙方支付押金及首筆租金後生效。

第七條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租房合同和所有鑰匙,如果所租房內的所用設備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甲方在保證金內)扣除相應賠償金額,不足部分予以追償。租賃期滿,乙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八條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終止合同,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但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下相互免責,甲方退還剩餘租金。不可抗力情況僅指重大災害和拆遷致使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的情況。

第九條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合同的情況下,可以獲得優先續租權,但必須在原租期結束日前一個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房合同,租金在前期合同租金基礎上逐年遞增,提增幅度根椐當年情況確定,原則上在15%—20%。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續租協議還未簽訂的情況下,甲方將收回房屋,不再簽約續租。

第十條執行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本協議壹式四份,甲乙各方及房屋共有人和租房共同使用人各執壹份。

附: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對房屋現狀進行了檢查,雙方認為房屋內水、電線路完好,各種弱電系統線路均有,廚櫃、房門、玻璃,地板、燈飾、窗台、窗簾、衞生潔具、浴霸、牆壁、地磚、鎖等室內設施、太陽能等設施完好無損壞,房屋使用引起的水、電、網絡等無欠費情況。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

違約的合同篇4

出租人(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身份證號:

現乙方已經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的瞭解,願意租用此房屋,甲方願意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1房屋地址:

第二條定金

2.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甲方定金xx元整(大寫)。

甲方收到定金後應書面簽收。

2.2本合同簽定後至租期開始前,如甲方違約,則雙倍返還上述定金予乙方;如乙方違約,則定金由甲方沒收。

第三條約定內容(請在選擇項目的方框內打“√”,不選擇的項目打“×”)

3.1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計個xx月。

3.2該房屋月租金人民幣:xx元/月(大寫)。

3.3租賃押金人民幣:xx元整(大寫)。

3.4租金支付方式:x個月一付,乙方以方式支付給甲方租金,甲方接收租金的銀行卡卡號為: 。

3.5租賃用途:。

3.6租賃期內乙方需承擔:□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

3.6.1水費xx元/立方米、物業管理費xx元/月。

3.6.2電費按(□約定單價xx元/度計算/ □分時及階梯電價計算)。

3.6.3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室內設施損壞或缺失,由承租人賠償或修復。

第四條其他

4.1甲乙雙方商定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到時甲方應帶好房屋產權權利人的有效證件、房地產權證,乙方應帶好本人有效身份證及身份證複印件。(公司簽約應帶好公司有效證件)

4.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待正式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後自動終止。

4.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可視為違約。

4.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內容簽約可視為違約。

4.5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違約的合同篇5

1.支付違約金或者支付罰息

支付違約金,是當事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借款合同約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量的貨幣。這是對違約人的違約行為的經濟制裁,帶有懲罰性。

違約金分為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兩種形式。

所謂法定違約金,是指違約金的數額、幅度、範圍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規加以規定。如《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當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借款人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有權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借款人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人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因貸款人的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數額和違約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借款合同條例》所規定的罰息的計算相同。這裏的“罰息”就屬於法定違約金。

約定違約金,是指法律法規未作規定,而是由當事人在合同中加以約定的違約金。無論是法定違約金還是約定違約金,只要當事人一方在客觀上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的違約事實,就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貸款人限期收回貸款,並在一定時期內停止發放新貸款

貸款人為了執行國家賦予的信貸監督職能,對借款人違約必須採取信貸制裁措施,貸款人有權限期收回貸款,並在一定時期內停止發放新貸款。這也是違約人承擔違約責任的一種形式。

具體地説,在下列情況下,貸款人對違約人可以採取這種措施:

(1)借款人由於繼續收購銷售小、儲存大和邊處理、邊積壓商品而導致貸款本息不能及時償還的;

(2)借款人對質次價高、殘損變質商品不積極處理,從而導致貸款本息不能及時償還的;

(3)借款人擅自動用自有資金向外單位投資的;

(4)借款人挪用流動資金搞基本建設或用於財政性開支或者用於彌補企業虧損,或者用於職工福利的;

(5)借款人使用貸款進行非法活動的。

違約的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以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區______號(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2、房屋的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產權編號: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需要寫明內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設備情況,如:房屋為簡易裝修,其內設備為: )

第三條 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月/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賃期限屆滿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覆,那麼視為其放棄該權利。

第四條 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寫_________。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金。

以後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個月租金。(該房屋租賃合同付款方式每個月付一次,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變通)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設備,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五條 房屋修繕和裝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保證正常的水電供應,如出現漏水、牆面自然脱落、水電無法正常供應等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響的情形,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內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情況,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該房屋租房合同和協議規定如果人為的破壞由求租房負責維修)

第六條 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願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如果甲方緊急需要出賣房屋,具體解決辦法可以協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租金外,還應按拖欠天數支付違約金,每天違約金的標準為:拖欠租金的__%

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的,應支付___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行為,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因其違約造成的損失外,還應該支付___元違約金。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如果乙方由於特殊原因需要轉租,需要事先和甲方打招呼)

第八條 優先承租權

租賃期間屆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租賃期間屆滿後,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的房租與約定的房租一樣。

第九條 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具體情況可以協商)

第十條 雙方協定條款

經雙方協商同意,每月乙方所繳房屋租賃?押?180元,包含物業費及網費,但網費到期後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房屋產權證複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複印件為本合同附件。附隨合同之後。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日期:

違約的合同篇7

一、勞動合同違約金數額如何確定

違約金的數額的設定都要求應當遵循公平原則,根據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等因素合理確定。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最多不得超過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但是,約定的違約金數額畸高的,當事人可以要求適當減少。雙方當事人因違約金髮生爭議的,可以按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至於怎樣的數額才不算“畸高”,究竟如何根據勞動報酬“合理確定”,對不起,就沒有下文了。浙江、江蘇等地的規定也大致相同。看來只得依靠“自由心證”了。

違約金約定的規範性、合理性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找到一定的平衡性非常重要,江勞、上海等地的規定極大地限制了用人單位約定違約金的條件,導致勞動者隨意解除勞動關係,卻沒有有效的措施去約束;而北京、天津等地卻沒有為違約金的約定限制條件,用表面的平等掩蓋了實質上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不平等性,都是不合理的。法律應當就約定違約金確立一個前提條件,即應充分考慮當地的平均工資水平、勞動者的工資收入、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崗位性質等合理確定。

二、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關於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我國《合同法》規定了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採取補救措施、支付違約金、執行定金罰則等形式。對於勞動合同違約責任方式,考慮到勞動合同的特殊性,結合國外勞動合同違約責任方式的規定,主要應以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為主,以禁令、申明等防範、補救措施方式為輔,違約金和定金方式不宜適用於勞動合同違約責任場合。

繼續履行又稱實際履行或特定履行,是指在違約方不履行合同時,相對方請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債務的責任方式。尤其在單位違約時應首選以繼續履行的責任方式來承擔勞動合同違約責任,這對於 競爭日趨激烈、業相對困難的形勢下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至關重要。應當注意的是,繼續履行僅發生在用人單位違約的情形。勞動者違約,用人單位一般不能援引實際履行制度。這是因為勞動合同有人身依附性,如果強制勞動者履行勞務,無異於對債務人人身施以強制,侵犯人身自由,與現代社會以人格尊重、人身自由受保護的基本價值相違背。

勞動合同中的違約金只能針對某些事項才能設定,這一點尤其需要各位勞動者注意。在約定違約金數額的時候,用人單位應該和勞動者公平協商,而不能由用人單位單方確定違約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