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合夥經營車輛,因經營虧損,資金週轉困難,現雙方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夥,達成如下解除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經營情況
1、甲乙雙方合夥經營大貨車自年月日起,合夥經營車輛為川E號牌;
2、合夥總投資萬元,甲乙雙方各投資萬元;合夥期間車輛由合夥人陳正平駕駛;合夥車輛掛靠四川省瀘州市建平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經營,並由該公司向保險公司投了強制險、商業險;
3、合夥期間為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解除效益
1、本協議簽訂之日由甲方支付現金元(大寫元)給乙方,川E號牌大貨車歸甲方所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該車輛無論是否存在車輛損害均與乙方無關;
2、本協議簽訂後,甲方自行經營川E號牌大貨車並自行承擔經營風險;
3、自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合夥經營E號牌大貨車期
間的所有債權債務、所有權利義務均由甲方承擔;
4、自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合夥期間未履行合同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糾紛及雙方合夥經營期間的糾紛由雲南省鎮雄縣人民法院管轄;
第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解除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解除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20__年_月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展覽會門票派發、名片收集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負責將本次展會對外宣傳的門票發往乙方處,郵費由甲方負責。
2、門票發放及名片收集的範圍主要為本市、區、縣汽車用品批發商、代理商、零售商、汽車裝飾店、汽車裝具店、汽車裝潢店、汽車美容店、洗車場等。
3、汽車修理、汽車配件、汽車4s店不在發放範圍之內。
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負責門票的發放、相關行業名片的收集,無需承擔任何風險。
2、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和範圍內完成門票的發放和名片的收集工作。
3、工作完成後乙方必須將收集的相關行業名片回郵給甲方,郵費由甲方負責。
4、乙方收到門票後,必須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發放完畢並完成名片的收集工作。
5、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發放範圍進行門票的發放和名片的收集工作。
6、乙方每發放一張門票並回收一張名片,甲方支付乙方勞務費人民幣_____元/張,計算方式以回收名片數量為準,名片重複、不在規定行業範圍之內的作廢,但乙方必須保證所負責區域門票發放普及率不能低於_____%,若低於_____%,則價格按8元/張。
7、乙方工作完成後甲方需進行抽查核實,核實完畢後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全部勞務費。
8、乙方在門票派發的過程中,要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公共交通安全,對自身的安全負責,如出現其他意外情況,甲方概不負責。
9、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和範圍內按時完成甲方委託的工作,如遭遇不可抗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協議執行期限
本協議書有效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此時間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四、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傳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合同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