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民身份號碼:
住址:
乙方:公民身份號碼:
住址: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甲乙雙方訂立如下合夥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合夥宗旨:合作共贏,共同發展
第一條 項目
1、 項目名稱:特產 海鮮乾貨禮品團購
2、 項目位於面積 出租人
3、 租賃期限:
4、 租賃合同簽署人:
甲乙雙方推舉 為本店的法定負責人、接受其作為門店法定負責人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衞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本門店的法定負責人僅為受託人,門店的盈利和風險由甲乙雙方按投資比例共同享有和承擔。
第二條 合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共年。合作期滿前1個月,甲乙雙方應召開會議決定是否繼續合夥。、
第三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 乙方以貨幣出資元,佔合夥總出資的 %;甲方以貨幣出資 元,佔合夥總出資的 %。
(二) 雙方的出資根據經營需要交到指定賬户為準。
(三) 本合夥共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項目中的資產為合夥人的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第四條 合夥事務執行
1、 甲乙雙方委託方全權負責管理本項目。
2、 甲乙雙方有權監督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3、 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項目,所發生的費用和虧損先由合夥項目財產承擔,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按比例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條 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 自店面正式營業開始後按每月營業狀況,根據出資比例分配上個月盈利或承擔債務。
2、 店面營業過程中,出現任何狀況造成第三人損害時(如煤氣爆炸、招牌掉落等情況),應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3、 甲乙雙方同意抽取門店每月總利潤的%作為單店風險儲備金,待合夥期限屆滿後,若風險儲備金有剩餘,再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條 入夥和退夥
(一) 入夥
甲乙雙方所持股份可分割轉讓給第三方,需雙方同意,但甲乙雙方對各自的受讓方負責,因自行轉讓股份產生的糾紛,與合夥項目無關,並需負連帶責任。
(二) 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期內,合夥人退夥,需提前三個月通知向對方,並經相對方同意。合夥人不得在合夥事務不利(未盈利狀態)時退夥;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如連續兩個季度嚴重虧損或連續三個季度沒有盈餘的情況下則召開股東大會,討論是否退夥。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除名退夥處理:(1)、未履行出資義務;(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3)、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夥人被除名退夥,造成合夥項目損失的還須賠償損失。
4、 合夥人退夥結算方式
合夥人退夥按照以下公式結算:退夥金額=退夥人出資額÷總合夥期限×(總合夥期限-已合夥期限)。
第七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擔保或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保密義務
(一) 甲乙應保守雙方的商業祕密,前述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商業模式、運營流程、產品配方、操作流程、供應商渠道、財務報表,合夥人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商業祕密。
(二) 前款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對各合夥人仍然有效。
第九條解散與清算
(一)本合夥項目轉讓或者倒閉,或者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則進入清算程序。
(二)清算後如有剩餘,合夥各方按照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三)清算時合夥項目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合夥各方按投資比例承擔。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各方有權向有管轄權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