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
技術諮詢合同
合同名稱: 技術諮詢合同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簽訂地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
填 寫 説 明
一、 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的技術諮詢合同示範文本,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推介技術合同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 本合同書適用於一方當事人(受託方)為另一方(委託方)就
特定技術規劃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
告所訂立的合同。
三、 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係中的作用等,
在“委託方”、“受託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委託人或共同受
託人。
四、 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作為本合同
的組成部分。
五、 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注
明“無”等字樣。
技術諮詢合同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已方):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 進行技術諮詢,並支付諮詢報酬。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甲、乙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乙方提供技術諮詢的內容、要求和方式:
1. 諮詢內容:
一、對本項目所在地的地質情況進行分析。
二、對本項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的徑流量和地下水的補給量進行計算;
三、對本項目地下水情況進行分析。
2.諮詢要求:符合國家規範、標準要求。
第二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諮詢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1)本項目規劃用地圖
(2)本項目用地情況
(3)本項目地理位置圖;
(4)其他與本項目有關的資料;
2.提供工作條件:
(1)協調乙方進行現場的勘查、勘探、現狀調研的現場條件;
(2) 項目進行過程中,乙方所需資料甲方應當及時提供
第三條 合同金額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諮詢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技術諮詢報酬總額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 )
2.技術諮詢報酬由甲方 一次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乙方編制符合要求的最終成果並經甲方驗收歸檔,提交甲方並經甲方書面確認後,甲方支付費用,即支付乙方計 萬元。
(2)乙方出具全額正式發票,若無法開發票,甲方不承擔延期付款的責任。
第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乙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涉密人員範圍、保密期限、泄密責任): 執行國家《保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規。2.甲方提供的資料僅限於本技術諮詢使用,乙方不得向其他方提供和應用於其它技術諮詢。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將乙方成果報告應用於其他方面。
第六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致使該報告書編制工作返工或誤時,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可延期交付報告書,具體交付日期雙方另行議定。
2.由於乙方技術報告質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返工時,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更改主體工程方案造成報告書重新評審報批,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並適當對乙方進行補償,補償數額根據工作量由雙方商定。
4.《報告》審核通過之前可能存在的修改、完善工作由乙方負責完成。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八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
2. /
第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 書面 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
第十三條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為電子版制式合同,手寫條款無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地 址: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地 址: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